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保姆服务合同【锦集15篇】
甲方(聘任方): 地址: 乙方(受聘方): 地址: 项目,引荐
提供项目贷款,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融资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融资服务内容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为甲方项目提供融资服务,推荐资金方与 甲方开展合作,并促使甲方顺利完成项目融资。
协助甲方与相关机构进行谈判;
协助甲方设计和实施融资方案;
为甲方融资相关事宜提供咨询建议;
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资金总额为 2 亿元,资金约定使用期限年,(以实际融资额度和资金约定使用期限为准)并使得甲方融资年综合成本不超过 18
%(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方收益、乙方融资服务费及其他中间机构费用)。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要求来完成融资顾问工作。
应向乙方及时如实地提供乙方从事融资顾问工作所必须的相关资 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融资项目情况等。
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及时支付融资服务费用。
按照当期融资要求提供乙方所需相关文件。
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甲方与乙方推荐的资金方融资成功,甲方收到资金之后,乙方有 1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融资的特聘顾问,为甲方旗下 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收取融资服务费用。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从事融资服务的工作便利。
对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4、融资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如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出资方与甲方签署融资合同,甲方应向乙 方支付融资服务费,融资服务费为实际融资额的
%。
融资服务费的具体支付方式: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出资方与甲方 签署融资合同,该出资方资金到位后,甲方则在到达甲方指定账户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实际到帐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如融资资金分批到达甲方指定账户的,甲方按资金实际到账日,三个工作日内分别向乙方支付实际到账资金 %融资服务费。
乙方收取融资服务费指定账户: 户 名:、 、 账 号: 、
、
(如有账户更改,乙方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收到款后,乙方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符合财务规定的 正规合法发票。
5、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如在本协议生效后4个月内,乙方未能促成融资资金到达甲方指定 账户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且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6、保密义务
乙方承诺,乙方对其人员获悉的关于甲方的保密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终止、解除或无效而终止。
7、违约责任
如乙方推荐的资金方要求提供抵押担保的,则乙方需保证在抵押人 办理完毕抵押物抵押手续后4个月内促成相应融资资金全部到达甲方指定账户;否则甲方有权调整或相应解除抵押物。
甲方逾期支付顾问费用,每逾期日,应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三向 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2 开户银行:、 、
、
8、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对由于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最大努力 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9、附则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代理人: 乙方: 代理人:签约日期:年月日 建设工程居间协议 委托人或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第213章之规定,经过努力,居间人向甲方(委托 人或单位)如实提供了订立市国际贸易城工程合同的媒介服务,促成甲方与总包方或建设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成立,因此,经委托人或(单位)与居间人共同商定,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甲方从工程量总额中提取%作为报酬支付给乙方,因此双方特订立如下居间协议作为依据,具体条款如下:
1、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好后先付笔工程款时乙方,必须按总额的 %支付给乙方;甲方在收到建设方第二笔工程款时,必须按总额的
%支付给乙方;甲方在收到建设方第三笔工程款时必须将余额全部支付给乙方。
2、在居间服务期范围内,无论价格变化、合同名称变化、甚至在乙方不在场的情 况下,只要甲方与总包方或建设方工程施工合同成立,包括因工程而引起的其他工程续包合同,甲方都要支付相应的居间报酬。
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化或单位名称变更或合同转让,此居间 协议依然有效。
4、甲方不按时、按量支付居间报酬时,乙方有权通过总包方或发包方从该工程款 中直接扣留乙方所得的所有居间报酬。
5、甲方与总包方或发包方正式签订施工合同后,把合同书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后 交给乙方保存。
6、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由于经济问题发生争执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 4 以向当地法律部门进行仲裁解决。
7、乙方居间报酬不支付税金,所有税金有甲方承担。
8、甲方与总包方签订合同后,乙方的任务就算完成,以后的事就由甲方与总包方 去联系。
9、此居间协议双方签字后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生效。
