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租赁合同【9篇】
【前言】以下是热心会员“tangkelan”分享的机械租赁合同【9篇】,供大家赏析。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施工需要,需租赁铲车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自有在乙方工地正常使用所需的维护并委派驾驶人员,维护、维修费用及驾驶员工资由甲方承担,驾驶人员必须具特种机械操作证并报乙方备案,甲方驾驶人员在工地必须服从乙方施工人员安排,按时完成指定工作内容。若因甲方驾驶员未听从乙方现场人员安排所导致的损失,均由甲方负责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工作人员安排工作时需考虑施工现场实际,对存在危险的地段需向甲方驾驶人员交待清楚,预防安全事故发生。若因乙方现场指挥人员指挥失误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承担。若因甲方挖掘机驾驶人员未听从乙方现场人员安排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3、乙方每月支付甲方租金每台铲车每月人民币、00元,柴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挖掘机需工作240小时每月,如工作时间超过240小时,乙方按每超1小时258、00元支付甲方租金。如乙方原因当月不能工作应满额支付甲方当月租金。
4、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6、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比赛机器、1名技术人员搭建并调试服务器,配合乙方于租赁期间的使用技术和操作指导。
二、租用设备及明细清单如下:
三、租用计划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订小时。乙方归还时间不得超过月日。
四、租用费用:
总计金额:元(人民币:元)
五、权利与义务: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如上所示的机具设备,并且保证所有机具设备运行良好。在租用的运输及使用过程中,乙方务必爱护机具设备,妥善保管,小心使用,切勿野蛮操作,不可私自折卸,如有损坏机器设备的按原价赔偿。
六、结算方式:
在租赁前,乙方支付甲方押金元(人民币:元)在租赁期满后,乙方一次性付清协议确定的租赁费用,甲方退还乙方押金。如需续租,费用由双方协商另计。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一式两份,承租方、出租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或邮件确认)后即可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以下条款:
一、租赁内容:
1、设备名称:
2、数量:
3、租赁期限:
4、作业地点及内容:
5、进场时间:
6、赁台班单价:
7、进出场费用:
8、结算方式:每月25日~30日办理结算一次,次月5日之前根据项目部实际资金状况支付费用。
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根据交通部、公安部及有关部门对机动车辆使用管理法规、使用好车辆。
2、甲方不得强迫乙方人员违章使用车辆作业。
3、车辆到达作业场地后,甲方应提供安全生产条件,以利车辆正常作业和运行;甲方负责机械的安全生产和调度工作,若应甲方违章指挥或调度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乙方自行提供驾驶员在工地的吃住费用,甲方不承担。甲方提供吊车的停车场地。
三、出租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提供证照齐全的完好车辆供甲方使用。
2、派出车辆的驾驶人员和操作手应持证上岗,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安全管理。
3、乙方驾驶员和操作手如不服从甲方管理和正确指挥,影响工作,甲方应立即与乙方代表联系并协商处理,如乙方原因导致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法律效力,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乙方不按合同执行,违约方应承担另一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互守信用,共同遵守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向当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当地法院诉讼。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年月日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塔式起重机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塔机租赁型号、塔机总价值、工程名称、地点。
塔机名称塔机型号单位数量塔机每月每台租赁费每台经出场费及安拆费塔机每加一道附强补助费
1、出租方提供承租方塔机使用共 台价值为万元整。
2、承租方施工工程名称:。
3、承租方施工使用地点:。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金及起算日期
1、塔机租赁期限自年月日到年月日。
2、塔机每月租金元,税金由 交纳。
3、承租方租赁期限最少不得低于 个月,不足 个月按 个月计算(租金);超越 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4、租金起算日期从塔机进场安装、调试完毕后开始起算租金到塔机送到出租方指定地点止。承租方实际完工结算所欠出租方所有款项及费用,此租赁合同方可终止。
第三条、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该塔机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塔机的.使用权。
