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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6篇

2023-12-20 20:04:09合同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6篇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方经年月日经过投标方式对工程进行招标,经过现场议标,决定由承包方中标承建。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国家《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承包范围

  1、设计方案及报价书所包括的内容。

  2、中标范围未包括的工程内容:

  1、中央空调、电动感应门、电动卷帘门。

  2、地面砖、墙面砖材料。

  第三条工程造价

  (一)本合同承包总造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包干价。其中:装修工程元;土建工程元。

  (二)本合同承包范围外甲方要求增加装修内容,按实际增加工程量经审定后结算。

  第四条工期

  (一)本合同总工程为日历天60天。(包括10天收费时间在内)

  (二)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开工期前2天,不能交出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电源未按规定接通而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指定日期进场,或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因设计变更而增加工程量者;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一次连续停水停电达4小时(含4小时),累计超过8小时者;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方式和价格

  中央空调、电动感应门、电动卷帘门由甲方采购安装,地面砖、墙面砖材料由甲方采购,其余材料由乙方采购。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往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搬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的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1天做好建筑红母鸡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红线图以内距离建筑物不大于50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并负责红线外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电力、水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用水、用电需要。

  5、于本合同签订后1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日期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1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志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

  7、发包方需要交变更设计时,应提前15天办理好工程变更和修改设计手续。

  8、派驻现场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9、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发包方办好竣工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二)承包方:

  1、编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及有关单位。

  2、于每月月末后1天内向发包方报送次月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需有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如不按时报送,发包方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3、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保持现场的清洁,道路畅通,器材的堆放整齐,并及时清除建筑垃圾,作到文明施工。

  4、交工工程须将门窗、玻璃、地面打扫干净、厕所、厨房的下水,污水道清理干净,做到窗明地净,工完场地清。

  5、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包括建筑物周围2米内和堆到2米外)的余土及其它施工堆积物。

  6、乙方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施工措施保证施工安全,施工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质量等级: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2、优质等级的补偿。

  3、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4、施工中承包方根据发包方要求,应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签证后,方得代表施工。

  5、承包方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在施工现场设专(兼)职质量安全检查员,做好自检记录。

  6、凡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发包方检查验收。发包方接书面通知后1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发包方未按时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检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续施工,发包方事后应予承认并补签手续。如发包方事后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工期相应顺延。

  7、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位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投料负荷试车和联动无负荷试车,由发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互相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油料、燃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内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8、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具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进商定的时间内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日期为准。

  10、已竣工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未办理交工验收,发包方不得动用,否则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而不交房屋者,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按建设部有关规定,土建工程保修为一年,采暖工程为第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住宅工程屋面保修三年,保修证明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发给发包方。

  对因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的约期进行修理,如承包方拒不修理,发包方好可动用预留%的保修款,超支部份应由承包方承担。

  第八条施工图纸修改

  1、发包方交付的施工图纸和说明以及各种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主管机关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提前15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同,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3、修改部份的工程费用,按发生时有关定额结算,由承包方编制,发包方认可,确定增减造价。

  4、当修改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与设计不符合或承包方原因时,其发生的费用增减(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5、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采纳实施其节约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

  工程完工经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总价款与乙方。

  第十条奖与罚

  1、工程提前或拖延的奖罚。

  按合同工期提前竣工者,每提前一天,由发包方按承包总造价的万分之(或人民币万元)奖给承包方,反之延误工期,亦按提前工期的奖励比例照罚承包方。

  2、工程质量的奖励与罚款:

  质量的优劣由市(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认证。奖罚建筑面积计算,优良工程按工程总造价的%奖励;合格工程不奖不罚;不合格工程,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除承包方返修达到合格标准外,每平方米罚款元。(不实行质量奖罚的不执行此条)。

  第十一条其它

  1、不论新、改、扩建工程承包方在易燃、易爆、动力设备、高压线路、管道、密封或防震车间附近。以及临街交通要道、人行通道旁施工时,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发包方应负责提供技术资料和防护要求,并承担其措施费用;承包方负责提出设施方案,并报送发包方和有关部门审查备案。如承包方防护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承担事故责任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专业工程质量需分包时,应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并及时向发包方及有关单位报送分包合同。

