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作协议书
一 总则
1. 乙方应提供所有生产渔网所需的设备和必需的零部件,以及用于扩建厂房建筑安装的钢材、管道和货车 (详见附件一、二)。设备由新旧分为两部分。其中全新设备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半旧设备的主要零部件必须全部更换,并经过全面检修,设备及零部件的价款享有优惠价格。
生产能力必须达到年产渔网 500 吨以上,并由乙方确保机械性能的正常运转。如果在设备投产后的1年6个月内发生机械故障或非因操作错误而造成的损坏,乙方应派出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免费修理和零配件。乙方承担由停工停产造成的损失。在一年半之后发生机械故障时,如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查明原因,则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2. 签订协议后,乙方应按照上述要求开始准备工作,甲方将派员到乙方工厂了解设备情况和性能。只有通过验收,设备才可以运抵甲方工厂。乙方应免费提供机械的专利和技术资料。
3. 乙方负责提供足够的原料和辅料供应46台编网机以进行加工(包括染料和树脂),并将其存放于甲方处。乙方委托甲方加工,保证按月均衡供应。
4. 甲方负责提供相应的厂房、水电、劳动力和包装物料。包装物料费用由甲方向乙方结算。甲方将按照乙方的规格、数量和质量要求进行加工,并收取加工费。甲方的所有产品将由乙方销售。
5. 双方同意将设备价款和加工费以日元结算。
二 加工数量和加工费
1. 乙方保证每年提供500吨以上的渔网加工量,每年加工费收入不低于亿日元。甲方保证每年提供相应的生产力(500吨以上/亿日元以上)。从全套设备正常运转4个月之起,作为试产和工人培训期,在此期间加工费以双方同意的产品方案中的加工价为基础。第一个月提高60%,第二个月提高40%,第三个月提高25%,第四个月提高10%。乙方承担所有增加的加工费用。
2. 试产/培训期结束后,为了适应不同的规格和实际生产情况,双方将一起商定加工费用。加工费调整幅度不得超过10%,每半年一次。
三 付款方式
1. 设备、零配件和扩建厂房所需的钢材、管道以及货车的价款为:CMT汕头亿日元(原价扣除合作减价数万日元,具体规格详见附件一、二)。甲方通过广州中国银行信用担保,在每次收取的加工费中提取60%分期偿还上述价款,直至偿清。上述价款的银行利息由甲方负担,年利率为%,利息以最后一批设备的装船提单日期起算。
2. 乙方需在第一批渔网装运前15天向甲方开具不可撤销的即期循环信用证进行加工费的支付。
3. 加工费的结汇需凭汕头装船提单进行。
4. 原料和辅料抵达汕头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将制成品运往香港或日本,运保费由乙方承担。设备、原辅料、半成品和成品存放在汕头期间的保险费由甲方负责。
5. 乙方需在甲方储备两个月的原辅材料,正常生产所需的原辅料,以甲方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甲方需在第二个月初通知乙方每月收到、使用和月底库存的数量,为乙方业务正常开展,甲方需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原辅料后一个月内按时、按质、按量将产品发运给乙方。若在执行中出现问题,双方需友好协商解决。承揽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留置完成的工作成果。
6. 产品损耗率和次品率应尽力降低,尼龙复丝暂定为5%,尼龙单丝的损耗率经试产期实践后双方另行协商确定。试产期结束后,若甲方因操作上的错误导致次品和损耗过多,其超过部分由甲方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因原料质量不符合要求导致次品过多,其损失由乙方承担。试机所需的原辅料由乙方负担。
7. 设备运抵汕头工厂后,乙方需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安装机器、调整机械并试机,直至机器正常运转、产品达到合格标准。上述工程技术人员在华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负责保守乙方提供的生产和技术秘密。
甲乙双方同意正式投产后,乙方需派出技术工程人员驻厂指导技术、生产管理和品质检验,具体办法双方另行商定。乙方同意甲方在必要时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到乙方进行技术交流。
8. 本协议期限。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___年。在此期间,甲乙双方不得与第三方达成相同或类似的协议。如果乙方提出要求,经双方同意可以延长协议期___年。乙方表示愿意和甲方长期合作,甲方表示认同并希望乙方尽快提出建议书以便进一步洽谈。
本协议的正本共有四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单位各存一份。协议以中文为准。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__
中国___渔网线厂 日本国_____制网株式会社
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总公司:_____ 日本国_____产业株式会社
甲方:(短毛车间) 乙方:(设备部)
根据双方协议,订立设备大中修合同,达成以下条款:
甲方要求:
设备大中修由设备部负责。在制定检修计划并规定交接日期时,设备部应当履行交接手续(按照规程接车),确保生产正常进行。在大修中规定的试运转期内,如造成检修返工,一切费用应由设备部负责。如车间提出检修计划的变动,设备部应给予协作。设备部的检修完毕应当分类废旧机件,集中到指定地点并清理场地卫生。如设备部的检修计划发生变动,应提前三天通知车间,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在生产过程中,如造成非计划停机或在不到检修周期时产生设备故障(经过原因分析确定责任在于设备部),应承担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乙方要求:
维护保养和注油由短毛车间负责,明确检修界限,加强协作,共同为生产服务。如设备检修计划变动,应提前三天通知设备部,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按规程交付检修设备,车间应说明设备的运转情况和缺欠情况,并保持机件完整,卫生良好(特别需要清除油污)。由于维护保养和注油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故障(经过原因分析确定责任在于车间)应承担经济责任。若保养力量不足,可提出保全协作抢修。双方损失应根据直接损失价值相互赔偿。委托方:_____纺织器材厂(甲方)
承揽方:_____电镀厂(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