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购销合同锦集6篇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实用原则,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清单、价格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乙方供货的工程模板要求翻新次以上,不合要求者,免费进行更换,木方要求长度足够,尺寸不足者,双方协商解决。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按照甲方书面要求货到现场,保证工程进度,乙方提供供货需求须经甲方签字确认。 本合同首次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货到现场后由甲、乙双方就质量、颜色、数量共同验收。卸货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四、履约保证金付款及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元整,供货结束后日内无息返还。
2、付款方式:每批到货后,由乙方向甲方提报供货量(收货凭证),甲方审核后日内支付供货款的95%,整个工程供货完成后,日内全部付清。
五、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供货的(甲方必须提前15天向乙方提出需货要求),乙方每日应当按总贷款%的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货款的逾期每日按欠款金额的%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履约保证金。
六、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应当向甲方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七、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
开户银行: 合同签订日期: 帐号:
年 月 日
供方: 北京质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需方: 北京佰诚恒盛商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万元。其产品名称、规格、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 订单双方确认之日起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总货款35%作为定金(即人民币元),按照乙方的需求送货,货物经乙方验收合格后,收货现场当场结清货款,(全部货款应在货物供应结束时全部付清款项)
第三条 验收方法; 由甲方现场验收,乙方应确保质量合格,如出现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负责处理解决。
1.交货方式:
甲方提供一定的材料验收场地,保证货运道路畅通。
2.交货地点:
北京恒盛商贸
3.交货日期:
所以货物必须于20xx年12月29号之前完毕。(交货前提前3天 电话通知)
4.运 输 费:包含在货款内
第四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 品种、数量. 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 品种、规格、质量 ,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总值%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 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4.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5.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五条.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 % 的补 偿金。
第六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规格、质量、时,应提前天与甲方协商。
第七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共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订立合同人:
甲方:北京质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经办人: (盖章)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年 月 日
乙方;北京佰诚恒盛商贸有限公司 经办人:(盖章)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户:年 月 日
甲方: (购货方)
乙方: (供货方)
根据《》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材料购买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及其它
见附件(附件为合同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模板按样品收货,整板在自然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备注:参照所提供的模板使用说明资料使用,产品合格率为%)若出现质量问题如大面积开胶起层包调包换,有一张换一张。
二、乙方供应产品或原材料必须满足
1、达到贵州省相应的质检验收标准;
2、按照甲方所需要的规格品牌商标(产地)和数量及时供应;
3、有产品合格证明书或相关文件。
三、供货时间、运输
1、甲方应提前二天将供货计划告知乙方,乙方得到计划后应在甲方计划二天内供货。
2、由乙方负责货物的装车运输,并运至指定地点:到工地由甲方负责卸货。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甲方及时派收货员 对货物的.数量进行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结算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四、货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计算货款方式及付款约定:货到工地个月后个工作日内付清此次货款。
五、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货款结清后此合同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年月日
需方:供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单价、计量单位等:
说明:实际结算价格以市场价为准;如规格特殊需方必须做好“月度进货计划”并于进货前一周内提前传真或书面通知供方,供方接到订单后即按订单规格安排生产,并保质保量按时供应,需方不得随意更改订单规格,如有擅自变更规格,由此造成供方在生产上的损失由需方负责。
二、交货地点及方式:
供方负责运输送货到需方工程施工现场指定地点,每次送货前由需方提前24小时电话通知供方送货规格、数量和时间。
三、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供方负责将产品运至需方工地,期间发生的运费及装卸费用均由供方承担。
四、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按GB —20x标准要求。
1、需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3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需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需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规定。 3、需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当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注:如需方要做现场检验,必须通知供方派人共同进行,检验合格的.,检验费用由需方承担;检验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供方承担。
五、供方提供技术资料的方法和期限:
供方需按需方要求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证明或产品合格证。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破损率必须控制在千分之五以内,最终以需方工程现场签收人员实收数量为准。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每月日前结清上月全部货款的;剩余%的货款,在砌体工程结束后2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其中加气块每月支付100%。如需方恶意不按约定付款,供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催收所送货款及违约金,双方成交数量结算依据为需方签字认可的发货单。
八、需方采取转账支付的方式,不得支付现金,将货款打入供方指定银行账户。
供方指定为本合同专职资金结算员,供方每次收款前须开具有供方单位财务专用章的发票,否则,需方不予付款。
九、违约责任:
1、经上述第五款确认的供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需方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需方有权从供方任何货款中直接予以扣除。
2、需方不按合同约定付款的,供方可终止合同。
