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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承包合同10篇

2023-08-01 21:01:42合同

林地承包合同10篇

  【导语】以下是会员“wogaijiaoshake”收集的林地承包合同10篇,以供借鉴。

林地承包合同

林地承包合同 篇1

  发包方(甲方): 乡(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

  负责人:

  承包方(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

  住址: 户数: 人口数: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森林法》等法律规定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按照乡(镇)人民政府年月日批准的的方案([ ]号),乙方以(家庭联户均股其它)形式承包甲方林地,在依法、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情况

  林地总面积亩。具体为:

  1、小地名小班号宗地号面积亩,地类林种主要树种;

  2、小地名小班号宗地号面积亩,地类林种主要树种;

  3、小地名小班号宗地号面积亩,地类林种主要树种;

  4、小地名小班号宗地号面积

  亩,地类林种主要树种;

  5、小地名小班号宗地号面积亩,地类林种主要树种。

  以上承包林地四至详见“林地承包、林权登记现场勘验表”。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享有林地所有权,有权依法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检查、监督乙方对承包林地的使用,有权制止乙方非法损害承包林地和林业资源的行为。

  2、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协助县、乡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乙方的林业违法行为。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使用权,有权依法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可依法对拥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转包、出租、

  转让、入股、抵押或作为出资、合作条件,对其承包的

  林地、林木可依法开发利用。承包期内,乙方转让林地,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认可手续;转包、出租、互转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的,应当报甲方备案。

  2、承包经营林地的收入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地被依法征收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3、承包期内乙方应依法采伐林木,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毁林开垦、毁林采种、采石、取土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4、承包经营期内,负责宜林地、采伐迹地的植树造林。如规划入县以上造林工程,应全力做好配合支持工作。

  5、森林火险期内,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急准备措施。发生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和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

  六、承包价格及支付时间、方式(仅限其它承包形式)

  乙方按每亩元支付承包费,合计元。承包林地上原有林木,乙方支付林木元。乙方采取下列几种方式和时间支付。

  1、现金方式支付,支付时间为。 2、实物方式支付,支付时间为。

林地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不受侵害,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述内容。

  一、劳务期限:从年月日开始算起,至塔吊作业完成时止。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自愿承包该工地重机司机操作。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劳务规章制度和现场项目部管理,乙方必须随时通知(叫)随时到,保证塔机正使用及各施工班组服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负责搞好塔机的驾驶,并负责检查含紧固螺丝、打油、故障检查等工作。(除机械保养、钢丝绳更换,黄安装公司负责)。

  3、因项目特殊乙方塔吊操作工,必须满足现场各工种需用材料、物品、工具正吊装运行。

  4、乙方保证每台塔吊配备经验丰富的持证操作工,所有人员证件交甲方报送区安监站押证备案上岗。乙方必须保证人员长期稳定,甲方不准随意调换或无故辞职。

  三、劳务报酬 本合同采用承包制,塔吊承包总价 。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及项目部双方合同约定内容对乙方进行管理。

  2、甲方人员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考评,甲方提供乙方住宿。

  3、甲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工资。

  4、根据乙方检查发现的问题,报经甲方核查后及时通知塔吊安装公司维修、更换零部件。

  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甲方和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敬业精神。讲究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利益。

  2、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讲条件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各项本职工作任务。

  3、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严格执行塔吊操作及指挥规程,遵守区安监局检查提出的整改要求,搞好本职工作。

  4、爱护塔机。保持塔机清洁,每日开启前必须做到先检查后启动,先试运行后工作的原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汇报、保证塔机安全、可靠运行。每班下班后不得将对讲机处于充电状态。每周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决不影响第二天的工作。

  5、乙方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停止作业。下到安全障碍排除。

  6、每日做好塔机运行工作记录。

  7、保证施工期间塔机正运转,除机械修理及停电,大风不能操作以外,根据施工需要保证随时运转。

  8、禁止大风天气和塔机带病工作。

  9、乙方必须与班组同时上下班;如有加班,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甲方管理人员通知时间到岗。

  六、劳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本合同终止。

  1、合同期满。

  2、双方达成一致。

  七、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合同所述内容,不得违约擅自解除合同,不得随意离职。若因乙方原因未经甲方同意而中途不干违约退场,应违约赔偿甲方20元一台。甲方违约赔偿乙方20元一台。

  八、本合同未及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签字日生效,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期满自行解除。

  甲方:

  乙方:

林地承包合同 篇3

  发包方: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村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年共计金额为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

  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

  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

  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

  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份,公证机关份。

  甲方:单位名称(加盖公章)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林地承包合同 篇4

  发包方: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村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年共计金额为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

  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

  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

  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

  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份,公证机关份。

  甲方:单位名称(加盖公章)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林地承包合同 篇5

  发包方(甲方):

  负责人:

  承包方(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

  住址: 户数: 人口数: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森林法》等法律规定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按照 乡(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批准的 的方案([ ] 号),乙方以 (家庭 联户 均股 其它)形式承包甲方林地,在依法、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情况

  林地总面积 亩。具体为:

  1、小地名 小班号 宗地号 面积亩,地类 林种 主要树种 ;

  2、小地名 小班号 宗地号 面积亩,地类 林种 主要树种 ;

  3、小地名 小班号 宗地号 面积亩,地类 林种 主要树种 ;

  4、小地名 小班号 宗地号 面积亩,地类 林种 主要树种 ;

  5、小地名 小班号 宗地号 面积 亩,地类 林种 主要树种 。

  以上承包林地四至详见“林地承包、林权登记现场勘验表”。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享有林地所有权,有权依法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检查、监督乙方对承包林地的使用,有权制止乙方非法损害承包林地和林业资源的行为。

  2、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协助县、乡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乙方的林业违法行为。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使用权,有权依法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可依法对拥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或作为出资、合作条件,对其承包的林地、林木可依法开发利用。承包期内,乙方转让林地,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认可手续;转包、出租、互转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的,应当报甲方备案。

  2、承包经营林地的收入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地被依法征收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3、承包期内乙方应依法采伐林木,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毁林开垦、毁林采种、采石、取土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4、承包经营期内,负责宜林地、采伐迹地的植树造林。如规划入县以上造林工程,应全力做好配合支持工作。

  5、森林火险期内,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急准备措施。发生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和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

  六、承包价格及支付时间、方式(仅限其它承包形式)

  乙方按每亩 元支付承包费,合计 元。承包林地上原有林木,乙方支付林木 元。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

  1、现金方式支付,支付时间为 。

  2、实物方式支付,实物为 ,支付时间为 。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造成对方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为损失额的 %。

  2、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不认为违约,依法可免除或减轻责任。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代表的变更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2、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2)提请林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3、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空格部分双方不做约定时应在空格年打×。合同持有情况为:甲乙双方、乡(镇)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鉴证单位)各执一份。县林业局备案一份。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1:权利共有人名单

  附件2:甲方林权证复印件

  附件3:甲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转让承包的票决记录复印件

  附件4: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意见

  注:联户或均股均利方式承包的应将附件1附后;承包给甲方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应将附件2-4附后。

  发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名):

  承包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盖章) 鉴证人(签名):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合同 篇6

  订立合同双方:

  县乡村组(以下简称甲方)

  县乡村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座落在的林地(山地)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北至,西至,东至。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分成,甲方得成,乙方得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分成,甲方得成,乙方得成。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分成,甲方得成,乙方得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第四条 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间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 双方的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第六条 奖惩

  1.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偷树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第七条 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部分林木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

  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年月日

  乙方:(公章或签名)

  年月日

林地承包合同 篇7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加快现代林业旅游观光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绿色生德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从维护法律程序的严肃性、制约性,惩戒性和唯一排他性的根本要意出发,为确保发包方、承包方合法权益,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经营标的

  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发包给乙方。

  单位:亩、株、立方米

  林地座落村:组:

  树种树龄

  面积(株数)

  林地所有权

  四至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承包费共计(大写)人民币 元,一次性交清30年的承包费。

二、承包经营期限

  乙方承包期为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发包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

(2)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管理林木、林地资源。

(3)督促乙方植树造林,绿化所承包荒山并监开发旅游农业生态养殖。

(4)监督、检查、制止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所承包经营林地和的行为。

(5)依法依规督促乙方履行承包合同约定。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2、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乙方所承包林木、林地看护权,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4)按照统一规划或承包合同约定,组织落实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所承担的林业旅游观光基础设施建设。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合同有效期内,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法享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自主经营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除家庭承包方式外的其他承包方式依法享有继承权;并依法享有开发林地、发展林下经济的权利。规划旅游生态放养经营权。

(2)所承包甲方的林地,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依法征占用的,依合同约定依法获得全部投入赔偿补偿及社会保障费用。