  第十二条本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在合同执行中,双方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果或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的,双方约定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审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选择其中一项)。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章生效,均有同等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2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以及当地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建设施工事项达成共识,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4、建筑规模:

  5、工程造价:

  6、质量等级:合格。

  7、设计变更按甲方书面通知并经甲方代表签字盖章确认的变更通知为准。

  8、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承包方式。

  第二条施工准备

  1、工程所需钢结构构件和部件制作,由乙方制作提供,油漆及其他配件由乙方负责供应。

  2、安装所需设备,包括吊机生产车等由乙方解决。

  3、场地包括人员日常生活所需场地和安放场地等由甲方提供。

  第三条双方主要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现场条件,协调现场情况,为乙方正常施工创造条件。

  (2)甲方督促检查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技术及安全生产。

  (3)安排指定现场的施工人员的生活区位置。

  (4)统一审核工程预决算和竣工结算。

  2、乙方的责任

  (1)确保本协议规定的质量、安全、工期按期完成。

  (2)进场前天内,向甲方呈报项目部组织人员名单。

  (3)进场后天内,编制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后实施。

  (4)及时向甲方报送工程计划、统计、技术、质量、安全等有关资料,并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

  (5)如安装中途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停工整顿、直到达到合格要求为准,由此造成的全部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规定时间内,乙方未能及时返工整改,甲方有权指出乙方出场、停止安装,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四条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本工程有效工期天,法定节假日除外。

  2、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日为准。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安排详见甲方审定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协议签署后乙方应在年月日内进驻现场,并按照约定时间开工。

  3、乙方施工的实际进度落后于进度计划时,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可向乙方发出指令,要求乙方人员、机械加班工作,乙方在接到指令后要加班加点按时完成施工计划(加班时间不能超出市内作业时间标准)。

  第五条工程质量

  1、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按照《钢结构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钢结构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达到合格。

  2、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等级,由乙方负责;达到合格等级,不奖不罚。

  3、在施工中,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及有关质量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处理。

  4、在规定的保修期内,由乙方无偿进行维修。

  5、乙方所承建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建筑法律法规、施工规范、标准及地方文件进行施工和管理,如工程在检查验收中经评定为不合格工程,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施工过程中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或监理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或返工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每次元处罚,如乙方返工后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施工中,为确保工期、质量、安全,必须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施工机械,对危及生产安全的机械一律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8、在施工中及施工现场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文明、安全生产

  1、施工现场必须满足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

  2、文明施工要求按建筑工地所在地的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检查评分细则执行。

  3、施工期间必须注意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遵守劳动用工条例,工地发生的任何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1、双方同意按照进行结算。

  2、施工用水电

  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全部到位。

  施工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分包单位生活所用水、电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产生费用乙方按实收取)。

  第八条合同履约保证金

  1、甲乙双方签定本协议后,乙方人员进场,乙方向甲方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元。

  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开工时间内,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未能按时开工,工期可以顺延,在甲方具备工程开工条件时,本工程协议继续有效。

  3、合同履约保证金退还:工程施工至退还履约保证金%,具备竣工验收条件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九条付款方式

  1、乙方垫资施工至后,经甲方核实确认工程量价款后日内向乙方支付已完工程量的%工程款。

  2、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总造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指派有资质的专职工程核算人员积极配合审计结算。结算时间为个月。工程结算审计个月内完成。竣工资料移交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到工程决算款的%;备案完成后付到工程决算款%。

  4、余留工程款的%为保修款,按双方保修协议支付,直至结清全部工程价款。

  第八条材料

  1、工程中所需材料及装饰方面的材料必须先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并附合格证、实验报告,经监理和甲方按工程管理条例要求认可签字盖章后方能用于工程中。

  第九条付款违约条款

  1、甲方不按合同书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长,工期相应顺延。

  2、工程完工后,甲方不按合同书约定支付工程款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办法,如协商不成,乙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进行依法解决。