10、纠纷的处理,在工程所在地仲裁或法院处理解决。 1
1、此居间协议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各当事人各乙方,总包方一份作为证明 用 甲方签字盖章(或指模)
乙方签字(指模)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为正式员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有关人事管理制度办理。
第二条 乙方的职务或工种为
第三条 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场所履行职责
(一)甲方公司总部;
(二)甲方在全资公司或参股的合资公司;
(三)甲方在内地省份机构及境外机构;
(四)应出差服务的场所。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的职务或工种,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派。
第五条 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为7小时,每周5个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员工手册办理。
第六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应予配合,有关加班事宜,依员工手册办理。
第七条 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并为乙方投保。
第八条 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劳动保健制度,乙方可以享受有关劳保待遇。
第九条 乙方的工作报酬:
(一)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报酬,乙方的工资待遇定为 等,并可享受公司规定的津贴福利和奖励。
(二)甲方可参考下列事项调整乙方职等
1.乙方每月工作考核记录;
2.乙方工作职务(或工种)变换情况;
3.甲方盈利状况;
4.劳务市场供需状况及社会经济发展一般水平。
第十条 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于次月5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
第十一条 甲方因业务萎缩时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合同终止时,甲方增发乙方一个月的工资,且乙方不必补偿培训费。
第十二条 乙方主动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调离时,乙方须按员工手册办理有关手续,且甲方不予增发一个月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业已获得员工手册,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项规定。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为长期合同,甲、乙双方若不特别声明,本合同保持持续有效。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一切争执,同意以劳动局为第一审理机关。
甲方:
签约代表人:
签约日期:
乙方(姓名):
签约日期:
甲方(客户):身份证号:电话:
乙方(月嫂):身份证号:电话:
丙方:
甲乙丙三方是平等民事主体,三方是平等民事关系。三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协商签订本合同,以确保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一条服务内容:甲方同意由丙方委派的乙方为其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乙方、丙方也愿意为甲方提供此项服务。
第二条甲方家庭住址。甲方在三天之内如觉不满意,可由乙方再另行调换一名“金牌月嫂”,但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在合同期内最多调换一次。
第三条服务期限:在丙方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派遣月嫂进入甲方家庭之日起连续服务天或月,合同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服务地点(家庭住址):
第五条服务费:
1、短期合同服务费服务费共计元人民币在合同签定之日支付;乙方安排月嫂正式上岗三日之内甲方需支付剩余的全部服务费元,如有其他费用产生,由甲、丙双方进行适时结算,所有费用款项均由乙方委派专人收取,不得由月嫂代收。
2、长期合同服务费服务费共计个月支付一次,定金为元,定金从初次服务费中冲减。初次支付费用于本合同签定之日支付,甲方初次支付金额为元,以后每个月应支付一次费用,金额为,甲方须在每个周期结束前一周支付下一周期服务费,否则乙方可提前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同时甲方须向乙方赔偿本合同金额两倍的违约金。
第六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若对乙方安排的月嫂服务不满意,如月嫂工作能力差或态度散漫恶劣、不服从甲方合理的工作安排、不能胜任相应工作、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人员。
2.甲方有权拒绝月嫂在其住所从事与约定服务无关的活动。
3.甲方应向乙方月嫂明确其生活习惯、家庭禁忌、母婴状况等,合理安排日常护理事务;甲方应保障月嫂白天时间每天不少于三个小时的休息调整时间;甲方应每周安排月嫂休息一天时间,即30天之内休息4天(如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月嫂休息期间由甲方自行安排人员照料,月嫂应在休息之后的次日上午8点之前到达甲方住所。如甲方另需乙方在每月4天的休息时间工作的,需另支付费用给乙方。
4.如发生因乙方月嫂造成甲方的人身损害或财物损失时,经双方核实确认后,有权向乙方和乙方月嫂提出赔偿;乙方月嫂在甲方处工作时甲方负有保障其安全的义务,乙方月嫂在甲方住所内遭受人身、财产等损害时,甲方负有全部赔偿责任。
5.不得与乙方月嫂私下达成任何协议;如无续约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挽留乙方月嫂继续服务;不得不经乙方同意安排月嫂到第三方工作;不得引诱乙方月嫂违反乙方和月嫂之间劳动合同,导致月嫂从乙方辞职而为甲方服务;否则赔偿乙方本合同金额5倍的经济损失。
6.甲方及其家属应尊重月嫂人格,保持与月嫂良好的互动和沟通,甲方有义务向家庭成员申明月嫂只听从于甲方本人的合理工作安排。
7.甲方对月嫂在服务期间和服务场所的安全负责,不得指使其从事危险工作及违法工作;如遇月嫂突发急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月嫂离开服务地点外出,未按时返回或发生意外,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
8.甲方有义务在约定时间内付清相应费用,否则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甲方应付未付款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超过7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3000元的违约金。