第四条、押金、司机的`工资及工作时间
1、承租方和出租方签字租赁合同后,地脚螺丝和底座送到工地时承租方交押金 元整。塔机进入工地前承租方将进出场费全额支付给出租方。
2、出租方塔机司机 人,每人每月工资 元,司机工资和租金一起交付。由乙方负责食宿、工资及劳资关系于甲方无关。塔机司机若由承租方聘用他方人员,因司机未尽到法定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司机本人或第三人损害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租金支付时间和违约责任
1、乙方每月5号前向甲方付清上月租金;资金不到位,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并有权单方面停机(停机期间继续计租);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2、最后退场承租方所欠租赁费时,以实际租赁天数计算费用,租赁期间的电费由承租方承担。合同期满后,塔机退场时承租方必须提供拆卸条件,如因建筑物或高压电网导致无法拆卸,或因承租方在施工所在地与相关部门或个人发生经济纠纷及其它原因导致出租方无法拆卸塔机,塔机租赁仍然按照合同计算租赁费。
3、在拆除塔机的前一天乙方无条件付清所欠租赁费及所有款项费用,出租方塔机方可退场。否则,仍然按照合同计算租赁费;直到所欠费用结清。
第六条、相关费用
1、塔机进、退场、运输费用由 承担,安装和拆卸塔机的汽车吊由 承担,审验费用由 承担。
2、如因工地选址或设计变更导致无法使用25吨汽车吊作业时,由承租方提供适合安装、拆除塔机的场地及更大型号的汽车吊,汽车吊由承租方提供,出租方免费使用。如因承租方制作的塔机基础不均匀下沉导致塔机需要重新安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安全责任和义务、机械损毁责任归属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出租方负责对塔机进场和退场(来回运输、安装、拆卸、调试、附强拆卸和安装、日常顶升、日常维修等)
2、出租方只提供附强钢管,如楼房建筑于塔机距离超出部分需要加长钢管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负责对塔机司机的管理及日常的保养,承租方建立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
4、出租方对塔机的日常维修,应在承租方休息期间进行,塔机小修一天内完成;大修三天内完成,每超出一天扣除当日租金,但对工地造成的损失出租方不予赔偿。
5、塔机司机操作按照塔吊司机“十不准”进行作业。
二、承租方责任:
1、承租方负责对安装、拆卸塔机工作范围内的电缆、房屋、人行道等按照有关管理部门规定支搭防护措施,树立安全提醒标志。如果工地周边有高压电缆,工地必须在吊钩下配置绝缘带,并要求司机进行操作。
2、承租方必须保证在塔机安装前,电源设施齐全,配备专职信号员,电缆线接到塔机前,配置配电箱和150安漏电保护器一个。
3、在出租方塔机还没能安装完毕、现场调试还不能正常运转,私自提前使用,塔机所造成的机械损失和事故由承租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4、承租方负责塔机基础制作,基础预埋螺栓及地脚。附强所需建筑上预留孔、附强预埋铁件(预埋铁件由承租方提供,承租方负责安排人员预埋)。塔机在退场,如不能按出租方提供的原数量及时归还给出租方,承租方按照厂方规定的价格理赔给出租方。
5、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塔机设备产权归出租方所有,未经出租方同意不能擅自移动或处理出租方的塔机,更不能抵押或卖与他人。
6、承租方由于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不按操作所造成机械设备损坏和损毁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塔机在安装调试后所有限位器都处于工作状态,如承担方私自调整塔机限位器和故意将线剪掉不使用限位器,发生一切责任事故和损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7、承租方必须做好防盗工作,因塔机零部件被盗引发的误工损失;给出组方造成的财产损失,由承租方按价赔偿。
8、出租方和承租方必须无条件履行双方约定的规章制度,若发生诉讼,胜诉一方所聘请的律师费、交通费、运输费等费用全部由败诉方支付。
第八条、停工处理解决方式
1、如因不可抗拒原因停工,双方协商解决。正常施工过程中因单方面原因(天气变化、人为因素及施工方资金困难、开发商手续不全被近停工、秋收、收麦等)引起的停工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塔机租赁仍然按照每月租赁费计算月租金。
2、承租方冬天年底停工,停机时间不计月租金。但停工时间不得超过60天;承租方必须书面或口头通知出租方。双方签定停机时间协议方可生效,否则仍然按照月租金计算租赁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签订人:签订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经双方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工程机械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一、租赁设备如下;
二、计算支付
1、租赁费用租金按月支付,每月 号为结算支付日期,所结算和支付的费用为上月的租赁费用,甲方以转账形式结算支付乙方租赁费用,乙方提供发票。
2、结算时,乙方凭甲方机械管理部门提供的机械运转记录和罚款记录到合同部进行结算。
3、设备进场、退场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支付。
三、甲方负责燃油费用和机械操作员食宿,乙方负责其他全部机械日常费用。
四、乙方必须配备两名机械操作手24小时听从安排,乙方机械必须保证保险手续齐全(含司机保险),乙方机械操作人员在安全的情况下服从甲方指挥调配,
并按甲方指定位置停放,否则出现一切机械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例如油料丢失,机械扳手部件丢失等)。如有不听从安排的,每次事情节扣除相应租金。
