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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代理合同【精品14篇】 产品代理合同协议

2023-07-20 19:54:50合同

产品代理合同【精品14篇】 产品代理合同协议

  【简介】在商业合作中,产品代理合同是确保供应商和代理商之间权益和责任的重要法律文件。本文是热心网友“nvenp675”整理的产品代理合同(共14篇),以供借鉴。

产品代理合同

产品代理合同 篇1

  购买方(甲方):通讯地址:  身份证号码:固定电话手机:

  代理方(乙方):通讯地址:  身份证号码:固定电话手机号码: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对笔记本电脑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笔记本电脑,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买该型号笔记本事宜。

  2.乙方代理甲方购买的笔记本单价为元件,共计件,总价款共计元(大写)万仟佰拾元。

  3.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元,并于甲方在收到货物的同时一次性付清乙方购货款共计人民币。  

  甲方可以选择付款方式如下:

  现金支付,银行转帐。如果甲方在货物送达时没有付清余款的情况下,又没有经过乙方同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在货物在从订货期间至送达甲方期间的所有费用和损失,乙方并有权取得甲方所有定金。

  4.货物送达方式:可以要求乙方送达至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乙方有权收取合理的费用(元内)。甲方也可以去乙方指定处取得该物品。

  5.乙方单方面对代理甲方所购买物品的承诺:

  (1)保证所有货物是原厂,原装,保证全新。但除特别情况和说明外,例如赠品等。否则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还所有款项。

  (2)包换:自购买之日起日内,所购商品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甲方可以选择同型号同规格进行商品更换。在此期间的所有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日之后日之内,乙方能尽最大可能帮助甲方进行调换货物,但是乙方不保证能调换,如果能够调换情况下,以日收取折旧费用,日之后概不调换。

  6.乙方单方面对于售后的承诺:

  (1)保修年。在此期间甲方不需要承担保修的任何费用,但必须备份好自己硬盘里的数据,乙方对于文件的丢失概不负责。在第年和第年的情况下,除人为原因外,甲方需要承担笔记本电脑送到厂家售后部门的费用,一般为元。

  (2)特殊情况除外。但以上保修都是在所购买笔记本电脑的厂家的保修范围之内,如果厂家的保修范围之外的损害,请甲方自行向厂家进行协商,乙方会尽最大努力保证甲方的利益。

  (3)乙方只负责有质量问题的机器的售后服务。

  (4)甲方自行升级b请自己承担风险,即不负责对甲方自行升级b所导致的机器任何非质量问题提供相对应的售后服务,升级b请勿更改机器序列号等信息,否则导致的得不到售后服务,也不负责保修。

  (5)个人更换配件的机器,只对机器上的原配部件负责保修,如果因为更换的配件导致原配件损坏的不负责保修。

  (6)所购笔记本官方拒绝保修的机器不负责保修(官方会给出书面恢复,说明是人为引起的非机器质量问题)。而且此种情况送达于售后的费用需要由甲方承担。

  (7)坏点保修请参考生产厂家关于坏点的保修规定。

  甲方:

  乙方:

  日期:

产品代理合同 篇2

  产品代理协议

  甲方:成都圣哲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经销区域省自治区、市县)。为了拓展产品的销售市场,实现合作双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价格体系:

  附件一

  二、产品全年任务销量:

  附件二

  三、代理信誉及市场风险保证金。

  为加强市场管理,甲方向乙方收取人民币元作为信誉及市场保证金,签约时交付甲方。

  四、首批进货:

  1、本合同签订之日7日内将首批货款付到甲方账户(款寄出时请传真、电话通知)。

  2、供货方式:

  (1)首批发货,甲方收到乙方全额货款后,3日内发货。

  (2)以后进货,代理商提前10天电话申请,经甲方认定乙方将货款汇至甲方账号(或其他方式汇款),同时将汇款凭证传真至甲方,甲方在收到货,款后5日内发货。

  (3)发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不可预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使甲方不能保证供货期或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货款的情况出外。

  3、交货地点及运费:

  (1)合同交货地:省市县

  (2)达到合同交货地直接一次性的长途铁路运费由甲方负责,到达交货地区后一切运费由乙方承担。

  (3)验货地点:收货人当地车站,如发生破损,乙方应在收货当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并由铁路及公路承运部门提供合法合理的非人为因素造成的破损证明。

  五、相关管理办法:

  (1)为确保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市场资源,对无特殊客观原因而未能完成销售任务的市场公司将终止合同,自主开发。

  (2)乙方不得将所购货物低价在市场销售,不得串货,如有以上行为,公司将按串货额的10倍处罚,罚金直接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须在1周内补齐差额给甲方,否则,有权停止供货,终止合同。

  (3)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会议,统一执行甲方的市场策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对乙方的经营有咨询督察权

  (2)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处罚权,情节严重的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2、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对甲方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可追究甲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2)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办理好产品上市前手续的义务。

  (3)对甲方产品情况、经营情况、市场情况有保密义务。

  3、其它必须遵守条款

  乙方因其产品造成的人为破损,需要换货,甲方视情况给予适当处理。换货费

  用由乙方承担。

  七、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如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发生纠纷,首先应友好的协商解决,若未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确定后作为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二分,甲、乙双方合执一份。

  合同有效期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成都圣哲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甲方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邮编:电话:开户行:账号:税号:乙方盖章:

产品代理合同 篇3

  甲方:(总部)

  乙方:(代理商)

  根据《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指定乙方为(北京)地区代理商。

  二、乙方的代理区域

  

  三、代理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任务指标:

  在代理期限内,甲方将在每个财务年度开始下达本合同附件《财务年度任务书》,内容包括价格体系、回款指标、销售计划、甲方支持和奖励措施等。若无《财务年度任务书》,则此合同无效。《财务年度任务书》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五、结算方式:

  甲方与乙方交易按现款现货原则,款到发货,正常运费由甲方承担。

  六、合同生效方式:

  自乙方按甲方指定帐号汇入订金元或首批款万元起,本合同开始生效。若乙方在汇入定金后,连续七个工作日内没把首批余款汇入甲方指定帐号,则本合同自动无效。

  七、甲方责任和义务:

  ⒈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为质量合格产品;

  ⒉甲方向乙方出示上海佰萃堂化妆品的三证等有效证件;

  ⒊在协议期间,甲方不得向乙方代理区域内的其他单位供货;

  八、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⒈乙方不得向合同约定之外的区域销售甲方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索赔;

  ⒉乙方负责甲方产品在区域内的品牌推广及品牌形象维护;

  ⒊乙方有义务与甲方共同承担打击市场窜货问题;

  ⒋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举行的统一活动及教育培训;