(3)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有权自主流转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

(4)有权依法制止(举报)破坏林地,毁坏林木,携带火种进山、烧荒、野炊,违法狩猎、捕鸟、破坏护林标志物及其它林业设施等违法行为。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依法合理的保护利用林业用地。做到依法经营,旅游观光等林地用途,不造成林地永久性毁坏,确保承包的森林资源改造和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2)承包经营期限内,可自主流转所承包林权权属,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以外的其他经济组织或人员的,须依法经甲方同意,林权需要变更的,要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的,须经甲方备案,并及时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林木需要采伐时,要提出采伐申请,经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可采伐,并按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时限,负责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工作。

(4)负责承包期内林木林地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对盗伐滥伐林木、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防止水土流失负有直接责任;遇有破坏林地、毁坏林木等违法行为,在制止的同时须及时上报林业主管部门。

(5)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旅游林木生产经营、林权权属流转。

(6)如遇国家依法征用、占用林地,必须服从大局需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四、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即生效。承包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乙方在合同约定未向甲方按时足额交纳承包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无偿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权属。

(三)在承包期内乙方可以在规划林地的旅游生态种养的项目建设发展,享有自主经营使用权,甲方及生产队村民,村委会要大力支持和配合,乙方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权属。

(四)甲、乙双方其他违约责任。

五、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法)人的变化而变更。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执行中如遇有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事宜,由乙方选定仲裁机构或应诉法院。

(二)在乙方承包经营合同期限内,国家建设依法征用、占用林地而造成的中途终止合同。其项目规划发展等林木补偿费全部支付给乙方,林地补偿费由甲乙双方届时依据乙方对林地投入和立地条件改善情况及承包所剩时间等价格因素协商确定。

(三)承包期满时,林权所有权交还甲方,林木及附属物的处置,由甲、乙双方自行约定(在评估作价的基础上,作价给集体,或再承包方受让),届时依约定处理,处结后甲方收回其权属。甲方在另行发包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四)如国家法律政策对集体林地、林木权属有新的规定时,以修改后的国家法律政策为准。

(五)本合同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对合同负有法律责任。

(六)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乡(镇、办事处)政府、县(市、区)林业局各执一份。

六、附件

(一)发包时林木、林地评估材料。

(二)发包时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材料。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鉴证机关(盖章):

  经办人(签字)

  日期:

林地承包合同 篇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重庆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资源管护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及政策规定,经甲方区县(自治县、市)乡镇人民政府(或国有林场)与乙方于年月日共同协商一致,依法签订森林资源管护

  合同商定内容如下:

  一、森林资源管护对象

  乙方负责位于乡镇(或国有林场)村(或国有工区)(地名)共计个小班亩的森林资源管护,即:小班号小地名林地地类分区类型优势树种面积四至界限备注东南西北

  二、森林资源管护期限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共计年。

  三、乙方应履行的主要义务

(一)积极配合或主动落实森林资源管护区域、保护标志、管护任务、管护措施;

(二)积极配合或主动做好森林“三防”工作(即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防止盗伐滥伐);

(三)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

(四)要防止毁林开垦或毁林采石、采砂、采土及其他毁林行为的发生,制止非法征占用林地;

(五)促进森林资源数量、质量和生态效益良性发展。

  四、乙方应享有的主要权利

(一)凡完成森林资源管护任务,并经乡镇人民政府(或国有森林经营单位)检查属实的,甲方按规定及时拨付年森林资源管护补助费元,即森林资源管护补助费在半年检查合格时预付总额的30%(计元)、年底检查合格时补拨余下的70%(即元)。

(二)在国家允许的政策范围内,优先开发利用管护区内的林下资源,如采摘种子、山果、药材、菇类等。

(三)在所管护的一般生态保护区(即限伐区)内有人工林合法采伐任务的,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优先安排乙方实施作业,并获得劳务收入。

(四)对所在村组或所在单位安排有国家公益林建设任务的,优先安排乙方承担建设,并按规定支付其建设补助费。

(五)在管护区内安排有国家统一开展的建设项目(如森林病虫害防治、较大型的工程保护标志等)时,优先安排乙方承担实施,并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五、违约责任

(一)乙方因管护不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要全额扣减其年森林资源管护补助费,并中止管护合同,直至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1、发生森林火警及其以上程度火情不及时处置和报告的;

  2、发生毁林开垦或者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或者发生非法征占用林地不及时制止和报告的;

