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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合作协议书(汇编8篇)

2023-07-04 14:13:20综合

加工合作协议书(汇编8篇)

  每当我们进行加工合作时,为了确保双方合作顺利,我们会起草一份合作协议书,以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以下是会员“phlo7”整理的加工合作协议书(共8篇),以供参考。

加工合作协议书

生产加工合作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为了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合作共蠃之目的,双方就产品来料加工等相关事项经协商一致,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乙方负责产品的研发、销售;负责产品装配的质量把关;负责对甲方加工件的验收。

  二、产品的材料由乙方提供,如甲方有库存材料及五金配件(包括公司仓库)经乙方确认后可予以有偿提供;由乙方负责完成工序所消耗的材料,可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自备材料产品所产生的废钢归甲方处理。

  三、乙方产品制作和装配由甲方无偿提供,乙方制作和装配耗费的电量按甲方电表计量结算(也可按工程量框算),结算价按金华电业局结算价为准;产品的加工件均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图纸进行加工。

  四、对超出甲方设备加工能力范围的加工件,由乙方负责添加设备,乙方添加的设备所有权归乙方,并无偿提供给甲方使用,甲方应做好维护和管理工作。

  五、金加工的人员均由甲方提供,产品的装配等人员由乙方负责,如乙方人手紧缺,甲方给予调配,费用双方协商。

  六、机械加工费用按工时定额x工时费(参照市场价)进行结算,每月25日为结算日,甲方出具有效发票。

  七、乙方要共同遵守甲方的厂规厂纪。

  八、甲方提供给乙方产品进出门和食堂就餐、洗澡等生活上的方便。

  九、本协议书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确认之日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友好协商。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项目合作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在某市建立“某某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洽谈,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双方就该项目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作框架协议。

  一、项目名称:某某产业园。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能源区;汽车园区;文创园区;配套商业及生活区等。乙方前期投资预计亿元以上。

  三、项目范围:初步选址在城东、城南新区。项目按阶段分步实施,总占地面积规划亩以上,具体以各项目实际用地示意图为准。

  四、项目建设必须符合甲方的整体规划并遵守节能环保等基本要求以及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入园企业要符合甲方企业入园标准并经甲方审核认定后方可入园。

  五、甲方将本项目投资列为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采取特事特办,并协助乙方就本项目建设办理规划建设许可、国有土地使用和林地占用等相关手续,并负责交付本项目所有的水、电、气、道路、电话、互联网、移动通信、邮政和场地平整。

  六、乙方将根据甲方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抓紧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等,经甲方审核认定后,双方另行签订正式合同。

  七、乙方符合国家、省市关于相关产业、工业园区和重大项目等招商引资优惠和奖励政策的项目,享受相应的优惠和奖励政策。

  八、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为本项目成立推进专班,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审批工作,积极配合乙方争取国家相关政策,推进项目顺利进展;乙方承诺在正式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成立项目法人单位,公司成立后,本协议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部分或全部转移至新法人单位。

  九、本协议的附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省、市相关产业和工业园区建设的优惠政策、重大项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

  十、本协议是双方的合作框架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本协议是甲、乙双方之间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均不得对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及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十二、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股份合作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丙方:

  现有甲、乙、丙三方合股(合伙)开办一家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全面实施三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共担风险,共担责任,共负盈亏的决策,并对合伙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成立股份制公司。经三方股东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 出资的数额

  甲方出资元、占公司股份 %,出资的形式;乙方出资元、占公司股份 %,出资的形式; 丙方出资元、占公司股份 %,出资的形式。 其中元作为注册资金。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三方共同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 %; 乙方占有股份股份 %;丙方占有股份股份 %;甲、乙、丙三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三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利润分红方案按:甲、乙、丙、三方平均分利润的15%,同时甲方作为主要出资人单独得到利润的60%。提取可分得的利润后,其余部分25%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股东研究同意方可进行。当股东出现变更和股份转让时,需要定制新的利润分成方案,甲方有否决权。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一)合伙期限: 合股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日止。如公司正常经营,双方无意退了,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入股;

  二)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三方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4)甲方有否决权。

  2、退股: 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股;如执意退股,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退股人的投资股分60%退出。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股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股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股对待。

  四、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一)合股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股期届满;

  2)全体合股人同意终止合股关系;

