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院的管理制度
预防各类意外事故的措施
㈠预防火灾事故
1、建立消防组织,配备完整的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
2、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3、使用取暖设备和燃气灶具等时,应符合安全要求。
4、电源线路和用电设备应经常检修,不能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
㈡预防淹亡事故
严禁员工和供养老人到江、河、水库、水塘、水渠等处游泳、洗澡或捕鱼。
㈢预防触电和雷击事故
1、按规定安装避雷设施,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和维修。
2、严禁私拉电线和擅自使用电炉。
3、雷雨天气,不得站在室外突出的高处,不得在大树、电杆和高压线下避雨或逗留。
㈣预防食物中毒事故
1、禁止采购和食用发霉变质、污染的食物,不得食用未经化验鉴定许可的野生植物,严禁食用病死的家禽、家畜。
2、制作油炸食品时应彻底烧透,制作凉拌食品时应严格消毒,生熟食品分开放置,剩菜剩饭应妥善保管,食用前要仔细检查并充分加热。
3、食品储存处应保持干燥、阴凉、通风,防止霉变质,严禁将有毒物品与食品储存在一起。
4、井水和蓄水池应盖好并加锁,防止污染和投毒。
㈤预防煤气中毒事故
1、使用燃气灶前应认真检查和试烧;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发现漏气应及时修理。
2、查铺时应认真检查室内通风情况。
㈥预防中暑事故
1、在炎热季节,养老院应制定合理的外出活动安排,适当控制供养老人的活动量,尽量缩短在烈日下的活动时间。
2、暑期每天供应饮用水和适量淡盐水。
3、室内应注意通风。
㈦预防冻伤事故
1、在严寒季节来临之前,应准备御寒的被装和防冻药品。
2、应保持衣、帽、鞋、袜、手套的干燥和清洁,并重视手、脚、耳、鼻的保护。
㈧防止供养老人中智力障碍或老年痴呆者失踪。
1、全体供养老人应佩戴带有个人照片、姓名和联系方式的卡片,以便查找走失的供养老人。
2、对患有精神病且病情不稳定的老人采取约束保护措施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
3、敬老院应根据实际情况,针对其他可能发生的事故采取应对措施。
㈨预防盗窃事件。
1、门卫和值班人员应提高警惕,防止失窃事件发生。
2、院领导应加强全体人员的思想工作,并采取一定措施,以避免内部失窃事件的发生。
3、若发生失窃事件,应立即报警,并根据损失情况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