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加工合同7篇
【简介】以下是热心网友“juque”收集的服装加工合同7篇,供大家阅读。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服装一批,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以下合同条款执行。
一、 加工服装款号 : 布料:
二、 加工数量:
三、 服装加工费(乙方包线)
四、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生产制造单,生产板批语及生产物料要求进行生产操作,开大货前提供生产板一件,给甲方确定后才可开货。用布量面料袋布 撞色布(皮)(用布量已计损耗%)
五、乙方必须在开裁前检查甲方所提供唛架、布料车间物料,才能开裁,如果有疑问立即通知甲方,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 以唛架用布量为标准,如超出用布量,由乙方负责赔偿,按本市原价计算。
七、 交货日期 年 月 日全部送回本厂,或甲方叫洗水厂收货,如到期交不到货,由乙方负责赔偿。车间出货前必须翦长线。
八、 如在生产过程,不按甲方要求。违反操作造成甲方不能出货,由乙方负责赔偿,每件 元计算,如车间质量问题为2%。
九、 乙方应在车间出货一个星期内退回剩余物料,如过期后绝不给退。
十、 结算方式:出货后双方对过数,30天后结算加工费。
十一、以上条款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结算完毕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加工成品
品名: 货号:
面料: 颜色:
尺码:
第二条 服装数量
1、计量单位:套(上衣、裤子)
2、数量:套,其中码套,码套,码套,码套。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
由乙方提供原材料,甲方确认,具体见下:
材料名称:
质量:
第四条 服装质量
加工成品质量按 样衣或工艺单执行,样衣由甲方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样衣、工艺单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 服装款式 和规格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装款式及面料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2、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辅料的方式
第六条 报酬
1、加工单价:元/套
2、总金额(元):小写(大写)
第七条 包装方式
内用包装,外用包装,包装费由方承担。
第八条 服装交付
1、交货地:
2: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
3:产品的交(提)货期限:年月日。
第九条 服装验收
1.验收期间:年月日之前。
2、验收地点:。
2、认真核对货物的品名、款号、数量、唛头,准确无误后方可抽样。
3.验收方式:产品按30%抽检,抽样标准为:随机。
4、验收标准:与样衣款式、做工一致
5、验收包括:商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内在质量、标识等项目进行检验和检测。根据货物实际情况,以验收标准为依据判定合格与否。
6、经首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甲方在2天内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返修。
第十条 定金/预付货款
(1)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定金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返还定金。
(2)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预付款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
第十一条 报酬结算
1、转账结算。此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须预付百分之五十的.货款给乙方。
2、终结付款额,依据实际制衣件数,经双方认可后的款额支付。
3、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后,须在当日内付清乙方全部货款。
第十二条 留置权
如甲方未支付价款,在双方没有例外约定时,乙方对完成的服装享有留置权。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制作中途未经过双发同意,私自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偿付甲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50%的违约金。
(3)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二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15日不领取定作物的,乙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须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制作问题,乙方须负责修改。
(2)、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如未按时交货, 甲方将扣除乙方每日2%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
(4)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于年月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清之日为止。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乙方和甲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生产一批: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交货时间和数量交入甲方仓库(费用乙方承担)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超过规定的交货时间,货款或加工费2个月后付款。超过1天,扣加工费的5%,2天扣10%,以此类推。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样衣及制作要求进行操作,乙方必须对产品的质量完全负责,乙方在生产车间必须把质量控制好,以免返工重检,甲方对产品检验时,如果发现返工比例在8%以上,只结算货款或加工费的80%,针织只允许翻工比例在6%,梭织返工比例允许在4%。
3.甲方在收货时发现无可挽救的质量的问题,扣货款的一半,到客户无扣款后再付给乙方。
4.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成品后进行检验,对于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残次品将由生产单位承担经济责任。
5.成品交到甲方仓库,如发现线头没剪干净,由甲方安排人员剪。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每件扣加工费元。