9.甲方有义务保守合同内容中包含的各项商业秘密,如约定的`服务费用、交费方式、服务内容、联系方式等,保证不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任何信息,否则赔偿乙方3000元的损失费,损失费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认真履行义务,督促和指导月嫂做好服务工作。
2.乙方应与甲方保持经常的联系,有义务保持沟通渠道的畅通,及时处理甲方的反馈意见;乙方客服主管姓名电话座机。
3.为甲方委派经身份验证、体检合格、诚实可靠、技能过硬的“金牌月嫂”,并按时进入甲方家庭服务。
4.乙方月嫂有事请假外出应征得甲方同意,禁止擅自离岗。
5.乙方月嫂有权拒绝从事与合同内容不符的工作,有权拒绝为其他第三方服务,包括为甲方的家庭成员服务,有权拒绝甲方的家务劳动,有权拒绝在非约定地址服务(母婴需在外治疗的或经乙方同意的除外)。
6.不得在甲方住处从事与合同约定服务无关的活动;不得有任何主观恶意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甲方人身或其他权益受侵害的,乙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7.乙方在本合同签定时需向甲方主动出示乙方公司营业执照,乙方月嫂的身份证、健康证、育婴师资格证等有效信息。
8.乙方有义务对月嫂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义务对甲方进进定期不定期地回访、慰问,了解乙方月嫂工作和服务情况,及时解决甲方投诉和合理要求。
9.因乙方月嫂原因(如生病、事假等)造成月嫂不能继续服务时,有权为甲方调换同等级别的月嫂,本协议继续有效。
10.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月嫂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不退还甲方费用,如发生不尊重月嫂人格、打骂月嫂、多次重复让月嫂从事《服务内容》之外的工作而被月嫂拒绝的;不按时支付乙方相关费用的等。
第八条其它约定
1.服务期满甲方若延长服务期,应征求乙方同意并提前7天与乙方续签合同。
2.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不再续约,合同双方应于当日确认各方权利义务的履行是否完毕,认真检查有无财物丢失或人身损害,确认无误后本合同自动终止,不再为他方损失承担责任。
3.合同的附件《服务内容》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丙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项目的技术咨询(该项目属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咨询内容、形式和要求
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在履行。
三、甲方的协作事项
在合同生效后:(时间)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五、验收、评价方法
咨询报告达到了本合同第一条所列的要求,采用:方式验收,由出具技术咨询验收证明。
六、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报酬(大写)元。
(二)支付方式
①一次总付元,时间:
②分期支付元,时间:
③其它方式:
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二)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可采取仲裁或按司法程序解决。
(一)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双方约定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九、其它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甲方(雇主):身份证号:地址:电话:
乙方(家政服务员):户名:地址:电话:账号:开户行:
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家政服务员)自愿为甲方提供家政服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服务内容为:(服务的家庭人口数人)□一般家务(做饭、洗衣、打扫卫生等)□带养小孩(辅食制作、洗澡抚触等)□医院陪护。其它:
2、甲方向乙方商定的服务费为元/月,休息日:2天/月。甲方必须保证每月对应日前一天将服务费划入乙方指定账户。
3、如协议期乙方取得甲方同意离职,需提前半个月(15天)进行口头通知,服务费支付至工作结束当日。如家政服务员离职时未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可以以其擅自离职为由拒付未通知缓冲期(即半个月15天)的服务费。实际服务时间未满1个月,服务费用按实际服务天数计算。
4、甲方对家政服务员的工作不满意,可以提前三天向其提出辞退要求,服务费用按实际服务天数计算。
5、甲方向家政服务员提供免费正常食宿。不得安排其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并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视、保证家政服务员服务期间人身财产的安全。
6、甲方有权要求和安排乙方进行体检,如果体检不合格,费用由乙方承担,反之,由甲方承担。另外,甲乙双方不得隐瞒各自病史。
7、甲方家中手饰、珠宝、现金等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对于乙方因工作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同其协商解决或求助法律帮助,不得侵犯其人身权益。8、各方如需延长协议期限,应在协议期满前7日内办理续签手续。
9、本协议服务期限为10个月: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10、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可提请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仲裁。
11、本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雇主):乙方(家政服务员):
日期:日期:
甲方(聘用方):身份证号码
现家庭住址:
乙方(受聘方):身份证号码
现家庭住址:
甲方家中老人年事已高,需要家政服务人员提供相关家政服务;乙方自称今年岁、身体健康,能够照顾甲方老人的生活起居等家政服务各项工作的能力。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就涉及家庭服务过程中的相关权利与义务达成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老人需要乙方提供的家政服务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制作好老人每天三顿饭和与之相关的采买工作;
2、负责居室环境卫生工作;
3、住在老人家中,照顾好老人的饮食和起居及与之相关的服务工作;
