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销售合同【锦集12篇】
【前言】每当我们签订服装销售合同时,为了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我们需要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因此撰写一份合适的合同是至关重要的。那么,如何才能写出一份清晰明确、合乎规范的服装销售合同呢?下面是热心会员“meifuchenluyi”分享的服装销售合同(共12篇),供大家赏析。
甲方:
乙方:
根据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经销协议如下: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 经销莱珂服饰。
二、甲方以商品全国统一零售价的折作为乙方结算价,并开具增值税发票。运费由乙方负担,甲方代办运输手续。本市内运输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自行看样定货,发货后不作退换货处理。如有质量问题,货到三天内通知甲方,并发回给甲方鉴定,过期不再处理。
四、乙方在该地区经销期间,应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做好优质服务、售后服务工作。
五、甲方授权期限为半年,经甲方对乙方销售业绩考核,再协商制定续签手续,或转为连锁经营点。
六、如有下列情况,甲方不需经乙方同意,可以终止本协议,并且由乙方自负一切责任:
1、有违反本协议之事的行为。
2、不能及时给付货款。
3、提供畅销产品,供同业仿造。
4、对外促销等广告,未经甲方事先同意而实施。
5、乙方违反以上条例,经口头劝告无效,再发书面通知限期改正,如还不思改过,经甲方信函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
七、协议期满,自动终止双方义务。
八、协议期间,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在签约地点处所管辖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 乙方名称: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法人代表: 店铺面积:
签协人: 店铺地址:
签协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日
乙方运输方式:
运输送达地点: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买卖事宜,订立本契约,条款如下:
一、买卖标的:
。(注明品名、规格、数量、地点、产地、性质、用途等)
二、价款:
单价元,总金额元。
三、交货:
1.交货时间:乙方应于订约后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组数如期送达。
2.交货地点:甲方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点。
3.交货方式:。
四、验收:
甲方或其指定受领人于受领第一条的标的后,应及时验收。如有瑕疵,应于受领后七天内以书面通知乙方更换,逾期乙方不负瑕疵担保责任。
五、付款:
1.付款方式:甲方将所开出的发票和货款一次付给乙方。
2.付款期限:甲方预付元,余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交付,每月日前各支付元。
六、其他费用:
原则上运送费、包装费由乙方负担。如果甲方所指定送货地点不在界内,按实际里程数每公里元酌收运送费用。
七、担保:
担保人须对乙方保证,甲方能够按期支付价金,当甲方不能履行时由其对乙方连带赔偿责任。
八、违约责任:
1.标的物经验收不符合第一条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
2.标的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要求赔偿损失。
3.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4.其他:。
九、声明及保证:
(一)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一、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二、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三、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五、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甲方(被代理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产品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产品
1.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为:
2.代理商品种类增减的条件及方法:
3.约定新产品(是否)包括在内:
二、代理权限
1.乙方在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同时,必须禁止销售其他对甲方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
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的销售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3.甲方负责与客户签订产品供应合同,负责所售产品的质量及后续所需燃料供应。
三、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
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可以续约。
四、最低代理销售额
乙方承诺每月向甲方的订货量为,乙方保证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均不得低于元。
如果连续年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五、代理商品价格
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
乙方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或以收取费用等方式变相加价。
2.如果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乙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甲方报告。
甲方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乙方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六、佣金
1.乙方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元按%收佣;元按%收佣。
2.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等应另开发票。
3.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4.甲方每季度应向乙方说明佣金数额和支付佣金的有关商务,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
5.乙方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甲方不予接受则无佣金。
若乙方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乙方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甲方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七、商情报告
