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精华10篇)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隆海.东方华庭小区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乙方受让的停车位位于地下负一层号,具体车位位置以平面附图为准,车位大小不小于米5米。
二、期限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20年10月16日起至隆海.东方华庭小区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之日止。
三、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使用权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第(1)种: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2)分期支付款项。乙方于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并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全部转让金(定金自动转为车位转让款)。
2、违约责任:
(1)乙方如果延迟付款,自乙方应付款之日起七日内仍未支付完毕全部车位转让金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且有权将乙方所定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乙方所交定金不予返还。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定金后,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不得将该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否则双倍返还定金。
3、使用期间,乙方须与本小区物业公司签订《停车服务协议》并承担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法律法规对此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使用限制
1、乙方受让的车位系自用小客车使用。
2、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停车位的使用功能。
3、乙方要将该车位使用权出租或转让给第三方的,须将出租或转让范围限定在本小区内并书面告知物业公司,乙方对第三方履行本协议约定之乙方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4、如遇战争、抗击自然灾害等国家人防紧急状态,乙方无条件服从国家需要,不得阻挠国家行为实施。
五、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使用权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须注意使用并维护该停车设施,如因乙方过错致使停车设施损坏或致其他侵权行为,乙方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并交纳相应管理服务费用。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契约收存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青岛仟和置业有限公司乙方: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 区 路(街) 号,为 结构;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附属设施为 。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
2、 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 方负担。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第四条 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房地局交易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 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 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10%的违约金。
第七条 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址(工作单位): 住址(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两方依据自愿、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第一条 各方承诺及保证
甲方承诺并保证:拥有座落于房屋的所有权,该项所有权是完整的,不存在共有权、抵押权、承租权等权利瑕疵或负担。将诚信履行本合同书的项下的合同义务。
乙方承诺并保证:将诚信履行本合同书的项下的合同义务。
第二条标的物
甲方自愿转让的房屋座落于
房屋内现有装修及物品全部随房屋转让并不再另外计价。
第三条 价款
本合同书第二条项下标的物全部计价。
各方确认:在甲方及时履行本合同书第六条义务的前提下,本条第一款的价款为甲方转让标的物的净价,即本合同书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交付与支付
1、本合同书签订时,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和全部门锁钥匙、电费、自来水费、有线电视、电话等交费证件。
2、本合同书签订(并由双方履行了第1款义务)后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所有房款。
第五条 所有权转移特别约定
各方确认:本合同书项下标的物自交付后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协助义务
在乙方确定的时间,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过户手续至乙方名下,包括但不仅限于根据登记部门的要求另行签订合同文书、提供身份证明等。甲方不得因此要求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七、违约责任
1、因甲方违反本合同书第一条所有权瑕疵担保责任而导致乙方主动或被动参与诉讼(仲裁)等争议解决程序,甲方须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如不能及时履行本合同书第六条协助义务,应继续履行该项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不能依约承担本合同书第三条义务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双方违反本合同书其他约定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书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纠纷,应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其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九、杂项规定
1、本合同书未竟事项,由双方依诚信、公平原则另行商定。
2、本合同书一式六份,由甲、乙、各执一份,另三份由乙方保管用于办理变更登记使用(如登记部门要求另行签订合同文书时,各方得另行签订用于登记,但各方权利义务以本合同书为准)。
3、本合同书在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东南 西 北 ,房屋结构为砖混结构 ,共两层。其中一层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二层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空地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 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人民币) 。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一次性支付。在交付乙方房产证同时由乙方全部支付。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 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 日内,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第五条 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集资、购房款、天然气管道安装费、壁挂炉安装费用、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当交纳的费用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上述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
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三个月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 %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约定的购房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计算滞纳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证明人:
年 月 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东 南 西 北 ,房屋结构为砖混结构 ,共两层。其中一层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二层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空地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 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人民币) 。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一次性支付。在交付乙方房产证同时由乙方全部支付。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 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 日内,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第五条 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集资、购房款、天然气管道安装费、壁挂炉安装费用、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当交纳的费用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上述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三个月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 %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约定的购房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计算滞纳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证明人:
年 月 日
房产买卖合同
卖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标的】
卖方所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产)坐落于: 。
土地使用权证号:,房产权证号:,
登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该房地产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双
方现场确认,均无异议。
第二条 【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第三条 【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第 项: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卖方须于本合同签订时将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
件及租赁合同交予买方。
第四条 【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如该房地产所附着有卖方户口,基于保证买方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后,应享有完全的处
分权,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 30 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
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小写: 元)。
