建筑材料购销合同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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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需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供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元,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材料名称及花色|规格(毫米)及型号|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计量单位|单价(元)|合计(元)。
以上项目表格略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第三条 验收方法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
2、交货地点:
3、交货日期:
4、运输费:
第六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罚金。
(二)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付给乙方,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的补偿金。
第九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第( )项处理:(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材料购买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产品的名称单价数量及其它:
模板按样品收货,整板在自然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备注:参照所提供的模板使用说明资料使用,产品合格率为95%)若出现质量问题如大面积开胶起层包调包换,有一张换一张。
二、乙方供应产品或原材料必须满足:
1、达到相应的质检验收标准;
2、按照甲方所需要的规格品牌商标(产地)和数量及时供应;
3、有产品合格证明书或相关文件。
三、供货时间、运输
1、甲方应提前二天将供货计划告知乙方,乙方得到计划后应在甲方计划二天内供货。 2、由乙方负责货物的装车运输,并运至指定地点:到工地由甲方负责卸货。货物到达指
定地点后,甲方及时派收货员对货物的数量进行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结算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四、货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付款约定:货到工地付货款90%,余款一个月内付清。 收款账号:
五、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它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货款结清后此合同终止。
需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买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卖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所购建材基本情况
┌─────────────┬───────────┐
│主体及配件│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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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名 │产地│材质│颜色│规格│数量│单价│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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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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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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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
│ │││││││││
│ ├──┼──┼──┼──┼──┼──┼──┼──┤
│件│││││││││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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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
│合计人民币(大写):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合计人民币(小写):元│
└─────────────────────────┘
第二条 质量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第三条 包装标准
标的物包装必须牢固,卖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买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买方负担。
第四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 设计
1.卖方需要实地测量的,测量时间为:
2.卖方设计方案经买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设计方案确认后不得单方擅自更改,否则因更改方案造成的延期责任和费用由更改方承担。
第六条 定金
买方应在年月日前向卖方交付总价款%的定金(此比例不得超过20%),卖方交货后,定金抵作价款。买方违约中途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违约中途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 交货
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买方取货);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安装方式为(卖方安装/买方自装);选择卖方安装的,安装标准为,安装费用由承担,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
第八条 换货
交货验收完毕后买方因对货物的规格、颜色等需求发生变化而提出换货要求的,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伤等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买方可凭本合同在交货之日起日内办理换货手续,换货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九条 余货处理
安装后的剩余货物,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坏等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买方可凭本合同在交货之日起日内办理退货手续,退货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十条 验收
对于货物的规格、颜色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买方应在交货时当场提出异议,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换货或补足;选择卖方安装的,双方应在安装完毕后日内共同验收安装质量,经验收未达到约定安装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返工。
第十一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买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日内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期间,买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买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日内未通知卖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买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卖方在接到买方书面异议后,应在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买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十二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卖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卖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作为罚金付给买方。