  3)合股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股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二)合股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股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股人出资多少,先以合股共同财产偿还,合股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股人平均承担。

  五、纠纷的解决:

  股东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股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六、公司的运营:

  在成立公司后,委托作为公司运作的法人,委托作为公司执行运作的经理。执行经理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独立处理公司事务(简称公司执行人)。甲方作为主要出资人和大股东对公司人事和财务有管理权,有否决权。

  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一)、单项费用支付超过元;

  二)、新项目的引进;

  三)、重大的促销活动;

  四)、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七、公司今后如需增资,根据实际情况贷款或者融资等方法解决。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每季度召开一次股东会议,审核公司的每季度财务报表,评议公司的运作状况。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签订日期:

战略合作协议书 篇4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双方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1、本协议订立后,乙方即为甲方产品的销售代理商。双方应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行使各自职责。

  2、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并从事产品的市场宣传及售后服务等合法商业活动。

  3、为便于本协议的表述,本协议文中所述的“产品”均指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标的物。

  4、乙方作为甲方产品的代理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合作目的

  甲乙双方从各自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以企业利润共赢为目的,达成战略合作协议,甲方授权乙方作为自己的产品代理商,提供给乙方优惠的价格和相应的技术服务支持,许可乙方销售甲方的产品。

  第三条:结算

  1、甲方按甲方网站的公开报价的折价格给乙方供货。

  2、在收到乙方预付款的情况下,甲方负责将RFID产品运至乙方仓库地点,同时甲方将物流软件产品的注册权限提供给乙方,由乙方自行对客户进行注册。乙方可直接向客户收取注册费,但必须对客户负责。

  3、乙方根据自己的销售情况,按月向甲方支付货款。如果支付不及时,则甲方有权中断产品的供应和软件的注册权,造成的用户损失及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售后服务

  1、甲方对提供的产品提供必要的升级和维护服务,甲方将开通技术服务热线和专门邮址为乙方提供方便。

  2、乙方应对自己的用户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设立售后服务热线为客户提供方便。

  3、若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产品受损,而且必须由甲方提供技术服务的,甲方将收取维护费和服务费。

  第五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确认提供的产品具有合法版权,无质量问题,并配备完整的产品安装说明、使用手册及包装物等。

  2、甲方告之乙方关于RFID设备和器材的保管、存放事项,避免因不恰当的存放导致产品部件损坏或遗失。

  4、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不在甲方保修范围之内,如:自行拆卸改换产品内部组件(如:线路、零件等)后造成损坏;非甲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

  5、甲方保证不得在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中预留任何人为陷阱,及有损于乙方商誉的信息。

  6、甲方保留对产品的改进和升级权力,甲方若对产品有改进,应书面通知乙方,并在日内向乙方提供改进后的产品。

  7、甲方对于乙方提出的关于产品功能或其他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认可后将对产品进行升级,并将升级后的产品及时提供给乙方及其客户,但乙方要求软、硬件功能的改进、扩容不在保修之列。

  8、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对乙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

  9、在协议有效期内,如果甲方所授权的产品发生版权转移或变更状况,甲方应通知乙方,若因此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协议签订时应向甲方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保证其真实性。

  2、乙方有权使用产品代理商的名义,从事有关销售甲方产品的合法商业活动。

  3、乙方根据甲方的技术指导,完成给乙方客户的产品安装工作及后期服务工作。

  4、乙方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投诉,并及时通知甲方以使甲方更好的改进产品。

  5、乙方应执行甲方制定的价格表,并负有保密义务。并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产品市场推广活动。

  6、乙方若以低于甲方公开报价的折销售软件,将视为故意破坏价格秩序,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7、乙方不能对甲方的软件进行反编译或进行软件破解,任何违反国家知识产权法的行为甲方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条款。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协议中任何权利转让第三方。

  3、协议签订期满时,协议即终止。若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约,应在期满前日双方另签协议。

  4、双方在协议期内,任何一方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终止的,必须提前天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对方书面同意后终止。并应当给予对方适当经济补偿并承担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和乙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进行。

  2、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第九条:其他事宜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除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中的条款。

  4、双方在协议的履行和解释出现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若未能达成共识,任何一方可以向委员会提起请求。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机械加工合作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机械加工厂合伙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伙目的:共营共利。