1.乙方应尽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个月需向甲方寄送工作报告。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
甲方还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八、推销、宣传与广告
1.乙方应收集信息,争取客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2.乙方可通过广告活动,宣传代理产品(服务),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担广告与宣传费用。
3.乙方应当执行甲方对广告活动的要求,不得违反规定发布广告。
4.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九、竞业限制
1.乙方不应与甲方或帮助他人与甲方竞争,乙方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
同时,乙方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
2.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的年内,乙方不能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予以竞争,本合同终止后的年内,乙方也不能代理其他类似产品,予以竞争。
3.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甲方。
十、合同转让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独立自主地经营代理业务,禁止以承包、租赁、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将代理销售业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经营管理。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
(1)乙方要求转让本合同时,应当将转让的理由及转让条件、受让人按照本合同规定制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情况报告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转让的决定。
(2)乙方转让本合同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优先受让的通知后,乙方不得撤销转让或变更转让价格与转让条件,否则,乙方在年内不得进行转让。
(3)乙方转让本合同,受让人应当与甲方重新签订代理销售合同。
十一、合同变更
1.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甲方有权对本合同进行适当变更,但变更必须是善意与合理的,且不得与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属协议的内容相抵触。
2.甲方应当将合同变更的原因、可行性及有关事项,在规定的变更时间前天通知乙方。
3.在本合同期满续订合同时,甲方有权以新制定的销售代理合同代替本合同。
对本合同的修订应基于合理和善意的准则。
十二、合同终止
1.本合同因下列情况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与甲方代理销售有关的所有产品宣传材料及信息,禁止以甲方代理名义对外销售产品。
3.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其他任何复制品。
十三、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乙方时生效:
(1)擅自代理销售其他产品或服务;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
(4)故意向第三人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的;
(5)故意向甲方报告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6)违反竞业禁止的规定参与竞争的;
(7)连续年未能完成销售指标,受到甲方次以上处罚,屡教不改的;
十四、保密责任
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保密期限为年。
十五、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其他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委托代理人(签字):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服装订购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装订购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服装系列产品,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价格详见附后清单。
注:总价中包含发票及发货费用
第二条 质量标准
1、服装面料质地及颜色需甲方认可,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产品质量以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样衣料样为标准。
2、全棉或含棉量高的面料经高温免烫或水洗处理等清洗方式的不同可能会出现轻微褪色或改变属正常现象。
第三条 验收标准及期限
甲方自收货 7 日内按样衣标准进行验收,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此间提出,逾期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付款及交货时间
1、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接到乙方付款申请后3日内支付总额的50%,即 元作为定金。
2、乙方应在甲方支付定金后的年月 30日交货,交货地点为甲方所在的办公地点。交货时由甲方确认,并在乙方的送货单上签字。
3、合同总金额以服装实际制作数量为准。
4、甲方自收货日内,以转帐的方式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五条 服务承诺
1、产品交付使用25日内,如因乙方原因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修改,费用由乙方负担。
2、本次批量生产之后,如若甲方因员工调整,提出增补制作要求,在布料规格质量及价格与本次产品相同的基础上,乙方依样衣标准制作,经双方协商可另签订合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加工生产以甲方确认的样衣为准,中途如因甲方原因提出更换布料及款式、颜色等,由此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相应延长交货日期。
2、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乙方可以不予制作并相应延长交货期限,直至甲方交付预付款后,按合同相应要求开始制作。若乙方按合同要求完全履行交付义务,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款金额3‰的违约金。
3、中途如因乙方原因提出的需要更换布料及款式、色彩等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需延长交货日期,由双方另行协商。
4、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完成量体工作,如需延长交货日期,由双方协商进行顺延。
5、乙方应按时在指定地点交付商品,如未能按时交付商品,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因乙方逾期交货所产生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未付货款中扣除。
