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优秀8篇) 种子买卖合同怎么写
【导语】在农业领域中,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是一项重要的合约,它规定了种子的购买和销售细节,确保农民能够获得高质量的种子并保障农作物的生长和产量。本文是热心网友“q5”收集的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共8篇),供大家赏析。
出卖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种子经营许可证号:
种子代销委托单位:
委托书编号:
买受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
二、质量标准:□国家标准□企业标准种子标准号:
三、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因种子质量问题给买受人造成损失,出卖人按《江苏省种子条例》规定予以赔偿。
四、出卖人交付种子时,应向买受人提供种子的简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条件(包括适宜种植区域)说明等资料及相关服务;同时,向买受人交付书面的种子来源、产地、商标或品牌、质量标准、有效期限等简要说明。买受人应按出卖人提供资料中的要求栽培、种植。
五、买卖双方现场对种子交付、验收。
六、买卖双方对种子抽样封存的.约定:。(提示:种子样品应按种子存放的要求保存)
七、结算方式:□货款已付。货款月日前支付。出卖人应向买受人开具销售凭证。
八、双方在上述条款履行中,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按本合同总价款%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因种子质量出现问题由当地农业行政管理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其他争议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合同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法庭)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种子种植收获之后。
出卖人(代表)(签章):
年月日
买受人(代表)(签章):
年月日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
种 类
品 种
规 格
数 量
单价
金额(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质量要求
种类
品种
发芽率(%)
纯度(%)
净度(%)
含水量(%)
其它
第三条 检验检疫
双方应按照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种子检验检疫。
第四条 交货方式及期限
选择下列第种方式执行:
1.合同签订后,在签约地点当场交货。
2.甲方于年月日送货到指定地点,运费由方承担。
3.乙方于年月日到指定地点提货。
4.其他交货方式及期限 。
第五条 包装与运输
1.包装要求 。
2.运输方式 。
3. 运输费用由方承担。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选择下列第种方式执行:
1.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元;甲方交货后,乙方于年月日支付价款,定金抵作价款或者返还。乙方付款后,甲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2.合同签订后,乙方在签约地点当场支付价款,甲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3.其他付款方式及期限 。
第七条 验收
1.乙方应对种子进行验收,如发现种子数量、质量(发芽率、净度、含水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日内提出异议;如发现种子纯度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日内提出异议,甲方应在日内处理。
2.双方对种子同时取样、各自封存,样品保存至生产收获。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提)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因种子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向甲方要求赔偿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3.其他违约责任 。
第九条 其他约定 。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调解;或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址(住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时间年月日
出卖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种子经营许可证号:
种子代销委托单位:
委托书编号:
买受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
二、质量标准:□国家标准□企业标准种子标准号:
三、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因种子质量问题给买受人造成损失,出卖人按《江苏省种子条例》规定予以赔偿。
四、出卖人交付种子时,应向买受人提供种子的简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条件(包括适宜种植区域)说明等资料及相关服务;同时,向买受人交付书面的'种子来源、产地、商标或品牌、质量标准、有效期限等简要说明。买受人应按出卖人提供资料中的要求栽培、种植。
五、买卖双方现场对种子交付、验收。
六、买卖双方对种子抽样封存的约定:。(提示:种子样品应按种子存放的要求保存)
七、结算方式:□货款已付。货款月日前支付。出卖人应向买受人开具销售凭证。
八、双方在上述条款履行中,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按本合同总价款%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因种子质量出现问题由当地农业行政管理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其他争议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合同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法庭)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种子种植收获之后。
出卖人(代表)(签章):
年月日
买受人(代表)(签章):
年月日
合同编号:
出卖人:
买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标的、数量及价款
标的
名称
品牌
商标
生产规格
等级
单位
计量单位
单价(元)
总金额(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第二条种子标签标注内容: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内容及期限:
第四条结算方式、时间:
第五条标的物所有权自时起转移,买受人未履行全额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 所有。
第六条检验检疫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七条担保方式:
第八条违约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出卖人应具有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
(一)种子生产许可证编号;
(二)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
(三)其他。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出卖人:
买受人
出卖人:
买受人: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
种 类
品 种
规 格
数 量
单价
金额(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质量要求
种类
品种
发芽率(%)
纯度(%)
净度(%)
含水量(%)
其它
第三条 检验检疫
双方应按照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种子检验检疫。
第四条 交货方式及期限
选择下列第种方式执行:
1.合同签订后,在签约地点当场交货。
2.甲方于年月日送货到指定地点,运费由方承担。
3.乙方于年月日到指定地点提货。
4.其他交货方式及期限。
第五条 包装与运输
1.包装要求。
2.运输方式。
3.运输费用由方承担。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选择下列第种方式执行:
1.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元;甲方交货后,乙方于年月日支付价款,定金抵作价款或者返还。乙方付款后,甲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2.合同签订后,乙方在签约地点当场支付价款,甲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3.其他付款方式及期限。
第七条 验收
1.乙方应对种子进行验收,如发现种子数量、质量(发芽率、净度、含水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日内提出异议;如发现种子纯度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日内提出异议,甲方应在日内处理。
2.双方对种子同时取样、各自封存,样品保存至生产收获。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提)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因种子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向甲方要求赔偿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3.其他违约责任 。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调解;或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址(住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时间年月日
