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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场地租赁合同【合集9篇】

2023-07-15 11:44:50合同

停车场场地租赁合同【合集9篇】

  【简介】每当我们需要租赁停车场场地时,为了确保合同的顺利进行,我们需要准备一份详细的租赁合同。那么,停车场场地租赁合同应该如何书写,才能确保双方的权益和顺利合作呢?本文是会员“alp8”分享的停车场场地租赁合同(共9篇),供大家品鉴。

停车场场地租赁合同

停车场地租赁合同 篇1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层/厅)号场地,面积平方米,用途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库房平方米,库房位置为。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其中免租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标准为;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保证金

  保证金属于双方约定事项。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是/否)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计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乙方支付保证金的,甲方则以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2-5%作为市场整体性的对应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保证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还等事宜见合同附件。

  第五条:保险

  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

  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为:。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应对市场进行商业管理,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包括:对商品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商品档次的定位、商品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市场调研;公共关系协调;纠纷调解;人员培训;。

  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

  做好市场的整体广告宣传,并保证全年广告宣传费用不低于市场全年租金总额的%。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营业执照。

  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未经甲方同意连续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第九条:其他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甲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的违约金。

  第十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续租本合同续租适用以下第种方式

  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十二条:租赁场地的交还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条其他约定事项

  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五条: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第十六条:条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停车场场地租赁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用甲方地下期第号停车位,用于停放牌照号为:车辆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车库地下第号车位使用权出租给乙方停放约定的车辆,租赁费用为元,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付清。

  第二条车位使用期限为一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乙方保证遵守《机动车管理办法》,在租赁期限内听从管理人员管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单方通知物业公司注销乙方该车辆授权入门卡信息。

  第四条在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保证对其约定停放的车辆已投保了机动车盗抢险、车损险及相关保险。车辆在车位停放过程中发生的损失由乙方向保险公司或第三人要求赔偿。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五条甲方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在天内继续使用该车位。甲方按每月元退还乙方车位使用费余额。

  第六条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就续订车位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未经协商或协商不成,本协议按约定终止。

  第七条因乙方原因协议期满后或合同解除后阻碍甲方使用该车位时,乙方应承担每月元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本协议从年月日开始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停车场地租赁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乙方因公司的运输业务量增长、车辆增多,增加了运输量,特向甲方租用停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出租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出租方和承租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出租停车用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租借停车用地为平方米,地点:。

  第二条交租方式由办理转账入户,帐户为:。

  第三条出租金额应按月计算,每月日定为交租日期,租金为每月万元人民币,交租期限不得超过每月的日。

  第四条乙方对其车辆自行承担保管责任。

  第五条乙方除了停放其车队的车辆外,还有权对外经营车辆保管业务。

  第六条乙方自行办理消防、、工商、税务等一切相关的法律手续。

  第七条乙方延迟两个月未交清租金,合同自动解除,甲方收回场地。

  第八条水电费由乙方自理。

  第九条在合同的有效期限内,乙方仅有权将该土地用作停车用地使用,而无权将其出售,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甲方不得在租借期间擅自改变土地使用现状或违约,甲方应保证乙方对场地的有效使用。

  第十条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则应承担罚款元给乙方,且乙方有权拒付租金,罚款金额不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未履行义务,则应按逾期天数每日万分之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有权收回所出租场地,违约金不超过合同约定总金额的%;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一方对因本停车场租用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

  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二条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停车场地租赁合同协议书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小区号地下车位在良好状态下出租给乙方使用。

  2、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赁期限为年,每年租金为元。合同期满后乙方需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请求。

  3、双方协定租金按个月为一期支付,第一期租金于年月日支付,以后每期租金支付时间为每期月日。租赁期内产生车位使用的管理费等用由方承担。

  4、乙方向甲方承诺:车位如在租赁期内受到人为毁损,乙方应负责维护、赔偿。乙方在租赁期间只享有车位的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第三方使用。

  5、甲方向乙方承诺:甲方保证车位完全符合使用目的,并保证租赁期内没有任何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否则,甲方应及时出面清障、协调,相关费用完全由甲方支付。同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若甲方车位出售,则乙方享有此车位有限购买权。

  6、租用期内任何一方提出需要终止此合同,提出方应当至少提前日通知对方并获得对方书面认可(否则视为违约)。

  7、其中有任何一方违规定,在友好协商未果前提下,违约方应向受损方支付¥元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违约方还应负责相应赔偿),且受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8、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日期:

停车场租赁合同范本 篇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乙方因公司的运输业务量增长、车辆增多,增加了运输量,特向甲方租用停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出租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出租方和承租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出租停车用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租借停车用地为平方米,地点:。

  第二条 交租方式由银行办理转账入户,帐户为:。

  第三条 出租金额应按月计算,每月日定为交租日期,租金为每月万元人民币,交租期限不得超过每月的日。

  第四条 乙方对其车辆自行承担保管责任。

  第五条 乙方除了停放其车队的车辆外,还有权对外经营车辆保管业务。

  第六条 乙方自行办理消防、公安、工商、税务等一切相关的法律手续。

  第七条 乙方延迟两个月未交清租金,合同自动解除,甲方收回场地。

  第八条 水电费由乙方自理。

  第九条 在合同的有效期限内,乙方仅有权将该土地用作停车用地使用,而无权将其出售,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甲方不得在租借期间擅自改变土地使用现状或违约,甲方应保证乙方对场地的有效使用。