  ⒌乙方有义务遵守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不得随意降价或涨价。

  九、关于订货、验货以及退换货的约定

  ⒈订货处理程序

  每次甲方根据乙方的电话制作定单,并通过电话核实后,通知乙方打款金额,在乙方将全额货款打入甲方帐号并查收到帐后,三至五天内将货物发到乙方就近处。

  ⒉验货程序

  乙方收到货物时,应先检查包装箱是否潮湿、变形、破损,封条 是否开封,检查无误后才能提货,若发现有异常迹象,乙方必须立即告知甲方并妥善处理。

  ⒊退换货处理程序

  滞销产品,乙方须先填写《退换货申请表》递交给甲方,在表中应注明退换品种、数量、金额、产品限用日期、退换货原因等项目,待《退换货申请表》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退换货,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退换的产品应内外包装良好,距限用日期不超过18个月,包装完好程度不影响再次销售,有塑封和包装封口合格证的.,没有开封或损坏,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或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属于质量问题的除外。若不经甲方同意自行返回的产品,甲方不予接收,也不予结算。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往返费用由甲方承担,非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退换货往返费用由乙方承担。一次性推出的优惠组合装和每月的特价品概不退换。

  十、关于窜货的规定

  乙方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代理区域内进行销售,不得向代理区域外的其他地区以任何形式销售甲方产品,若出现此类情况,将按以下方式处理:

  1.恶意窜货现象将取消当期未兑现的所有奖励,并限期收回乙方向代理区域外销售的产品。

  2.对于乙方无法进行收回的产品,甲方将派人收货,收购价与代理价之间的差额及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若乙方的窜货行为给其他市场造成严重后果,所有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将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并扣留所有未兑现的奖励,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

  方全部承担,对甲方整体市场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4.对于非恶意窜货或者下属经销商、加盟店窜货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将参照以上规定给予处罚。

  十一、其他规定

  1.相关处罚约定

  发生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①乙方销售甲方品牌的假冒或仿冒产品;

  ②乙方破产以及债务结算;

  ③乙方信誉度下降;

  ④乙方低价倾销;

  ⑤乙方向非代理区域调货、窜货;

  ⑥乙方连续2个月或不连续3个月未完成合同任务;

  ⑦乙方连续40天未向甲方进货;

  ⑧乙方不配合甲方的整体市场推进计划,造成甲方商业利益损失。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在甲方所在地法院仲裁解决。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时间:年月日

产品代理合同 篇4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暂定乙方为四川文理学院终端市场的销售代理商,授权其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购买甲方的产品并履行销往四川文理学院的产品市场销售及其他相关事宜。

  双方基于友好协商,达成下列条款:

  第一条 乙方权限

  乙方在对甲方相应产品充分熟悉的情况下,负责甲方所生产的电脑及数码产品在四川文理学院的销售,包括:建立营销网络。

  乙方负责四川文理学院的市场信息调查、客户意见反馈等市场信息工作。

  第二条 乙方的职责

  乙方在协议期间:

  (1)应执行甲方制定的统一市场价格,并尽最大努力在四川文理学院促进代理甲方产品的销售。

  (2)有效地监督分代理人的工作,协调分代理人之间的冲突,统一学校内的商品销售。

  (3)保护甲方的无形资产,特别是商号、商标等,保守商业秘密。

  (4)乙方有权力在自己区域内积极开拓大客户业务,甲方应给予各方面配合。

  (5)乙方应不断熟悉甲方产品的各种功能,掌握使用技巧。

  (6)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销售范围进行代理销售,不得跨区销售。

  第三条 甲方的职责

  甲方应当担保所售产品的品质,提供真实的产品介绍和宣传资料,并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

  在产品广告策划、产品销售价格条件、合同履行方式等方面,积极配合乙方,在乙方就有关问题提出要求时,甲方须尽快向乙方给予回复。 在乙方提出的要订制某个特定功能的产品时,甲方应尽全力去满足。

  在甲方相关的某些产品未推出市场时,应积极的帮乙方寻找相应的替代品。

  第四条 定货及售后服务

  (1)定货:乙方定购货物时,应写明产品型号、数量、单价、交期及其它要求,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甲方,由甲方签字确认交期后生效。单次订货额高于3000元时,由甲方承担联络费和交通费用。

  (2)售后服务:对所售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在外观不损伤情况下 包换,保修,(仅收配件费)。

  第五条销售提成奖励方式

  (1)销售提成:乙方享有销售利润30%的提成

  (2)奖励方式:月销售量达到 元,可获得 元的奖励。

  第六条 生效及期限

  本代理合同有效期自至20xx年6月。(以最后签订日期为准。)

  第七条 终止

  按照本协议规定期满或终止,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的赔偿权利。

  第八条 协议完全性和修改

  本协议所附的产品销售条件及其他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在代理过程中,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或备忘录均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除经本协议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外,本协议书不得作任何修改和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修改和增补,应采取书面形式并有双方当事人签字。

  第九条 适用的法律

  本协议的一切条款,是根据签字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制订的。然而,在协议生效之后,由于颁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进行了修改,致使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发生重大的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协

  议的有关条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维护甲方和乙方在协议中的正常的经济权益。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时,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调解无效,最终可在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相关司法程序解决。

  在争执发生时及争执司法程序解决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司法程序解决的问题外,甲方和乙方都必须按本协议的规定继续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一条 通知

  凡有关本协议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可用电话、电子邮件方式按对方所列地址寄至对方。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同时签署日期或最后签署日起正式生效。 如本合同中一条或一条以上的条款无效,其余条款仍然有效。 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日期

  甲方: 杭州市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 就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生产的“餐饮娱乐服务系统及7寸终端掌上设备”产品为代理商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现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具体条款如下:

  1. 乙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乙方须为合法程序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乙方要清楚的了解智友餐饮系统产品的相关内容,并熟悉甲方的代理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同时在经营理念和价值观上双方要吻合,认同甲方公司发展,有长期共同发展意愿,在产生分歧时优先要服从甲方。乙方在当地餐饮行业里要有比较完善的渠道网络和一定的人际关系,同时要有自己营销团队和销售经验。甲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乙方代理资格。

  2.乙方权利义务

  (1)市总代理:甲方授权乙方为该市总代理商,负责甲方的产品销售、售后服务等在该区域的所有业务。在乙方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并完成相应销售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在该区域设立同类或类似的总代理商,甲方已设立的经销商移交乙方统一管理。

  (2) 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杭州市魅旭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餐饮娱乐服务系统及7寸终端掌上设备”产品系列。

  (3) 乙方代理销售的时效期限:从合同签定之日内一年内

  (4) 乙方总代理销售的区域: 市

  (5)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工作(销售、市场、广告、服务、质量等)作出评价和投诉。

  (6) 乙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甲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甲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甲方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

  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乙方有义务定期浏览甲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7) 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销售区域内的终端意向客户的询价等重要信息,并保证不遗漏、不报价、及时转告乙方。

  (8)甲方严格控制跨区域窜货,维护乙方代理商的利益.