4、如果老人生病住院,负责照看和陪护工作。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及时按月支付给乙方足额劳务工资,试用期半个月,劳务工资按每月元计发;试用期满后,劳务工资按每月元计发。每个月安排乙方2个休息日,如果乙方没有按日得以休息,甲方应按日加倍计发劳务工资。
没有特殊情况,甲方不得拖欠或扣发乙方的工资。工资支付时间为每个月底的最后一天。
2、甲方向乙方提供免费食宿。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视、不、保证乙方在服务期间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有义务对乙方的家政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3、乙方因个人身体原因突发急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及时通知其家人,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但甲方不承担任何与之相关的费用。因从事合同规定的工作且排除个人身体原因所致的意外伤害,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适当负担部分医药费用。
4、甲方不得乙方从事合同以外的工作。
5、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将同乡或亲友带入家中。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使用家中电话拨打长途。
6、甲方老人家中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对乙方因工作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同其协商解决或求助法律帮助,不得侵犯乙方的人身权益。
7、甲方如发现乙方患有不能胜任家政服务的疾病时,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8、甲方如发现乙方有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时、或不胜任家政服务工作,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以接受甲方劳务报酬为前提,自愿为甲方提供家政服务。
2、乙方应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
尽量做到使老人满意、环境卫生干净整洁、饭菜可口(除主人特别安排外由乙方合理安排调剂)。
3、乙方在尽职尽责照顾老人时,非人为因素造成老人发生意外,甲方不得追究乙方的责任。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领导,明确主人与服务的关系,对甲方提出正常的批评意见和改进意见,应自觉接受和改进。
5、乙方对甲方的老人言语过激和不讲道理的行为应给予谅解。
6、乙方为甲方提供家政服务属临时用工,在服务期间不得按国家工作人员的标准提出休假,但甲方应为乙方每月提供一到两天探亲假期,探亲往返车费乙方自行承担,假期可以累计使用。不得找借口向甲方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和健康医疗保险与养老保险补偿的要求。
7、乙方以搞好为甲方服务为前提,不得干涉或在外宣扬主人家庭涉及家政服务之外的任何事情。
乙方未经甲方主人允许,不得将闲杂人员和陌生人带入家中。
8、乙方在服务期间享有人格尊重、人身自由、平等的基本权利。
对于要求甲方合理改进和必须完善的事项享有充分的建议权,甲方应及时给予答复。
9、乙方家中有事需要回家,应及时向甲方请假。特殊情况甲方应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批准。
乙方有权利提出辞职,但在提出辞职时应至少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并简要说明辞职理由;乙方辞职、协议终止。
四、附则1、协议之外需要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协商,发生异议时以本协议为准。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即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中介人签字:
签字日期:
甲方:家政服务中心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甲方向乙方提供保姆服务,双方就合作事项达成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1年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二、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2、 甲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聘用、分派任务、监督和管理、奖惩和解聘。
3、 甲方有权对乙方行为作出必要的约束,有权监督、检查和考核乙方工作质量、学习和技术状况。
4、 甲方有义务按照约定发放给乙方劳动报酬、奖励等,以及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三、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工作、学习、参加民主管理、获得劳动报酬和奖励等的权利。
2、 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的荣誉,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以及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3、 乙方自己负责食宿和交通工具。
四、 劳动报酬和待遇
按照企业实行的工资制度,甲方自主决定内部分配形式,对一方采取基本工资 业务提成 其他的方式,在试用期内采取业务提成的方式。
五、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五条件解除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或为造成损失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 注意条款
1、 单方不按约定履行合同或单方毁约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2、 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3、 如果乙方拒绝缴纳工伤保险的,甲方不负责乙方的工伤事故。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居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家政服务中心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河南。住所地:市区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6056607室,邮编:,电话:65951112263888,传真:6623888