  第二条 责任承担:机械加工厂(下称“工厂”)由合伙人共同同时共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工厂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条 工厂基本情况:

  1、名称:。

  2、经营场所:。

  3、经营范围:。

  第四条合伙人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1、出资总额:人民币万元(大写:)。

  2、合伙人姓名:,出资方式:,计人民币万元。

  3、合伙人姓名:,出资方式:,计人民币万元。

  4、各合伙人于年月日前缴付出资,出资额没有实际缴付的,不能算合伙人已经出资。

  第五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有优先受让其他合伙人转让的财产份额和优先购买机械工厂的新增资金,但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3、机械加工厂如因故终止,合伙人依法分得本工厂的剩余财产;

  4、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和分担亏损;

  5、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工厂利益的活动;

  6、本工厂应意识到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重要性;

  7、本机械加工厂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本机械加工厂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第六条 工厂管理

  1、合伙人对执行本机械加工厂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经全体合伙人协商,委托合伙人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共名;委托合伙人为本机械加工厂的法定代表人。

  2、执行本机械加工厂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本工厂,该合伙人应维护工厂利益)。

  3、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对本工厂事务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本着友好的合作精神协商解决问题。

  第七条 入伙,退伙。

  1、本工厂如有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或修订本协议)。

  2、合伙人退伙,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在不给本工厂事务执行和市场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合伙人擅自退伙后,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4、此条款未详尽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八条 解散与清算。

  1、本工厂经营期限为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2、本工厂有以下情形的本合同任终止,解散工厂并清算: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确定无法实现;

  (4)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3、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合作的,双方应依法对本项目所有有关资产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如下方式分配:。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

  2、合同各方应严格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本合同未获履行和未获完全履行,违约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守约方遭受的损失,而且守约方有权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协议书。

  第十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机械加工厂合伙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一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五条 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合同—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加工协议书 篇6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共同遵守;

  一、 委托加工产品

  1.甲方委托乙方生产“涵德”岩茶系列产品,相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详细产品见附件)。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QS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等国家许可的证照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在包装上。

  二、 订货方式

  1.当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双方以本协议作为基础,每次订货由甲方向乙方下订单,当双方有关人员签字盖章确认后即视为合格的订货合同。

  2.乙方须根据甲方的订单和交付计划按时按量完成产品的生产和交货。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 账款结算

  1.货款每月结算一次,货款结算时间为每月的15日。甲方以银行转账或者现金的形式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四、 双方责任

  1.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

  2.乙方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甲方的加工任务。

  五、 协议期限 本协议须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增加相应条款。协议期限为2014年11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

  地址:

  委托代理人:

  甲方:

  地址: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委托加工协议书 篇7

  甲方:

  乙方:

  安徽皖都金属构配件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漯河市永鑫金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加工热镀锌标准件(具体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及重量附清单),协议内容如下:

  1.甲方按实际过磅重量,以单价元/吨(含17%增值税)委托乙方加工,乙方须向甲方开具17%增值税发票;

  2.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重生产,并承担因产品质量、数量、重量等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损失费用;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并承担一切运输费用;

  4.付款方式:按甲乙双方约定方式付款;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传真件视之有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加工协议书 篇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适应市场经济,更好地开拓市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加工生产系列化妆品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1、乙方委托甲方生产的化妆品统一以甲方名义生产,乙方负责其委托加工的系列化妆品的销售工作。

  2、乙方委托加工的系列化妆品,其资金、技术、销售(售后服务)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自负盈亏,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3、甲方允许乙方委托加工的化妆品包装上使用甲方的名称及有关证号

  4、乙方委托加工的系列化妆品,其产品质量要求、包装标签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发布、制订的标准执行,如有产品需自拟标准,则甲方可以负责申报,费用有乙方支付。

  5、乙方投资开发的各种规格产品,其包装标签需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生产。

  6、乙方出品的系列化妆品在本协议期内,需自行或委托甲方送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上海市洗涤剂化妆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甲方需确保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的有效性,否则视同甲方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8、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协议期内,乙方投资开发的各种规格产品不得委托第三方加工,否则视乙方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9、本协议有效期满前两各月,任何一方可就是否续约通知对方。如有意向,双方可续约。如未续约,则从协议终止日起,乙方不得再以甲方名义生产化妆品(原协议期内所订包材用完为止)。

  10、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即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而签定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