  (9)须按实际情况填写《代理商注册登记表》,表中内容发生变更时须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10)乙方积极开拓甲方产品在当地的市场,并逐步提高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率。

  (10)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保障双方的长期利益,共同维护代理产品在当地的声誉。

  (11)乙方应及时同甲方结清货款,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及时供货给乙方,并保质保量。

  (12)乙方不得跨区窜货,甲方会及时通告乙方区域范围的代理商情况,避免窜货。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代理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总代理权。

  (13)为树立双方的良好形象和维护乙方及终端用户的利益,乙方应逐步建立系统的商务体系,如乙方要建立下级经销商,应提早一个星期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来考察审核通过后,乙方所在地下级经销商方能开展相关业务,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代理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总代理权。乙方要对下级经销商给予技术支持及逐步提供完整的培训体系,同时对乙方建立的下级经销商的销售情况,乙方应真实客观的以书面的形式定期(每个月月底)向甲方汇报,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代理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总代理权。

  (14)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乙方应忠实于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证各种宣传准确无误,不得任意夸大和捏造,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和市场形象,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5)乙方在与餐饮和娱乐行业签定相关合同时,其合同内容统一由甲方提供,而且乙方不得擅自修改由甲方提供合同内容,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代理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总代理权。

  3、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企业以及产品的各种证书,例如: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书(副本)、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等作为备份文件。确保为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2)在代理区域内,则甲方不再在该区域设立第二家任何级别的代理,只帮助乙方在当地设立次级分销渠道。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3)在给代理商供货当中保证其产品质量合格。如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全额承担;

  (4)根据自身产品成本及市场情况及时提高产品质量及性价比,向乙方提供优质经济的产品。承诺统一调整价格时(只调低不调高),按乙方实际库存数适当返还差价

  (5)保证向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培训乙方的市场人员和技术人员,协助乙方拓展市场,根据当地市场情况提供必要的宣传支持,并努力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

  (6)负责协调跨地区各代理商之间的关系,做好市场维护工作,及时处理代理商的投诉;

  (7)在本协议规定的乙方总代理区域内开行业大型展览会时(指甲方每年扶持乙方的由甲方出资的大型行业展览会),免费为乙方及其代理区域内的地级、次级代理商(由乙方指定)做全面的市场指导和培训。

  (8)如因甲方产品在销售地不能很好的适应时,乙方应及时将问题反馈给甲方,甲方应尽快改进,以适应市场需求。

  (9)确保提供给乙方的产品质量合格,售出产品按该产品保修规定三个月包换,一年免费维修、终身维护(人为损坏及不按规定使用造成的人为损坏不在此列,维修仅收材料成本费),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三包”规定执行 售后服务。

  (10)在乙方正常履约的情况下,在不损害乙方利益前提下,甲方有权直接与乙方的客户进行商务接触或达成协议。

  (11)甲方应提供技术支持及逐步提供完整的培训体系等各种相关资料给乙方。

  (12)当乙方月购货达到销售计划或超额完成销售计划时,甲方增加对乙方广告宣传品力度,为其提供相应的宣传资料和形象资料,以便乙方开展工作。

  (13)甲方应保证其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国际、国内标准,努力增加产品种类并使之系列化,并应尽量保证乙方订货需要。

  (14)甲方应努力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有针对性的做好乙方提出的问题。

  (15)甲方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乙方代理考核制度:

  (1) 代理考核:乙方获得总代理权的资格是首批备货量必须达到 万,考核周期5个月:从 年月日-- 年月日, 出货总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并逐提高销售量, 销售额是按双方签定的总代理价格计算的,而不是按乙方在市场上的零售价格计算的,计算时,以甲方在相应考核时间段内实际收到的乙方款项累积总金额为唯一依据。乙方4个月销售额如果低于甲方最低要求的80%则乙方自动失去该区域总代理资格. 如果乙方完成经营指标5万将自动延续总代理。

  (2) 服务考核:初期成立不少于5名的销售人员、1名专业安装、1名维修人员的服务队伍,逐步扩大人员。(安装、维修人员的配备,可根据所发展情况为准。)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建立以宽带为主的传输媒体,在合作期间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服务体系。(以及与整体市场销售与服务配套为准。)

  5、产品价格、结算及交货

  (1) 甲方和乙方的结算以区域总代理价格为依据。

  (2) 详附总代理商价格体系一份。

  (3) 甲方执行款到发货原则,本合同发生的支付均通过银行帐号进行。

  (4) 货款由乙方直接汇到甲方指定账户,不得将现金或无公司名称的支票交给甲方业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货。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常备货,当月销量超过20万元以上时应提前一个月尽早通知甲方,甲方提前准备。

  (6)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下达进货计划,应写明产品型号、数量加盖公章和订货人签名后传真给甲方,甲方收到后予以回复确认,乙方提前支付货款给甲方,并将汇款凭证传真到甲方,甲方收到货款后3天内(可根据乙方需求分批)按约定将货物发往乙方指定地点。

  (7) 货物运输本着快捷、节俭原则,乙方委托甲方初选、实际考查,最后确定承运商。产品运费由乙方负责承担。

  (8) 产品在运输途中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向承运方索赔,甲方应积极协助处理。

  (9) 货到乙方指定地点后,由乙方负责验收。乙方在指定地点提货时,须当场验收合格后再提。货物有损坏时,甲方协助乙方与运输公司交涉追讨相关损失,如果是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甲方负责保修,乙方对保修后产品不满意可以换货,换货后,依然达不到用户使用要求的,可以退货。乙方在提货后,及时清点货物品种和数量,如与订货清单不符,甲方负责换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6、 售后服务条款

  (1) 具体的售前、售后服务机制,并指定专人负责。

  (2) 甲方产品严格按照国家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并经质检部门严格检验合格后出品。

  (3) 为保证用户利益,用户所购产品,按照国际电子类产品通行标准,给予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4) 甲方按照甲方负责和义务的规定提供相关的服务。

  (5) 甲方承诺对乙方接到客户关于产品或服务的投诉,而又在乙方解决能力之外时,按下

  面规定处理:设备出现质量问题 一般(如信号不稳定,有干扰或出现异常情况): 2小时电话指导排除严重(如出现的问题直接影响系统的运作时或是硬件本身的技术缺乏问题): 4小时d时): 5—7日发回原厂维修、 服务投诉 、客户对产品质量的投诉或售后服务的质量投诉 :2日公布原因或处理结果,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影响,严重时应承担责任.

