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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运输租赁合同【15篇】

2023-07-16 14:13:25合同

车辆运输租赁合同【15篇】

  在现代社会中,车辆运输租赁合同在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下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以下是网友“twp838”分享的车辆运输租赁合同(共15篇),供大家品鉴。

车辆运输租赁合同

汽车租赁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XX市汽车租赁合同(试行)

  出租方:

  承租方:

  术 语 解 释

  1. 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 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 保证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 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 租金: 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 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等。

  7. 设备: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8. 超时费:超过合同约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约定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9. 超程费:超出合同约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计收费用。

  10. 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11.一级车标准:详见《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 198-20xx)。

  XX市汽车租赁合同条款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XX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 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 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 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 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 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 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 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 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 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 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 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 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 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 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 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意外风险

  1. 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 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 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 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 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 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 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 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XX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签章):承租方(签章):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证照号码:

  保证人(签章):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个人车辆的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一、租赁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状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汽车租赁合同范本。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状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职责。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带给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状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汽车租赁合同范本。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则需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应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职责及经济损失。

  7、承租方务必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带给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带给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带给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贴合《汽车租赁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个月)的车辆租金的%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务必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职责。

  七、违约职责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务必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由市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检验报告》、《汽车租赁结算单》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盖章:

  代表:

  日期:

车位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承租方:(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停车位位置

  地上停车场内号车位;

二、乙方车辆型号

  车辆型号:

  车牌号码:

  车主姓名:

  车辆颜色:

  备注:

三、租赁时间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

四、承租方式

  1、甲方将地上层号车位租予乙方使用。

  2、双方同意租金为:每月元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整),甲方有权根据政府部门指导价或规定收费标准调整收费,但应提前通知乙方。

  3、甲方提供智能卡张,供乙方停车与住宅智能系统出入使用,编号:,收取押金元/张(合同终止时凭证退回),工本费元/张。

  4、付费方式:乙方必须于每月日前缴交下月租金,逾期则视作自动放弃继续租用该车位,管理处有权自动中止智能卡功能,禁止乙方车辆进入。

  5、支付方式为下列第种形式

(1)现金支付。

(2)以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费用。

  开户行:

  户名:

  银行账号: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法循章对小区交通、车辆进行管理,并制定车场《车辆管理条例》。

  2、甲方有权禁止任何高度超过米的车辆,漏油、漏水车辆进入停车场。

  3、甲方有权无需事前通知或警告,而将乙方违章车辆锁扣/拖走处理,所引致的费用及后果由乙方负责。

  4、甲方应安排车场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及智能化监控管理。

  5、甲方应负责停车场内消防设施、清洁卫生处于良好状态。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1、签订《租赁协议书》时,必须提供车主身份证明、车辆行驶证等复印件及等。

  2、乙方必须购买车辆全部保险,同时将车辆锁好,贵重物品、车辆出入证切勿放置于车内。否则造成车辆遗失(包括车内物品)及意外损坏,甲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3、乙方办理月租停车出入证后,该车辆享有者当月内不限次数出入停车场的权利。

  4、乙方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车位界线内,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由乙方承担。

  5、若乙方租用指定车位被其他车辆占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撤离,甲方应尽量配合提供。

  6、乙方必须遵照出入证的专车专用制度,禁止转借、交换、超期使用。

  7、乙方不得利用车位作其它用途(如:装卸或堆积物件、维修车辆等)

  8、乙方应自觉爱护停车场公共设施与卫生。

  9、乙方应自觉按时缴纳停车位租金。

七、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甲方对此广告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甲方续租,须提前个月书面向乙方提出申请。

八、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甲方违约,按甲方解除合同之日起到合同期满之间租金的%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2、若乙方拖欠租金天以上,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从拖欠租金的第二天起到合同期满之间租金的%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

  3、

十、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补充与附件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补充协议。

  2、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月日

  年月日

运输车辆租赁合同模板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由于场地平整项目施工,需用机动车辆(自卸汽车)拉运土方,现就有关事项及安全生产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自愿为甲方生产运输,在运输工程中,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和安排,甲方为乙方的司机人员提供车辆的停放场地,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己负责承担。