6、由于不可抗力灾害和确非一方本身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可免除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西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交易完毕(含付清货款)本合同自行作废。
2、本合同所有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更好的发挥系列产品的名牌效应,进一步提高系列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销量,实现国内贸易的崛起,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着诚信经营、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共识,并签定此商品代理合同:
一、双方的基本条件约定
1、甲方向乙方提供其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
2、乙方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
3、商超客户的代理,乙方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4、乙方应对甲方的品牌有足够的了解和认知认可度,且乙方的经营性质应该和甲方的产品属性、销售渠道相吻合。
5、甲方的商品送达乙方仓库,并由乙方验收和向甲方付款后,其商品所有权归属乙方所有,但其商标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使用。
6、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销售与甲方商品所属同类的其他品牌商品,否则甲方有权利提前中止合同,取消乙方的代理经营权。
7、乙方必须对所属区域内的现有客户具备融洽的客情关系和良好的社会关系。
8、乙方必须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系统,能及时提供各项真实有效的数据报表给甲方。
二、合同约定乙方的销售区域和销售渠道
1、甲方允许乙方代理经营的销售区域和客户名称: 。(见附表1)
2、乙方不得将甲方商品出现在上述区域或者客户之外的范围销售,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按照其售价货值金额的30%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收回货物。
3、甲方尽量保证乙方的所属客户以及其区域范围内不出现其他代理商或者客户所经营的品牌商品销售,一旦出现,甲方将积极给予协调解决,同时乙方应该给予谅解。
4、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所属区域内的未来潜在客户(新开业客户),原则上
5、甲方将原有客户交付给乙方,乙方通过对帐和审查无误并同意接收后,所转交客户将来出现的任何差错或者经营合作问题,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双方单独另有约定除外)。
三、品牌保证金
1、“”商标作为中国驰名商标,“”品牌作为中国名牌商品,更是中国行业老大,连续十年中国市场占有率第一,其固有品牌价值和未来的潜在价值都是不可估量的,集团作为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其未来发展的潜力和品牌价值是商界和企业界所瞩目的。
2、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有权利和义务维护“”品牌的形象,并向甲方支付 元的品牌保证金,以确保乙方在销售甲方的产品过程中不对甲方的品牌名誉和网络基础建设等方面造成损害。
3、品牌保证金应在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两日内,向甲方支付,甲方给予开具加盖甲方公章的保证金收据,合同期满5日内,如乙方未违反本合同规定且未做出有损甲方品牌声誉或者市场基础建设的行为,甲方全额返还给乙方。
4、在合同期内,乙方若违反合同,或者给甲方的市场经营造成损失,甲方有权据情扣罚乙方的保证金,乙方必须在5天时间内向甲方交纳补齐所扣罚的保证金。
四、合同约定的商品规格和价格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价格是含税到岸价格。(见价格表)
2、乙方供给商超等各类客户的价格完全遵照甲方规定的价格执行,乙方不得擅自更改任何价格(允许乙方的销售价格高于甲方规定价格10%以内)。(见附表1)
3、甲方不向乙方提供特定规格的或者贴牌商品。
4、如果乙方对于甲方的某些商品不愿意代理,甲方可转交给其他代理商代理。
5、因乙方不执行或者低于甲方规定的各级外销价格,造成货物向其他地区的窜货的,乙方需完全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6、乙方有责任规范和管理好所属区域的下级客户的价格体系,一旦造成窜货行
7、乙方因低价供货造成下属终端客户的零售价低于市场正常零售价格,而遭到同一区域其他代理商或者终端客户投诉或者索赔的,乙方应承担完全责任和损失索赔。甲方有权对其做出相应的经济处罚。
8、乙方因节假日或者其他庆祝活动或者为图商品增销量或者为宣传商品或者为处理积压库存等目的需要在特定时间范围内,特定地点,或者限定销量的前提下,需要进行特殊价格销售的,必须最少提前四天向甲方报批申请,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9、因甲方原材料价格或者生产等原因,需要对出厂价格统一上调或者下调的,乙方应该给予配合支持,甲方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接到通知30日内,全面按照甲方的要求调整对外销售价格,并执行完毕。
五、商品的质量和索赔
1、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商品属于符合国标的合格商品,并向乙方提供所有商品质量检测报告书的复印件。
2、乙方进购甲方的商品后在保质期内,任何因甲方自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相关损失和关联到的赔偿由甲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因乙方自身保管或者运输等原因造成的商品质量损害及造成的相关损失和关联到的赔偿事宜等,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4、乙方经营期间,通过甲方同意后,在一些乙方经营区域所在地各级职能部门所做的关于产品质量方面的检测,或者当地政府职能部门自行抽查,其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的供货、退货服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定单,将货物送达乙方仓库,乙方保证在收到定单小时内将货物送达乙方的固定仓库,仓库地点:。
2、乙方定单的每次最低定货金额: 元,否则甲方不予安排送货。
3、乙方要求自行提货的,甲方给予乙方成本价格的运费补贴。
4、乙方自提货物或者收到甲方来货,必须当面清点数量和检查货品质量,无误,即给予签署甲方的发货单据,乙方提货离开甲方仓库或者甲方送货人员离开乙方仓库,甲方即不对货物的非生产质量问题和数量缺少负责。
5、乙方在收到货物15天时间内发现批次质量问题的,可通知甲方退换货。
6、甲方保证乙方正常销售经营状态下的货物供应,因甲方原因如公路或者铁路运输等不可控制因素造成的货物暂缺,乙方应该给予谅解,甲方也应全力保障好乙方的货物供应,并经常向乙方通报货物库存情况,并对畅销量大商品实行“15天预警”控制,将货物缺口造成的销量损失,降到最低极限。
7、乙方计划做促销活动时,必须提前2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计划,以便甲方能够及时备货。
8、旺季或者重大节假日来临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应就库存备货,加强沟通,对市场需求作好预测,提前做出合理的备货计划准备。
9、由于滞销原因,导致乙方个别单品货物库存积压,在保质期到达前三个月时间内、且商品质量完好,甲方允许给予折价退换货物。
10、由于包装破损原因造成乙方货物无法正常销售,如果产品内在质量完好,甲方给予乙方退换货。(鼠损虫咬商品,甲方一律不给予退换货)