  (6) 维修产品操作程序为:乙方集中将故障产品退回甲方,运费甲方承担,甲方在接到乙方故障产品品种5套以下,即安排立即发货(正品)给乙方,而不必等收到故障品。

  (7) 关于换货:乙方收到的换货合格产品更换只限定在三个月内进行,外包装与产品外观不得严重损坏,人为损坏不在更换与维修范围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产品代理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成为VIGER男性性能力锻炼法(甲方产品名称)销售代理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代理原则

  1、甲方授权乙方为网络男性锻炼法虚拟CD的销售代理商。

  2、乙方在代理甲方产品的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3、乙方须按实际情况填写《济南VIGER科技生物有限公司代理商申请登记表》如登记表中内容变更,乙方应在七天内书面通知甲方。

  4、乙方可以对甲方的工作做出评价和投诉,具体事宜请与甲方联系。

  5、乙方代理的市场区域为网络销售。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产品价格的制定权及发布权。

  2、甲方负责产品的广告宣传工作。

  3、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协议执行情况,并在一定时间内考核乙方所完成的工作进度和市场行为,并有权决定是否保持其代理资格,乙方试运营3个月,合格者将正式颁发授权书。

  4、甲方负责向乙方或其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协助乙方做好宣传、销售、培训和售后服务工作。

  5、甲方对产品进行不断的升级,保证其产品的先进完善性,并提供给乙方及其客户。

  6、对于乙方提供的关于产品功能或其他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认可后将对产品进行升级,无偿进行更改并提供升级产品给乙方及其客户。

  7、甲方若对产品代理价进行更改,须提前半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可获得甲方的销售培训及电话技术支持。

  2、配合甲方跨地区性或全国销售宣传活动,努力开拓市场。

  3、乙方有义务遵守有关的商业秘密,并以书面形式每月一次向甲方书面或电子信件汇报当地的市场动态及其行销计划和策略。

  4、乙方在媒体上刊登的代理产品价格和实际销售价不得低于甲方制定的统一市场零售价。如有证据证明乙方违反甲方的限价规定(如低价销售现象)并不能改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的代理授权,并取消其区域代理资格。

  5、乙方对所售产品客户必须建立完整的客户服务档案,甲方须对客户进行备案保存。

  6、乙方可以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网络销售代理的名义但不能以独家代理等具有排他性的`名义进行宣传及商业活动。

  第四条产品价格、保证金及预付款、财务结算

  1、产品的价格详见附件。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按照甲方网站上指定的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元人民币,并预付不低于元人民币的登录费。

  3、保证金及预付款的使用、管理遵照相关规定,如未有违反相关规定,保证金在本协议终止后全额退还给乙方。

  4、结算

  A、乙方代理登录VIGER虚拟CD(产品名称),须在乙方预付登录费足够支付的前提下,由乙方在确认付款后开通,同时甲方将从乙方预付登录费中自动扣除乙方开通登录费用,每月20日甲乙

  双方应对上月1日至本月30日登录开通的数量及清单进行核对,并由甲方给乙方开据相应登录款项的发票。

  B、甲方为乙方每月开据的发票金额为:上月20日至当月20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的20%代理登录费的金额。

  C、当乙方未能按A的规定全额支付开通登录费时,甲方核实后有权取消对应网络代理销售的服务,同时保留法律追索权。由此带来的与客户之间的法律纠纷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D、本协议到期或者双方因任何原因终止本协议执行,乙方已支付预付款,在扣除应付款项后仍有余款时,甲方在协议终止后30日内将余款退还乙方。

  第五条协议期限

  乙方的代理期限为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2月1日。

  第六条争议解决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七条附则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传真复印件有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产品代理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 以下称为“甲方”)与 (以下称为“乙方”) ,经过友好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关于产品的代理销售事宜,制定本合同,供双方执行和遵守。

  一。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认可并承认乙方为 产品的 地区代理经销商,起有效期限从 20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应切实保护乙方的利益,产品的进价要低于市场售价,并且不能高于其他地区该产品的代理商的价格。如果甲方有价格方面的调整,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 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及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宣传单等相关资料,以配合乙方的代理销售工作。

  4。 产品售后服务一年内保修(人为自行拆装造成损坏自行负责,收取元件与包装成本费)。

  二。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的公司利益和产品信誉。

  2。 乙方必须在合同所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支付所定设备的全部款项。

  3。 在双方合作期间,乙方有义务为代理的产品制定宣传方案和销售策略,并在其网站、店面上及有可能加强宣传推广的媒体平台免费为甲方产品做宣传。

  4。 乙方有义务在代理期间,真实地向甲方反映产品销售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客户档案以及客户反馈信息,以协助甲方不断完善产品的设计及技术服务。

  5。 乙方在收货后,如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应在收货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设法寻求解决,否则视为全部接受。

  1。 代理销售选择方式( )。 独家代理

  2。 付款选择方式( )。

  乙方定货并同时将全部款项汇到甲方的合同指定帐户上,甲方在收到汇票传真或款项到帐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发货。

  3。 运输方式及费用

  甲方通 方式,将乙方所定货物运至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乙方确认无误后,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 方式,交付运费。

  四。其它事项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涉及的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共同协商解决并制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双方在合同有效期的任何内部资料,其中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传于第三方。如有必要,必须事先征得另一方同意。

  4。 如任何一方未按合同执行,视为违约。如果因违约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全部的经济损失。

  5。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提交沈阳市人民法院经济法庭仲裁。

  6。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产品代理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代理甲方系列汽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理及授权范围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系列汽车包括:

   乙方的代区域为地区。甲方授权乙方为以上个区域总经销的权限,全面负责个区域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如因乙方串货行为造成甲方或者甲方的其他代理商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索乙方的违约责任。双方约定每台车违约金为元,同时,甲方应明令禁止区域的授权经销商在上述个区域销售(该市场年月日以前的供货车辆除外),否则视同甲方违约。

   乙方承诺每月向甲方的订货量不低于辆,乙方负责保证年销售量不低于辆(辆),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乙方的总代理权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商标”属于甲方所有的汽车产品商标。

  第二条:订货及付款

   甲乙双方的结算价格见本合同的附件,该附件由具体的经销协议和订货单组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乙方需货时,应向甲方发出书面订单,一般应在每月日以前向甲方下达下月度订单,并在提货前全额支付所提车款。

   产品的销售在授权的区域内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应依据或参照甲方确定市场指导价进行销售,严格禁止低于甲方确定的最低市场限价进行销售。