五、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因机械性能不好,影响正常施工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机械或将所租用机械退租。机械每月维修时间累计不能超过2天,超出两天扣除超出天数租金。
六、因地震、降雨、灾害天气造成停工三天以上,甲方按天扣除租赁费用。
七、施工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九、补充: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账号 开户行:
联系人电话:
日期:年月日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下列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计算
租赁设型号及计价统计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多层约为6个月(每台租赁时间)。自年月日至年(具体时间以实际租用日期为准)合同约定租期届满后,双方均未提出书面解除的,视以甲方继续租用,其他条款不变。
三、租赁费计算方法
1、根据甲方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以下方法计算租费:按实际租用日期以月计价,租费基价为根据上表各规格型号设备价格表确定。
2、租赁费计费以检测之日开始至甲方报停为止。(报停时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开始使用的第一个月和报停前最后一个月不足,租赁费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春节按实际报停、开工时间结算,但不得超过26天。
四、塔机进退场费
塔机电梯进退场费用根据上表各规格型号设备价格表确定,(含基础预埋件、安装、拆卸、维修、保养、及检测、运输等费用),进退场费用由乙方包干。
五、其他费用
塔机的基础砼浇筑费用由甲方承担。塔机超过双方合同约定高度,所增费用由甲方承担。
付款方式
1、进退场费的支付
塔机电梯安装完毕检测后付进出场费的60%,余款40%在设备退场前付清。
2、月租赁费的支付
塔机租金每2个月付一次(即第三个月支付前2个月租赁费)。在到期后一周内,由甲方以转账形式及时支付给乙方。塔机退场后三个月内须付清所有租赁费。
3、其他
乙方在每月租金到期前5日向甲方提供租赁结算单,由甲方签收认可,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收结算单的,视为对结算单的认可。
六、租赁塔机的维修、保养、运行
1、乙方定期、不定期负责对塔机进行维修、保养。做到“确保安全,优质服务,客户至上,检修到位”。
2、塔机如发生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修复。一般故障即时修复,大故障超过2天/单次以上时间未修复,每耽搁一天免收甲方2天租赁费。在这种特定情况下不包括劳务费和任何由此引发的间接损失索赔。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塔机故障的,由甲方支付相关材料费、人工费等费用。
3、乙方应对塔机驾驶员加强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服务质量,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配合甲方完成施工任务。
4、乙方指派塔机驾驶员并实行机长负责制。严禁甲方人员擅自操作、修理塔机,如有擅自操作、修理塔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司机违章操作而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七、在租赁期内,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对租赁设备只有使用权。甲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对租赁设备进行销售、转让、抵押或采取任何侵犯租赁设备所有权的行为;甲方不得在没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对租赁设备转租、技术改造。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⒈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负责向乙方出具保证塔机基础地质承载力不小于200KN/m2、基础砼强度不小于C35,并经甲方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依据。
⑵、确定塔机进场日期,提前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并于进场日两天前做场地准备,保证路通、电通、路基实。确保汽车吊、运输车辆能进入乙方指定的.位置。乙方正常安装时所用汽车吊为25T以下,如因甲方现场环境所致需用25T以上吊车,所增加费用由甲方承担。
⑶、按要求设置配电箱,并保证一机一闸一保,乙方塔机进场时,甲方需将安全可靠的电源接至塔机底部的额定电容配电箱内,电源线需符合国家标准三相五芯,规格为3252+2162电压达到380伏35-95千瓦要求,做好重复接地,排除塔机安装或拆卸过程中的一切障碍及脚手架,并按国家规定做好周边环境的防护措施。
⑷、负责按乙方提供的图纸完成塔机基础及各种预埋件的施工,并保证尺寸的准确性。处置妨碍塔机安全运行的障碍物。
⑸、塔机进场安装时,甲方应积极配合,负责安拆塔机所需的辅助人员。如因塔机基础的预埋锚柱、螺栓尺寸位置产生偏移,而导致塔机无法安装,在可补救的情况下甲方应对乙方采取的补救措施提供相应的辅助工作(如需氧气乙炔、焊工等)。由此类情况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用由甲方承担。
⑹、安装塔机附墙时,甲方要搭设平台。塔机拆除时,甲方要搭设附墙杆拆除平台并清除塔机基础附近建筑垃圾、积水等有碍拆除时的物件。
⑺、为乙方派驻塔机司机提供住宿和就餐方便。
⑻、乙方塔机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如有无理取闹,故意刁难现象,甲方有权向乙方领导进行反映,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塔机司机。