  2、运输工程中,甲方负责为乙方车辆提供燃料油到施工现场(注:),但其费用及燃料油款从乙方的运费中扣除,其它如需润滑油、机油各种材料及零配件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3、在运输工程中,乙方应严格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车辆的安全保障,若发生意外事故及其它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和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4、运费结算方式及期限:运费结算方式为方1公里元,2公里元。运费结算方式:。

  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此协议的同等的法律效力。

  7、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运输车辆租赁合同模板 篇5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渣土运输车辆租赁事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渣土运输车辆的要求:

  须配置淋水器,厢长米,厢高米,第三者责任险必须买足50万元。

  二、渣土运输车辆号及租赁数量: 型号 辆。

  三、租赁方式:

  甲、乙双方商定以月租方式租赁。

  四、租赁单价:

  经甲乙双方商定每台车 元月(大写: 元月)(税后)。

  五、租车时间及起止计算:

  以乙方的车辆到工地之日起开始计算租用时间,以甲方通知的时间为出场时间,租用期限为年,超出的时间不满一个月,按月租单价除以30天为单价计算。

  六、工作时间:

  每天工作时间为24小时(乙方必须保证双驾)。

  七、付款方式:

  甲方必须每月支付乙方所有车辆当月的全部运输费,乙方以打收

  条的形式为收款方式,乙方不承担税后(甲方如果不按时结清乙方所有运输车辆的运费,造成车辆停驶,工地停工和其它一切后果,责任全部由甲方负责)。

  八、租赁时间:

  1、渣土运输车辆在租赁期间的燃油费由甲方负责。

  2、渣土运输车辆的维修费、司机工资、生活费由乙方负责。

  3、甲乙双方按每台运输车辆每月有两天的维修保养时间,若未维修保养,则甲方按每月月租2天租金给乙方,若超过二天,则按超出天数单价从月租中扣除。

  4、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工作安排,如不听从甲方指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给予每次双倍的罚款。

  5、乙方的运输车辆的型号及规格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场,如违反甲方有权将不合格的车辆退还乙方,并承担甲方在此期间的工期损失及其他直接经济损失。

  6、租赁期内,甲方对所租车辆有使用权,甲方有权将所租车辆以一个施工工地调往另一个施工工地(必须在本标段内)。

  7、甲方在乙方进场前保证每台车 辆交通费用此款在以后的月租中扣除。

  8、乙方必须保证所签订车辆到场后进行运输作业,否则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按预支的 元返还补偿甲方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九、车辆的工作量

  正常运作的车辆,须参照甲方的车辆月趟,不能低于甲方车辆的3趟,如超出3趟则按每车处于500元的罚款,如果月量超出6000立方,超出的则按每方18元计算,归车方所得,以每3个月作为一个考核期(如因修车,超过双方约定的2天维修时间,超过的.天数按月租除以30天的单价扣除。工作量以本车实际运作的天数乘以甲方车辆的月趟除以30天的得数,为该车本月的实际工作量。

  十、合同履行

  甲方在保证按合同支付乙方车辆运输费的情况下,乙方必须履行合同。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结清尾款之日合同终止。

  十二、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合同将自动解除,甲方将结清乙方之前的所有费用。

  十三、甲乙双方如果协商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在市涪区法院解决。

  十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运输车辆租赁合同协议 篇6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渣土运输车辆租赁事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渣土运输车辆的要求:

  须配置淋水器,厢长米,厢高米,第三者责任险必须买足50万元。

  二、渣土运输车辆号及租赁数量: 型号 辆。

  三、租赁方式:

  甲、乙双方商定以月租方式租赁。

  四、租赁单价:

  经甲乙双方商定每台车 元月(大写: 元月)(税后)。

  五、租车时间及起止计算:

  以乙方的车辆到工地之日起开始计算租用时间,以甲方通知的时间为出场时间,租用期限为年,超出的时间不满一个月,按月租单价除以30天为单价计算。

  六、工作时间:

