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二手车买卖合同12篇
第一条 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号牌号码:;厂牌型号:;初次登记日期:;发动机号:;车架号:;养路费缴付有效期从至;最近一次年检时间:;行使公里数:;车辆使用性质:□客运、□货运、□出租、□租赁、□非营运、□其他;车辆上(是/否)存在抵押权。其他状况:。
第二条 车款及交验车
1.车款为(不含税费)元;大写:。买方应于年月日在(地点)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支票、汇票)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日内向卖方支付车款的%,待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再即时支付剩余车款。
2.卖方应在收到第一笔车款后日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
3.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付凭证、□销售旧机动车委托书、。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规范的收款凭证。
5.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
7.。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4.买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剩余车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他
1.。
2.本合同一式三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备案机关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
住所: 电话:
证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 电话:
年月日 签订地点:
卖方(盖章):
住所: 电话:
证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经纪资格证书号: 电话:
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轿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后记轿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元。
(2)余款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
(3)余款元,可分十次支付,自年月日至月止,每月日前支付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金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前条第(3)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项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甲方须保证后记轿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则只限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不负一切责任。
第七条后记轿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契约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签章):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买方(乙方)(签章):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保证人(丙方)(签章):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年月日
车主:
车主(承买人):
车主地址:车主地址:
车主电话:车主电话:
车主根据《旧机动车辆交易管理规定》,与车主就下列车辆的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情况
车类型号:车身颜色:
车牌号码:行驶公里:
发动机号:燃料:
车架号码:初次入户时间:
二、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为示):
□行驶证正、副本□购置税(费)证□路费收据□车船使用税标志(发票)
□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定编证(使用证)□营运证□备胎□千斤顶□钥匙
三、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
四、车主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该车和手续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
五、成交价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六、付款方式(在方格内“√”为示:)
a)本协议签订后,车主一性付清全车款;办理车手续。
b)本协议签订后,车主付购车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在(¥天内,车主付清余款人民币(大写)元整(¥元)后办理提车手续。
七、办理过户:车主应主动积极按卖方的要求备齐过户所需资料,由卖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办,取得过户受理;回执或行驶证(取证时间以车管所受理回执所规定的时间为准,包括顺延时间)。
八、违约责任:
1。卖方在收到车主购车款项后,将积极协助车主办理过户手续,如未能将车辆过户手续办妥(车管部门造成的延误除外,届时双方协调解决),车主有权提出退车,但应维持该车交付时的状态,卖方将已付的购车款如数退还给车主。
2。车主应在提车后日内卖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逾期未办理,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元。
3。如车主逾期未交清余款,卖方有权将该车另作处理不须通知车主,买卖合同范本。所收定金不再退还。
九、该车在年月日时分以前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原车主或转让人负责,该车在200年月日时分以后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承买人负责。
十、补充条款:
。
十一、当该车从车方名下过户到车主名下,买卖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本协议即执行完毕。
十二、纠纷解决方式: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办事处)仲裁解决,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三、本协议一式贰份,车主一份,卖方一份,交易后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车主:(签章)卖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编号( )
甲方(卖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单位代码证号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单位代码证号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二手车交易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二手车买卖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1.车辆基本信息
品牌型号: ;车牌号码: ;
车辆类型: ;车身颜色: ;
发动机号: ;车辆识别号码: ;
表征里程: 万公里;
使用性质:□家庭用车 □公务用车 □营运用车 □ 其他 ;
2.车辆相关凭证
登记证号: ;初次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行驶证:□有(证号 ) □无
年检证明:□有(至 年 月) □无
购置税完税证明:□有(证号 ) □无
养路费交付证明:□有(至 年 月) □无
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有(至 年 月) □无
交强险:□有(至 年 月) □无
其他相关保险:□有(险种 ;至 年 月)
□无
附加费发票:□有(发票编号 ) □无
购车原始发票:□有(发票编号 ) □无
质量保证:□有(质保范围 )
□无
3.车辆配置
燃料: ;排量/缸径: ;
缸数: ;发动机功率: ;
气囊: ;驱动方式: ;
排放标准: ;变速器形式: ;
ABS: □有 □无
其他重要参数:
4.车辆事故和修理情况
(1)车辆事故情况:□曾发生 □未发生
(2)车辆损伤和修理情况:
5.车辆权属状况
(1)车辆所有人姓名或名称:
(2)车辆设定担保(抵押或质押)情况:□已设定 □未设定
6.车辆其他相关信息:
第二条 车辆价款、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
本车价款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
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
2、支付时间、方式
买方应于卖方交付车辆时当场向卖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支付车辆价款的 %,余款应于登记机关受理车辆转移登记资料后 日内支付。(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约定)
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由 方承担。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 定金
买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支付车辆价款的 %(≤20%)人民币 元(小写: 元)作为定金。定金可以抵作车辆价款。
买方交付定金后,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导致交易不成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收受定金后,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导致交易不成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车辆转移登记、车辆交付及风险负担
1、卖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向买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提供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协助买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包括保险、养路费等移转手续)。