11、系列产品,需乙方自行妥善保管和运输,由于破损原因,甲方不给予退换货。
12、产品如果由于滞销原因造成积压,必须要求在保质期到达前五个月,且商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内在质量完好无损,甲方可允许折价后退换货,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七、乙方的经营服务职责
1、乙方负责对所属区域内的所有客户的对、结帐和供、退货服务工作。
2、乙方应最少固定部送货车和名固定业务人员做好甲方产品的市场维护服务工作。
3、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业务人员和理货人员,加强对甲方产品排面的理顺,乙方保证甲方产品的排面在同类商品中位置最佳,单品排面最多,乙方保障每个客户的货架上单品不缺、货物不缺。
4、乙方应保证在接到客户定单24小时内,将货物送达。
5、乙方不得以人员或者车辆紧张原因为借口,延误送货。
6、乙方不得以客户定单数量少等原因为借口,而拖延或者不予送货。
7、对于商超等客户要求的退换货,乙方应该及时给予服务到位。
8、乙方保证所属区域范围内的KA卖场的进场率达到90%。
9、乙方保证所属区域范围内覆盖率达到70%以上。
八、关于结算方式
1、甲方对乙方实行现款现货的结算方式,甲方在确认乙方的货款到帐后,方可给乙方发货。
2、对于前期甲方在商场等客户的未尽应收帐款,其债权转由乙方接收,乙方须在合同签定三天内以现款方式付给甲方,或者同甲方签定前期货款付款计划表(作为本合同有效附件),或者由甲方自行向原客户收取。
3、乙方对甲方的付款方式可以是:现金、支票、电汇、银行汇票方式。
4、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税率的增值税发票。
5、现金结算,甲方向乙方提供明确的货款结算专人身份证明,甲方其他任何业务人员无权前往乙方处结算货款,并且必须持有合法的、完善的相关结算票据,否则甲方不予以承认。
6、乙方每月日必须配合甲方对上月双方发生的销售、付款及费用进行详细对帐。
7、如果乙方拖欠甲方货款,甲方有权利对其停止发货。
九、促销活动
1、甲方根据市场需要,在一些大型卖场采取特价、赠送、免费品尝、海报等常规促销活动,应提前将计划方案通知乙方。
2、对于甲方在全国或者全省或者全市统一的大型促销或者展示活动,乙方应该提前做好人力和物力上的准备,并全力配合好甲方的活动。
3、对于甲方安排的促销计划,乙方应该全力配合执行,协同甲方谈判压缩各类费用,安排场地、提供物力支持和人员支持等。
4、甲方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和乙方的申请,给予乙方所属卖场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或者兼职促销人员。是否配备促销员或者配备数量由甲方决定。
5、乙方的任何新商品进店或者新开业商超进店,有可能产生甲方应该承担的费用项目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6、乙方的任何宣传促销活动计划,有可能产生甲方应该承担的费用项目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和认可。
十、促销品和广告宣传
1、甲方的新产品如系列,甲方按照进货比例,免费配发不干胶张贴画、双面宣传单页、笔记本、餐巾纸、手提袋、促销台等宣传品。
2、今后甲方将继续设计制作增加促销品的种类,如促销员统一着服装、雨伞、展示架等等各类促销宣传品。
3、甲方将根据乙方市场的实际运作情况,确定是否给予乙方市场一定的广告宣传支持。
4、甲方对乙方所属区域的广告投入,由甲方人员直接操作投入,乙方不接触投入费用,但乙方应该全力配合甲方的信息收集、价格费用谈判、人力支援及提供合理的广告投入建设性建议。
5、今后甲方可能对乙方市场进行广告投入的方式主要是电视广告、公交车体广告、报纸广告和城市广告牌等方面。
十一、销售费用和甲方对的市场投入
1、甲、乙双方的商超客户转户,如果需要产生费用的,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全力协调客情将该费用压缩到最低。
2、甲方的常规产品销售,甲方不提供任何促销品宣传品,基本不做广告宣传投入。
3、乙方在和客户对帐、结算过程中出现的误差或者卖场耗损或者货物丢失、商品价差、罚款等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运营费用,甲方不予以承担,任何商场扣点和年节庆费、开业费、赞助费等等商超杂费,甲方不予承担,应由乙方完全承担。
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呆死帐或者以物抵货款等,甲方一概不予以承担。
6、甲方承担新商品的单品进店(条码)费用(若费用较大,双方协商分担)。
7、甲方承担卖场促销人员管理费(若费用较大,双方协商分担)。
8、促销员的销售提成由乙方承担。
9、甲方承担促销员基本工资及试吃品和物料费用(若费用较大,双方协商分担)。
10、甲方承担卖场的堆头、端架、海报费用(若费用较大,双方协商分担)。
11、促销期间的折价让利或者免费赠品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承担,要求乙方在促销期间的销售毛利率(扣除商超各类结帐扣点后)不得超过5%。
12、乙方应充分发挥大型代理商的规模优势和客情优势协助甲方进行关系沟通和
13、甲方明确承诺给予乙方在每个商超的最低年促销次数(客户年促销计划表)。
14、乙方向甲方申请的促销、宣传费用投入,必须向甲方提供正式的费用发票,并附带详细的费用清单表,并及时将销售数据和效果评估报告上报甲方。
15、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费用,必须实事求是,否则,甲方有权利拒付费用,并对乙方做出同等金额的罚款。
十二、销售任务和奖励
1、本合同签定三个月后,甲、乙双方协商制定乙方的年销售任务,乙方必须保障年销售任务基数完成,否则甲方有权利中止和乙方的代理合同(年销售任务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2、在经营过程中随着乙方客户的增加和减少或者其他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出现,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调整任务基数额。
3、甲、乙双方的销售任务超额奖励,可以单独签定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十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主动协助乙方协调好同商超卖场的各级客情关系。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各类优秀的促销方案。
3、甲方对乙方的经营行为有监督指导权。
4、甲方负责对促销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同时具有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的义务。
5、甲方有权利随时核查乙方的经营帐目和费用(限甲方产品)。
6、甲方有权利给乙方制定特殊时期或者情况的指导销售价格,乙方应遵照执行。
7、乙方应该对甲方的价格、销量、政策、计划方案等商业秘密,给予严格保密,否则一旦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或者影响,乙方应承担完全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包括无形资产损失)。
8、乙方应该定期向甲方提供甲方产品的销售数据报表、客户档案资料。
9、乙方应该及时将市场综合信息反馈提供给甲方。
10、乙方有义务维护好甲方的市场网络和品牌基础建设。
11、乙方应该服从甲方对市场方面的统一号召及相关指导政策和规定。
12、乙方不得对甲方的各项核查工作予以刁难或者不配合。
十四、违约责任的承担和处罚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事项,在本合同明确规定的处罚事项,按照本合同规定执行,本合同未明确的违约处罚事项,双方可商定,但处罚金额最低限度标准为 元。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有明确违反本合同规定,且性质严重的,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对甲方的市场或者品牌造成损害或者损失的,或者消极、敷衍销售,造成市场份额严重下滑的,乙方应承担相关赔偿,同时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背离甲方原则规定,不服从甲方对市场的统一运作规划管理的,甲方有权利终止该合同,收回乙方的产品代理权。
