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补充协议书(精彩5篇) 监理合同补充协议
【导语】根据您的标题,我为您生成的前言如下:根据双方当事人就原合同内容进行进一步协商和约定,特此制定本合同补充协议书,以便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本文是热心网友“fenye”收集的合同补充协议书(共5篇),欢迎参阅。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在执行原劳动合同基础上,就执行劳动合同中的相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对工资待遇的变更或诉求,乙方不能通过组织或参与罢工的形式提出,应首先向公司行政提交书面请求,公司行政收到该书面请求后5日内安排公司领导同员工商谈。
二、如某一部门需要商谈应当以代表参与方式,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
三、商谈结果应当在10日内完成,客观原因(如公司领导外出等)该日期应推后处理。
四、如果不依该协议自行组织或参与罢工,无正当理由无故旷工,对公司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以乙方最近三个月实际领取的工资总额为标准。
五、自行组织、参与罢工或旷工超过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六、乙方对工资实际发放数额(如加班费等)有异议,应当在领取工资的3天内书面提出,逾期提出视为确认所有工资发放无异议。
七、甲乙双方确认以上协议的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并确认该协议内容作为劳动合同的重要补充部分加以遵守。该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物业受人: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建设单位与物业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的规定,现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主要内容补充如下:
一、本物业已按规定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或经物业所在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其实施专业化的物业管理,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备案号:)。
二、物业管理企业对下列事项实施管理与服务
(一)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含公共建、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含附属配套)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三)公共绿地、花木的养护和管理;
(四)公共环境秩序(清洁卫生、道路交通、车辆停放和公共安全)维护和管理;
(五)房屋装修管理;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服务内容。
三、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原则上不约定具体时间期限。《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止。
四、双方权利义务
1、开发建设单位的权利义务:
(1)在物业销售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并向买受人明示;
(2)制定前期物业管理方案;
(3)按规定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4)按规定比例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移交本物业相关图纸和资料等;
(5)按时缴纳未出售或自用物业管理各项费用;
(6)接受受托物业管理企业对物业进行交接验收、对交接验收提出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7)不得将物业保修责任、因质量原因或达不到使用功能进行的整改、修复的责任转嫁给受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或第三方;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2、物业受人的权利义务:
(1)遵守《业主临时公约》的规定;
(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按时缴纳物业管理各项费用;
(4)在物业装修前,持相关材料向本物业受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并签订《住宅室内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因处身原因造成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应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五、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
(一)物业买受人应承担下列物业管理费用及相关费用,并按时缴纳。
1、物业管理服务费元/月/建筑面积:
(1)多层住宅元/月/建筑面积;
(2)小高层住宅元/月/建筑面积;
(3)高层住宅元/月/建筑面积;
(4)商铺元/月/建筑面积;
(5)写字楼元/月/建筑面积;
(6)。
2、维修专项资金元/月(建筑面积),计元;
3、建筑装潢垃圾清运费(一次性)元/(建筑面积),计元;
4、停车费按物价部门规定支付;
5、公摊费用(共有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费用)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其拥有的建筑面积按实分摊计算,按月向相关职能部门或受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二)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用部位、自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业主或物业使用自行支付。
(三)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的维修、养护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四)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不属于保养范围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的权属分额共同承担。
(五)本物业经综合验收合格自交付之日起物业管理费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缴纳,在此之前的物业管理费由开发建设单位缴纳;由于特殊情况未经综合验收而交付使用的,综合验收合格前的物业管理费由开发建设单位缴纳。
六、本补充协议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七、买受人物业座落:区幢幢(座)室。
建设单位:买受人(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鹤岗市怀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鹤岗市永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为依据,经过反复协商,对甲方开发的鸿福家园小区工程承建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现签署施工协议书。
一、鸿福家园小区位于五指山公园南门对面,占地面积㎡,小区建筑物总面积㎡,总投入施工资金约万元,小区内的.全部建筑工程,包括线路改造、厂区管网、厂区道路及小区建设等全部委托给乙方施工。
二、根据建筑项目的不同特点,采取了一次包干,预算结算和按实际发生金额计算等不同的结算方式进行工程结算。
三、甲方在施工前,提供准确的地面、地下、地质等资料,提供全部施工图纸及相关的手续文件。
四、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设工地代表,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各种外部事物。
五、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到按图施工,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
六、乙方必须保证全部施工项目都达到合格,加强管理,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
七、乙方必须保证工期,按甲方要求及时竣工(由于甲方原因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八、工程结算要按分项工程不同特点和单价进行结算(附表中有项目、面积、单价和金额),表中没列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结算。全部工程按实际施工面积进行决算。
九、工程款支付: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用现金和施工材料支付给乙方,顶工程款。
十、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签字生效,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鹤岗市怀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表:
乙方:鹤岗市永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代表:
甲方(发包方):
地址:
乙方(承包方):
地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任的原则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土建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项目及承包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预算书》。
工程内容:监测观测孔、避雷设施等项目,具体见工程清单《附表》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施工日期:自20年7月1日始,至20年8月15日止,工期共45天。
合同总额:人民币(小写:元)。
第二条:工程款付款方式的约定
于本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以结算单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因甲方原因发生工程项目(内容)变更或工程项目(内容)增加引起的工程总造价发生变化,经甲乙双方按实际发生增加的工程量,以工程补充协议形式增加相应的工程造价。
非甲方原因延误工期,导致工程不能按约定进度进行时,甲方应付的工程款项,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延期支付。
甲方应付的工程款项,不得交付予非合同签署人或非合同签署人之委托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工期约定
本工程施工日期自20年7月1日始,至20年8月15日止,工期共45天。
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修改个别设计方案的,须在该工程项目未正式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接到通知三个工作日内进行修改,并通知甲方确认,因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时,工期顺延;
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量和或工程项目更改时,工期顺延。
因乙方安排组织施工不当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因停水、停电、台风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以上条款中之工期顺延条款造成合同工期延误,甲乙双方互不支付工期延误费;工期不顺延条款造成合同工期延误,由乙方按照工程总造价%的标准每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因施工中第三方干扰以及甲方不能提供每天工程施工时间达八小时等原因,工期相应延顺。
第四条: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乙方须按照本合同之附件《工程结算书》按所注明标准进行验收。
竣工工程验收:工程施工完毕,乙方须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单》通知甲方进行竣工工程验收;甲方自接到《工程验收通知单》三日内,组织公司相关部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完毕,甲乙双方签署《工程竣工验收证》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程竣工日期。
第五条:服务的.约定
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以《竣工验收记录》签署的日期为准)365个自然日内,即一年。
保修内容及保修范围:乙方以包工包料形式进行的施工项目因乙方所用材料质量、施工工艺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全部免费保修。
第六条:争议解决的约定
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如双方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可选择下列第6. 条方式解决争议:
6.向太原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6.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第七条:其他约定
本书面约定作为《1#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工程施工合同》(施字(20)001号)之土建工程补充《合同》。
本土建工程补充《合同》之约定的工程造价包含在《1#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之内。
第八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协议》(下称原协议)中的定义相同 。 鉴于:甲方和乙方于年月日共同签署了《合同/协议》,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同/协议》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合同内容补充部分:
其它事项说明:
本协议生效: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合同/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人代表法定人代表
(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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