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最新9篇】
【前言】本文是会员“diyoupaitouque”整理的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共9篇),供大家赏析。
合同编号:
出租人:
签订地点:
承租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租赁物资的用途及使用方法:
第三条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天。承租人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 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收取租金的标准:。
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第五条 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人收取承租人押金元。承租人交纳押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承租人返还租赁物资后,押金退还承租人。
第六条 租赁物资交付的时间、地点及验收方法:。
第七条 租赁物资的保管与维修
一、承租人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的,要按照双方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办法》,由承租人向出租人偿付赔偿金。
二、租赁期间,租赁物资的维修及费用由人承担。
第八条 出租人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应正式通知承租人,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人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九条 租赁期满租赁物资的返还时间为:。
第十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人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人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4、其他违约行为:。
二、承租人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2、逾期不返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3、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4、其他违约行为:。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本合同附件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
承租人
鉴(公)证意见:
出租人(章):
出租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
账号:
经办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租赁物资的用途及使用方法: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天。承租人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收取租金的标准:
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第五条、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人收取承租人押金元。承租人交纳押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承租人返还租赁物资后,押金退还承租人。
第六条、租赁物资交付的时间、地点及验收方法:。
第七条、租赁物资的保管与维修一、承租人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的,要按照双方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办法》,由承租人向出租人偿付赔偿金。
二、租赁期间,租赁物资的维修及费用由人承担。
第八条、出租人变更一、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应正式通知承租人,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人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九条、租赁期满租赁物资的`返还时间为:。
第十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一、出租人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人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4.其他违约行为:。
二、承租人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2.逾期不返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4.其他违约行为:。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本合同附件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承租方:
日期:日期: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第一条 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
品名:
规格:
数量:
质量:
单价:
总金额: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 租金
租金收取方式:银行转账
开户银行:
账户名:
账号:
第四条 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五条 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物资要妥善保管,并负担维修保养费用。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收费办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第六条 出租方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凭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出租方违约: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承租方违约: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 合同编号:
承租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 租金
租金收取:(双方应约定租金计算方式及其支付方式)
第四条 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五条 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物资要妥善保管,并负担维修保养费用。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办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第六条 租赁合同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二、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附件
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第一条 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
品名:
规格:
数量:
质量:
单价:
总金额: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 租金
租金收取方式:银行转账
开户银行:
账户名:
账号:
第四条 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五条 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物资要妥善保管,并负担维修保养费用。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收费办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第六条 出租方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凭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出租方违约: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承租方违约: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 (甲方)
承租方: (乙方)
工程地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双方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合同法中《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现就乙方租赁甲方建筑施工物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标的
甲方将自有的建筑施工物资租赁给乙方在 工程中使用,乙方在租赁期限内有权将该租赁物用于施工工程。
具体租赁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见租赁单。
第二条:租赁期限
1、 租赁期限自年日止。
2、 实际租赁期限以租赁单、退租单的日期为准。
第三条:押金条款、租金的计算及支付
租金标准按日累计计算,详见附件一。 本合同订立三日内,乙方预付保证金人民币 毕,本保证金自动抵作最后应付租金及物品损坏丢失的赔偿款。本保证金在甲方期间不产生利息。 租金每月第一周所发生的租金以打出清单交给乙方签字。不足一个月的顺延至下个月。每月付一 次租金。 租赁材料退齐后或工程竣工一周内办理相关结算手续余款全部付清
第四条: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租赁财产在移交乙方时,乙方有权检查其完好状态。对残损及不符合约定规格的租赁物不予接收。
租赁财产经乙方接收后,其丢失、损坏的责任同时移交至乙方。
租赁期满,租赁财产交还甲方时,甲方有权检查其完好状态。对丢失和损坏的,乙方按现价负责赔偿或双方商议后予以赔偿。
第五条:租赁财产的交接
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可在本合同第二条所明示的租赁期限起算日,乙方通知甲方送租赁物。若需甲方送货,乙方需另付运费人民币 / 元。货物退还由乙方负责退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合同终止,乙方应将租赁物完好无损的交付甲方。交付地点为已方仓库或料场,经甲方验收后开退租单。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租赁物,同时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1、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将租赁物转租、转让或转移时;
2、 乙方将租赁物变卖、抵押、被查封、被扣押时;
3、 乙方延期支付租金超过10日时;
4、 乙方单位结算、破产、解体、分立、合并或被卷入重大诉讼之中时
第七条:其它约定
1、 订立合同时,乙方需出具本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范围需注明办理租赁事宜。
2、 本合同履行地为甲方。
3、 本合同所租赁的建筑施工物资仅限于。
4、 本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执行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的,按滞纳金%向甲方赔偿损失,造成租赁物丢失、损坏的,按本合同第四条要求准予以赔偿。
第九条:本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履行地北京市昌平区。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2份,分别由甲乙双方各执1份。
备注:退货地点不远于昌水租赁站15公里。冬季报停不超 天,保证供货及时。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编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 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订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租金
租金收取:
第四条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五条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物资要妥善保管,并负担维修保养费用。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收费办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第六条出租方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凭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二、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本合同附件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发包方: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方:设计研究院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年 月签订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下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 鉴于:发包方和设计方于年 月共同签署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1、所有单体工程施工图必须在年 月日前完成,以保证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2、因功能改变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动,施工图纸应保证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包括地库、地下室增层、阁楼、机房变动等)。
3、钢结构的二次设计由发包方发包,并由设计方进行审核。
4、设计方须派驻设计代表,保证及时、有效的解决施工过程中的一切设计问题。
5、因出图时间延误,施工过程中设计问题解决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按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由设计方负责赔偿。
6、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发包人名称: (盖章)设计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定意见: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 合同编号:
承租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订 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 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 租金
租金收取:
第四条 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 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五条 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物资要妥善保管,并负担维修保养费用。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收费办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第六条 出租方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凭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二、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附件 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 (章) 承租方 (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