十五、合同的期限、续签、解除
1、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有效期限壹年,合同签定时间:。
2、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可重新谈判合同条款,继续签定合作合同,同等条件下,甲方给予乙方优先签定权。
3、中途解除合同或者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合作的,甲、乙双方应将相互之间的合同约定费用以及货款等事宜在15天时间内两清,如乙方要求清退甲方货物的,甲方应给予清退,并于清退完完毕后15天内付清乙方的退货款项(限商品质量完好无损)。
十六、合同其他约定及补充事项
1、甲、乙双方除本合同之外的任何书面形式、且手续齐全的补充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均可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甲、乙双方应给予承认。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未果,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3、本合同签署地: 。
4、本合同一式四份共计六页,涂改或者复印无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5、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6、在以后合作过程中通过双方协商补签或者修改的一切正规书面协议内容,均告有效。
7、补充事项添加: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签定地点:
为了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充分协商,依据《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就购销进口电煤,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品种、产地、质量、数量、运输方式、装载港
1、品种:动力煤;
2、产地:印度尼西亚;
3、质量规格: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5500卡/克以上
硫分(st,d) ≤1%
空干水分(mt) ≤14%
空干基挥发份(var) ≥35%
空干基灰分(ad) ≤14%
4、数量:10万吨/月,年为12个月x10=120万吨;
5、合同期限:该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算,有效期为13个月;
6、运输方式及数量:船运输,吨/次;
7、装载港:
8、卸货港:中国 港口
第二条 收货人名称
收货人名称:
第三条交货时间
合同签定后,甲方接到乙方的全额付款保函(按甲方指定银行),经银行核实无误之日起,第一船煤炭在甲方向乙方开出履约保函之日起35(+、—5)天内发到乙方指定港口。以后按乙方每月的定货量连续装船发运至目的港,直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供货总量。
第四条 价格
煤炭结算单价=到岸基本价+质量调整价:
1)到岸完税价: 元/大卡(不含港杂费)。即货物到港前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担。货物到港后,卸船及卸船后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2)质量调整价格:
1实际交付货物的总热量值在5500(卡/千克)的基础上±100(卡/千克)为正常;如果实际交付货物的总热量值高于5600(卡/千克)时,调整价格为:实际发热量(卡/千克)-5600(卡/千克)× 元(溢价);如果实际交付货物的总热量值低于5400(卡/千克)时,调整价格为:实际发热量(卡/千克)-5400}× 元(罚款)
2干基全硫每超出标准规格(1%)%减元,最多不能超%,否则可拒收;
3当结算验收全水分超过规定标准(14%)时,实际结算数量=卸货港海关商检重量证书吨数×{1-(实际收到全水分-规定全水分)%};最多不能超15%,否则可拒收;
3)煤炭市场价格有变动时,要求变动方必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共同商定新的价格。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正签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银行开出可分批装运、分批结算的10万吨数量总价款的《全额付款保函》。甲方接到乙方的《全额付款保函》经银行确认。
2、接到乙方付款保函经银行确认无误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开具2%履约保函给乙方(5万吨的总价款的2%)。
3、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全额付款保函》后35(+、-5)天内第一船货到达乙方指定港口,并出具ccic等独立的国际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给乙方;
4、货船到达目的港,甲方凭海运提单、印尼ccic等独立的国际公证机构出具的重量和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结算已到货全部货款的70%。乙方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付款,以保证甲方及时办理完税手续。
甲方办理通关完税手续 及中国ciq商检的检验。乙方银行凭中国ciq商检的检验报告及发票,3个银行工作日内付清本批次剩余30%货款。
5、每月乙方在接到甲方第二船货物已装船的传真文件后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将下个月的10万吨数量的总价款开具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全额付款保函》,以保证甲方连续发货。
第六条数量、质量验收标准
货物到港后依照中国ciq商检的检验报告的热值作为计算的依据,作为付款的质量和数量的最终依据。
第七条 货物装卸
货物到达港口后应该在船主的指定时间(1xx吨/天)内将货物装卸完毕。如果由于乙方卸货造成的延误,乙方应该赔偿船主的滞期费。
第八条 船次通知问题
甲方应在货物到港前至少5个工作日以传真和邮件的方式通知乙方。
第九条 违约条款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按符合本合同(一)质量要求的煤炭供煤。如甲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需赔偿乙方总货款2%的经济损失;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乙方需赔偿甲方总货款2%的经济损失。
2、船舶靠港,甲方将货权转移给乙方后,货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能按时付款,甲方有权处置货物,并将所得款项抵冲垫付货款及相关费用。
3、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滞期,其费用由甲方负责;如果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滞期,其费用由乙方负责。由此导致发生的货轮延滞费用和码头停泊等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其费用由责任方与船主协商解决。
4、以下情况视甲方违约,应按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赔偿