  第十条质量保修

  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小时内不进行维修,甲方有权安排他人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不足之处有乙方补足。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协议后效后,某一方不履行协议或单方终止协议、或单方原因造成对方终止协议的,应承担工程总造价%的违约金。

  2、乙方不能按约定的竣工日期如期完工,逾期交工的,乙方向甲方交纳元/每天的违约金,每提前天甲方向乙方奖金元。

  3、乙方在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日内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逾期提交乙方向甲方交纳元/每天的违约金,每提前天甲方向乙方奖金元。

  第十二条其他

  1、在开工前双方签定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

  2、乙方负责按时清理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3、此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均为合同的内容,均纳入合同管理中。本协议条款与大合同有冲突的地方,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4、本协议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工程款付清后自行作废。

  6、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协商无果至当地仲裁委员会或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3

  甲方(业主):

  乙方(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住宅装饰工程施工的特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就双方的住宅装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种方式。

  (1)包工包料;

  (2)包工、包部分材料;

  (3)包工不包料。

  3、本合同总价为预算价(大写):(小写)

  4、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单,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由甲方在五天内审核完毕如无异议视为同意,并在签字同时结清工程余款。

  二、双方应尽的责任及义务

  甲方:

  1、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附合设计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供应到现场,并事先通知乙方,双方对所供应材料的数量及外观进行共同验收,办理交接手续。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的规格差异,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

  1、根据施工提供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经甲方认可。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负责对现场设施和工程成品的保护,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害等事故发生,如有发生,应尽快负责修复。

  4、文明施工,佩证上岗,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尽量减少噪音,不扰民及污染环境,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无偿修理或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工程变更

  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1、甲供材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用,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格补偿给甲方。

  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所供的材料明细表中的品种、规格、型号、品种、等级、质量、计量标准及数量相符,经甲方认可后再行使用。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国家标准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时,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其后XX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在双方未取得一致意见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解除合同,应按合同总造价的5%作为违约金,会付给对方,因一方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时,应进行补偿。如一方因故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过另一方法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2、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可提交梅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其它约定事项

  1、因施工而产生的垃圾清除和材料搬运,甲方可委托乙方负责,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钥匙各1把,交乙方保箮,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安装好后交付甲方使用。

  七、附则

  1、双方另有约定,可签订补充合同。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3、本合同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非法转包。

  5、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或手机:

  电话或手机:

  年月日

  年月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4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愿把儋州市天湖花园住宅小区经济适用房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致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范围:按设计图纸要求所有内容达到竣工验收,交房使用标准。除桩基础外的2栋楼的土建、水电安装工程;地上11+1层2栋,框剪结构,含电梯和公共部分装修,毛坯房和电梯标准(参照松涛花园5#、6#楼)含基础挖运土方,外运土方等全部内容;

  4、总建筑面积约138(以施工图纸为准)。

  5、给排水做到外墙米,室内给水,到入户水表后安装一个阀门;

  6、承包方式:一次性固定单价合同,包括一切不可预见费用;

  7、承包单价:1750元/每平方米,工程款预计:2426万(含税金);

  8、强弱电工程;设计包括的强、弱电,配电箱、配电柜、入户进入端子箱等均由乙方负责。弱电部分只预埋不穿线。

  9、防水、保温、楼梯、栏杆、铝合金等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标准施工;公共部分电梯间及楼梯间地面为防滑地砖、墙面为白色仿瓷涂料;入户门价格必须达到每樘1000元;品牌由甲方确定。

  二、施工准备

  1、甲方

  (1)负责做好水通、电通和道路通;

  (2)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3)派为现场代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签证,核实工程量及进度报表以及负责甲方应该承担的有关部门事宜。

  2、乙方

  (1)负责红线内的临时设施、水、电接入及运料道路;

  (2)现有板房使用,按原价折给乙方所有,从合同生效开始办理交接手续;

  (3)组织施工人员和材料、机械进场;