  每天工作时间为24小时(乙方必须保证双驾)。

  七、付款方式:

  甲方必须每月支付乙方所有车辆当月的全部运输费,乙方以打收

  条的形式为收款方式,乙方不承担税后(甲方如果不按时结清乙方所有运输车辆的运费,造成车辆停驶,工地停工和其它一切后果,责任全部由甲方负责)。

  八、租赁时间:

  1、渣土运输车辆在租赁期间的燃油费由甲方负责。

  2、渣土运输车辆的维修费、司机工资、生活费由乙方负责。

  3、甲乙双方按每台运输车辆每月有两天的维修保养时间,若未维修保养,则甲方按每月月租2天租金给乙方,若超过二天,则按超出天数单价从月租中扣除。

  4、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工作安排,如不听从甲方指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给予每次双倍的罚款。

  5、乙方的运输车辆的型号及规格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场,如违反甲方有权将不合格的车辆退还乙方,并承担甲方在此期间的工期损失及其他直接经济损失。

  6、租赁期内,甲方对所租车辆有使用权,甲方有权将所租车辆以一个施工工地调往另一个施工工地(必须在本标段内)。

  7、甲方在乙方进场前保证每台车 辆交通费用此款在以后的月租中扣除。

  8、乙方必须保证所签订车辆到场后进行运输作业,否则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按预支的 元返还补偿甲方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九、车辆的工作量

  正常运作的车辆,须参照甲方的车辆月趟,不能低于甲方车辆的3趟,如超出3趟则按每车处于500元的罚款,如果月量超出6000立方,超出的则按每方18元计算,归车方所得,以每3个月作为一个考核期(如因修车,超过双方约定的2天维修时间,超过的.天数按月租除以30天的单价扣除。工作量以本车实际运作的天数乘以甲方车辆的月趟除以30天的得数,为该车本月的实际工作量。

  十、合同履行

  甲方在保证按合同支付乙方车辆运输费的情况下,乙方必须履行合同。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结清尾款之日合同终止。

  十二、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合同将自动解除,甲方将结清乙方之前的所有费用。

  十三、甲乙双方如果协商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在市涪区法院解决。

  十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 篇7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一、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需要,同意将吨载重量牌汽车辆租给承租人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限于用于。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三、租用期定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人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协商,否则按协议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协议期限将车调回。

  四、租金每月为元,从协议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五、保证金

  1.承租人应于租赁协议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

  2.协议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人。

  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七、出租人权利义务

  1.向承租人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出租人不承担由承租人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协议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5.承租人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协议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人有权将协议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6.出租人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八、承租人权利义务

  1.在租赁协议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人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协议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

车辆租赁合同范本 篇8

  甲方:(以下简称“出租方”)

  乙方:(以下简称“承租方”)

  鉴于承租方业务用车的需要,出租方与承租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

  1.定义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车辆:是指车辆交接单(附件A)中第一条约定的车辆。

租赁:承租方有权自租赁期的起始日起占有和使用车辆,并在此后拥有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对车辆的排他占有权和使用权,允许承租方不受限制地24小时使用车辆。

  2.主合同与车辆交接单

本合同是主合同。本合同中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车辆交接单。车辆交接单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承租车辆的品牌、车牌号、租赁期、规格、租金、司机、以及其他与车辆租赁相关的条款应在车辆交接单中规定,车辆交接单中未约定的事宜受本合同的制约。

双方在签订主合同的基础上签订车辆交接单(见附件A)。若无双方实际签订的具体车辆交接单作为附件,则本合同仅作为双方租赁合同的资格认定合同,不作为付款依据。

  3.租赁车辆

出租方为车辆的唯一所有权人。

在租赁期的起始日之前,出租方须自付费用为车辆办理行驶所需的各项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行驶证、年检证、税讫证、养路费证,并保证这些证件在租赁期内持续有效。