1)货物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到达乙方指定卸货港交货;
2)货到目的港后,经ciq检验报告复检,未能达到本合同所签订的数量(允许±10%)、质量约定指标。
5、以下情况视乙方违约,应按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赔偿
1)双方正签合同后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开出甲方指定银行的《全额付款保函》给甲方。
2)每月甲方发第二船后,乙方没有在约定时间内及时将下个月10万吨发货的总价款的《全额付款保函》开给甲方。
3)除人力不可抗力因素之外,船舶卸货时间为每天 --1xx 吨(标准卸货比率),如果船舶提前到达卸货,则甲方应提前3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如果船舶晚于卸货期到达,卸货方应尽最大努力减少迟延的时间。卸货时间从船舶停靠卸货码头后6小时计算(船舶等待潮水的时间不计为卸货时间)。否则由乙方原因造成的滞船费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 不可抗力因素
由于发生如下原因造成甲乙双方均无法控制的情况发生(如战争、罢工、火灾、洪灾、地震等),并且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合同履行受阻,甲乙双方均可免责或适当履行合同,在不可抗力期间内,双方可以暂停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交付货物的义务,不会受到惩罚。如果暂停时间超过1个月,另一方有权选择取消货物的交付。一旦发生以上所述不可抗力的情形,阻碍或延误了合同的履行,受影响方应以传真和邮件的方式尽快通知另一方,在此种事件发生后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将相关事件的细节告诉另一方并提供文件证据证明,证明该事件的不可抗力造成的。
第十一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主张方当地法院诉讼。
3、本合同有效期限:xx年 月 日至xx年 月 日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与原件有同等效力。
5、自双方确认并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货方(甲方):(盖章) 购货方(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xx年 月 日 xx年 月 日
根据《合同法》和《微型计算机商品管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 元的电脑,其配置标准、单价、总价等见下表:
第二条 定货、交货及验收
1、定货日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
2、交货日期;
3、交货地点;
4、包装方式;
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
(1)定金元;
(2)预付款>元。
(3)(付款条款)
6、验收方式:甲方向乙方说明电脑的配置,核对电脑配件品牌、型号和编号,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置和产品的质量状况,经乙方确认,当面向乙方交验商品,并介绍产品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明示三包有效期,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产品(选配件)合格证和使用说明。
第三条 质保规定
1、甲方对其所配置的电脑产品各选配件,按生产商提供的质保期为准,向乙方提供质保服务。
2、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在 日内免费维护、修理,并保证修理后的商品能正常使用30天以上,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内出现故障,甲方负责在 日内免费修理或免费更换新的主要部件(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3、自售出之日起7天内,售出的计算机整机或配件出现性能故障时,乙方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乙方要求退货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4、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售出的计算机整机或配件出现性能故障时,乙方可选择换货或修理。乙方要求换货时,甲方负责 日内为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停产时,负责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部件差价由乙方负担。
5、整机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记录,甲方负责在 日内免费为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停产的,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若甲方既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又无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的,乙方要求退货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6、整机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符合上述换货条件的,乙方若不愿意换货而要求退货的,甲方负责退货,并按日折旧率5%的标准收取折旧费。
7、在三包有效期内,选购件出现性能故障,甲方负责在 日内为乙方免费调换新的选购件。选购件更好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8、在三包有效期内,乙方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如乙方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甲方负责修理、更换。
第四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实行三包:
1、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2、未按三包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3、非承担三包的一方拆动造成损坏的;
4、无有效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5、擅自涂改三包凭证的;
6、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7、使用盗版软件造成损坏的;
8、使用过程中感染病毒造成损坏的;
9、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的;
10、因不抗力造成损坏的。
第五条 在接受硬件维护前,乙方自行备份保存在硬盘中的主要数据资料,否则在硬件维护中因此而导致的数据丢失,甲方不负有责任。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自售机之日起 年内城区用户免费上门硬件维修服务,实行 小时内响应,乙方如需软件上门服务,按每台 元/次收取服务费,软件由乙方提供。
第七条 质保期外,甲方提供有偿跟踪服务,服务费按每台机 元/次收取。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时交货,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付款逾期,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修理、更换或退货,应付 违约责任。