出卖人: 合同编号:
买受人: 签订地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农作物种子名称、品种、数量、质量
第二条 出卖人的义务
一、出卖人销售的种子属于主要农作物种子的,应当是通过审定的种子。
二、销售属于被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种子的,出卖人必须是品种权人或者是品种权被许可使用人;出卖人必须出具植物新品种权证书或者品种权许可使用合同和品种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出卖人有保证销售的种子不存在品种权权利瑕疵的义务。
三、出卖人销售的种子应当附有依据《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的.规定制作的种子标签。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合同约定和由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种子生产、加工、包装、检验、贮藏等质量管理办法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四、出卖人对种子质量负责。出卖人提供的种子必须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不得提供假、劣种子。买卖双方对买卖的每批种子,必须共同取样封存、分别保存,以备种子检验、仲裁、诉讼之用;封存的样品保存至本合同约定的.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五、出卖人出卖的种子,必须按《主要农作物种子包装》国家标准包装,包装费用由出卖人负担。出卖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买受人和种子使用者提供种子的简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条件的说明与有关咨询服务。
六、运输出县或邮寄销售种子的,出卖人必须向买受人提供相应的《种苗产地检疫证或植物检疫证》或者《植物检疫证》。
第三条 买受人的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约订的时间、地点、数量接收出卖人送交的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种子。
二、于在本合同签字时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种子价款总额的20%向出卖人交付定金;于收到出卖人送交的本合同约定的全部种子时再支付种子价款总额的60%;另20%的种子价款于本合同约定的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20日内付清。
第四条 交货时间:是 年 月 日前;交货地点及发运方式:是;运费由出卖人负担。
第五条 申请种子委托检验、仲裁检验或诉讼检验的.费用,由申请方预付。经检验种子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检验费用由买受人负担;经检验种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检验费用由出买人负担。
第六条 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提供未经审定的主要农作物种子或者不享有品种权的种子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追偿。
二、出卖人提供的种子质量、种子标签、种子包装、种子说明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买受人有权退货;因此给买受人、种子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追偿。
三、出卖人逾期送种子或少送种子的,每逾期1日须按种子价款总额或少送种子的种子价款的数额的2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送种子或者少送种子达种子总数30%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和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四、买受人逾期支付种子价款的.,每逾期1日须按少付种子价款数额的2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付款或者少付款额达种子价款总数30%的,出卖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和要求买受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买受人没有证据证明种子质量、品种权人、种子标签、种子包装、种子说明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等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种子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买受人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提请买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 本合同经当事人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买受人和出卖人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出卖人的《植物新品种权证》、《种苗产地检疫证或植物检疫证》、以及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登记证》、《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签约人的代表权或者代理权的证明均作为本合同附件。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或者担保书也作为本合同附件。
买受人(章): 出卖人(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购买如下产品:
梨树种子元/斤=元;大皂角元/斤=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此金额包括运费和发票税费(乙方负责种子邮寄及运费)。
第二条种子质量标准种子发芽率不低于85%。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内容及期限
第四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五条标的'物所有权自时起转移,买受人未履行全额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所有。
第六条检验检疫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七条担保方式:
第八条违约责任: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仗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购货单位(甲方):供货单位:(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县乡(镇)村
为促进订单农业的生产,确保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其种植青豆亩。乙方须将种子种在无盐碱的熟成地里。
第二条种子由甲方有偿提供,每亩约需种子公斤,乙方共需种子公斤。每公斤种子元,乙方所欠种子款为元,该款从甲方收购的原料款中扣除。
第三条甲方无偿负责种植技术培训和指导,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技术要求种植、田间管理并采摘。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包括乙方土地、种植方法、田间管理、采摘不当及乙方人为因素等原因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产品质量标准为:无把、无斑点、无腐烂、无土、无杂质。甲方按产品质量标准收购,不合格产品不予收购或议价收购。乙方应在青豆成熟采摘前三天禁止浇水,膜下微软管种植除外。
第五条乙方的种植时间为年月日— 月日。
甲方的收购时间为年月日— 月日。乙方具体采摘的时间由甲方通知。
第六条甲方所提供的种子为优良青豆,正常情况下每亩产量在—公斤之间。乙方在正常情况下应每亩向甲方交售符合约定标准的青豆公斤。
第七条甲方对乙方交售的.符合约定标准的青豆按每公斤元的价格收购,带把青豆则按每公斤元收购。
第八条收购时,乙方按照甲方通知的采摘时间,自行采摘并自行装袋,甲方派车到乙方田间拉运,由乙方负责装车并装车费用自理。收购时,可在乙方田间过磅,也可在甲方公司院内过磅。
第九条付款方式:甲方在收购时现金结算。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对乙方交售的符合约定标准的青豆应按合同价格进行收购。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的,由甲方按每亩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种子款由甲方负担,收获的青豆乙方可自行出售。
2、乙方不按合同的约定,不种或改种其他品种或少种合同约定品种的面积,应按每亩元的标准向甲方赔偿损失。种子款由乙方负担。
3、乙方在产品收获时,自行出售或不肯出售的,应按每亩元的标准向甲方赔偿损失。种子款由乙方负担。
4、对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造成产品不符合质量约定的,甲方可以拒收,其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还可要求乙方按每亩元的标准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时,提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订立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