  (4)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内业资料,确保达到交工验收标准;

  (5)派为现场代表,负责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提供工程进度报表以及负责乙方应该承担的有关部门事宜。

  三、工程期限

  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总工期300天(日历日)。(如台风、暴雨等非乙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原因,需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开工日期,以甲方确认的开工时间为准,共计10个月时间,总工期300天。

  四、本工程竣工质量为一次性合格工程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凡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必须保质保量,并由甲方驻工地代表认可同意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2)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驻工地代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甲方代表,经整改并报甲方同意,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按规定进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验收之日起为一年。

  五、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由施工方全面负责,必须按《海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和海南省建设工巢全施工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并且与公司签订安全管理责任协议。

  2、如因违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的安全管理条例而造成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按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及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听从甲方工地负责人指挥,配合施工,碰到问题,随时商量解决。

  六、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

  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包干合同:承包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含税金)2426万元;承包人自行垫资完成11+1层2栋主体框架到第6层时(五层顶楼板),发包人按承包人总造价的的25%(2426×25%=606万),支付工程进度款给承包人,且在次月5日前支付;承包人完成11+1层2栋到封顶时

  发包方按承包人总造价的25%(2426×25%=606万),支付工程进度款给承包人,且在次月5日前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7日内支付总工程量的25%(2426×25%=606万)工程款给承包人

  且在次月5日前支付;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发包人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计总造价的97%给承包人;剩余3%作为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10天内付清(不计利息)。

  七、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合同争议,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人民诉讼解决。

  八、其它约定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三日内乙方交纳保证金到甲方指定账户后生效。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乙方支付壹仟万保证金到甲方(松涛管理局)指定账户后合同生效。退保证金的时间,按支付工程款的时间每次退还25%。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及地点:

  工程名称:彩虹大厦

  工程地点:大冶市还地桥镇

  2、工作内容:桩基础,加地基梁±0以上全框架、全商砼混凝土,现浇结构。

  3、建筑面积:实算实结

  二、承包方式

  甲方同意将彩虹大厦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所有税费及工程附加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责)全工程计划建十七层,第一层至二层为商用,层高米,第三层以上为米,按单价980元/平方米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按图施工包括水电及防水、空间硬化和电梯、简易消防其它设施,其它一切设施都由乙方按要求按图施工。

  三、工程材料要求:全商砼现浇结构,按图施工。

  1、砖、外墙四面钢砖,墙砖用加气块,公共部分贴地砖。

  2、水泥按工程施工要求使用。

  3、钢材:所有钢材全部采用鄂钢3GE产品,楼面布筋用带肋钢,与图纸要求相符。

  4、水电材料:给水、排水用金牛,电线用双峰φ10进户,其它按要求办,消防和上水管用镀心管φ50。(不管电器设备、上下水箱设施)

  5、电梯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电梯,电梯品牌:

  6、门窗:门要求安装标准为600元防盗门,窗用铝合金(按130/平方米标准、单玻)。

  7、木楼梯扶手,按要求装避雷,排烟、天沟及顶面其它设施。

  四、施工场地、工农关系

  1、甲方必须提供水、电、路三通,水电费由乙方承担,装表为准。

  2、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四邻发生纠纷,由甲方处理。

  五、付款方式

  甲方在基础全部完工付50万元,每层完工付40万元,封顶付100万元,墙体完工后,甲方付工程进度款100万元,乘余工程款甲方在竣工验收后除5%质量保证金之外全部付清,质量保证金一年后付清。

  六、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按照建筑规范进行施工,按图纸进行作业,各个部位由甲方技术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如有偷工减料现象,甲方有权提出返工、拆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安全生产

  乙方施工员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施工,保证文明生产、安全施工、精心操作原则。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大小事故,一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八、开工日期

  年日至年工并交付使用,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或政策原因,竣工时间可以顺延。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签字后生效,此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6

  发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承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

  5、工程内容:。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违约、索赔和争议

  1、发包方、承包方应当共同遵守上述约定,如果一方违反约定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邀请第三方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