6.乙方在生产前送三套产前样给甲方跟单人员确认,封样方可生产。
7.付款方式:所有产品经甲方检验合格后结算之日起二个月内付清,但尽量提前付给。
8.乙方应及时配合把返工的产品返好,通知在10小时内没来返工,或拉回去返工的.,每套按1元雇工人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按公司发货数量交货,如有少数或次品,每件/套按出厂价扣款。
10.此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11.此合同项下的加工制作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签约时间年。
甲方: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加工成品
品名: 货号:
面料: 颜色:
尺码:
第二条 服装数量
1、计量单位:套(上衣、裤子)
2、数量:套,其中码套,码套,码套,码套。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
由乙方提供原材料,甲方确认,具体见下:
材料名称:
质量:
第四条 服装质量
加工成品质量按 样衣或工艺单执行,样衣由甲方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样衣、工艺单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 服装款式 和规格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装款式及面料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2、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辅料的方式
第六条 报酬
1、加工单价:元/套
2、总金额(元):小写(大写)
第七条 包装方式
内用包装,外用包装,包装费由方承担。
第八条 服装交付
1、交货地:
2: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
3:产品的交(提)货期限:年月日。
第九条 服装验收
1.验收期间:年月日之前。
2、验收地点:。
2、认真核对货物的品名、款号、数量、唛头,准确无误后方可抽样。
3.验收方式:产品按30%抽检,抽样标准为:随机。
4、验收标准:与样衣款式、做工一致
5、验收包括:商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内在质量、标识等项目进行检验和检测。根据货物实际情况,以验收标准为依据判定合格与否。
6、经首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甲方在2天内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返修。
第十条 定金/预付货款
(1)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定金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返还定金。
(2)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预付款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
第十一条 报酬结算
1、转账结算。此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须预付百分之五十的.货款给乙方。
2、终结付款额,依据实际制衣件数,经双方认可后的款额支付。
3、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后,须在当日内付清乙方全部货款。
第十二条 留置权
如甲方未支付价款,在双方没有例外约定时,乙方对完成的服装享有留置权。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制作中途未经过双发同意,私自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偿付甲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50%的`违约金。
(3)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二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15日不领取定作物的,乙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须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制作问题,乙方须负责修改。
(2)、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如未按时交货, 甲方将扣除乙方每日2%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
(4)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于年月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清之日为止。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乙方和甲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为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实施条例办
法,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含税单价、包装要求、交期、技术标准
第二条 材料提供
1.乙方提供的罗纹,松紧带,腰绳,甲方提供除罗纹,松紧带,腰绳外所有面料和辅料。
2.乙方在加工过程中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加工,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换,不得使用任何第三方提供的材料。
3.乙方自行提供的辅料需保证质量
4.加工所需主、辅料由甲方送到乙方加工厂,双方对数量、外观进行查验,由乙方签收。
第三条 加工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样品及相关工艺技术资料进行加工生产,并对甲方的设计保密。
2.乙方在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裁剪前,必须核实单件服装所需原材料的用量是否与甲方要求相符合,确定无误后方可裁剪。未经核实或核实有误未向甲方说明并经甲方书面答复,致使原材料浪费或其他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为保证乙方加工生产的产品品质,在对原材料大量裁剪、缝制前,乙方应制作十套首批样,经甲方确认,大货正常进行。
4.加工过程中如发现材料有问题,应及时与甲方联系,不能私自使用,如未通知甲方,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验收方法及质量异议:
1.完成后,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完成检验、装箱后,于大货交货期截止两日前通知甲方抽查检验,装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交付货物时,甲方或甲方委托人根据上述合同约定的质量、工艺标准和确认的样品进
行验收。
