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作合同(通用13篇)
【简介】每当我们进行项目合作时,为了确保双方权益的保障,我们会签订合同来明确各项合作细节,那么如何撰写一份完善的项目合作合同呢?本文是网友“sututanxian”整理的项目合作合同(通用13篇),供大家阅读。
立合同书人:(以下简称甲方)
西安天富投资:(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就证券投资,委托乙方提供投资咨询顾问服务事项,经双方同意签定合同约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咨询服务的范围及方式
(一)乙方提供甲方有关证券投资研究分析或建议服务。
(二)就本合同规定的咨询内容应以下列方式提供有关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
1.以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提供有关的研究分析意见或报告(约定方式含电话、手机短信、传真、 e-mail)。
2.于营业时间内接受甲方机动性咨询。
第二条咨询合约期间付费方式
(一)会员制
1.短信会员/季送一个月
2.金卡会员/季送一个月
3.贵宾会员/季送一个月
若因大盘背景不佳,乙方操作保守。乙方向甲方承诺在服务期内至少为甲方创造四倍于其所交付相应级别会员会费的盈利,否则将免费延期,直至达成此项承诺为止。
合同资费共计人民币¥元整,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同时,以现金或汇款方式支付给乙方。
(二)提成制
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笔盈利部分的%做为该笔操作咨询费用,若甲方严格按照乙方所指导的操作产生亏损,将由下笔操作盈利部分补足亏损后再行提成。
第三条乙方及其从业人应本着善良管理人之责任处理受托事务,除应遵守主管机关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外,并应确定遵守下列事项:
(一)不得收受甲方资金,代理从事证券投资行为。
(二)除法令另有规定或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对因委托关系而得知甲方的财产状况及其他个人情况,应保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
第四条甲方在签订合同前已详细阅读本合同书的内容,并了解及同意以下事项:
(一)甲方是基于独立的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
(二)甲方的证券投资行为,是甲方与证券发行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证券经纪商间的关系。乙方仅是提供证券投资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不代理甲方决定或处理投资事务。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信息传送中断与错误,乙方不负此责任。
(四)甲方不得将乙方所提供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泄露予任何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共享。
(五)甲方投资证券所产生的利益及风险悉由甲方自行享有与负担。
第五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按照执行,有效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
第六条合同经双方共同协商,因法律政策法规原因产生的变动,应对书面形式进行修改。
第七条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一)立合同双方书面同意终止本合同时,合同得以终止。
(二)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终止,甲方有权请求乙方退还扣除已使用咨询时间成本后剩余的费用。
(三)合同终止时,因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所必要的传输出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与已缴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将从退还的咨询报酬中扣减或向甲方请求给付。
(四)甲方一签定合同,乙方即预收全额咨询费,并出具收据。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办理。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正式生效。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为凭。
立合同人:
甲方签章:
地址:
电话:
签约日:
乙方签章:
地址:
电话:
签约日: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名称)项目进行咨询和服务,并支付相应的咨询服务报酬。双方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研究内容及双方责任(包括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工作条件、研究成果、成果形式和验收方式等)
1、研究内容
2、双方责任
(1)甲方
(2)乙方
第二条 进度安排
第三条 经费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经费总额为万元(¥:)。
2、本合同经费由甲方(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2)。
(3)。
3、乙方账号
(1)开户单位名称:。
(2)账号:。
(3)开户行:。
第四条 保密义务(包括保密内容、范围、期限和泄密责任等)
第五条 知识产权归属(包括相关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分享,如研究成果的署名、申报奖励和后续研究中的使用权等)
第六条 违约责任(包括双方违约的责任及违约金的赔偿等)
1、在合作期内因战争、灾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满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该项目技术内容归双方所有。
2、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则其他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争议解决
1、合同一方要求变更、解除合同的,应在天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由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
2、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签约双方应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签约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3、双方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合伙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协商,甲乙双方就合作施工合同工程施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实施责任及要求
1、甲方将主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的实施责任交乙方承担(包括该合同项下的全部变更工程)。
2、工期、质量必须满足主合同要求。
第二条甲方责任
1、负责及时办理主合同的预付款手续。
2、负责为乙方实施主合同提供相应的授权,解决只能由甲方解决的事项。
3、负责沿线地方政府的协调工作及本工程的通知、图纸等。
第三条乙方责任
1、负责代甲方履行主合同的施工、缺陷修复及保修责任。
2、负责以自身资源按照主合同要求完成该工程,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3、自觉接受甲方的各项监督检查。
4、保证不以甲方或项目部的名义从事于本工程无关的活动。
5、负责及时清偿为实施本工程而产生的各类债务,及时支付民工工资。
第四条费用、结算与支付
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安全的方式,一次包干价:元,按甲方给乙方提供的图纸所注明的工程量,超出图纸部分另行计算。
2、经双方协商,乙方开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开始支付乙方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基础完工后付工程总造价的%,一层封顶付总造价的%,二层封顶付总造价的'%,封顶付总造价的%,内外粉刷时付%,工程竣工付%,余款%工程完工后一年内付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对于主合同所规定的.甲方的合同责任,如因甲方工程款支付不及时造成停工引起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双方按本协议规定的各自的责任分别承担。若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违约,违约方不得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2、工期5个月,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产生安全事故,导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受损,乙方须自费承担事故处理费用,向受损方赔偿。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不得与本协议相抵触,应与本协议一起共同执行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结清各项费用后终止。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联系方式:
乙方: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甲: 乙: ;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籍贯 ,籍贯 ;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塑胶和金属油漆项目, 总投资为 20 万元, 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 15 万元, 乙方以人民币出资 5 万元及技术和客户资源。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 手续。
第四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 全体合伙人。
第五条
企业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 60%、乙方 40%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
企业债务按照甲方 60%、乙方 40%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 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的百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销售利润分红,一年结算 。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 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 即从 至 年 月 日止。 年 月 日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 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 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四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五条 协议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 合作协议期满
3、 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 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地址: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负责单位):
乙方(合作单位):
鉴于甲方为在城市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防控关键基础问题研究领域具有国内的学术与研究水平、并取得丰硕成果的高等学府,乙方为具有生产合法资质和生产条件、并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的现代化企业;甲乙双方经友好沟通,在加快推进城市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防控的产业化方面形成共识,就合作开发达成一致,签署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1.研究目标:在合作期内,乙方根据市场需求,提出需要合作开发的具体技术产品,双方合作完成产品的产业应用。
2.技术内容:合作开展以城市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防控技术及其产品的
产业化开发应用,包括:
(1)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火灾特性和安全设计
(2)高层建筑的立体火蔓延及其对建筑结构的损伤机制.
(3)高层建筑多作用力耦合驱动的火灾烟气输运及多模式协同的人群疏散.
3.合作方式:分工合作,共同开发,利益共享。
4.合作期限:20x年1月—20x年8月
二、双方分工情况
(一)甲方:
以现有的社会资源为基础,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逐步形成一个规范化,全国性的研发机构。研发:高层建筑的立体火蔓延及其对建筑结构的损伤机制.高层建筑多作用力耦合驱动的火灾烟气输运及多模式协同的人群疏散
(二)乙方:
1、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开发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
2、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并负责研发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火灾特性和安全设计
三、双方权利、义务与责任
1.项目合作前,甲方需向乙方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阐述项目目的及意义、现有工作基础、研究内容及结果、达成的主要指标及具体实施方案等信息。甲方需保证所提供信息真实、有效、合法;甲、乙双方研究讨论后,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审批,方可执行;
2.甲方应按照乙方认可的合作方案开展项目研究,并保证研究活动的合法性。未经允许,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条件及资源进行与项目合作无关的活动。
3.甲方需定期向乙方以交流、科研报告等形式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提交书面材料。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的需要做相应的技术指导及培训;
4.甲、乙双方共同策划,共同开发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5.乙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
6.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内部管理。
7.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以便互相促进。
四、合作研究费用和支付方式
五、成果分配
1、产权归属:
合作前双方已有的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合作过程中新产生的所有技术秘密及专利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双方均有单独或共同使用的权利;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能将共有技术及专利擅自转让、许可或与第三方合作使用;无论共有或双方各自拥有的专利,已使用于双方合作开发产品的,不得再许可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1)成果报奖署名:完成单位排序为:,完成人名单排序按照实际贡献大小排序方式进行;
(2)论文发表:甲、乙方(需、无需)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单独将本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以论文形式单独发表;联合发表论文时,完成单位排序为,论文作者排名将按照实际贡献大小排序方式进行;
(3)专利申请:甲、乙方(需、无需)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单独将本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申请专利;联合申请专利时,申请单位排序为,发明人排序将按照实际贡献大小排序方式进行;
合作各方中,单方声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单方申请专利;开发项目被授予专利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消;一方转让其专利权的,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权;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将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4)合作各方根据在合作期间所获取的成果,包括论文、专著、专利以及鉴定、成果报道等均须注明计划资助及项目编号。
2、成果转让:
本项目合作形成的论文等理论性成果由各自享有,形成的共有专利和技术等应用成果,按照:比例由甲乙双方共享。若转让的,需经双方同意;转让产生的收益,甲、乙双方按照:比例分配。对合作中开发的产品收益分配方案按以下方式确定:
(1).属于双方共同开发的`系列产品,由双方协商市场价,按税后利益的%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调节一次,根据合作情况协商调整。