第九条 甲、乙双方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说明相关理由。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修改或解除,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或解除,对方有权拒绝,并可要求变更、修改或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其在法律上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卖方:
买方:
买卖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根据《合同法》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以上所有货,货到付款。
四、运输方式:汽车运输费用由卖方承担,不含在合同价内。
五、交货地点:遂昌
六、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产品送到买方指定点后,由买方验收收货,瑕疵品应在七日内更换,过期不予更换。
七、1、卖方应保证买方质量及月供货量。
2、买方应保证卖方的货款及时支付。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
九、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出现纠纷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卖方:买方: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户名:户名: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经销协议如下: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 经销 服饰。
二、甲方以商品全国统一零售价的4、5折作为乙方结算价,并开具增值税发票。运费由乙方负担,甲方代办运输手续。本市内运输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自行看样定货,发货后不作退换货处理最新服装购销合同范本最新服装购销合同范本。如有质量问题,货到三天内通知甲方,并发回给甲方鉴定,过期不再处理。
四、乙方在该地区经销期间,应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做好优质服务、售后服务工作。
五、甲方授权期限为半年,经甲方对乙方销售业绩考核,再协商制定续签手续,或转为连锁经营点。
六、如有下列情况,甲方不需经乙方同意,可以终止本协议,并且由乙方自负一切责任:
1、有违反本协议之事的行为。
2、不能及时给付货款。
3、提供畅销产品,供同业仿造
4、对外促销等广告,未经甲方事先同意而实施。
5、乙方违反以上条例,经口头劝告无效,再发书面通知限期改正,如还不思改过,经甲方信函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最新服装购销合同范本合同范本。
七、协议期满,自动终止双方义务。
八、协议期间,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在签约地点处所管辖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 乙方名称: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法人代表: 店铺面积:
签协人: 店铺地址:
签协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运输方式:
运输送达地点:
甲方:
乙方:
根据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经销协议如下: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经销服饰。
二、甲方以商品全国统一零售价的。4、5折作为乙方结算价,并开具增值税发票。运费由乙方负担,甲方代办运输手续。本市内运输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自行看样定货,发货后不作退换货处理最新服装购销合同范本最新服装购销合同范本。如有质量问题,货到三天内通知甲方,并发回给甲方鉴定,过期不再处理。
四、乙方在该地区经销期间,应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做好优质服务、售后服务工作。
五、甲方授权期限为半年,经甲方对乙方销售业绩考核,再协商制定续签手续,或转为连锁经营点。
六、如有下列情况,甲方不需经乙方同意,可以终止本协议,并且由乙方自负一切责任:
1、有违反本协议之事的行为。
2、不能及时给付货款。
3、提供畅销产品,供同业仿造
4、对外促销等广告,未经甲方事先同意而实施。
5、乙方违反以上条例,经口头劝告无效,再发书面通知限期改正,如还不思改过,经甲方信函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最新服装购销合同范本合同范本。
七、协议期满,自动终止双方义务。
八、协议期间,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在签约地点处所管辖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乙方名称: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法人代表:店铺面积:
签协人:店铺地址:
签协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运输方式:
运输送达地点:
甲方(订制方): 乙方:(承接方):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并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在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现制定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订购款式、数量
1:甲方公司外发包工包料加工服装产品数量、单价、货期等内容详见下列表格:
2:所有产品甲方只接受合同数±3%的差异,乙方每批定单裁数完成时,应在当天将裁数单交于甲方。如超出以上数量甲方有权不收货,出货前乙方必须将出货明细交于甲方,待批复后方可出货,数量以实际清点数量为准。乙方如果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成衣丢失,无法与交于甲方的裁数和合同数量相符,不能按合同数量交货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给甲方损失的商标品牌经营权,按甲方每件成衣吊牌零售价的5%赔偿。
3:面辅料由甲方代购垫付款的方式提供给乙方,此采购款在乙方成品出厂价(包工包料加工费)内按实际金额扣除。
二、质量标准:
1:乙方在开货前,必须提供用正确面辅料做的产前板给甲方公司生产管理负责人批版,批复允许大货生产后,乙方方可进行生产大货。生 产大货时严格遵照甲方的工艺要求,如有任何疑问必须向甲方公司有关人员提出,待回复后方可继续生产大货。
2:在大货出货前,必须要由甲方公司的有关负责人验货合格,方可出货。
三、包装要求及运费负担
乙方负责包装并承担包装费,乙方将货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珠三角地区),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
1:于合同生效之时,甲方须支付合同总金额 30% 的定金,乙方全部交货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50 %货款,另预留合同总金额 % 货款,作为质量和维修保证金,出货后60天内服装没有质量问题,则付清余款。