3、需方逾期付款按所欠款的每日万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4、按本合同规定应该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由违约方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
5、供方应按需方要求及时供货,供方不按时供应,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另行选择供应商,供方因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包括需方向建设单位支付的工期违约金)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从供方任何货款中直接扣除。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不成可向需方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需方执叁份,供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至办理财务结算、货款两清时自动失效。
十二、其他约定:
1、需方指定为本合同加气块签收人,其他人员签字无效。
2、本合同供货仅限于项目部。
3、供方指定收款账户:
需方(章):
代表人:
供方(章):
代表人:
20年月日20年月日
供货方: (以下简称供方)
需货方: (以下简称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供需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供货内容:
需方为满足【 】建筑工程的需要,约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向供方购买螺纹钢、线材、圆钢等建筑用钢,不少于吨,规格、品种以工程施工实际情况为准。
合同有效期内,供方为本合同指向的工程项目钢筋唯一供应商。该工程项目位于 。
二、订价方式:
供需双方根据钢筋进场当日市场同规格行情价每吨加价元确定该批钢材的结算价格,此价格为到场结算价。开票金额按总工程钢筋材料的%开具,货到场地由需方安排工地负责吊卸。
三、质量标准:
供方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提供建筑用钢材。
四、供货和签收、对账方式:
需方应提前半个月向供方提供需方工程钢材半月到一月内使用计划,作为供方拟定钢材供货计划依据。
需方指定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需方货物接收人,负责供方所有到场钢材交接工作。钢材进场前,需方需将指定的货物接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货物接收人签名样本交于供方。
在施工期间,需方将实际施工所需要的产品名称、规格、品种和数量详细开列出需求清单,发货前三天将需求清单,用书面通知或e-mail、传真方式通知供方,供方e-mail: ,传真 。
接到需方三天内需求清单后,供方应及时将钢筋运至项目工地。施工场地交通由需方负责保障和协调。
需方工地昼夜收货,所供材料到达需方指定工地现场后2小时内,需方货物接收人按需求清单和送货清单对所到钢材的单价、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清点核对。需方货物接收人核对认为有差错时,应立即电话通知供方,供方应在接到电话通知12小时内派人员到现场重新清点核对。
线材按过磅重量计算(磅差±%),螺纹钢、圆钢以理算重量计算。
所供钢材需方核对无误后,需方接货人应当即在供方送货清单上签字确认,否则视为需方拒绝接货违约。送货回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8、供方指定、为对账人,(其中一人即可),需方指定、为对账人,(其中一人即可)。
五、验收方法:
1、供方提供每批次进场钢材所相应厂家质量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方质保书专用章。
2、钢筋表观质量应该符合国家标准。
3、钢材到场24小时内,需方必须对到场钢材按质量监督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检测,结果以复检为准;初检时发现问题应在24小时内电话通知供方参与复检,并对到场钢材妥善保管;供方在接到电话通知后48小时内未参与复检视为默许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4、检测期限为钢筋进场需方签收后五天内,钢筋进场五天内需方无有效检测结果向供方书面反映质量问题时,该批钢筋需方视为质量合格。到场钢材检测不合格时,该批钢筋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
5、钢材到场应先检后用,供方对于需方使用、保管、保养钢材不善造成的所有质量问题、数量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结算和付款方式:
供方第一车次钢筋进场之日起,满吨时即日对账一次,自第一车次钢筋进场之日起满个月的二天内全额付清上述吨货款,此后每满吨对账结算一次,并于二日内付清货款,若半个月内未满吨的,按半个月时间为准对账结算并二日内付清货款。
七、有关责任:
1、需方非质量问题中途退货,拒绝接货,则需方应向供方支付该批次钢材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赔偿供方损失。
2、需方临时变更需求清单时,供方交货日期相应顺延;在已发货的条件下,需方临时变更需求清单须事先征得供方的同意,未对供方造成影响的前提下,供方应满足需方需求。
3、需方需要供方推迟时间发货,应在原交货期限前 5 天通知;同时,推迟时间发货的该部分钢材遇价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推迟时间不得超过 5 天,否则视为需方非质量问题中途退货或拒绝接货处理。
4、变更到货地点时,需方应在交货前5天通知供方,并征得供方同意。
5、变更接货人,需方应在交货前5天通知供方,交货前需方应将新的接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需方授权书交于供方。
6、供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交货时,需方可以另行采购,供方还应向需方支付不能交货部分的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7、对于复检不合格的钢材,需方应在收到检测报告的`当日将结果通报供方,同时有权拒收并要求退货,供方应无条件退换并承担退换钢材所产生的费用。
8、需方逾期付款为需方违约,供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供货,逾期超过十天不满一个月的,按实际逾期天数以月息百分之赔付供方,超过一个月,需方应承担逾期支付货款总额%的违约金,并还应向供方支付逾期货款本金日千分之的违约金,从逾期之日开始计,该违约金不封顶。
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只限于战争、地震、水灾、火灾、雪灾)的影响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通报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如果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它条款:
双方提供的电话、联系方式必须真实有效,长期处在畅通状态。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执行期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两份。
供货方:{盖章} 需货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履行该合同双方固定联系地址:
甲方: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购方单位:(简称甲方)
销方单位:(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甲方工程建设的需要,促使该工程按时竣工。本着双方平等互利、公平买卖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甲方工程施工所用的钢材,由乙方负责按质、按量、按时供应,为确保材料质量和时间,确保工程进度,明确双方责任,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就有关购销事宜签订以下条款,以致共同遵守执行。
一、供货要求及时间:
该工程所需钢材约吨左右,由乙方供应,甲方所需钢材必须提前3天报乙方,乙方必须按质、按量、按时供应到位。
二、钢材价格及计量方式:
(1)、乙方所供钢材镇定暂定价为:
(2)、钢材按上述价格为基础,如市场价格变化超过30元/吨时,价格随之进行调整。
(3)、计量方式:罗纹钢按理论计算重量;盘圆过磅。
(4)、罗纹钢定尺寸为9米以上。
三、付款方式: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因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视作逾期交货,退货视作不能交货。
五、质量要求:
乙方所供钢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随货出具相关证明及生产厂家质量保证书和加盖质检红章,由甲方到所属质检部门检验为准,如经检验不合格,乙方必须马上退货且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六、其他事项:
(1)、甲方规定:他人签字无效。
(2)、乙方规定:送货、收款,其他人签字无效。
(3)、其他:
七、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见证方调解;如调解不成的:(1)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合同签定: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终止于付清本材料款。
(2)、本合同签定地点: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以致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