   乙方为销售产品组织的各种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提供技术和人员支持。

   本合同规定以现金方式或以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支付。

  第三条:运输方式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在办理相关出库手续后,乙方自行提货,并负担相关运输费用,甲方仓库地为交货地。

  第四条:投标特别约定乙方在参加投标过程中,甲方有义务按招标方要求出具相关授权文件,但乙方必须按相应情况遵守甲方在价格上的规定。

  第五条:商标、工业产权和保密

   合同特指产品商标、图案及其他标记,属于甲方产权,经甲方书面批准后允许乙方使用,但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此种使用应随即停止并取消。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

   乙方在合同的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漏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甲方规定,实施了串货行为,甲方可根据乙方违规销售的实际数量处以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代理权。

   如乙方低于甲方确定的最低市场限价进行低价倾销,甲方有权按照乙方实际销售的数量对乙方处以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如甲方不能按照乙方规定交货,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整改和更换,以求达到乙方订单要求,对于因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原则上禁止乙方擅自更改甲方车辆的标准配置进行销售,对于确需改装的,乙方应提前向甲方立项并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对于擅自改装引起的`维修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偿。

  第七条:售后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用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用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当乙方发生售后服务要求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服务要求和内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12小时内给予答复,确认服务内容和时间,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联络服务。

   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汽车配件损坏,不在保修之列,乙方需支付甲方售后服务之费用。

   对于乙方擅自改装的部分,不在保修之列,对于甲方维修站因维护甲方利益而进行了维修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维修费用对乙方进行追偿。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本合同因履行期限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或一方违约另一方单方解除合同而终止。

  第九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相关情况并向对方提供相应证明,在双方共同商议(或有关主管机关裁决)后,可以根据决议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及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且效力等同,作为合同附件之一的与本代理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确认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也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产品代理合同 篇8

  协议编号:

  甲方:(供货方)

  乙方:(代理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根据诚信及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协议书。双方申X都已理解并确认了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同意承担各自所应承担的权利与义务,严格执行本协议书所确定的内容:

  一、甲乙双方为产品销售代理合作关系,合作方式为:甲方授权乙方为地区总代理,有权在等周边地区调整货物。由甲方为乙方提供所生产产品(系列产品),乙方按双方约定的供货量及时付款。产品价格按照乙方完成销售额度情况浮动,具体方案协商确定。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乙方所在区域即地区的独家代理权。

  2、甲方新品上市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为乙方提供与产品销售相关的技术支持、客户信息及资料便于乙方开展销售及宣传工作。

  3、如果乙方连续个工作日没有向甲方采购产品,甲方视乙方销售情况有权终止乙方的代理权。

  4、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代理价格,在市场及产品材料价格变化而引致产品调价时(遇涨则涨,遇降则降),甲方应在价格调整前日内通知乙方,以便于双方共同协商。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积极主动推销甲方的产品并配合甲方做好相应的市场活动,促进销售。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进行调换。(乙方故意造成的人为损坏等情况不在甲方负责调换范围内)。

  3、乙方承诺在协议有效期内,不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推荐,销售其他品牌气瓶。

  4、乙方可自行向其下属经销商或专卖店供货。

  5、在本协议期内或期满后,乙方不得或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专业技术和商业机密。

  6、乙方在每月日之前向甲方提供其他类似产品生产厂家的市场价格和下个月销售计划,以便甲方及时调整售价和进行排产。

  7、乙方享受甲方的最低出厂价,乙方须配备业务人员开拓甲方产品的市场。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共同开发市场。

  8、乙方如单方解除产品代理商资格,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代理申请。否则视为违约。

  四、销售量:

  (一)乙方承诺:

  1、至年底在指定地区销售甲方支,确保每个月销售支。如年终完不成全年销售计划,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代理销售权。

  2、协议签定后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首批货款,双方代理协议开始生效。

  (二)甲方承诺:按照双方约定的供货量供应产品,如不能及时满足供应,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如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增设代理或直接实施销售行为的,或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或应产品质量及安全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除赔偿乙方损失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2、乙方如发生违约,违规行为对甲方名誉、经济造成损失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代理经销商的资格,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六、交货方式:

  1、甲方收到乙方首批货款后,签订每批次发货合同。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如发现本批货与甲方的出库单数量、品种有误,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应对货物进行核对,如确属甲方原因,甲方应及时更换并负责运费。

  3、乙方在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供下个月的发货计划。发货计划包括:产品规格、数量。

  4、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履行方式为甲方按乙方提出的销售计划发货,出首批次为款到发货,其余为货到付款。本合同履行地为乙方住所地。

  七、换货:

  因市场原因,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后个月内,可以向甲方申请对货物进行更换,更换货物所需运费由乙方承担。货物发出一个月后,不允许对货物进行更换。

  八、其它事项:

  1、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出现了战争、水灾、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拒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将不可抗拒的情况应以书面形式在一周内通报对方,并及时向对方提交有关机构出具有效证明,予以确认。

  2、双方应尽快协商解决因不可抗拒事件而产生的不良影响,继续履行合约.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至年月日内有效,届时如需续约,双方可根据合作情况重新签定代理协议。对本协议所发生的所有争议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5、本协议不得转让。

  九、代理价格见合同。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甲方:乙方: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年月日

产品代理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商务合作,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生产的系列安防产品为区域总代理商事宜,现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义务、区域和代理期限、权限:

  (1)总代理区域:甲方授权乙方为该区域总代理商,负责甲方的金麒麟品牌汽车防盗系列产品销售、售后服务等在该区域的所有业务。在乙方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并完成相应销售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在该区域设立同类或类似的总代理商,甲方已设立的经销商移交乙方统一管理。

  (2)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福州三富电子有限公司金麒麟品牌汽车防盗报警系列产品。

  (3)乙方代理销售的时效期限:从合同签定之日内一年内,即20xx年月日起到20xx年月日止。

  (4)乙方总代理销售的区域:

  A、在该区域内发展分销商或服务商,或自行建立销售网络;

  B、销售甲方规定的安防产品系列及系统集成设备

  (5)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工作(销售、市场、广告、服务、质量等)作出评价和投诉。

  (6)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销售区域内的终端意向客户的询价等重要信息,并保证不遗漏、不报价、及时转告乙方。

  (7)甲方严格控制跨区域窜货,维护乙方代理商的利益。

  (8)须按实际情况填写《代理商注册登记表》,表中内容发生变更时须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9)乙方积极开拓甲方产品在当地的市场,并逐步提高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率。

  (10)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保障双方的长期利益,共同维护代理产品在当地的声誉。

  (11)乙方应及时同甲方结清货款,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及时供货给乙方,并保质保量。

  (12)乙方不得跨区窜货,甲方会及时通告乙方区域范围的代理商情况,避免窜货。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代理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总代理权。

