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销售管理制度
一、销售员职责
1. 在销售主管的监督下,执行工作任务。
2. 熟练掌握业务知识。
3. 积极推进销售工作,按时完成销售目标。
4. 负责客户资料登记、联系、跟进、看房,签约以及售后服务等全程服务。
5. 如有问题应及时向主管反馈,并在工作记录中记载,以便在会议中分享给其他销售员。
6. 认真填写每日客户登记表、工作日报表和每周周报表。周报表需在每周一前提交,下月工作计划需在每月的最后一周内提交。
7. 利用业余时间充分学习销售理论和相关知识,接受公司的定期考核。
8. 随时搜集信息,向公司提供有益信息,以便公司开拓新业务。
9. 定期实地调查周边项目市场情况,并总结该项目与其他项目的优势和劣势。在会议上与其他销售员进行讨论。
10. 销售员日报表应在当天晚上或第二天早上9:00之前提交。逾期不候,也不接受补交。如出现此情况,将由主管视情况予以相应的处罚。
11. 填写认购书时,销售员应写清购房总价款和单价,除财务部门外。
12. 当日值班销售员应负责接听电话,并确保办公区域无缺席。电话响三声内必须接听。接听电话时,应问候客户并简要介绍本项目。在了解客户需求后,应尽快将客户邀请到现场,以便提供更详实的情况介绍。
二、销售员行为准则
1. 在对外工作中,应坚持以维护销售部门利益和尽可能满足客户的原则。
2. 在业务交往中,不得泄露销售部门内部机密。不得与客户私下交易以获取个人利益。如发生此类情况,公司有权解雇该销售人员并扣除剩余佣金和工资。如任何人员因此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3. 一切行为都遵循财务制度。客户的定金和房款必须到公司办理。个人不得收取客户定金和房款。如因业务需要必须使用资金时需提前向经理请示。
4. 在业务洽谈过程中应尊重同事。在接听电话和接待客户时,应避免在客户面前暴露矛盾。有问题要及时,低调协调解决。
5、对于在工作中以任何形式损害公司及销售部形象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予以相应处分。
6、执行职务时必须保持忠诚老实,认真负责。除了工作本身之外,任何人不得从事第二职业或兼职工作。
7、严禁在工作区内闲聊,上班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8、销售员不得在接待客户时打字答客问,并且禁止将屏幕转向客户。
9、工作时间内禁止打私人电话,复机通话时间不得超过三分钟。
10、销售员必须在确认与对方通话完毕后再挂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