(2).属于乙方单方开发的产品,甲方如有合作意向,可在双方协商一致后,另外确定合作方式和分成办法。
六、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对项目所涉及的内容及合作过程中知晓的对方重要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上述内容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漏。
2.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3.甲、乙双方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研发小组人员将与合作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其在就业期间和研发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项技术予以保密。
4.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5.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七、违约责任及风险承担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项目合作无法进行的,对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项目合作期间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协议不能履行的,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尽快通知对方以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3、除上述情形外,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八、双方其它特殊约定
在研究过程中如因一方的.技术导致侵犯他人专利或相关知识产权所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自行承担。
九、争议的解决办法:
如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经对方许可,甲乙双方都不得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方。
甲方:乙方:
签署日期:年月日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
身份证号:
乙: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甲方:(签章)乙方: (签章)
地址: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甲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产品。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8、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9、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
甲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注册一家有限公司来作为投资项目。
项目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项目公司注册地址:
项目公司注册金额:
项目公司经营范围:
第二条 项目公司股权结构及管理员的组成
1、甲乙双方各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双方按其持股的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董事会共计人,甲乙双方各委派人,董事会表决事项采取全票通过制。
3、公司具体高管人员任职由双方协商再确定。
第三条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1、出资额及出资比例:甲乙双方共同出资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其中甲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 ),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 ),占出资总额的%。
2、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甲乙双方于年月日之前将各自出资额转账到双方共同指定的账户(账号:,户名:)。
第四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共同投资于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5、若因任何一方的个人原因导致目标公司被索赔或遭受损失,那么另一方在对外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过错方进行追偿。
第五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有限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有限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有限公司的股权。
(2)以上述股权对外出质或以有限公司名义对外担保。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六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目标公司的股权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股权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七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权。
2、共同投资人在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权。
3、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或足额出资的,每逾期一天按照投资总额的千分之向其他投资人支付违约金。如逾期三十日仍未补足出资额,则按退出项目处理。
2、投资人以其持有股权对外出质或以有限公司名义对外担保,其行为无效或按照退出项目处理。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退出项目处理是指,将已经支付的出资款(无息)予以退还。
3、为保证本协议的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及履行适用中国法律。
2、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并按手印):
地址:
签订地点:
年月日
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地址:
签订地点: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 果品批发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果品批发项目为投资主,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占出资总额的%。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
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互利,优势互补、风险与利益共担的原则,就共同承接项目事宜,双方经认真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总则:
1、受乙方委托、甲方协助乙方承接项目,促成乙方同业主方签订合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关系协调、直至业主项目工程款支付完毕为止;
2、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充分利用自身条件,发挥各自优势以促成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3、乙方需将本企业资质文件如实提供甲方,以便甲方同业主方沟通。乙方须保证其提供甲方的企业及工作人员之资质文件是真实可靠的,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为有利于扩大对外宣传,乙方将尽可能提供充足的宣传资料;
4、甲方须保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框架下允许操作此类中间业务的公司,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将乙方引荐给业主方主要领导人(法人代表或主管该项目的领导)进行工作对接,并配合乙方进行商务谈判、编制商务报价书、商务签约等各项工作;
2、甲方负责促成乙方和业主方签订项目合同文件,并确保乙方和业主方签订的项目合同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3、在项目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在项目所在国境内开展业务所需相关法律及商务手续的办理;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负责参与该项目全过程服务,公共关系的公关及协调配合工作。直至业主项目工程款支付完毕为止;