  (13)为树立双方的良好形象和维护乙方及终端用户的利益,乙方应逐步建立系统的商务体系,并对下级经销商给予技术支持及逐步提供完整的培训体系。

  (14)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乙方应忠实于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证各种宣传准确无误,不得任意夸大和捏造,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和市场形象,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二、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企业以及产品的各种证书,例如: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书(副本)、CE认证、3C认证证书复印件等作为备份文件,并对以上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确保为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2)在代理区域内,则甲方不再在该区域设立第二家任何级别的代理,只帮助乙方在当地设立次级分销渠道。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3)在给代理商供货当中保证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4)根据自身产品成本及市场情况及时提高产品质量及性价比,向乙方提供优质经济的产品。承诺统一调整价格时(只调低不调高),按乙方实际库存数适当返还差价

  (5)保证向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培训乙方的市场人员和技术人员,协助乙方拓展市场,根据当地市场情况提供必要的宣传支持,并努力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

  (6)负责协调跨地区各代理商之间的`关系,做好市场维护工作,及时处理代理商的投诉;

  (8)在本协议规定的乙方总代理区域内开行业大型展览会时(指甲方每年扶持乙方的由甲方出资的大型行业展览会),免费为乙方及其代理区域内的地级、次级代理商(由乙方指定)做全面的市场指导和培训。

  (9)如因甲方产品在销售地不能很好的适应时,乙方应及时将问题反馈给甲方,甲方应尽快改进,以适应市场需求。

  (10)确保提供给乙方的产品质量合格,售出产品按该产品保修规定三个月包换,一年免费维修、终身维护(人为损坏及不按规定使用造成的人为损坏不在此列,维修仅收材料成本费),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三包”规定执行售后服务。

  三、经营指标考核和扶持政策

  (1)代理考核:乙方获得区域总代理权的资格是首批备货量必须达到万,考核周期四个月:从年月日——年月日,出货总金额不低于万元,并逐提高销售量,销售额是按双方签定的总代理价格计算的,而不是按乙方在市场上的零售价格计算的,计算时,以甲方在相应考核时间段内实际收到的乙方款项累积总金额为唯一依据。乙方四个月销售额如果低于甲方最低要求的80%则乙方自动失去该区域总代理资格。如果乙方完成经营指标万自动延续总代理,从第四个月起,代理商任意一个月定货总金额不得低于万元,否则自动失去该区域总代理资格。另外作为特别扶持,乙方在月日至月日之间(前三个月)完成以上最低业绩总指标万元,可获得甲方市场首期特别扶持资金3000元;全年完成万元以上的部分可获得甲方市场特别扶持返利资金%;中途代理资格被取消则不再计算返利。

  (2)服务考核:初期成立不少于5名的销售人员、2名专业安装、1名维修人员的服务队伍,逐步扩大人员。(安装、维修人员的配备,以可支持所发展经销商为准。)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建立以宽带为主的传输媒体,在合作期间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服务体系。(以及与整体市场销售与服务配套为准。)

  (3)甲方以后推出新产品(以甲方公布为准)时,乙方可以在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优惠价格(总代理价75—90%)一次性购买每款式不超过一台、总金额不超过一万元的样品。已经代理的达不到甲方规定最低销售金额度的,不享受此项待遇。

  (4)甲方产品的制定价格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有责任对价格保密。乙方按甲方的指导销售价格制定本地区的批发和零售价格。

  (5)甲方产品的制定价格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有责任对价格保密。乙方按甲方的指导销售价格制定本地区的批发和零售价格。

  四、关于《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向乙方开具有效的《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该授权书向客户宣示乙方总代理资格权限,以便乙方开展工作。

  (2)乙方出现违法经营或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区域总代理商资格。

  (3)区域总代理授权书是本协议附件之一,是本协议的必要生效条件。

  五、产品价格、结算及交货

  (1)甲方和乙方的结算以区域总代理价格为依据。

  (2)详附总代理商价格体系一份。

  (3)甲方执行款到发货原则,本合同发生的支付均通过银行帐号进行。

  (4)货款由乙方直接汇到甲方指定账户,不得将现金或无公司名称的支票交给甲方业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货。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常备货,当月销量超过50万元以上时应提前5天尽早通知甲方,甲方提前准备。

  (6)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下达进货计划,应写明产品型号、数量加盖公章和订货人签名后传真给甲方,甲方收到后予以回复确认,乙方提前支付货款给甲方,并将汇款凭证传真到甲方,甲方收到货款后10天内(可根据乙方需求分批)按约定将货物发往乙方指定地点。

  (7)货物运输本着快捷、节俭原则,乙方委托甲方初选、实际考查,最后确定承运商。产品运费、保险费由乙方负责。

  (8)产品在运输途中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向承运方索赔,甲方应积极协助处理。

  (9)货到乙方指定地点后,由乙方负责验收。乙方在指定地点提货时,须当场验收合格后再提。货物有损坏时,甲方协助乙方与运输公司交涉追讨相关损失,如果是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甲方负责保修,乙方对保修后产品不满意可以换货,换货后,依然达不到用户使用要求的,可以退货。乙方在提货后,及时清点货物品种和数量,如与订货清单不符,甲方负责换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六、售后服务条款

  (1)具体的售前、售后服务机制,并指定专人负责。

  (2)甲方按照甲方负责和义务的规定提供相关的服务。

  (3)甲方承诺对乙方接到客户关于产品或服务的投诉,而又在乙方解决能力之外时,按下面规定处理: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一般(如信号不稳定,有干扰或出现异常情况):2小时电话指导排除严重(如出现的问题直接影响系统的运作时或是硬件本身的技术缺乏问题):4小时电话指导排除,否则列为十分严重。十分严重(硬件或软件自身的质量或技术缺陷而损坏不能修复,而直接影响使用时):5—7日发回原厂维修、服务投诉、客户对产品质量的投诉或售后服务的质量投诉:4日公布原因或处理结果,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影响,严重时应承担责任。

  (4)维修产品操作程序为:乙方集中将故障产品退回甲方,运费甲方承担,甲方在接到乙方故障产品品种(5套以下),即安排立即发货(正品)给乙方,而不必等收到故障品。6套以上故障品处理程序根据:先解决用户的问题,我们内部再界定责任的原则,协商处理,但是无论数量多少,甲方收到退回的故障品后,当天必须发出正品。