  3、发生盗伐滥伐案件不及时制止和报告的;

  4、发生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不及时制止和报告的;

  5、发生森林病虫灾害的(非承包人员责任的除外)。

(二)若乙方屡次发生除五条(一)款以外其他问题的,甲方也应中止管护合同,并相应给予乙方从重处罚。致使森林资源遭受到严重破坏的,要依法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甲、乙双方有关管护中其他未尽事宜按规定另行商定。

(二)本管护合同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签章生效,分别存于甲方、乙方和县级林业主管部门。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林地承包合同 篇9

  甲方:xx县XX乡xx村(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县XX乡xx村五组谷国平(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现就林地承包经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位于XX乡xx村五组辖区内原村茶山林地、荒地面积约600亩承包给乙方经营,经营期限为20xx年,即20xx年10月10日至20xx年10月9日止。

  二、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交纳承包款2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三、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即将该林地和荒山交付乙方使用经营。同时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理顺林地周边关系和本辖区内的村民关系,做好确认承包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公正,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的经营权不受侵害。甲方在承包范围内外原有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应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并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四、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以及林区的治安管理等工作,确保乙方正常生产经营。

  五、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独立自主的经营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六、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须继续承包该林地,则应在期满30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该林地的优先承包权。

  七、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合同。如违反本合同,则违约方必须赔偿对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村委会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林地承包合同 篇10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则,就林地承包经营问题,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林地概况。甲方将其位于辖区内地名高洞山的林地,面积约20亩,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承包林地的具体四至以大寨湾村民组派代表指定边界为准。另附由林业技术人员勾绘并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名确认的万分之一地形图作为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共20年。期限为:从付先荣采伐结束之日开始计算时间至25周年止。(最好是写为“20年6月30日至20xx年6月30日的格式”)

  三、承包期间承包款按以下所列方法由乙方缴交给甲方:

  1、承包款合计15、5万元人民币。(所涉及的金额建议写为大写如十五万五千元或者写为155,000元)

  2、承包款缴纳方式:

(1)签定合同之日付1、55万元。

(2)付先荣采伐结束,乙方完全进行经营之日,付4、65万元。

(3)不出现边界纠纷,乙方完全进行经营之日起五年内付清余款。

  四、承包林在付先荣采伐结束时已经没有地上物(包括所有林木)。如有极少地上物无偿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处置。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合同规定缴纳承包款。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1)承包林地范围内经县人民政府登记换发的新版林权证。

(2)林地发包方案的集体决议。该决议要有该村民小组户主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户主签名同意。

(3)由林业技术人员用万分之一地形图现场勾绘拟发包林地的范围界线图。

  3、按合同规定,甲方必须依时将承包林地交付给乙方使用,该林地性质必须是商品经济林地。在承包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理顺林地周边关系和本辖区内的村民关系,做好确认承包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的承包经营权,收益权不受侵害。如因甲方发包林地权属有纠纷,甲方要负责解决,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4、在承包期内,在承包范围内外的甲方原有的交通道路,要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5、甲方要协助乙方搞好护林防火和林区治安管理工作,确保乙方正常经营生产。

  6、甲方要协助乙方申办林权登记手续和采伐申请手续等。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在承包经营期内,按合同规定乙方对承包的林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2、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对林地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3、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资或引进技术和资金与第三人进行合作经营或联营,但必须告知甲方备案。

  4、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进行种养开发,要做好承包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5、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将承包林地擅自转包或将经营权转让,如乙方确实需要转包或转让,必须经得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转包或转让手续。在确保甲方能依照本合同规定取得权益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故意阻挠乙方转让经营权。

  6、在承包期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依法依规缴交各项税费。

  7、在承包期内,乙方要做好承包林地范围内的道路、灌溉设施和其他设施的保养、维修工作,做好道路畅顺、灌溉设施完好。

  五、承包的林地,如因政府建设需要征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双方都不能追究对方责任。政府补偿的土地款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六、合同承包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包该林地,必须在期满前60天内用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承包费用不得超过本次的两倍;如甲方村民提出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林地的林木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30天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甲方。

  合同期满时,承包林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

  七、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单方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交付违约金5万元,并要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有权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按合同第七条第〈一〉款处理。

〈三〉如因甲方发包的林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的林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按合同第七条第〈一〉款处罚。

  八、在承包期间,如双方有未尽之事宜或双方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可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有关部门备案叁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签名:

  签约日期:20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