法定代表人:席,主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因办理事宜的需要,委托乙方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律师的代理服务范围如下:
第二条:乙方接受委托并应甲方的要求,指派律师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
乙方指派的承办律师为二人时,至少有一名律师亲自出庭。承办律师可以将部分事务性工作交由律师助理办理,律师助理对承办律师负责。
第三条:乙方承办律师应当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第四条:甲方应保证委托的事项合法并将乙方的工作成果用于合法目的。
甲方只能将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用于本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目的,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该成果泄露给与本案范围和目的无关的其他
第三人。
第五条: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对乙方的询问、了解作客观的陈述。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提供虚据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真实的证据,并对虚假陈述作真实澄清。甲方拒绝的,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所收不予退还。
第六条: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
第三方表明乙方与甲方的代理关系,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协助,如签署有关协议、法律文书、证实委托关系等。
第七条:乙方应遵守诚信原则,在授权委托范围内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故意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甲方可终止委托。
第八条: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负责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第九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背景资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接触、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条:甲方随时可向乙方了解委托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确有必要的,乙方应应甲方要求出具阶段进展报告。
第十一条:交通费、行政、通讯费、传真费以及文件邮寄费用的处理:
乙方办理委托事务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收取的有关费用、通讯费、传真费以及文件邮寄费用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甲方预付人民币元,乙方按实际支出和有效凭证核销,多退少补。
(2)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实行包干制,不退不补,乙方亦毋须出具差旅费票据作为报销凭据。
(3)亦包括在律师服务费中。
第十二条:律师服务费的支付按以下方式处理:
1、律师服务费人民币共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日付清,如甲方需委托乙方处理本合同
第一条约定之外的其他事务,将根据乙方的标准另行支付。
2、律师收取,应出具本合同项下的法定结算凭证发票。
第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代理;但如果委托事项违法或违背律师职业道德,或者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无法定事由不得中途解约,若甲方中途解约,依本合同已收取的,乙方不予退还;若乙方中途解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乙方所在地郑州委员会。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
第十七条:关于本合同的变更,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律师
年月日
甲方(雇佣方):
乙方(被雇方):
丙方(推荐方):
甲方因生活需要,聘请乙方为家政服务员,到甲方家中从事(钟点工□早教□育婴员□住家保姆□)服务,经双方面谈同意,签订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1、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信息,安排双方会面,甲方应如实介绍工作量,并进行具体事项的洽谈:工作时间从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每天点至点。工作范围:(接送小孩□洗衣服□做饭□搞卫生□买菜□照顾老人□照顾小孩□其他□)待遇:,建议工资推迟五天发放,最终全部结清;每周单休一天,五一、十一、元旦、中秋、端午、清明各休一天,春节休三天(住家保姆:每月休息两天,清明、端午、中秋、五一各休一天,春节三天)有事提前请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
2、甲方保证对乙方平等对待,不得采取任何歧视性的言行,否则,丙方有义务对双方进行调解。乙方保证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布置的`工作任务,不得无故迟到、旷工、怠工。
3、甲方应妥善保管好家庭贵重物品,不预支工资,不借款给乙方,否则出现问题与丙方无关。
4、乙方在被雇佣期间保证不有意损坏甲方的家庭财产,因故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根据情况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由甲乙双方议定。
5、乙方在被雇佣期间,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做有损于甲方家庭的任何事情;乙方如有任何违法事情发生,丙方协助甲方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6、乙方在被雇佣期间,应特别注意安全,不得从事高危作业;甲方及时提醒并完全教会乙方使用电器、燃气等灶具和高档衣物洗涤。因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损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7、甲、乙双方协商满意后,甲方应向丙方交中介费元,中介费概不退还,丙方负责在服务期内免费更换或服务员不能及时到岗的情况下,相应延长服务期。