  (5)关于换货:乙方收到的换货合格产品更换只限定在三个月内进货总值的20%以内,外包装与产品外观不得严重损坏人为损坏不在更换与维修范围内。

  七、市场支持及奖励

  1、乙方在市区域内开设的所有直营及加盟专卖店的宣传喷绘、门头灯箱喷绘等宣传品,由甲方提供。除此之外,甲方应负责按比例向乙方提供宣传单页、按实际布点数量提供海报、宣传册,宣传光盘母盘、现场展示模型(每做10万元业绩甲方免费赠送1套车的模演示模型,不到定额乙方可以先打押金1000元取得)等宣传物料。乙方进首批8万元货物时,向甲方支付1000元押金,甲方发展示模型一套给乙方。乙方进货总量达到10万时,该1000元押金由甲方退还给乙方。以后也可以照这样比例办理。

  2、乙方有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申请甲方在本代理区域内给予每季度一次特别优惠总代理价格的权利(用来做部分因为价格问题而搁置下来的单子),该部分数量不超过每季度总销量的25%。乙方有根据当地市场竞争对手条件每年申请一次特价促销的权利,具体数量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一般不超过100套)。特价商品不计入总业绩,也不计入年终返利计算基数。

  3、甲方应该尽最大努力,满足特殊顾客要求诸如在主机上丝印自己公司徽标、名称等要求,并尽量在数量较大时只收材料制作费。

  4、乙方在取得大型集团或者团体数量较大的定单时,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和终端客户要求重新设计个性化软件、外型等。额外费用超过该笔定单总定货额的20%(即20%以内全部由甲方承担)时,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75%,甲方承担25%。

  5、甲方取得乙方全部首批代理产品款8万元后,甲方在15日内,发送完所有业务操作的培训文件和系统的营销策划文件给乙方。

  6、其它有关市场支持及奖励的政策在实际操作中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7、乙方取得甲方在该地区该品牌的独家总代理资格后,甲方要在15日内将该地区过去的市场情况给乙方移交清楚,甲方尊重乙方对该区域市场过去客户的处置权,但是,为了保证平稳过渡保证业务的延续性,乙方要尽量保证老客户不流失,并且尽量利用地利条件帮助这些老客户把业务做好。对一些历史遗留客户,乙方不可以只拣便宜不管售后,应该和甲方协商维持好客户关系。原则上,乙方为了维护历史遗留问题而发生经济上的损失时,这些损失全部由甲方及时据实100%补偿给乙方,前提是乙方处置前必须先和甲方备案,不能先斩后奏。如果该区域不存在遗留问题,甲方则不需要向乙方移交和说明。该工作统一由甲方客服档案中心处置并且提供给乙方服务性说明。

  8、双方约定:只要乙方是甲方合格的市独家总代理商:

  (Ⅰ)乙方可以在省目前甲方尚未设定总代理的任何城市设立销售网点,此类网点一律从乙方提货。

  (Ⅱ)乙方在该区域开展览会期间,可以和省任何地区的意向代理(或者销售商)签约,发展销售网点,权限同上条约定。

  (Ⅲ)乙方在省任何城市设立独家代理商或者办事处,需向甲方一次性订购5万元的首批货物,而且要在甲方备案,合同内容需要经过甲方同意,甲方在合约有效期间也不得再在此地设立任何级别的代理。

  八、保密条款

  (Ⅰ)本协议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协议本身、技术资料、价格、图表等影响到双方利益,技术、商业秘密,双方均应严格保密,未经双方书面认可不得向第三者泄密。

  (Ⅱ)乙方在业务活动中,牵涉到利益的各方,甲方同样有保密的义务。

  九、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商业道德和法律规范或损害对方利益时,可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的效力;

  2、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但是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3、双方因有关业务方面联系的各种书信、传真件等文字材料,均为有效文件,发件方对其负法律责任;

  4、本协议内容仅限甲、乙双方按法规要求使用及阅读,禁止甲、乙双方向无关联单位及个人传播,一经发现,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申诉方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诉;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到期终止后,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签。

  8、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合作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或双方均可部分或全部免责。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0天内,向对方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9、协议生效:

  (Ⅰ)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乙方支付首批提货款,甲方开具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及相关文件之日起生效。

  (Ⅱ)本协议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之法律效力

  10、其它约定事项:

  (Ⅰ)未经双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将自己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第三方。

  (Ⅱ)双方相互之间做出的任何承诺,均应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产品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 以下称为“甲方”)与 (以下称为“乙方”) ,经过友好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关于产品的代理销售事宜,制定本合同,供双方执行和遵守。

  一。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认可并承认乙方为 产品的 地区代理经销商,起有效期限从 20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应切实保护乙方的利益,产品的进价要低于市场售价,并且不能高于其他地区该产品的代理商的价格。如果甲方有价格方面的调整,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 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及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宣传单等相关资料,以配合乙方的代理销售工作。

  4。 产品售后服务一年内保修(人为自行拆装造成损坏自行负责,收取元件与包装成本费)。

  二。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的`公司利益和产品信誉。

  2。 乙方必须在合同所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支付所定设备的全部款项。

  3。 在双方合作期间,乙方有义务为代理的产品制定宣传方案和销售策略,并在其网站、店面上及有可能加强宣传推广的媒体平台免费为甲方产品做宣传。

  4。 乙方有义务在代理期间,真实地向甲方反映产品销售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客户档案以及客户反馈信息,以协助甲方不断完善产品的设计及技术服务。

  5。 乙方在收货后,如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应在收货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设法寻求解决,否则视为全部接受。

  1。 代理销售选择方式( )。 独家代理

  2。 付款选择方式( )。

  乙方定货并同时将全部款项汇到甲方的合同指定帐户上,甲方在收到汇票传真或款项到帐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发货。

  3。 运输方式及费用

  甲方通 方式,将乙方所定货物运至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乙方确认无误后,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 方式,交付运费。

  四。其它事项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涉及的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共同协商解决并制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双方在合同有效期的任何内部资料,其中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传于第三方。如有必要,必须事先征得另一方同意。

  4。 如任何一方未按合同执行,视为违约。如果因违约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全部的经济损失。

  5。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提交沈阳市人民法院经济法庭仲裁。

  6。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产品代理合同 篇11

  甲方: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现居地址:

  代理区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贷款融资 业务开拓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认同甲方制定的个人代理协议,并保证严格遵守。

  第二条:乙方与甲方没有劳动、劳务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聘用关系,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由本协议约定。

  第三条:乙方享有的权利

  1.根据本协议约定,为乙方介绍客户,从事客户开发。

  2.乙方成功开发客户后:(签署《贷款服务合同》且资金到位),有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个人代理报酬的协议。

  第四条:乙方应尽的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

  3.遵守协议规定、个人代理服务准则。

  忠实准则:必须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忠实履行自己的中介义务,积极促成客户签订《贷款服务合同》,不得阻扰妨碍客户的签约活动,不得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