⑼、甲方应及时将塔机在运行中出现的故障通知乙方。
⑽、甲方应配备持证、熟练的指挥人员进行现场指挥,以免发生事故。在安排工作时,留出一定的设备保养时间。
⑾、甲方负责向当地安监站进行申报装、拆、顶升告知。
⑿、塔机进入施工现场后,因甲方现场施工碰坏塔机及造成乙方人员伤亡的,由甲方负责赔偿。如在现场发现塔机电缆及零部件等丢失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⒀、按时向乙方支付租赁费。
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合同签订生效后,负责按期给甲方提供基础图纸、预埋件及附件齐全、性能合格的塔机,并能保证正常使用。
⑵、认真安排塔机进场计划,按时完成塔机的安装拆卸工作,让甲方能按时使用。
⑶、向甲方提供塔机装、拆资质等相关技术资料。
⑷、配备操作熟练持证塔机司机上岗操作,并指定现场负责人联系日常工等具体事务。
⑸、负责对出租设备进行日常维修保养。租赁期间非甲方责任发生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⑹、机组人员应遵守工地的消防、卫生、安全等规定。听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正确指挥,积极配合甲方完成生产任务,但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⑺、工作中途停工及如因乙方不能控制的因素(如暴风雨雪等其它不可拒的地质恶劣天气)所造成停工的,设备租金照计。租用期间因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违章指挥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注:雷电天气及风力达到六级以上(含六级)的,塔机必须停止使用,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⑻,甲方超过约定支付租金时间一周后未支付租金的,乙方有权将所租塔机就地封存或拆回,甲方不得干涉。
⑼、乙方负责进行申报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塔机安装、拆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⑴、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⑵、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⑶、施工前,甲方应保证作业区域道路畅通、平整,夜间施工提供照明设备,负责设置作业区域安全警戒线,有明显标志,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⑷、乙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安装、拆卸工艺规程和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如违反而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⑸、施工前,甲方派顾春华同志负责有关安全工作并予以协助乙方,乙方派王未同志负责机械设备的有关安全工作,双方应经常联系、合作,预防事故发生。
⑹、双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按《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进行作业,对任何一方人员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双方都有权拒绝执行。
⑺、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双方一起参加验收,向有关部门申报,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十、违反合同处理
⑴、甲方出现违章指挥,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⑵、塔机司机不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的正确指挥,甲方有权提出更换司机。乙方接到通知后,三日内解决。如因乙方没有按期解决,所造成的损失,经双方协商确定后,由乙方负责。
⑶、因甲方的责任,塔机进场后未能及时安装使用,从进场之日起,乙方按月租金50%收取甲方停机台班费。因乙方的责任,不能如期提供塔机,由乙方给甲方月租金的50%的赔偿。
十一、甲方派顾春华同志为现场负责人,乙方委派郭会文、王未同志为现场负责人联系日常工作等具体事务。
十二、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本合同一式叁份。签字盖章且乙方收到进、场费后合同方效。
甲方:
乙方:
合同号: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以日租方式租用甲方下列机械设备、
设备名称、型号、单价等详见附表清单: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日租单价操作手姓名及联系、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计算、支付方式:
1、设备租赁期限:乙方根据实际临时租赁、
2、租金计算:乙方根据双方书面签认实际使用天数,结算租金、
3、税金:租费价不含税金、
三、租赁设备的进出场验收
设备进场前由甲方加满油,退场由乙方负责加满;若甲方未加满,乙方负责加满,并按加油量及费用加计10%的管理费在甲方租费中扣除、
四、运输、使用、维修、保养、燃油费用
1、机械进出场费由甲方全部承担,同时甲方负责设备进出场安全、
2、乙方负责设备在租赁期间正常运转所需的燃油、
3、所有的修理、保养、操作手工资及其他费用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乙方提供机况良好的设备,外观整洁,各类安全防护装置齐全、
2、每台设备配备一名具有操作资格证、技术水平达到中级以上、身体健康的操作手、严禁派遣学员、学徒上机,一旦发现,乙方有权按200元/次在租费结算时扣除、