8、甲方不得将乙方私自介绍给第三方工作,本协议到期,应主动到丙方续约,否则出现一切不良后果,概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有任何原因不能为甲方工作,要提前半个月通知丙方和甲方,如果未等丙方安排人接手,造成甲方当天家中无人工作,乙方应承担相应损失。如甲方不需乙方上班,不扣除乙方工资。但在一至两天内可与乙方协商,过期不可强求补班。如乙方有事不能上班,应提前告知甲方,请假天数从工资中扣除。
9、乙方工作期间,应主动到丙方汇报工作,圆满完成工作协议后,乙方应主动叫甲方到丙方来续签协议,丙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参照市场适当提高报酬。
10、本协议签订一周内,若甲方的工作量、工作时间有所改变,导致乙方不能工作的,经丙方协调不成,则为乙方免费介绍一次,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正常用人,丙方免费为甲方调换服务员,待遇随市场行情变化而定。
11、甲、乙双方发生矛盾,应及时投诉到丙方,丙方进行调解无效后另行安排,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协议内容有所变化而未到丙方备案,后果自负。
12、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丙方制定的《雇主须知》和《家政服务员须知》。
1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电话:
电话:
电话:
20xx年xx月xx日: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托人):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合同项下,由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委托的相关服务内容,并按乙方公司规定收取手续费。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办理向特定出借人借款元(大写:伍万元整)事宜,达成服务条款为,若乙方居间服务办理成功,则收取借款总金额的3%作为服务费用。
第三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开始代为办理相关业务。甲方与特定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当日,向乙方全额一次性支付服务费用。
第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签章):
日期:
乙方(签章):
日期: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聘用乙方为钟点工,,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做饭(含中餐和晚餐)以及打扫房间卫生工作。
2、乙方每天工作时段为:上午到下午到;实际上班时间为小时。
3、甲、乙双方选择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本协议。
4、乙方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须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做到勤勉敬业。
6、乙方有效工作期内应尽职尽责,举止得体,自尊自爱,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取用甲方物品。
7、乙方在工作期间内保证不损坏甲方的财产,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负完全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由双方议定。
8、乙方当月上满班,甲方按照每月1500元支付乙方工资,甲方每月10号前结算乙方上月工资。如因甲方或乙方原因未能安排上班,则扣除当天工资(1500元/30天)。
9、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对乙方工作不满意,或者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10、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终止和解除合同,若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15天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11、乙方在上下班途中若发生交通事故,与甲方无关。乙方在工作过程中需注意自身安全,若发生意外,和甲方无关。医疗期间甲方不支付任何劳动报酬。
1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注册地址: 现住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上从事 工作。
三、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条件和安全条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动纪律、安全作业等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四、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生产工作方面的指挥和管理,遵守
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所制订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五、甲方按月累计计时、计件支付给乙方劳动报酬,每月20号(节假日除外)以货币形式发放劳动报酬。
五、甲方为乙方办理意外伤害险,年度费用为壹佰元,由乙方工资中扣除。
六、工龄在一年以上,并按公司规定节后按时上班者可享受7天生活补助待遇(至春节)。
七、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并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1、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任务(既不能胜任者。)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培训期 (甲方不再支付报酬)
2、见习期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
4、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九、乙方在合同期内,由于乙方违规操作(如擦玻璃不带安全带,地板水乱用,机器违规操作,骑车子不遵守交通规则等)安全问题后果自负。
十、乙方在劳动过程中,丢失或弄坏甲方的机器设备应照价赔偿。
十一、特殊情况下,乙方需解除合同可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辞职申请,经公司批准后工资照常发放,但不享受公司的各种福利待遇,否则按违约论处,应扣违约金30%。
十二、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公司下达的全年任务,并无严重违纪现象,无重大安全事故,甲方应给予年终奖励。