  第十条 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则应承担罚款元给乙方,且乙方有权拒付租金,罚款金额不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未履行义务,则应按逾期天数每日万分之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有权收回所出租场地,违约金不超过合同约定总金额的%; 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一方对因本停车场租用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二条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场地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x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停车场租赁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希望广场地下停车场立柱设置、发布广告事宜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广告位

  甲方同意将江阴市希望广场地下停车场立柱共150根租赁给乙方设置、发布广告。

  第二条设置方式和范围

  1、数量:总共150根。

  2、尺寸:48cm×120cm、64cm×120cm。

  3、位置:柱子的两面。

  4、广告形式:写真画面覆KT板。

  5、方位及示意图:见附图1、2。

  第三条设置内容

  商业广告(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广告法的规定,不得发布不宜单位、社区和家庭的广告,更不得发布影响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广告)。

  第四条租赁时间

  合同期为壹年。即从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11月14日。

  第五条租赁费用

  第六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给甲方租赁费用:

  1、

  车库立柱画面布置好后一个星期内付50%(元),剩余50%半年后付清。

  2、付款方式:现金,甲方开取发票。

  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代理发布的广告类型并有权对广告内容的样稿进行审核、备案;

  2、有权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方式收取代理费;

  3、如果乙方不遵守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按本合同及法律规定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并有权在退还未完成部分的租赁费用后终止合同。

  (二)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对租赁给乙方的`广告位置享有合法有效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相关手续齐全;

  2、甲方保证本合同签订的租赁地下车库广告位由乙方独家经营,在合同期内不允许第三方在上述租赁广告位进行广告宣传活动;因经营权而产生的纠纷或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赔偿;

  3、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的画面正常发布,如发现画面有人为破坏或损坏,应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不得自行撤换乙方所发布的广告画面,否则按违约赔偿。

  5、甲方确保地下停车场所有灯光的明亮,如有损坏的应及时维修。

  甲方:

  乙方:

停车场地租赁合同 篇8

  甲方(出租方 ):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停车场停放车辆一事,签订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租场地位置、面积与用途

  1、甲方将位于,面积约平方米停车场地租赁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1、场地使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场地使用费按月缴纳,且在每月号前缴纳当月的场地使用费和其它相关费用。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场地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场地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2、承租期满前两个月,若乙方希望继续承租,应书面告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的承租权利,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续租手续,逾期告知视为放弃。

  3、在合同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租赁标的物灭失或不适于继续使用,本合同自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自动终止。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每月租金额为:元人民币(¥元)。

  2、付款方式:自月日起,每月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一个月停车场租金。

  3、支付方式:现金(□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每月日前支付。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同时缴纳元履约保证金。

  2、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依约退还场地并结清各项费用。乙方若有欠款现象,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欠款的,乙方应及时补足。若无任何欠款,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后15天内,无息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3、如因乙方原因而导致合同解除、终止的,甲方将不予返回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租赁该停车场的相关规定

  1、租赁期间内,乙方享有使用与自主管理所租车位的权利和责任。

  2、租赁期间内,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停车场及车位的设备设施损坏,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六条、停车场场地的装修和维护保养

  (一)甲方应保证场地周围搭建的建筑结构和摆放的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场地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场地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场地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进行维修。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场地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二)甲方出售场地,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场地达日的。

  2、交付的场地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场地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场地: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场地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场地主体结构的。

  5、利用场地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擅自将房场地租给第三人的。

  第九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租赁场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

  承租人(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停车场租赁合同 篇9

  甲方(出租方 ):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

  身份证号:

  风险告知:在签订停车场车位租赁合同之前务必通过地产产权证明等形式了解清楚出租人是否对该场地有实体有处置权(涉及其他共有人问题),该场地建筑是否属于违法盖建,若出租人对停车场车位无实体处置权,该场地租赁合同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停车场停放车辆一事,签订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租场地位置、面积与用途

  甲方将位于,面积约平方米停车场地租赁给乙方使用。

  场地租赁用途:

  风险告知:上述文字约定了被租赁场地的用途。本合同是停车场车位租赁合同,被租赁的停车位主要用途无非是使用于停车。在一般的场地租赁合同中,合同双方在签订地租赁合同之前,承租一方应对租赁标的的用途、使用性质进行告知,承租人一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该场地,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或者以合法使用的.名义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条、租赁期限

  1、场地使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场地使用费按月缴纳,且在每月号前缴纳当月的场地使用费和其它相关费用。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场地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场地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2、承租期满前两个月,若乙方希望继续承租,应书面告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的承租权利,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续租手续,逾期告知视为放弃。

  3、在合同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租赁标的物灭失或不适于继续使用,本合同自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自动终止。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每月租金额为:元人民币(¥元)。

  2、付款方式:自月日起,每月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一个月停车场租金。

  3、支付方式:现金(□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每月日前支付。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同时缴纳元履约保证金。

  2、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依约退还场地并结清各项费用。乙方若有欠款现象,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欠款的,乙方应及时补足。若无任何欠款,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后15天内,无息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 日

  乙方:(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