  4.租赁服务

出租方同意,其为非独占、且非排他地向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

车辆发生故障时,出租方应免费提供救援服务及维修。

若因非承租方的原因造成车辆无法供承租方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养、年检、故障、事故等)时,出租方须立即无偿向承租方提供与车辆相类似的替换车辆。

  5.车辆保险和理赔

出租方应自付费用按如下规定为车辆投保,并保证在租赁期内下述保险均持续有效:

(a) 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为车辆购置价;

(b)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为万元人民币;

(c) 全车盗抢险:保险金额为车辆购置价;

(d) 车上(座位)责任险:保险金额为每个座位万元;

(e) 玻璃单独破碎险和不计免赔特约险。

在租赁期限内,若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由出租方自行处理解决。

  6.租金

每月租金中包含有公里的汽油费以及司机的固定劳务费。

在承租方支付租金的同时,出租方应向承租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商业发票。

主合同提前解除时,出租方应按当月实际使用天数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除了租金和司机的劳务费外,承租方无须再承担出租方及其司机的任何税费或责任。

  7.出租方的义务

  除前述规定外,出租方还应履行如下义务:

出租方应确保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排他的占有车辆,并保证车辆的行驶性能和各项内置设施处于良好的状态,车辆内外清洁干净,无异味。

在租赁期内,出租方应对车辆及随车证件、备件负担保管义务。

在租赁期内,非因承租方原因,车辆发生损毁、灭失、赔偿责任或政府处罚,出租方自行负担全部责任。

未经承租方事先书面许可,出租方不得更换其委派的司机,也不得转让或转委托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部分或全部权利和义务给第三人。

在承租方占有车辆后,非因承租方的原因,该车辆出现缺陷或遭受损害或毁坏,或者发生其他并非承租方过错而引发的事件,使得承租方无法为本合同的目的而继续使用车辆,承租方有权要求立即更换车辆。

  8.承租方的义务

承租方不得利用车辆从事商业运输,体育比赛,以及非法活动。

承租方须按时支付租金和司机的劳务费。

承租方应当尊重司机,不得迫使司机从事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

  9.司机的委派和义务

车辆的司机由出租方委派。出租方委派的司机必须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时须具有两年以上驾驶相似车辆的经历。

出租方派遣的司机应当安全驾驶,确保承租方的乘坐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承租方有权要求立即更换司机:

(a) 不遵守或不能完成承租方的工作要求;

(b) 无论何种原因,一个月内连续缺勤3天或一个月内缺勤4天的;

(c) 违反承租方的人事劳动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上下班,服饰,礼节等方面的规定;

(d) 患有传染病或其他不适于驾驶车辆的疾病的。

司机在履行本合同的驾驶服务时,因其过失而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出租方应当负担。

  10.合同期限、提前解除和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在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本合同于租赁期的最后一日终止。若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仍有未履行完毕的车辆交接单,则本合同期限顺延至该车辆交接单期限届满之时。

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a)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将车辆用于盈利性载人运输的;

(b) 承租方利用车辆进行非法活动;

(c) 承租方擅自在车辆上设定抵押或转让车辆的。

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a) 出租方破产、解散、或丧失经营车辆租赁业务的资格;

(b) 出租方违法本合同第条的规定,且承租方已更换过两次司机;

(c) 出租方违法本合同第条的规定,且承租方已更换过两次车辆;

(d) 如出租方因其它原因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且在承租方将该违约书面通知出

  租方后15天内未予纠正;

(e) 除前述规定以外,如承租方在本合同租赁期内的任何时候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

  出租方可解除本合同。

在本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时,除终止或提前解除前已有权取得的索赔、租金和赔偿外,任何一方须被免除其在本合同下的相应义务。

双方同意,本合同无论因任何原因提前解除,出租方无权就本合同的剩余期限要求承租方支付任何进一步的付款、租金、或赔偿。

  11.声明和保证

  1 出租方陈述并保证:

   其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能力,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合同;

其是所出租车辆的唯一合法权利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证明文件。同时,该车辆不村在任何意义上将影响承租方根据本合同使用该车辆的任何抵押与任何其他权利限制;