十三、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履行。
十四、由于国家政策上的变化或不可抗拒的外力(如战争、地震、洪涝等)方面导致的本合同终止的,双方概不负责。
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执一份,涂改无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为了避免甲乙双方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此协议。
一、乙方提供的地址为:路号室。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每日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每月月底由甲方派人上门收取或由家政服务员带回服务社同时甲方出具收款单据或正式发票,在收到票据之前,乙方不得将任何钱款交给甲方家政服务员,否则甲方将不予承认此收款行为。
四、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服务时间和项目,如需更改应提前三天通知对方。否则,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违约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当月服务费的20%。
五、家政服务员出于自身原因造成人身伤害,责任自负。如果出于乙方原因造成人身伤害,由乙方负责,并做出相应赔偿。
六、家政服务员由于违规操作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在甲方提供家政服务期限内,乙方发生财物失窃,如确系家政服务员所为,甲方愿意承担相应责任。但是乙方应妥善保管现金、首饰、手表等贵重物品。
八、如乙方在签约后终止与甲方的协议并继续留用甲方的家政服务员,视为乙方违约,之后乙方与甲方家政服务员之间发生任何纠纷(包括经济、民事、刑事纠纷)均与甲方无关。同时甲方一经发现此属实,立即以法律形式向乙方追缴违约金人民币元整,以及由此产生的诉讼、代理费。
九、用户(乙方)需家政服务员工作,并以月工资结算,应同意每周不少于休息一天,如遇法定假日(春节三天,元旦节一天,五一节一天,国庆节一天)休息,工资照付。
十、法定假日(春节三天,元旦节一天,五一节一天,国庆节一天)需钟点工加班服务,除支付钟点工资外,再另外加一份钟点工资。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如无异议请签名、盖章。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项目的采购和安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内容:
第二条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书和合同条款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招标文件
5、国家法规、规范、行业标准和有关技术文件
6、双方有关供货问题的协商、会议纪要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三条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交货方式为交钥匙工程。
第四条合同价款
甲方向乙方订购
(包括运输)计人民币元,安装计人民币元,合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其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生产厂家、技术规格及功能、备品备件、易损件、进口和国产部件清单、维保计划表、五至年的易损件报价单等详见附表。
第五条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货和施工、竣工,承担设备的质量问题,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六条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第七条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存一份。双方约定合同副本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根据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甲方聘用乙方(保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试用期第一个月工资按人民币:
元/月结算给乙方;试用期间双方都有权提出不做或不要,甲方要结算工资给乙方及乙方要交还甲方物品。
2、试用期过后,第二个月工资按人民币:
元/月结算给乙方;第二个月开始乙方要离职须提前30天辞职,甲方要在30天之内同意乙方离职及结清工资。同时乙方要交还甲方物品。没有辞职或辞职期内乙方不能自动离职,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工资。
3、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满一年,甲方给付乙方奖金(人民币元)
4、甲方有权拒绝、制约乙方在住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
5、甲方有权以合法方式追究乙方因其责任造成损失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权利,不得歧视*乙方。
7、甲方应对初次上岗的乙方具体说明家政服务要求和指导工作,妥善保管好家中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以免发生纠纷。
8、甲方每月安排乙方二天休息时间(必须在星期六或日);节假日双方协商友好确定。
9、甲方每月按时结算工资给乙方(7-10天内)不得克扣乙方的工资。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提供本人正确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个人联系电话及家庭联系方式给甲方。
2、乙方在服务工作期间应尊重甲方的生活习惯,服从甲方的指导工作,认真负责做好甲方所安排上岗的工作事务。因乙方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作出相应赔偿。
3、乙方在工作期间须外出,应通知甲方;要休假,应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友好确定。
4、勤俭持家,节约用水用电,注意用气用电安全。尽快努力适应甲方生活饮食习惯和作息时间;不能用甲方家电话打长途电话及每月电话时间合计(市内)不能超过80分钟。
5、不得带外人进入甲方家庭。不得随意翻动甲方私人物品。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并具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自签约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家庭地址: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