2、卖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买方交付车辆及本合同第一条第2款所列相关凭证。如是委托第三方代为办理车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卖双方应与第三方约定,该第三方应于交易车辆的车辆转移登记、转籍手续办理完成的当日向买方交付相关凭证。
3、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车辆交付给买方之前,由卖方承担;在车辆交付给买方之后,由买方承担。但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买方应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
本条所指风险负担是指交易的二手车辆因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发生毁损灭失的损失应由哪一方负担。
4、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产生的车辆维修费用自买方提车之时起,由买方承担。但是提车之前产生的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产生的车辆维修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五条 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买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卖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
2、卖方应当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同时卖方还应当保证其向买方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3、卖方应向买方充分披露车辆的质量状况,包括车辆事故情况、车辆损伤情况、车辆修理情况等。卖方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应向买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并提供售后服务清单,不得擅自增加未经买方同意的服务项目。
4、卖方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在将二手车销售给买方之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测和整备,使车辆能够达到安全使用要求。
5、卖方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如果车辆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或行驶里程在6万公里以内的车辆(以先到者为准,营运车除外),应向用户提供不少于3个月或5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量保证。质量保证范围为发动机系统、转向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悬挂系统等。
6、卖方的车辆如属退出营运的营运车辆,应将车辆上的营运设施和营运标示清除。
7、买方应于车辆交付前就卖方披露的车辆状况进行查验、确认。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3、在合同履行之前,买卖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买卖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买卖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车辆如果存在权利瑕疵或者质量故障,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卖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规定的义务,故意隐瞒或者虚假陈述车辆质量状况,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交付车辆及其相关凭证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迟延履行,经买方催告后 日内仍不履行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4、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 %向卖方支付违约金。买方迟延履行,经卖方催告后 日内仍不履行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买方赔偿损失。
5、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车辆转移登记、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6、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车辆转移登记、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买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7、有关违约的其他约定: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
第 种方式解决: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乙方目前居住在常住业主。甲方在区拥有地下二层号车位年使用权(年购买,年到期)。现乙方有意购买甲方拥有使用权的该车位,甲方同意之。因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自愿购买地下车位使用权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自愿按现状向甲方购买位于车位使用权。
第二条该车位仅限于停放乙方驾驶的小型汽车,车位的使用期限为自该车位交付使用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该车位的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小写:¥)。
第四条乙方应于双方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一次性将本协议第三条所列款项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该车位交付乙方。除遭遇不可抗力及因法律、法规、政策的调整而导致的延误外,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将该车位交由乙方使用,每延期1日,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车位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应在约定的车位交接当日共同到物业管理公司处办理该车位的交接及备案手续,如乙方逾期不办理前述手续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乙方在办理该车位交接手续时,应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规理与物业管理公司就车位管理事宜签订管理公约,并按该公约的约定交纳有关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
第八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管理公司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年月日
卖方:买方: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
车主名称:
车牌号码:
厂牌型号:
第二条: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元(小写:元)。过户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元(小写:元)。
支付时间、方式
待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本车价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约定)
过户手续费由方承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本车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一切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方,该方为过户手续办理方。
卖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个工作日内在(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买方承担和负责处理。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
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卖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对转出本地的车辆,买方应了解、确认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
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买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购买乙方所有的机动车一辆:
车号:颜色:
产地:型号:
发动机号码:(拓印粘贴)
底盘号码:(拓印粘贴)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车款人民币万元。包括三部分:定金、第一笔车款和其余部分车款。
第三条: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当日付定金万元,三日内再支付第一笔车款现金万元;其余部分车款在该车办理转户手续前全部付清。
第四条: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笔车款之日,应立即交付无瑕疵的车辆及随车工具。瑕疵保证期为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一个月。并且保证他人对该车无任何权利要求。
第五条:办理转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应交付给甲方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
第七条:乙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
第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第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权签字人):乙方(授权签字人):
住址:住址: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 方:光山县涌金实业有限公司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自有一辆手续齐全的'20款丰田凯美瑞汽车出售给乙方。丰田凯美瑞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为:;发动机号码为: ;注册日期为:年 月日;车牌号码为:。行驶证档案编号为:。