   其签订、履行本合同不构成对第三方的违约或对第三方任何权利的侵犯,亦不会使承租方对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 承租方陈述并保证:

   其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能力,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合同;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租赁车辆,遵守中国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

  12.保密

  1 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其关联方的任何信息。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13. 其他

  1 本合同的解释、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 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的附件为:附件A《车辆交接单》、附件B《保险单凭证》。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非双方书面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和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合同的其余条款仍然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职务: 职务: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车辆租赁合同 篇9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第一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4、8款内容时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6.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7.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第二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第三条 保证金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

  2.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方。

  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条 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

  出租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租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车期限

  甲方将 牌车 辆,车牌号码 从 年 月

货车租赁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恪守:

  一、车辆及驾驶员

  甲方租用乙方的车型为,车牌号:,乙方为该车辆驾驶人。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期为年,到期后如甲方需续租,该协议条款可继续有效。租金每年元(含驾驶员报酬),凭正规票据按季度支付,先租用后支付。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担车辆租赁期内的油费、过路费、停车费、保险和维修等费。

  2、甲方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3、甲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4、甲方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享有的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车辆的使用权归甲方。

  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不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车辆在租赁期内正常使用时应处于良好的状态,保持车容整洁。需保养维修或临时他用时,应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后方可。

  4、乙方在租赁期内服从甲方管理,车辆每天使用时间由甲方确定。

  5、车辆在租赁期内不得将车辆交给其他人员驾驶,发现一次,扣除一个月的租金。

  6、车辆在租赁期内需有乘座人员保险,如没有保险,乘座人员发生伤亡,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其它

  1、因车辆状况原因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有关合同的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出起诉。

  3、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协议书 篇11

  出租人:

  承租方:

  一、出租人将辆车租给承租人使用,车号分别是: 、、

  二、租期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每车每月为 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五、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车辆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自负,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负担不能使用期间的租金,出租人应承担每日租金等额的违约金。

  六、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未运输期限租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个人运输车辆租赁合同范本 篇12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车辆出租事宜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车辆出租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牌汽车(牌照号码:)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

  二、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数额为每月元,共元。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或月、或季度)租金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1个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时乙方还应支付元租车押金,该押金在租期到期时,如乙方无违约及车辆损坏情况下予以退还。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险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向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甲方向有关部门缴纳,燃油由乙方自行负担。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各责任方负担。

  5、甲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6、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部分,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并承当车辆实际维修费%的折旧费。

  7、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甲方有权解除协议,要求乙方承当损失,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数额%的违约金。

  8、乙方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使用后的状态,玻璃、随车工具等应完整有效。

  9、出租期间,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协议的,本协议对购买方继续有效。乙方不主张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卖事宜。

  11、甲方应保证出租车辆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对车辆的权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响乙方使用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数额%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五、租赁期满

  1、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车辆。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协议。

  2、租赁期届满,双方没有对继续租赁达成协议,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

  六、协议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如车辆在出租期限内达到报废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时,本协议解除,乙方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依据本协议单方解除协议时,解除协议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对方联系地址之日视为协议解除生效日。协议解除时,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不接收车辆时,乙方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存,提存时的车辆状况视为符合协议约定的交车状况,并有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到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协议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年月日

货运车辆租赁合同范本 篇1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乙方自愿租赁甲方豪沃牌货车。车牌号为:

  二、租赁期限:暂定一年( )。协议生效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风险担保金元。

  三、租赁费用:¥6000元/月(大写:陆仟每月)每年减免两个月,每月租金 。

  四、付款方式:乙方在接收车辆时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

  五、违约责任:乙方租用不到半年的扣风险担保金总额的100%,到半年以上的扣风险担保金的50%.本协议到期后乙方须保证车辆完整无损归还给甲方。

  六、其他约定:

  1、甲方提供出租车辆,行车的相关手续必须齐全。

  2、乙方在租赁期内的一切油耗、修理费及相关费用等由乙方全部承当。

  3、乙方在租赁期内所承运的各种物资,无国家违禁品,否则,因此而产生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由乙方承当全部责任,并还应支付甲方的间接和直接损失费¥元(大写:肆万元整)。