5、甲方负责做好乙方派往项目所在国项目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工作,但乙方派驻的项目工作人员须听从甲方驻项目所在国分公司的协调建议。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6、甲方负责协助乙方按合同(乙方与业主方签订的本项目之技术服务及设备供应合同)约定收取款项;
7、甲方承担本项目完成后不能回收的坏帐损失。坏帐以合同规定给付之日起天止未回收的款项为判定原则,未回收的款项由乙方向甲方开出授权委托书,甲方凭乙方的授权委托书向项目业主方追收款项并向乙方提供银行担保,甲方在收到乙方未回收款项授权委托书的第一个工作日后个工作日内未收回时,甲方负责垫付给乙方未收回款项。如因乙方责任导致项目款项不能回收的,在有确凿依据的前提下,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8、在该项目合作经营过程中所有甲方自身的差旅费用、业务费用、工资费用等支出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本企业(机构)及工程技术人员详实准确的资质文件及证明,并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根据与项目业主方谈判的需要,由乙方负责对该项目提供整体计划及技术方案;
3、乙方负责项目业主方赴乙方企业考察、签约事宜的接待工作,但不承担项目业主方往返的安排及费用;
4、乙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遵循项目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民族习俗,维护国家及企业之良好形象;
5、乙方在与项目业主方签订项目合同(含技术服务及设备供应合同)时须知会甲方,特别是关于项目费用及支付办法的有关内容要及时与甲方协商与沟通。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严格按双方商议的项目操作程序实施,未经甲方协商,不单方面与项目业主方直接签订合作协议;
7、在项目合作过程中,乙方自身前期与项目业主方进行技术沟通、商洽谈判及签定协议的差旅费用、业务费用、工资费用等支出由乙方承担,工作日程由甲方统一安排。
四、利润分配及费用原则:
1、甲方以市场为导向,以商务为优势,协助乙方承接项目,乙方需支付甲方实际收取的项目合同款项(含技术服务及设备供应合同)总额(税后)的%为佣金。乙方收到项目业主所开出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每次得到银行承兑后拾个工作日内,须按承兑额的比例支付甲方佣金;
2、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费用为原则,项目与项目业主方洽谈成功,乙方应自主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作协议,乙方依每次实收合同款项按约定支付相关佣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甲方代乙方支付费用时,甲方应先征得乙方文字同意,方可代付费用;
3、如项目未洽谈成功、甲方不要求乙方任何经济报酬。
五、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1、甲乙双方保证不再寻找第三方合作者开发此工程项目;
2、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协议书,如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职责,视为违约;
3、因一方违约给另一方在此项目造成损失时,违约方应承担此项目造成损失的全部责任并给予相应赔偿。同时,另一方有义务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4、双方在执行本协议期间如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解决,则交由南宁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最终对双方形成约束力。
六、其他:
1、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借口,直接或间接(包括疏忽大意)向第三方泄露有关商务、技术、经济资料;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4、未尽事宜,双方根据本协议确定的原则条款,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甲方:
乙方:
为了结合两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连锁餐饮经营,甲乙两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两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两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共同开创连锁餐饮经营事业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连锁餐饮产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筹措、设立、经营、推广、管理;
第三条合作期限
本协议生效时起至止,并仅限于两方共同设立的'前两家实体餐厅
第四条合作方式
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乙方以委托顾问的方式为甲方提供餐厅食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设立筹备等;
甲乙两方以合伙关系,共同经营管理连锁餐厅第一间及第二间实体餐厅。甲乙两方根据产品研发和连锁餐厅的设立进度分期分批进行投资。具体如下:
1.设立第一家实体餐厅时: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乙方该期出资由甲方无息出借给乙方。待该实体店铺盈利时,从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后返还给甲方。
2.设立第二家实体餐厅时: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实体店铺设立前日内交齐,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第二家实体店铺不享有合伙人权利,不能参与该实体店铺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甲乙两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 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发经费,该经费包含产品研发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通讯费、车船费、材料费、厨具器具费等;
② 向第三方购买相关餐饮核心产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该产品配方之所有权,并有权不向乙方披露;
③ 组织餐饮产品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 连锁餐厅之经营权、商标权、产品之所有权等为甲方享有;
⑤ 负责确定连锁餐厅的品牌、定位、logo设计,并享有其所有权;
2、合伙期间各项决策由甲
乙两方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表决确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利义务为:
① 对外以合伙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 组织餐饮产品的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 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
⑤ 支付合伙债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负责策划连锁餐厅之定位,设计连锁餐厅品牌、logo;
②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③负责餐厅烹饪设备的规划、设计,实现烹制设备的标准化;
④定制餐厅产品材料选购、加工、配送的各项标准和流程,将食品加工从厨房中分立出来,实现后勤生产的标准化;
⑤负责定制餐厅各级管理、各项工序、各种操作的标准及岗位流程,将餐厅操作有序且量化,实现餐厅操作的标准化;《1》《2》《3》
⑥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着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顾问职责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协议,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委托顾问费,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合伙期间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
②乙方应当尽职尽责负责店铺之经营管理,将其多年管理连锁餐厅之经验应用到合伙实体餐厅之运营中,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负责连锁餐饮产品的定位、包装设计;