2.如果发现制做不合格品,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无条件返修。但由于乙方加工原因造成无法修复且不能按正品入库的.,此部分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加工费用,造成原材料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3.乙方在接到甲方来函或来人提出的产品质量异议时,应在三日内给予甲方回复,并提出处理方案,否则甲方即视为乙方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公休日顺延)。
4.产品出货后,甲方的原版样衣、相关技术资料以及剩余的主、辅料经甲方清点后与该批成品货物一起退还甲方。
第五条 货款结算方式:
合同签定后甲方预付30%(元整),余款(元整)提货付清,乙方开具17%增值税发票寄给甲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未交货物加工费的2%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全部经济上的损失费用。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部分的2%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第七条 其他
严禁乙方将甲方所属商标或带有甲方所属商标的产品外流出工厂,也不可将相关合作信息透露给他人,联系时只可跟甲方指定联系人联系,否则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依法签订,具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生产单是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确须变更或解除时,应按《合同法》关于变更和解除的条款办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守约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与原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因本合同引起纠纷,经双
方协商未妥,可以交由甲方当地国家仲裁机构仲裁。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经手人: 经手人: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连衣裙、裤子、风衣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
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加工详述。单元:元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按计划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连衣裙、裤子、风衣产品。2、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数量、工艺要求、交货时间等。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4、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本合同所签订的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乙方
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余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验收标准
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有异,甲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或货物的`数量、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赔偿甲方此批货款总价10%违约金。且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检验、运输、补货费用、保险、仓储、装卸等直接损失应由乙方负担。
2、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国家政策和政府规定的调整变化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交由仲裁委员会裁决处理。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供应方):
合同编号:
乙方(加工方):
签定地点:
现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协议:
一、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交货地点:
制单 款号 货品 名称 数量 货期 单价 每 件 成本价 备注
二、甲方以下达“生产加工制单”方式委托加工,明确委托加工服装的款式、数量、货期、及提供OK样板、工艺制作要求和质量标准,经双方认可,即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如在生产中途需要改板或在其它特别需求等,必须有书面通知。
三、乙方负责每款生产加工单的双程运输费用。缝纫线由方提供,其费用由方承担。线的供应商:线价:
四、乙方需对甲方提供的所有工艺技术资料、实样、唛架及样板等检验确认无错,方可投入生产。若有问题,需及时通知甲方。否则,造成质量的问题及经济损失,由加工方承担。
五、乙方需根据合同要求保质保量生产并如期交货。由于乙方责任造成不能出货,则按此款数量的零售价赔偿,并承担延误客人合同期的违约金。如超期一天按该货品总价的.1%扣款,如超期两天按该货品总价的2%扣款,以此类推,如因甲方原因(物料不齐或其它)造成不能按期交货,双方另行定货期,并需签字生效。
六、乙方交货成品数量缺失,以每千件为单位,三件以下按货品的成本价的两倍予以赔偿。三件以上按该货品的成本价加市场零售价的两倍予以赔偿(在加工费中扣除)。
七、大货送甲方做尾部工序的,发现成品油污、跳线、烂孔、抽纱、色差等情况,通知乙方来解决。如乙方不及时来返执或货期紧迫,甲方尾部帮手配片、返执,甲方则扣除乙方返工工时,按每小时元计算,在加工费中扣除。
八、甲方提供每款布料、物料,按制单裁数规定物料损耗计算,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必须在一定时间内清点来料、核对一切来料并签收。布料、物料如有质量问题不能生产,应及时交予甲方处理。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裁床开裁前负责对布料进行检查。如发现布料有质量问题(含布料短码)及实际用量超过制单用量,应立即通知甲方商量解决办法,双方确定无异后,方可开裁。
十、甲方如代乙方做以下工序需计还成本:凤眼元/粒,钮门元/粒,打枣元/粒,剪线元/件。
十一、结算方式:按甲方实际出货数量结算,5‰可接受次品视情况而定(最多按单价半计),超次品按成本价扣回。此月出的货待下月25号至30号结算,如有特殊情况会另行通知。
十二、甲乙双方应本着精诚合作的态度,如因合同或其它产生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这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
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