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合作协议书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概括:
1. 工程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南北大街15号
2. 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厂房和设施的维护与检修等施工工程
工程项目期限:
自20xx年1月1日开始,至20xx年12月31日结束。
协议内容:
为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天津市相关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的安全性,甲、乙双方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署本协议,双方必须认真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甲方的职责和权利:
1. 甲方要向乙方介绍承包项目的作业环境,企业生产特点、工艺、危险源、厂规、厂法以及各项安全制度,协助乙方做好安全教育。
2. 甲方要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条件,按照规定程序为乙方颁发动火、动土、动气、动水、临时用电以及进入容器所需的作业票。
3. 为了保证乙方的安全,甲方要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一次电源设施。
4. 甲方的安全巡检人员在乙方的施工现场发现违章行为或安全隐患时,有权制止乙方的施工,并责令乙方停工整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 检查乙方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有权制止无证操作现象。
6. 根据厂规厂法的规定,对乙方的违章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7. 经甲、乙双方确认无劳动安全纠纷后,方可进行财务结算。
乙方的义务:
1. 严格遵守甲方的厂规厂法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甲方特种作业工作票制度,按照规定程序颁发动火、动土、动气、动水、临时用电以及进入容器所需的作业票后方可进行施工,并指派专人负责现场监护。
2. 根据工程项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征求甲方的意见。
3. 所使用的机具、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必须附有可靠的安全附件,并主动接受甲方的检查与验证。
4. 现场施工人员应穿戴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守文明施工的要求,并针对危险作业区进行标识警示。此外,乙方也应聘请专职安全检查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2. 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者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员的伤亡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也需要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赔偿责任。
本协议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甲方单位(发包)
(公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
乙方单位(承包)
(公章)
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