负责餐厅的选址、定位、外观设计、室内布置、成设、装潢,构建餐厅卫生、健康、温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环境;
负责餐厅及其经营产品的宣传与推广,定制餐厅的宣传口号、定期策划促销活动,积极开拓市场,努力使餐厅及产品获得客户的满意和认可;
负责餐厅员工之招募、录用、培训、考勤、管理,制定员工岗位手册,营造融洽的劳资关系,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尽忠职守;
定期向甲方汇报餐厅之运营情况、产品之顾客反馈,同甲方共同商讨餐厅之发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③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伙连锁餐厅之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其收益归合伙所有;若造成损失则由乙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经营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的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及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在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的企业内担任负责及管理职务。
⑤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应当尽忠职守,严格遵守餐饮行业之执业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利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实体餐厅时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后所有连锁餐厅之权利、不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义务;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伙。
⑧禁止乙方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⑨合伙期间,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着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⑩如乙方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经甲方劝阻后仍执意孤行的,可由甲方决定除名。
第六条合伙期间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实体店铺的利润为实体店铺的'总收入减去总支出后的盈余,产品折旧年限不能超过三年。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伙期间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合伙第一年内不得退伙。乙方若未经甲方同意在合伙第一年内退伙的,乙方应当双倍返还研发筹措期间由甲方支付之研发经费,立即返还第一家实体餐厅设立时甲方出借给乙方之借款,承担甲乙两方设立之实体餐厅之亏损,且返还从所设立之实体餐厅中享受的盈利分红;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3.出资的转让:在合伙期限内,乙方可以原出资额为限将其在合伙中的出资转让给甲方。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保密条款
合同有效期内,两方在合伙或合伙之外从对方获得任何有价值的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许可别人使用,违反本条将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一切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第十一条
甲乙两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连锁餐厅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东莞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两方共同协商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 ,身份证号: ,籍贯
乙: ,身份证号: ,籍贯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塑胶和金属油漆项目,总投资为20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15万元, 乙方以人民币出资5万元及技术和客户资源。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
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
第五条 企业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60%、乙方40%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 企业债务按照甲方60%、乙方40%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的百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销售利润分红,一年结算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 年月 日至年月日止。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
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四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五条 协议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乙方承接的 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共 幢,总建筑面积 ㎡,工程总造价 万元,甲乙双方同意该工程项目合作营建,并订立如下条款:
一、该工程项目由乙方自主组织施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工程施工中所需的资金、材料、劳动力等由乙方出资和筹备,以及负责组织,实现的税后利润归乙方所有,工程出现亏损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二、该工程项目应缴交有关部门的各项规费和应需缴纳的所有税金(包括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由乙方负责缴清;工程施工所发生的有关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追讨或清偿,工人工资由乙方负责支付,不得拖欠工人工资。所有税费乙方在工程竣工前要缴清,否则,甲方不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其相关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要按照项目经理负责制组织施工管理架构,配备足够的工程技术人员和质量员、安全员,由 任项目负责人,负责工程全过程的施工管理并达到建设单位的工期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要求工程项目程 不达标,不达标部分,则处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罚款。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达到中山市建设局下达的.优良率指标。乙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确保施工安全,并承担由于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四、工程款划入甲方帐户,甲方扣除管理费和税金后三天内,余额划给乙方,该工程由甲方负责造帐,乙方提供帐户及分包工程缴税发票。
五、乙方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楼宇保修有关规定,负责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保修责任。
六、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报建资料对该工程项目进行施工报建。
2、实行对工程项目的技术指导、监督和咨询,甲方负责工地监管代表为 。
3、对施工项目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实行监督。
4、对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资料审核、协助业主组织交工验收。
七、乙方向甲方缴纳管理费为工程总造价的1、2%。管理费在每次收到一期工程款时扣除。
八、本工程甲方对 实业的协议内容,乙方
九、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各款项和税金后除有关保修条款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保修条款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