2:为维护双方利益,以上款项(定金、余额)在签约后需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五、违约责任及保密要求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任何条款视为违约,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须按时交货,甲方须按时付款,如因乙方原因延迟交货或因甲方原因延迟付款,逾期,则按日承担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
3:所有产品,包括款式及标识图稿乙方均不可抄袭、贩卖及外发生产,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
1: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共2页)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确定事宜及补充条款协议,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户名: 户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
根据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经销协议如下: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经销服饰。
二、甲方以商品全国统一零售价的。折作为乙方结算价,并开具增值税发票。运费由乙方负担,甲方代办运输手续。本市内运输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自行看样定货,发货后不作退换货处理。如有质量问题,货到三天内通知甲方,并发回给甲方鉴定,过期不再处理。
四、乙方在该地区经销期间,应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做好优质服务、售后服务工作。
五、甲方授权期限为年,经甲方对乙方销售业绩考核,再协商制定续签手续,或转为连锁经营点。
六、如有下列情况,甲方不需经乙方同意,可以终止本协议,并且由乙方自负一切责任:
1、有违反本协议之事的行为。
2、不能及时给付货款。
3、提供畅销产品,供同业仿造。
4、对外促销等广告,未经甲方事先同意而实施。
5、乙方违反以上条例,经口头劝告无效,再发书面通知限期改正,如还不思改过,经甲方信函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
七、协议期满,自动终止双方义务。
八、协议期间,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在签约地点处所管辖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经销协议如下: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 经销服饰。
二、甲方以商品全国统一零售价的折作为乙方结算价,并开具增值税发票。运费由乙方负担,甲方代办运输手续。本市内运输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自行看样定货,发货后不作退换货处理。如有质量问题,货到三天内通知甲方,并发回给甲方鉴定,过期不再处理。
四、乙方在该地区经销期间,应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做好优质服务、售后服务工作。
五、甲方授权期限为半年,经甲方对乙方销售业绩考核,再协商制定续签手续,或转为连锁经营点。
六、如有下列情况,甲方不需经乙方同意,可以终止本协议,并且由乙方自负一切责任:
1、有违反本协议之事的行为。
2、不能及时给付货款。
3、提供畅销产品,供同业仿造。
4、对外促销等广告,未经甲方事先同意而实施。
5、乙方违反以上条例,经口头劝告无效,再发书面通知限期改正,如还不思改过,经甲方信函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
七、协议期满,自动终止双方义务。
八、协议期间,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在签约地点处所管辖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服装销售合同范本简单版(三)
甲方:
乙方:
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并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现制定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乙方为甲方制作服装数量、价格
。
二、量身及交货期限
1、乙方按甲方量身通知日之内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量身。
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订金、确定样衣、量身完毕后 日内交货,约年月日。
三、质量检验及验收方法
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样板衣须得到甲方认可后盖章封板,交付时以封板样衣为准。
2、乙方承诺所提供服装保证是一等品,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换货。
四、包装要求及运费负担
乙方负责包装并承担包装费,乙方将货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市内),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
1、甲方付款后乙方须提供普通发票。
2、于合同生效之时,甲方须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定金即人民币元;乙方全部交货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货款即人民币元;另预留合同总金额% 货款既人民币元作为质量和维修保证金, 天内服装没有质量问题,则付清余款。
3、为维护双方利益,以上款项(定金、余额)在签约后需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或由收款人出示本公司的收款委托书方能支取现金。
六、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任何条款视为违约,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须按时交货,甲方须按时付款,如因乙方原因延迟交货或因甲方原因延迟付款,逾期,则按日承担合同总金额的 ‰违约金。
七、售后服务
1、服装保修期为天,在保修期间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修改服务。
2、乙方随时为甲方增添或修改服装提供方便。
3、甲方日后补做服装,如整套补做按报价单的整套价格收取费用,如单件补做则按报价单中的单件价格收取费用。
八、合同纠纷解决
1、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应由双方通过友协商方式解决。
2、因本合同引起或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3、任何变更解除,由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意见方为生效。
九、本合同如有修改和补充条款,须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视作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遵守和履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服装销售合同范本简单版(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兴建的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平方米。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 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属分期付款的,每两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