二、乙方自愿购买甲方出售的20款丰田凯美瑞汽车;车辆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
三、随车证件及配件:(有证件打“√”、无证件打“×”)
1、机动车登记证书 ( );2、机动车行驶证( );
3、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 4、机动车强制保险( );
5、机动车商业保险 ( ); 6、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
7、机动车销售发票 ( ); 8、机动车原配车钥匙( );
四、接车时间为:( 年 月日);乙方接车后,行车过程中一切费用、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接车前的一切费用、债权、债务、交通事 故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五、本次车辆买卖交易属甲乙双方自愿,钱、车交付两清;双方签字或按印后即生效,双方均不得反悔。如有一方反悔,反悔方将赔偿未反悔方违约金万元人民币。
六、本合同签定后,乙方购车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此车辆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双方再无任何债权、债务、事故纠纷。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出卖人和买受人自愿协商,自愿请公司见证帮助本二手车交易。为此,交易人双方承诺如下:
第一条:出卖人对下列二手车享有财产所有权,并保证该二手车没有任何形式的担保。
原车辆财产所有人:
品牌:
车型:
公里数:
使用年限:
车架子号:
发动机号:
牌照号:
行车执照:
购车发票号及购车发票复印件:
是否发生过事故:
是否设定过担保:
是否缴齐商业保险:
办理过户登记所需的其它材料:
第二条:经交易人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同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价格成交。
第三条:交易人双方一致同意将成交价格约定的全部价款交付见证人帮助保管。
第四条:在见证人的见证下,买受人已经对该二手车进行了验收;出卖人业已将该二手车及其过户所需的全部资料交付了买受人。
第五条:见证人见证交易人双方自愿商定,于年 月 日共同依法办理该二手车的过户登记手续。
第六条:见证人保证并承诺按公布《团购条件》第二章第三节规定,履行见证帮助的职责,并承担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交易人双方承诺并保证各自承担《团购条件》及本《协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本协议是交易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团购条件》的有机组成部分,对交易人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第九条:本协议签署于见证人住所地:
第十条:工作日,是指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周六、周日在内的正常工作日期。
交易行为如遇法定节假日或者周六、周日休息日,则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之周六、周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二手车约定过户登记日前的与该交易二手车相关的税费,全部由出卖人担负;过户登记日后的税费由买受人或者该二手车控制人担负。
第十二条:与该二手车过户登记相关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担负。
出卖人/出卖人之代理人(盖章):
买受人(签字/盖章):
见证人(盖章)
年月日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甲方,现将车转让于乙方。该车车牌号为码为,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
第一条汽车价格
经双方协商该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元,大写
第二条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时向乙方提供车辆证件;说明汽车的现状。
2、从交易时间,在此时间后车辆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三条车辆过户
双方共同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双方共同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变更手续。
第四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另份备用。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章):
年月日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汽车品牌:,型号:,首选颜色:,次选颜色:、第二条: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万元,数量:台,总价:万元(大写)。
车辆交付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备忘录(见附件一),乙方需另行交付有关费用和支付劳务报酬。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万元,大写。
2、车辆抵押贷款方式:
2、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万元,大写。
2、2年月日前,办妥抵押贷款手续后支付余款,计人民币万元,大写、3、其他付款方式:、4、车辆交付时,定金可以抵作车价款。
第四条:质量
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必须能通过落籍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年月日前。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
3、交车地点:、4、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5、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6、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所有权和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定金
1、双方约定: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万元,大写。
2、乙方不能按约支付车款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能按约交付约定车辆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天之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违约金。
(2)逾期超过天后,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按相当于全部车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约定的车辆,按逾期期限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天之内,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车价款的`万分之违约金。
(2)逾期超过天后,乙方有权单方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对上述违约事项,双方有定金约定的,一方违约时,对方既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选择其一。
4、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10日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所购汽车的整车质量保证期限为年万公里,两者以先到者为限,除非不属于保证范围内。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当到甲方或生产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
第八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或甲方所在地消费者协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双方前列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的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有矛盾时,以手写文字为准。
第十条: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二手车买卖合同二手车买卖合同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轿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 后记轿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元。
(2)余款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
(3)余款元,可分十次支付,自年月日至月止,每月日前支付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金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前条第(3)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 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项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 甲方须保证后记轿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则只限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不负一切责任。
第七条 后记轿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契约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签章):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买方(乙方)(签章):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保证人(丙方)(签章):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年月日
附件 轿车的标示
牌照号码:
颜色:
型式:
引擎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