  4、乙方在租赁期内所发生的一切交通安全事故,其经济后果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当全部责任。同时,另行支付甲方间接和直接损失费¥元(大写:肆万元整)。

  5、本协议到期后,乙方应及时归还车辆给甲方,如需继续租赁,则另行协商租赁的相关事项。

  6.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造成损坏的,承租方应当修复原状或赔偿应和原车一样。

  7、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8、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

  9、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 篇14

  汽车租赁挂靠车辆合同范本一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立如下协议.

  一: 乙方自备车壹辆,车型: , 座,车号:沪 客车一辆,挂靠甲方

  二: 甲方按乙方营业额开具发票,乙方按开票金额的 %由甲方代缴营业税和每月向甲方缴纳车辆挂靠费 元,在甲方支付乙方租车款时扣缴.

  三: 乙方在次月五号前告知甲方开票金额,租车款到帐后,甲方(十天内)支付乙方租车款。

  四:乙方收集与营业额数相等的有效发票交与甲方用作财务冲账,否则甲方按国家所得税规定比例向乙方自动扣缴

  五:乙方自备车辆的相关手续,(例保险,验车,审照等业务,)均由乙方自行按时办理,乙方的交通责任违章处理和索赔事宜等均由乙方自已负责;乙方班车业务上的服务工作{或发生矛盾。投诉等)由乙方自行与乘客和业主单位协调解决。

  六:乙方班车线路业务由乙方自已与业主联系洽谈,包括车价调整.合同到期后是否续签等,

  五:乙方班车遇有故隔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解决顶替车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页责。

  六:本协议有效期与甲方与业主单位租车协议有效期—致。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车辆运输租赁合同 篇15

  承租人(甲方):

  出租人(乙方):

  甲方租用乙方车辆(车型车牌号为: )从事 运输 工作,双方就车辆租用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租赁期间内由甲方负责车辆的调配;

  2、向乙方提供乘车对象和行车路线;

  3、有权索要乙方车辆的行驶证,保险及司机的驾驶证;有权对乙方车况进行检查;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安全行车;

  2、服从甲方管理及工作安排,积极配合甲方完成运务;

  3、负责出租车辆的保险并保证甲方乘车人员的人身及生命安全,若发生事故,赔偿由乙方支付,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4、坚持言行文明,工作耐心细致,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

  5、负责出租车辆的检修、保养,确保车况良好,行驶安全;

  6、向甲方验交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单(含第三责任险),驾驶证(五年以上驾龄)复印件;

  7、出租车辆的司机由乙方负责聘请,司机的各项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结算时由甲方财务部根据项目部每月上报的外雇车辆运输情况统计报表确定实际结算天数。

  四、租金结算方式:该车每趟运输路线运输物品由甲方财务部根据项目部上报的车辆运输情况统计表确定租金。在甲方使用期间内,车辆使用消耗的油料及过路过桥费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的车辆维修费、保养费、车辆保险、车辆违法罚款及车辆相应的手续费及车辆事故处理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租金的支付:租金在租赁期满二月内甲方财务部根据项目部每月上报的车辆运输情况统计表确定租金;现金支付给乙方,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税务发票。

  六、租赁车辆的调配由甲方负责,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司机不得私自出车。

  七、租赁车辆事故处理:在租赁期限内发生事故全部由乙方处理,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车辆事故处理及车辆维修期间,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租赁费用。

  八、租赁车辆的维修:租赁车辆的维修由乙方负责,乙方需确保租赁车辆的性能良好。

  九、甲方不得转租租赁车辆。

  十、车辆租赁合同期满,甲人返还车辆的时间是:合同期满后壹周内。

  十一、违约责任:一旦违约,则由违约方在一周内支付违约金伍仟元给对方。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必须确保乙车辆的质量性能良好。

  2、乙方须确保所聘用司机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司机,乙方有义务更换司机。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