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身边的文档专家,晒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 综合 > 正文

商铺转让协议【7篇】

2023-06-27 12:25:02综合

商铺转让协议【7篇】

  【导语】商铺转让协议是商业交易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不仅规范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也为交易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下面是热心会员“eifbt6605”收集的商铺转让协议(共7篇),供大家参考。

商铺转让协议

商铺转让协议书免费版实用 篇1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出租方(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下述门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门面

  转让门面位于,建筑面积平方米;丙方为上述转让门面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转让上述门面承租权的行为,丙方表现同意。

  原甲、丙双方所签门面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生效和门面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门面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二、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为年,即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月租金为元人民币,现甲方剩余租期为月,门面转让前尚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共计人民币元,上述欠交款项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支付给甲方。

  门面转让乙方后,甲、丙双方原门面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该合同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职责等条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三、门面设施、设备的归属

  转让门面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

  转让门面租赁期(含门面租赁合同续签期限)届满后,该门面装修设施的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所有。

  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状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四、门面转让费的支付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详见《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债权债务的处理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交接条件、时间及方式

  转让门面定于年月日整式交接。门面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持续门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

  办理门面交接手续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按照《转让财物交接清单》点验、接收有关财物,交接完毕后,甲、乙、丙三方应共同签署《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在丙方的现场监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门面钥匙。门面钥匙一经交付,转让门面即告验收、交付完毕。转让门面不贴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甲方应及时整改、修复,直至贴合交接条件为止。并将视为甲方逾期交付门面,由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职责。

  七、违约职责

  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就应按时交付门面,甲方逾期交付门面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交付天数×元天;超过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转让门面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和按上述约定追偿违约金。乙方应按时接收门面和支付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接收门面超过天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不予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支付门面转让费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付款天数×元天。

  转让方(甲方):日期:年月日

  受让方(乙方):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丙方):日期:年月日

店铺转让协议书 篇2

  店铺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店铺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房东(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为明确三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承租丙方房屋所开办的店铺有偿转让给乙方、由丙方将合法拥有的房屋终结与甲方的承租关系并以同等条件有偿出租给乙方作为商业经营使用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并同意,自 年 月 日起,甲方将位于 有偿转让给乙方使用、由其自行经营。

  二、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以现有之状态全部让渡给乙方的费用,转让后,其所有权全部归乙方所有。前述转让费,也已包含甲方已向丙方支付的截止 年 月 日的房屋租金,即甲方不再向乙方另行收取剩余的房屋租金。

  三、甲方在20年6月1日前预交而剩余的电费、燃气押金,根据实际额度由乙方在 20年6月1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完毕。电费余额:计为 燃气押金:计为元。

  四、转让后,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承接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承接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五、丙方与甲方于20年8月3日签订的租房协议,租期到20年8月2日止,每年租金均为 元人民币(大写: )。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支付时间为每年8月2日。甲方将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由乙方与甲方按照原有租房协议条款重新进行其双方之间租房协议的签订。

  六、丙方与甲方协商一致并同意,双方于20年8月3日签订的租房协议,于本协议书签订之日(20年6月1日)起解除、失效。

  七、其他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甲方签字: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店铺转让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于年月日前将位于的店铺(面积为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人为丙。丙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月租为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 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第四条 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 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同意甲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按甲不按时交付店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遇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第八条 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装修损失元,并支付转让费的15%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元,并支付转让费的15%的违约金。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特许经营权转让合同 ·商标转让合同 ·房屋转让合同

  甲方(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丙方(签字):

  年月日

店铺转让协议书 篇4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房东(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人为丙。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街(路)号的店铺(原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店铺转让给乙方后,经乙方与丙方的商议,同意延续合同期年,年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四、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比如装修,门面等)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五、乙方在年月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此时,甲方必须将一年内未租用期间的预付租金全部退还给乙方,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装修损失元,并支付转让费的15的违约金

  八、在合同期限内,丙方或甲方无权索回店铺经营权,且乙方拥有店铺转让权及合同到期之后优先租用权。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店铺转让协议书 篇5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出租方(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根据我国《协议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下述门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门面