第十三条 付款时间
双方约定以第种方式支付价款。
1.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预付款元,收到货物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2.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货款的20%),收到货物后,支付(货款的40%),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的20%。
3.
第十四条 保险
1.方应以方为保险受益人向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对货物投保方指定的险种,并应使该保险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前持续有效,保险费用及维持该保险所需费用均由方承担。如因方未及时投保和续保而造成损失的,由方自行承担。
2.保险事故发生后,方须立即通知方,并将受保险金所需的一切有关必要的文件及时交付给方。
第十五条 卖方撤离展销会或市场的,由展销会和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卖方追偿。
第十六条 保证人
1.买方委托为本合同买方的保证人,保证人向卖方出具不可撤销的租金担保函。买方负责将本合同复印件转交保证人。
2.保证人根据《担保函》就买方在本合同项下应向卖方支付的全部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费用包括相关一切费用。
第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九条 违约责任
1.卖方违约责任:
(1)卖方不能交货的,向买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卖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买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买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卖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卖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卖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买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卖方应赔偿买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卖方负责赔偿。
(4)卖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计算,向买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买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日,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卖方索赔。
(5)卖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买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买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卖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买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卖方提前交货的,买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买方可拒绝提货。卖方逾期交货的,卖方应在发货前与买方协商,买方仍需要货物的,卖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买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卖方通知后日内通知卖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卖方发货。
(8)其它:
2.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中途退货的,应向卖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买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计算,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如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买方自提产品未按卖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计算,向卖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卖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买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计算,向卖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
(6)买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卖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卖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它约定:。
第二十条 声明及保证
1.买方:
(1)买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买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买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买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买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卖方:
(1)卖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卖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卖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卖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卖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
2.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二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三条 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四条 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的补偿金。
第二十五条 客观条件变化
1.买方如发生破产、关闭、停业、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卖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本合同因此不能继续履行时,卖方有权采取相关措施。
2.买方和担保人的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但买方和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卖方。
3.卖方在参加买方破产清偿后,其债权未能全部受偿的,可就不足部分向保证人追偿。
4.卖方决定不参加买方破产程序的,应及时通知买方的保证人,保证人可以就保证债务的数额申报债权参加破产分配。
第二十六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买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天与卖方协商。
第二十七条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解释
1.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式份。
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
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向乙方采购项目的施工涂饰材料,为确保双方的`利益和职责,确保工程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特签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实行。
一、材料总类、质量、价格及金额(见表)品牌为:
品名及规格
数量
单价
金额(元)
备注
二、送货时间及地点
合同至签订之日起7日内,乙方将货送到甲方指定的区域,甲方在乙方货到之日,须当场签收,由甲方自行保管,与乙方无关。
三、颜色与包装
颜色为甲方与建设方所定,其色号为,如有变更其后果由甲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先付给乙方元作为定金,乙方将货生产好时,通知甲方将余款元付清后,乙方将货送到甲方指定区域。
