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场地租赁协议
【导语】下面是热心会员“zhanzhan”整理的户外场地租赁协议,供大家参阅。
出租方:
承租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本广告位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广告位基本情况:
1、广告位位置:
2、广告位规格:
3、广告位制作材料:采用钢骨架、面贴镀锌铁皮等材料。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所涉广告位租赁期限为[租赁期限]年,即从[起始日期]开始,到[终止日期]结束(以实际发布时间为准)。
第三条 合同总额和付款方式:
1、广告位租赁费总额为人民币[总金额]元(不含税、含税)。
2、广告位租赁费支付时间和方式: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一个星期内付清广告租赁费用。
第四条 双方责权:
1)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广告位硬件的维修、保养工作,并承担广告牌制作材料、施工费等一切费用和施工安装(需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和广告位美观、完整)。
广告位若发生损坏,则甲方应在三天内予以修复。
2)乙方责任:
乙方有权决定广告发布内容,但必须确保其真实、合法。同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缴交广告租赁费用。
第五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终止,但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如乙方需续租,则应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双方签订合同必须信守,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向守约方支付当年度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若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存在不一致之处,则以补充合同内容为准。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双方无法履行,则双方免责。
3、租用期内,双方不能无故终止合同。如因市政或城市规划要求等原因导致乙方广告位不能使用,则甲方按照甲方所租用实际时间计算并退还租金。若双方同意移址重建,则须签订补充合同。
2、此合同共两份,甲方和乙方各自持有一份,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只有在双方的签字和印章盖章后才会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