  告知义务:如实向签约双方告知有关签订事项,特别要向客户阐述该笔贷款金额,所需承担的利息费,贷款业务的有关进度。向甲方提供真实的各人信息材料,积极配合融资部门贷款申请,以保障贷款顺利进行。

  禁止越权代理:乙方仅作为提供“报告订立合同的信息或提供订立合同的.介绍服务”,无权代理签订《贷款服务合同》;

  实名准则:在从事中介业务时,乙方不得隐瞒身份;同时必须向甲方提供客户的真实身份。

  第五条:乙方开发客户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乙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后,方可进行业务开发,并据此行使有关权利,承担有关义务,接受甲方有关个人代理商管理制度的约束。

  第七条:居间报酬及领取方式

  1.乙方实际促成客户签订《贷款服务合同》,并严格履行本协议。

  2.乙方的中介报酬以人民币支付,并于次月30号存入乙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银行账号(账号信息见下表):

  3.乙方中介报酬计算方法及奖励标准(附表)

  4. 乙方在每个客户递交资料的同时可以向客户收取金融服务费6%,其中6%乙方可以收取3%作为乙方的金融服务费用,其余3%归公司所有。

  5. 乙方需要向甲方缴纳元作为放款保证金,甲方需要负责信贷客户最少为期为 期的准时还款,入为达到甲方有权在乙方的保证金上扣除当期的还款金额,如乙方递交的信贷客户出现首逾,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立即停单、结束代理”等系列处理条例。

  第八条:业绩考核要求

  甲方定期对乙方业绩进行考核,对业绩优秀的给与额外奖励,对业绩不达标敦促其改进,限定期限仍无法达到考核标准,甲方有权终止个人代理合作关系。

  备注:对完成或超额业务量个人代理奖励(现金、物品、旅游等),具体奖励按月初制定奖励方案实施。

  第九条: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甲方终止合作关系的传达方式包括:书面文件邮寄。

  1. 利用甲方代理商身份变相非法集资或融资的。

  2.以甲方代理商的名义从事非法代理交易业务。

  3.以甲方代理商的名义从事于授权范围无关的活动,损害甲方形象的。

  4. 向客户做获利保证或共担风险承诺的。

  5. 其他有损于甲方利益和客户利益的行为。

  第十条:因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果,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生效和有效期

  1.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有效期为日至日,协议期满提前15个工作日商定续签或终止合作。

  甲方:

  授权委托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 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乙方(个人代理商) 日 日

产品代理合同书 篇12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20),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服务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乙方对甲方位于省市区路号建筑进行室内空气污染治理服务,室内装修、陈设情况详见《施工项目室内装修陈设详表》。

  2、治理前甲方室内污染物超标情况详见《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此报告由乙方出具,并据此提供治理方案、治理产品并负责施工。

  第二条工程内容

  1、治理项目:室内空气污染(甲醛、苯系物、TVOC(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治理。

  2、治理工艺:

  (1)对家具家私(包含橱柜、沙发、床、餐桌、地板等木质类家具)进行高温熏蒸以加快甲醛释放速度,增加扩大家具板材空隙扩张力,打开家具释放甲醛的主要通道,同事借助高温对甲醛进行部分消除。

  (2)运用甲醛清除系列产品对家具表面以及接缝处及内壁、端面、裸露面进行处理,对家具释放甲醛的主要通道进行消除。

  (3)运用专业设备将纳米光触媒均匀喷涂在建筑物墙面、饰面及天花板,行程纳米二氧化钛薄膜其具有优异的紫外光与可见光活性,能有效降解空气中的有毒有害气体,光催化技术发挥长效作用具有空气净化、杀菌防霉、释放负氧离子等持久功能。

  (4)运用装修异味净产品制剂对家居空间喷洒,降解消除家居空间异味。

  (5)使用室内空气污染治理机对污染空间进行杀菌消毒净化。

  (6)运用装修除味剂通过熏蒸释放活性粒子与家居空间中的甲醛、苯系物、TVOC等有害气体进行物理反应分解消除。

  3、治理目标:治理后室内空气中上述污染物比治理前(初检数据)明显降低,

  达到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以复检数据与国家标准数据对照值为依据。

  第三条工程总价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治理服务收费单价为人民币元/㎡(按该工程建筑面积计算,以房产证为准)。建筑面积㎡。工程总价:人民币元,大写元。

  2、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支付宝转账

  □·转账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在治理施工前,先做好其他工具及生活用品的防护,经甲方确认后进行施工。

  2、甲方提供工程现场的施工的必备条件(如水、电等),提前将影响施工治理的`无关物品清空;积极配合并达到乙方施工后期巩固阶段的室内灯照及通风要求。

  3、治理过程中,乙方不得损坏甲方屋内陈设物品等物件。

  4、施工完成后,甲方应保证正常通风系统正常开启,并保持室内光充足。如需要应连续照明至少12小时,如室内空气较潮湿,应采取必要措施。

  5、治理2周后,甲方可委托具有CMA认证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复检,若因乙方原因,室内空气中的甲醛、苯系物、TVOC、的浓度不能达到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乙方负责继续治理,直至达标为止。

  6、如果甲方再治理后1个月内未委托检测,则双方默认空气质量达标。

  第五条合同的生效、争议、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甲乙双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双方应尽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六条服务承诺

  甲方不添加任何新的污染源没有进行重新装修的,乙方对施工质量承保十年。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产品代理合同协议 篇13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共同发展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销售范围和销售权有效期

   乙方授权甲方在在地区范围内取得乙方的网站建设、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及其他相关业务的代理权。

   除非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向客户提供网站建设、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及其他相关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要组建销售队伍,营建销售网络,制定销售策略和销售方法。

  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代理商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销售代理期间,甲方不得对乙方产品作虚假宣传。如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相关合法经营证照复印件或身份证件。

   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甲方将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同时,乙方拥有调查在销售合同约定的产品时甲方是否有违规的行为,并就此做出裁定的权利。

   乙方为支持甲方开展销售活动,按甲方实际业务量配发甲方宣传资料。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科技经营证等相关证照及文件。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并将电话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变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

   乙方应对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乙方为甲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免费培训和技术支持,主要地点在。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乙方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违约责任

   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甲方如在经销期间接受其他公司或个人的相同或类似代理,或展示与乙方构成竞争的其它公司或个人的广告和促销材料,给乙方造成名誉损失和经济损失的,按成交额两倍对甲方处以罚款。

  5.免责条件

  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7.合同附件

   代理价格表

   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

  8.附则

  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产品代理合同 篇14

  (甲方)因一案,现委托重庆市第律师事务所(乙方)律师出庭代理/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第审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国家《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元,标的费元。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元。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担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住所:

  电话: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