五、责任
乙方保证货物能通过相关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甲方负责)。并提供相关资料,材料施涂后,如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失,则由乙方负责。
六、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处理,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建设或经营等需要,向乙方购买建筑装修材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的义务,根据《》的相关规定,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特定以下条款。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第三条
提货方式、提货地点、运输方式等:
1、提货日期:
2、提货地点:
3、提货方式按以下第种方式提取。
A:甲方到乙方营业地自提,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B:由乙方代办托运,由甲方按每立方米承担元运输费用, 元装卸费。在甲方支付货款时一并结清。
第四条
乙方在收到货物时应即时验收,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三天内提出书面议异,超出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议异的,视为交付符合约定。
第五条:付款方式
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元的定金(所交定金可在履行合同中抵偿价款);在提(收)货物后天内支付全部货款。甲方若采取分批购买的,则甲方需在收到单次货物后天内支付该批次货物的全部价款。
第六条:质量保证
(一)、乙方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生产,保证产品的质量。产品的.保修期为年,在保修期内,由于产品本身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更换或进行维修。
(二)、由于甲方或其他原因造成货物损坏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三)、乙方应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明给甲方。
(一)、若甲方在约定的提(收)货期限内不及时提取货物或拒收符收约定的标的物,由甲方承担合同总价%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价格升降责任。
(二)、延期付款: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如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未即时支付价款,则由甲方乙方支付所欠款项%的违约金,给乙方造成其它损失的仍需赔偿。
(三)、任何一方违约导致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败诉方还需承担实现合同目的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交通、住宿费用、诉讼费及律师代理费用等。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材料购买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的名称单价数量及其它:
模板按样品收货,整板在自然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备注:参照所提供的模板使用说明资料使用,产品合格率为95%)若出现质量问题如大面积开胶起层包调包换,有一张换一张。
二、乙方供应产品或原材料必须满足:
1、达到相应的质检验收标准;
2、按照甲方所需要的规格品牌商标(产地)和数量及时供应;
3、有产品合格证明书或相关文件。
三、供货时间、运输
1、甲方应提前二天将供货计划告知乙方,乙方得到计划后应在甲方计划二天内供货。 2、由乙方负责货物的装车运输,并运至指定地点:到工地由甲方负责卸货。货物到达指
定地点后,甲方及时派收货员对货物的数量进行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结算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四、货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付款约定:货到工地付货款90%,余款一个月内付清。收款账号:
五、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它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货款结清后此合同终止。
需方: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需方:江苏城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大丰市闽丰木材加工厂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遵照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循。
一、甲方因承建 徐杨安置小区二期2#地库 工程,地点 鸿海路 工程时间自20xx年3月16日起。现施工需要购买的建筑材料,经乙方核实,同意出售。
二、品种、规格、数量、单价及计量单位:
规格最长为4米,规格及数量以甲方提前三天通知为准。品种、详细规格以甲方签收的送货单为准。(本合同暂签购货200m以内,超出供货必须补签协议)
三、甲方提前五天向乙方提供建筑材料表,以便乙方按时、按量供应,确保工程如期竣工。(品种:铁杉、花旗)
四、本合同材料规格要就及价格:单价按1950/m,**公分按4m**计算,**按3m**计算。
付款方式:月结付垫款50%,地下室上来付20%,余款到20xx年1月26日结清。(如果用承兑汇票贴%利息不含税票) (地下室上来付总货款70%)
五、乙方提供的.材料送到甲方工地时,甲方要及时派人进行数量、规格的验收,并做好签单手续,以后结束按签字单为准。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及时付款,如未能及时支付款项,逾期乙方按尚欠材料款总金额的千分之二向甲方加收滞纳金。
2、在供货合同期间,甲方如中途更换材料供应商,应无条件地将乙方供应材料款的尚欠款在半个月内付清,同时并支付所欠款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3、甲、乙双方如有违约行为,除按约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外,同时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七、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供应材料,甲方应按约定及时付款,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材料总金额的日计千分之一作为违约赔偿金。
八、解决纠纷方式:如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淮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多份,双方根据需要各执数份。
本合同履行地为甲方经营所在地。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身份证:
甲方: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工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1条 材料名称
材料(产品或设备)名称: 详见材料清单
规格型号: 详见材料清单
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 符合国家相应产品质量标准
所购材料附送服务项目还包括第 3和4 项。
5. 其它 :
第2条 材料包装
包装标准: 一般
包装费用: 由乙方承担
包装物的处理方法:选择以下第 1和3 种处理方法。
第3条 材料数量
采购数量: 详见材料清单
计量单位: 详见材料清单
合同数量确认方法: 以甲方材料入库耗用单所确认数量为准
第4条 收货规定
交货单位: 有限公司
收货单位: 有限公司
收货地点:
收货方法: 以甲方相关人员确认为准
运输方式: 汽运
运输费用的承担: 由乙方承担
收货时间: 以甲方通知为准确性
第5条 收货时间
本合同起止时间: 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 。期间具体节点,见甲方提供的相关文件。
若属乙方原因而使合同逾期,则每逾期一天按乙方材料总价款的万分之二在采购结算时扣除。
如遇下列情况乙方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可后,材料供应可作相应顺延。
5.按工期准备规定,不能提供工期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工期。
5.甲方提出重大设计变更;新增项目或材料供应量大幅增加。
5.工期期间遇到不可抗力(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
.4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三天内,将延误内容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需甲方签证认可,逾期不予确认。