  转让门面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丙方为上述转让门面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约定转让上述门面承租权的行为,丙方表现同意。

  原甲、丙双方所签门面租赁协议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协议。本协议生效和门面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门面租赁协议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二、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协议,约定的租赁期间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现甲方剩余租期为 月,门面转让前尚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共计人民币 元,上述欠交款项由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三日内支付给甲方。

  门面转让乙方后,甲、丙双方原门面租赁协议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该协议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三、门面设施、设备的归属

  转让门面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

  转让门面租赁期(含门面租赁协议续签期限)届满后,该门面装修设施的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协议执行)所有。

  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四、门面转让费的支付

  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甲方在协议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详见《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债权债务的处理

  乙方接手前该门面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交接条件、时间及方式

  转让门面定于 年 月 日正式交接。

  门面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门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

  办理门面交接手续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按照《转让财物交接清单》点验、接收有关财物,交接完毕后,甲、乙、丙三方应共同签署《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在丙方的现场监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门面钥匙。门面钥匙一经交付,转让门面即告验收、交付完毕。

  转让门面不符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甲方应及时整改、修复,直至符合交接条件为止。并将视为甲方逾期交付门面,由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甲方逾期交付门面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交付天数× 元/天;超过30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转让门面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协议,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和按上述约定追偿违约金。

  乙方应按时接收门面和支付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接收门面超过7天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协议,不予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支付门面转让费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付款天数× 元/天。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出租方(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商铺转让协议合同 篇6

  立合同书人(以下简称甲方)

  接收人(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营业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条件如下:

  一、转让标的

  甲方愿将独资设立,坐落 路 号的 店铺,转让予乙方经营。

  二、本店转让价格及其计算标准

  1、店铺全部器具,存货作价人民币 万元。器具及存货另列清册并分别标明价格。

  2、上列器具,存货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清册所记载价格,增减付现金。

  3、甲方应收未收款约计 万元(详移交清册),悉数由乙方承受,不另计价。唯乙方应承受甲方对外所欠的一切债务(详移交清册)。

  三、付款办法

  于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乙方交付甲方 万元;其余款于点交完讫之日一次付清。

  四、点交日期及地点

  双方订定 年 月 日为点交日期,并定于餐饮店现场为点交地点。

  五、特约事项

  1、本店清点移交以前,所有甲方对外所欠的一切债务,概由乙方承受,并由乙方将营业承受承担债务的情况通知各债权人。清点移交前所积欠一切税捐、水电费用、房租、员工薪资亦同。

  2、店铺名称或延用原名称,或变更名称,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雷同。甲方应协同乙方办理店铺变更登记手续,不得借故推辞。

  3、店铺现承租坐落 市 路 号的租凭权,由甲方让与乙方,并由甲方负责出租人与乙方办理续租年,与乙方另行换立足约,如出租人不允许续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条件,致乙方受害时,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违约处罚

  任何一方违反本契所列各条情形之一,即视违约论,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如是乙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甲方没收;若是甲方违约,则应按所收的款项加倍返还以为违约处罚。若有其他损害,仍得请求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合同书人: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商铺转让合同协议书 篇7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将钦州市新兴街农行钦州榕树支行大院右侧的商铺转让给乙方,采用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转让费壹万元人民币,甲方将协议原件(甲方与袁琳丹女士所签订的商铺租赁协议原件)交给乙方保管并由乙方继续履行原协议上由甲方所承担的义务的方式进行转让。

  二、甲方原交给袁琳丹女士的履约保证金叁仟贰佰元整(¥元),由乙方在20xx年12月31日交还甲方。

  三、乙方在使用商铺期间,不得进行违法经营等违法行为,甲方对乙方所做的一切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必须按时向袁琳丹女士交纳房租及缴纳其他有关一切费用。

  五、商铺转让事宜已告知袁琳丹女士,袁琳丹女士表示同意。

  六、甲方与袁琳丹女士所签订的商铺租赁协议原件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和损坏,如有遗失或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七、甲方因不在钦州市,故委托其丈夫占旭先生代表其本人签订协议。

  八、乙方已看过甲方与袁琳丹女士所签订的商铺租赁协议原件,表示愿意履行该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