3、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后,甲方操作手必须服从乙方统一管理,遵从乙方现场管理人员调度、指挥,保证随叫随到,按要求填写乙方提供的《设备运转记录单》并交乙方,遵守乙方的管理法规及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若甲方操作手不服从乙方指挥,违章操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操作手或终止本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含第三方损失〕、
4、甲方设备应停放在乙方指定地点并由乙方派人负责看守;否则,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租赁期间设备的.看护,并保证甲方操作手的正常作业安全、
2、乙方应及时支付甲方租费,租赁结束后不得滞留甲方设备、
七、违约责任
1、租赁设备未能按时到场,甲方应向乙方赔付与违约期租费等额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不归还租赁设备,应向甲方赔付与违约期租费等额的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双方约定向成都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副本二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租赁结束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年月日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年月日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装载机的租用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机械情况
共租赁乙方两台机械:
1、带司机的型号为520的装载机一台;
2、皮卡车一辆。
第二条:机械工作范围。该租赁机械仅用于*****整个项目工程的建设中,具体使用范围及内容办法如下:
1、装载机,根据甲方施工需要,在甲方施工场地范围内或甲方认可的需要使用装载机的施工项目内容中使用机械;
2、皮卡车,甲方工作人员可以在有司机的情况下使用或者甲方工作人员认可的个人或者几个人可以在有司机的情况下使用;
3、在甲方不认可的施工项目中使用任何机械甲方有权扣去相关费用,按时计费250元/小时;
4、当装载机司机没有装载机任务情况下,甲方人员有权差遣装载机司机驾驶皮卡车外出执行任务。
第三条 计费标准
两个机械组合租赁费用按月计算,每月共为 元整(该费用包括司机工资);甲方使用皮卡车外出时,过路费用及停车费用均有甲方承担,乙方使用时甲方概不负责任何费用。
第四条 机械燃油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两个机械燃油费用均为甲方负责。
第五条 付款方式
按月结,每月25日结算挂账,一周内支付。
第六条 维护养护责任
一切机械修理养护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不包括皮卡车交通事故)。
第七条 双方责任
1、因不可抗拒原因导致机械损毁和造成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2、机械工作时由于乙方机械司机操作过失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如若甲方人员操作造成的损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据《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机械名称及规格型号:
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车辆,车号为,型号:,配备操作人员名。
二、双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出车;
2、乙方应遵守甲方及业主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范;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持证上岗,保证甲方用车。行车安全、第三者安全责任险由乙方负责;
4、乙方自带的随车司机,搞好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车辆的完好,每月正常维修不超过壹天;
5、甲、乙双方应做好各自的安全防护和管理,因乙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或违章作业造成损坏和事故的由出租人自负,如果致使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甲方不负担此期间的租金,乙方应承担每日租金等额的违约金。
6、乙方必须保证24小时随叫随到,保证甲方用车。
三、租赁期限:
乙方车辆进场后按月租赁,从甲方正式使用之日起计算,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车辆施工内容、地点:由甲方统一安排。
五、租赁费用:租金元/月(壹万元/月),月末支付,燃油和司机的.吃、住费用由甲方承担,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乙方不服从甲方统一安排,违章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须照价进行赔偿;
2、乙方月维修时间如连续超过两天,每超过一天扣一天的租金,影响甲方使用的,甲方可终止合同,通知乙方退场;
3、乙方不得擅自将车掉回,否则将按半月的租金额赔偿甲方。
七、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按合同法规定办理,向甲方所在地陕西省宝鸡市申请仲裁或宝鸡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其他未进事宜,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