乙方若违反合同及其附件对材料供应时间及附加服务进度的规定,甲方有权对合同范围内的材料及服务范围进行调整。
第6条 合同价款
本合同总价款为 元(大写 元整)。作为支付材料预付款和逐批材料的每批货款的依据。
以上合同价款中含 税 。
本工程竣工前,乙方收取的预付款和进度款总额,达已完成工程量的 80% 。
本合同价款为 固定价格合同 。材料采购总价包干,如因甲方要求更改造成材料采购的增减,则纳入最终结算,其它原因甲方一律不予增减采购量及价格。
第7条 货款支付
材料预付款:按合同的 ?% 支付,发货前 清。
材料采购进度款:按每月甲方公司审核完毕后的乙方当月提供材料及完成附加服务的实际量支付80%的进度款。待甲方办理好审计后,累计资金支付至最终结算价的 ?% 。留 ?% 作为材料质保金,一年后无息返还。
乙方工期和生活用水、电及机械台班、测量,由双方按定额规定或按实结算。
乙方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将工程竣工结算书送交甲方,若因乙方自身原因使结算拖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的预决算人员应有该单位的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结算的工程项目、时间、金额、转帐的银行账户、账号。没有授权委托书的,不得与甲方办理预决算。
工程完工验收后,乙方报送的工程预决算书(一式三份)只能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甲方收到乙方预算书一个月内审核完毕。
第8条 工程质量与竣工验收
本工程质量应根据设计工期图、修改图、变更通知、工期说明及有关技术文件资料,遵照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及验收规范》和有关工程质量的规定,由乙方确保其提供的材料及其相应的安装等符合工程质量要求。
本工程质量等级:合格,若未达到本合同要求的质量等级,甲方将在乙方的最终结算中扣罚2%的质量保证金。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工期,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并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同时向甲方提供工程事故报告。因甲方代表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乙方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甲方代表检查验收。乙方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工期。
工程竣工验收,应以设计工期图、修改图、变更通知、工期说明、工期验收规范为依据。
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8.达到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规定的合格以上标准。
8.提交齐全的工程竣工资料和竣工图2套。
8.已签署工程保修证书。
工程保修期限为壹年。
第9条 文明工期与安全保卫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文明工期、现场安全和保卫的各项规定,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设施,承担因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乙方工期区域现场应达到文明工地合格标准。若被有关人员评为不合格工地,乙方应在两天内按要求整改完毕,并承担经济处罚。
乙方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乙方现场负责人应是安全负责人。乙方工期区域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应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上报。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在2小时内通知甲方。
乙方的工期机具、材料、周转材料、临时设施均应放在甲方划定的区域内,并自行承担消防工作。如发生公、私财物被盗及火灾昀由乙方负责。
甲、乙双方签定的.安全、保卫、治安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甲方限定期限内将设施、材料、周转材料全部清退出场。超过期限不作清理,
甲方将按废弃物清理出场,所发生的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10条 争议、违约
发生争议后,除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停止工期外,乙方都应保护工期进度,保护好已完工程。
凡乙方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决定终止协议的履行。
10.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在质量检查中被质监人员评为不合格。
10.工期达不到已确定的节点考核要求。
10.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且现场管理混乱。
.4甲方依据上述情况的发生终止协议后,乙方有义务保护好已完工程移交甲方,并在三天内将人员、机具,周转材料撤除现场,逾期则按条处理。
甲方不能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因乙方不能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因合同发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区法院提请诉讼。
第11条 其他
1本合同未明确事项均按《合同法》、《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和条款执行。
1合同文件范围:
工程工期总承包合同及其附件(含安全协议、治安防火协议、廉政协议)。
中标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
关于工程协商、变更等
甲方代表的书面指令
工期图纸及说明书
国家、本(省、市、区)关于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定和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动失效。
1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执二份,乙执二份。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向乙方采购项目的施工涂饰材料,为确保双方的利益和职责,确保工程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特签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实行。
一、材料总类、质量、价格及金额(见表)品牌为:
品名及规格
数量
单价
金额(元)
备注
二、送货时间及地点
合同至签订之日起7日内,乙方将货送到甲方指定的区域,甲方在乙方货到之日,须当场签收,由甲方自行保管,与乙方无关。
三、颜色与包装
颜色为甲方与建设方所定,其色号为,如有变更其后果由甲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先付给乙方元作为定金,乙方将货生产好时,通知甲方将余款元付清后,乙方将货送到甲方指定区域。
五、责任
乙方保证货物能通过相关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甲方负责)。并提供相关资料,材料施涂后,如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失,则由乙方负责。
六、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处理,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项目材料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物:
第二条、交货地点:
项目工地。
第三条、交货时间:
甲方指定。
第四条、交货方式及费用负担: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开始供货,并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由负责签收确认。运输费及卸货费由乙方承担。(签收人:联系电话:)。
第五条、质量标准及异议期限:
1、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材料的技术要求和国家(行业)的相关质量标准执行,确保所供材料的质量。
2、甲方在收到货物后若有异议须在10日内以书面提出,如属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验收方法:
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送货,货到现场后,在现场车上或场地堆放后由甲方按物品的特性及行业惯例进行验收。如甲方认为乙方送货的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不符的,则可以随时抽检,如数量超过误差范围的.或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则必须向甲方赔偿即以少一赔十计算,如砂、石、石粉等散体运输货物,抽检方数误差≤4%,亦可视为正常交货。
第七条、损耗责任:
乙方货物在未经甲方验收前仍然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及责任。
第八条、付款方式:
1、甲方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为一个统计月。乙方每月26日至次月10日号前(遇甲方假期则顺延)将上月内所送货物的送货单(供货方保存联)汇总后向甲方指定人员提交对帐清单,共同核对无误并签字确认后付款。
2、甲方货款采用支票形式支付。
3、除双方协商价格为不含税款外,乙方领取支票时应提供法定正规发票以及乙方收款委托证明,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或由甲方按8%税率代为扣税后向乙方支付税后货款。
4、甲方结款方式为:月结。甲方每月只支付乙方上月货款总额的80%,剩余20%待本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后付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接到甲方订单后必须在天内必须到货,除不可抗力外,每延误天,甲方可按合同总额‰作为履约赔偿金,并在货款中扣除,如延期天,甲方有权终止双方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经济责任。
2、乙方提供的产品如因质量问题影响甲方不能顺利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3、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无法如期交货,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在影响因素消失后继续履行交货责任。
第十条、约定事项:
1、甲方应提前天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将用料计划(材料名称、数量、联系地点、负责人、签收人、电话等)通知乙方备料。如有变动,甲方必须以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
2、乙方在同意并确定供货后,如不能及时供货,则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工作人员送货到甲方所指定的工地时,必须服从工地收货人员的指挥,将材料卸放在指定的位臵,如因不听从指挥知乱堆放而造成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坏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项目工地后必须洁身自爱。如发现乙方工作人员与工地相关人员一起骗取或以小作大造成供货数量与签收数量不一致的;乙方工作人员有偷盗甲方项目工地财物行为的;一经甲方工作人员发现或举报,甲方即以“少一赔十”的原则在乙方货款中抵扣赔偿金额,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其他事宜: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或解除;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制订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具等法律效力;如因不可抗力或生产事故不能按期交货的,乙方必须出具有关证明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2、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乙方在收款时必须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4、本合同一式两份,计附件合共叁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生效,双方结清货款后自动失效。
5、未尽义务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建设或经营等需要,向乙方购买建筑装修材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的义务,根据《》的相关规定,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特定以下条款。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第三条
提货方式、提货地点、运输方式等:
1、提货日期:
2、提货地点:
3、提货方式按以下第种方式提取。
A:甲方到乙方营业地自提,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B:由乙方代办托运,由甲方按每立方米承担元运输费用, 元装卸费。在甲方支付货款时一并结清。
第四条
乙方在收到货物时应即时验收,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三天内提出书面议异,超出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议异的,视为交付符合约定。
第五条:付款方式
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元的定金(所交定金可在履行合同中抵偿价款);在提(收)货物后天内支付全部货款。甲方若采取分批购买的,则甲方需在收到单次货物后天内支付该批次货物的全部价款。
第六条:质量保证
(一)、乙方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生产,保证产品的质量。产品的保修期为年,在保修期内,由于产品本身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更换或进行维修。
(二)、由于甲方或其他原因造成货物损坏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三)、乙方应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明给甲方。
(一)、若甲方在约定的提(收)货期限内不及时提取货物或拒收符收约定的'标的物,由甲方承担合同总价%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价格升降责任。
(二)、延期付款: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如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未即时支付价款,则由甲方乙方支付所欠款项%的违约金,给乙方造成其它损失的仍需赔偿。
(三)、任何一方违约导致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败诉方还需承担实现合同目的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交通、住宿费用、诉讼费及律师代理费用等。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出卖人:
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供需双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鲁银〃名邦豪庭一期5#、6#、7#、8#、9#、10#、11#、12#、13#、14#楼
二、施工地点:银川市兴庆区宝湖东路北侧、红花渠西侧备注:以上单价、数量均为暂定,出卖人与买受人以进场时市场价格及实际数量进行结算。
三、买受人购买的建筑材料的总金额(暂定)人民币(大写)伍拾万伍仟肆佰元整,¥元;买受人扣除出卖人结算总价5%作为建筑材料的质量保证金,待住宅楼质保期满后返还给出卖人,在质保期内如建筑材料有质量问题出卖人负责履行保修义务,否则买受人有权扣除质保金作为罚款,质保金在保修期内不计利息。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出卖人所供的建筑材料成批量生产以前须由出卖人送样品至现场经买受人、监理、建设单位确立后由出卖人报验,合格后方可成批量生产。
2、出卖人所供的建筑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要求,进场提供厂家资质、检验报告、合格证。符合《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xx)标准。自工程移交瑞达物业公司之日起两年质保期和终身维修,超出质保期或买受人使用不当造成的,收取维修工本费。
五、交(提)货地点和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出卖人根据买受人要求(书面通知)分批提供,交货地点鲁银名邦豪庭工程施工现场,若未按买受人要求时间供货至现场,由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装卸费用负担:由出卖人负担全部费用。
七、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出卖人负担全部费用。
八、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施工过程中所有损耗由出卖人承担,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费用。
九、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国家标准、双方确认的图纸、技术交底函件、洽商记录或其他书面约定、承诺书、投标报价书等;货到指定地点三日内,买受人组织并完成验收,若有异议当即书面通知出卖人,24小时内将标的物全部退场,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违约责任以及工期延误的损失(含经济损失)。
十、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随标的物备齐,与标的物一并移交。
