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购买合同(优秀5篇)
【导语】每当我们购买家具时,为了确保交易的公平和双方的权益,签订一份购买合同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如何撰写一份合适的家具购买合同呢?本文是热心网友“stsc70”整理的家具购买合同(共5篇),供大家参考。
甲方(卖方):北京有限公司 乙方(买方):北京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年3月1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家具基本情况:
第二条 付款方式:签定合同时甲方收取货款总额(20%)的定金,余款提货或送货时付清。
第三条 自提货物。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四条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六条 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7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供需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家具业务,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制造厂家企业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确定, 乙方保证产品所使用的所有油漆及胶水产品符合环保要求,通过国家或相关部门的检测。乙方提供的家具必须是现货、全新,符合货物要求的规格型号和技术指标。乙方对家具提供五年的保修期,保修期内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包修,且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二、技术标准:以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为技术、质量标准。
三、验收标准:货到现场安装完毕后开始验收,所供应的全部家具应符合客户的验收标准,结构无松动,规格、材质符合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结算价款。
四、交货时间:20xx年月日
五、交货地点:
六、合同总额(5800):伍仟捌佰元整
七、货物明细:货架20xx*600*20xxH
八、付款方式:货物总款为人民币5800元。先付总款30%给乙方为定金,甲方在乙方交货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70%货物总款。
九、维护承诺:五年包修(备注:环保皮革坐具,麻绒坐具保修5年,真皮坐具5年保修。因家具泡水和高温、使用不当引起的开裂、鼓包、起皮与乙方无关。)
十、包装、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若不能按时结算货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未按时结算货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十二、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应当接受。
十三、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未尽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合同附页、报价单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卖人: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 家具名称、数量、价款
家具名称
商标或品牌
规格型号
材质
颜色
生产厂家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第三条 家具保修期为月,在保修期内出现家具质量问题,由出卖人在天内修理好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
第四条 定做家具图纸提供办法及要求:
第五条 交货时间:
第六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七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第八条 检验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第九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名称(章):
住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买受人姓名(章):
住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第一条 家具名称 (文本中所指家具包括生活家具和办公家具) 家具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材质 颜色 生产厂家 数量 单价 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第二条 定做家具图纸提供办法及要求: 。
第三条 质量标准: 。
第四条 交货方式、时间及地点:( )买方自提;( )卖方送货,送货费用由 承担。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第五条 验收及三包期限:对于家具的数量、结构、颜色等表面瑕疵,买方应在交货时当场提出异议;对于其他质量问题要求三包的,应按照《北京市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办理。
第六条 付款方式、地址、时间: 。
第七条 定金:买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向卖方交付总价款 %的定金(此比例不得超过20%),卖方交货后,定金抵作价款。买方违约中途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违约中途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送货或提货的,应每日向对方支付迟延部分家具价款 %的违约金;
(二) 。
第九条 卖方撤离展销会或市场的,由展销会或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卖方追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或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诉解决;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
卖方(章): 买方(章): 主办单位(章):
住所: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账号: 账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洽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特签订以下合同:
一、合同内容:
1、办公桌台:规格140×70×76cm,附柜:120×42cm,用制作。
2、书柜:规格140×40×200h(cm)为主材制作。
3、椅子按国家标准的高度配套。
4、以上办公家具的款式按样板制作。
二、数量、单价及金额:
制作办公桌椅共套,桌台为元/套(含附柜),椅子为元/张,个书柜,为元/个。总金额:元。(备注按已有的规格、款式、尺寸、质量现场量取后制作)
以上价格为不变价,含税费、安装及运费等,需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甲方按乙方要求制作样板,样板须经乙方认可并封板,甲方按样板生产、交货,如有制作问题由甲方负责修改。(注:用料、材质、尺寸必须按乙方样板,如果末按乙方样板生产,而导致教职工无法使用由甲方负责更换,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四、加工、售后服务方式:
甲方负责全包工包料,应严格按照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乙方检验。甲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办公家具的质量时,乙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保修期为年,在保修期内,家具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免费修理(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
在保修期内,因同一严重质量问题,修理两次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凭修理记录和有关证明,甲方应为乙方免费调换同规格型号、同样式的产品。
五、交货时间及地点:
在年月日前交货,交货地点在.
产品自交货之日起90日内,发生严重质量问题,乙方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应当按原定购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
甲方交货给乙方进行验收,验收以所封样板为标准。验收合格,双方办理交接手续。如不合标准,甲方负责修改或更换直至验收合格为止。乙方提出小批量的增补,甲方应按原价和乙方提出的交货时间,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
七、包装、装卸、运输方式及费用:
包装必须按厂家原包装标准,装载必须与运输方式相符,期间损坏、费用均由甲方负责。包装不予退还。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
即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总货款的90%,扣留10%货款为一年期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到期无质量问题付清。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订做,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甲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家具或完成工作,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家具,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甲方应当偿付乙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家具的毁损、灭失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5)甲方逾期交付标的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甲方实行代运或送货的标的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标的物的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变更标的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中途废止合同,属甲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甲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10%-30%的违约金。
(3)乙方如无故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付款,每推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标的物的,除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乙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标的物的,甲方有权将标的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乙方;变卖标的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乙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标的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
(5)无故拒绝接收标的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6)变更交付标的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十、甲、乙双方必须严格认真地履行合同,如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或有关机关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十一、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修订,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地址:
甲方代表:
电话号码:
日期:年 月 日
乙方:
地址:
乙方代表:
电话号码: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