第七条 【税费承担】
双方约定,由买方承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双方按规定应缴纳的一切可能产生的税、费。
买方不按约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买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本
合同应继续履行,但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付款方式】
买方于月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第九条 【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付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
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 【房地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事项进行验收,
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第十一条 【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 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 【附随债务的处理】
卖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三条 【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 7 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卖方应按照行政机关的登记手续要求积极协助。
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 7日内,买方须按本约定办理交纳税费的手续。
第十四条 【其他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 10%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 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 4 份,卖方1 份,买方 1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卖方(签字): 买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 日
卖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层户,房屋结构为,房产证登记面积平方米,地下室一间,面积平方,房屋权属证书号为。
第二条:价格
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每平米元,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万元整,大写:。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小写:(大写),余款元(大写)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第四条: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同时,本房屋目前尚处于出租状态,甲方应按照乙方的意愿解除原租赁关系或把租赁权转给乙方。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交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卖
出卖人:【身份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共有权人:【身份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买受人:【身份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二手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基本情况
(一)出卖人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为:省市。建筑面积平方米;车库:平方米;。
(二)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住宅。
第二条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共有权证证号为:,填发单位为:。
(二)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填发单位为:。
(三)该房屋性质为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四)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抵押登记日期为:年月日,他项权利证证号为:。
出卖人应于年月日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出卖人与抵押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注销他项权利的登记逾期未注销的,应违约责任。
(五)出卖人保证,上述买卖的房地产不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人主张权利的情况。
第三条出卖人和买受人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介绍成交(房地产经纪机构名称:,备案证明编号:,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员姓名:,资格证书编号)。中介费人民币元,签约后付50%;买受人拿到房地产证后付50%。中介方收款后应出具收据。如交易失败,中介方应退回所有中介费。
第四条成交价格、付款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
(二)在出卖人收款时出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的条件下,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为:
1、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后支付定金人民币10万元整。除定金外签约后应还付人民币万元;如在房屋过户时该房被司法机关查封;则出卖人应立即返还该万元;并双倍返还定金。
2、双方共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后,买受人支付出卖人人民币万元。
3、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后,支付出卖人人民币万元,该款直接汇入出卖人的下列帐户:
(三)关于贷款的约定
买受人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办抵押贷款,在买受人收到银行的贷款5日内,将人民币万元直接汇入出卖人的上述帐户。
第五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出卖人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所有责任。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电信费等由出卖人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同意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及配套费的账面金额转移至买受人名下。欢迎您访问,
第六条房屋的交付
出卖人应当在办理房地产过户签字日将该房屋交付给买受人。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1、出卖人与买受人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本资料来源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及汽车库等所有钥匙和其他物品:
防盗门钥匙;信箱钥匙;水门钥匙;电门钥匙;《住宅使用说明书》及《住宅质量保证书》;水IC卡,电IC卡,气IC卡;有线电视交费凭证.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出卖人未按照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的,如逾期超过10日,出卖人应当按照累计已收款项的1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二)逾期付款责任
如逾期超过10日,买受人应当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1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如发现出卖人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出卖人应当立即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按照国家及江苏省的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具体为:
第十条权属转移登记
(一)当事人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二)出卖人应当在收到定金之日起15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原有户口迁出手续。逾期未迁出的,自逾期之日起,出卖人应当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项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在房地产过户时签订的合同与本合同内容有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中介方(签章):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一).房屋状况: 房 屋 座 落: 建筑面积:平方方米 用途:住宅
2、房屋所有权证号:
3、土地使用权证号: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在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字后先付定金 元,在甲方交乙方房屋时再付清剩余价款。
三、甲方在 年 月末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以前,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任何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画押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本合同所产生的全部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房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 (签名或盖章) 乙方: (签名或盖章)
中证人: (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由于甲方收到乙方预付的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双方同意就下列房地产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区路(街)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该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契约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元。乙方由年月日前次付清给甲方,购房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付款方式:
三、双方同意于年月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地产正式交付给乙方。房屋移交给乙方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五、违约责任: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日内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千分之的滞纳金。
六、本契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八、本契约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契约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买卖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十、本契约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契约副本份。送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处)。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