十一、交付定金预付款数额及时间:本工程无预付款。十二、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现场后,经买受人验收合格,安装完成后须经监理方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根据建设单位付款情况同比例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瑞达物业,支付剩余工程款,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根据发包人付保修金比例无息返还。
十三、违约责任:出卖人未按买受人要求时间供货的或因标的物不符合要求退场重新加工订货的,每延期一天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十四、如需要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十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合同的,可向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签订时间:20xx年4月2日
签订地点:银川市兴庆区宝湖东路北侧鲁银名邦豪庭工程项目经理部
合同履行地:银川市兴庆区宝湖东路北侧、红花渠西侧鲁银名邦豪庭工程工地现场。
十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货款付清后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陆份,出卖人二份,买受人四份。
十九、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1)建筑材料到达现场后,由出卖人负责卸货。若未取得买受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随意在现场卸货,处合同总价款5%的罚金,由此造成货物的损坏、丢失等情况全部由出卖人承担。
2)出卖人在施工现场卸货时,若造成现场物品损坏或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3)出卖人未按买受人要求时间将建筑材料送到施工现场,处合同总价款1%/天的罚金,并承担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4)出现不合格建筑材料,出卖人无条件退换。若出卖人未能及时退换不合格建筑材料,处合同总价款10%的罚金,由于出现不合格建筑材料所给买受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出卖人承担,且买受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5)若在双方未协商的条件下,出卖人中途停止供应建筑材料,对出卖人处建筑材料合同总价20%的罚款,赔偿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且买受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6)买受人和出卖人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如违反本约定,除转让行为无效外,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7)买受人购买的建筑材料,在买受人未验收交接之前均由出卖人保管,无论丢失、损坏与买受人无任何关系,出卖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8)买受人购买的建筑材料,经买受人现场人员验收后发生的建筑材料损坏、丢失与出卖人无关。进场未验收的建筑材料由出卖人负责保管,损坏、丢失出卖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9)本合同是依据双方签订合同之前认可的资料,如有更改,须另立书面洽商记录。与本合同有关的报价单、洽商记录、往来函件和售后服务记录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随合同一并执行。
10)出卖人根据施工图纸及现场位臵,对建筑材料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如果有)并提供相关图纸及资料。
11)材料进场时间列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以及结算依据。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以下简称方):
乙(水泥厂):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品 名
规 格
单 位
数 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备 注
价金总额(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二、质量标准: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款人出据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甲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年 月 日前提(供)×吨。其中:×吨。
年 月 日前提(供)×吨。其中:×吨。
年 月 日前提(供)×吨。其中:×吨。
年 月 日前提×吨。其中:×吨。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 年 月 日前付定金 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水泥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年 月 日前电汇××元;
年 月 日前电汇××元;
年 月 日前电汇××元;
年 月 日前电汇××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月 日- 日凭实发水泥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除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6条第5、6项规定的责任。
乙方责任:
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2、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七、八、九项规定的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 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公司地址:
甲方施工地址: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司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材料购买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及其它:
二、乙方供应产品或原材料必须满足:
1、达到相应的质检验收标准;
2、按照甲方所需要的规格品牌商标(产地)和数量及时供应;
3、有产品合格证明书或相关文件。
三、供货时间、运输
1、甲方应提前二天将供货计划告知乙方,乙方得到计划后应在甲方计划二天内供货。
2、由乙方负责货物的装车运输,并运至指定地点:到工地由甲方负责卸货。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甲方及时派收货员 对货物的数量进行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结算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四、货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计算货款方式及付款约定:货到工地一个月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此次货款。
五、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
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货款结清后此合同终止。
需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供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购买方(甲方):
供应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建筑材料生产、销售、使用的具体要求,经协商甲方同意购买乙方的'建筑材料一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二、 交货方式:乙方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收货地点。
三、 货款金额:伍佰零贰万叁仟元整(材料明细附后)
四、 付款方式: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全额支付货款。
五、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捆扎包装不散捆,不回收。
六、 本合同解除条件:如遇甲、乙双方中有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七、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确实无法协商的,可向合同签订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 材料明细表:
购买方:(章) 法人代表:
经办人:
开户行:
帐号:
年 月 日
供应方:(章)法人代表:
经办人:
开户行:
帐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