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产品代理销售合同范本14篇
甲方:
乙方:
我单位:(甲方)注册的以下商标,因业务需要,特委托(或在线委托)(乙方)的网站在线交易。此合同(或电子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保护。
一、商标交易目的:
。
二、商标交易形式、程序及时间
1.商标特许□、商标转让□、商标竞拍□。
2.甲方提供注册商标证、注册人身份证或注册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电邮或传真至乙方备案。
3.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商标交易,须提供注册商标的标准g;也可以直接提供商标注册号和转让价格。
4.注册商标转让或许可的价格,可委托乙方进行评估。
5.商标注册号、商标转让价格可连续提交,乙方从国家商标局数据库调出整理后在网上交易。
6.交易时间为年,从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商标交易费用
1.元标类年□。委托交易内容:商标图样、注册号、有效期限、类别、使用商品或服务内容、转让或许可金额。成交后须交纳商标成交额的%佣金。将委托人提供的与商标相关的图文资料在线发布。
2.元标类年□。委托交易内容:(包括1内容)委托交易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元标类年□。委托交易内容:(包括1和2内容),商标使用情况及其他介绍。
四、申请商标转让的资料
1.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2.与注册人名称一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注册)或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注册);
3.商标的相关说明及使用情况;
4.联系人、、邮箱、电话号码、通信地址、邮编;
5.商标协商价格以及最低转让或许可价格;
6.签订商标交易委托书。
五、付款方式:
甲方将商标交易发布费全款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并将汇款单传真到乙方,乙方确认后开始为甲方执行本代理合同的相关服务。
六、违约责任:
乙方有权在商标交易到期后,停止为甲方进行商标交易。乙方不支付全款,甲方有权力不在线发布商标。
七、在线商标交易:
乙方网站收到委托人上述资料和委托商标交易费用后个工作日内即将委托人申请交易的商标在线交易,通知委托人并将收款凭证同时寄给委托人。
八、仲裁:
以上合同内容,双方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争执时应及时协商解决;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应提交双方确认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九、其它:
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传真,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或双方代表在线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网址: 网址:
邮箱: 邮箱
卖方:湖北千里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经销甲方产品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方式
第一条 经销级别: 省级、; 地、市级; 县市级总经销商。
第二条 经销区域:经甲方考察合格, 授权乙方为 省 市(地区) 县(县级市)总经销商。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 乙方需付合同履约保证金 万元。(县级:5万;地、市级:10万;省、直辖市:100-300万)
(2) 履约保证金到帐发货:首批根据乙方工作计划数量或履约金额数发货;以后“送二接一”。
第四条 乙方必须完成的月平均销量:省级 件/月,地市级 件/月,县(市)级 件/月。
第五条 乙方首次提货量及价格:(以单价为准)
品种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零售价
胃痛安合剂 100ml/瓶×96瓶/箱 瓶
丹蓝益气养阴口服液 10ml×9支×48盒/件 盒
巴参胶囊 60粒/瓶×96瓶/箱 瓶
圣安垫(薄型) 40cm×40cm×3cm×20个/件 个
圣安垫(厚型) 40cm×40cm×6cm×10个/件 个
合计金额: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以上内容更改无效
二、市场扶持
第六条 甲方可免费提供营销企划方案,电视专题片广告带,报媒广告样稿、终端宣传品样稿。
第七条 甲方可代为培训市场人员(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广告由甲方决策及发布,乙方需提供发布计划,此计划若达不到市场发展标准或双方共识,甲方无须通知乙方而对其进行否定。
三、奖励
第九条 乙方根据销售回款总额,可享受如下比例的返利:
销售回款总额 50--100万 100-200万 200万以上
返利比例 年返利1% 年返利2% 年返利%
四、甲方责权及权利
第十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及相关资料文件。
第十一条 甲方承担50件以上(含50件)的长途运输费用,其他运费由乙方自理。
第十二条 甲方不得在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在授权区域对授权产品另设代理商(甲方自己建立的连锁店除外)。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调换在有效期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有关质量问题的产品。
第十四条 甲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半年内,因乙方无法经营下去,可办理完好包装产品及质量的退货手续;超过半年,甲方不受理。
第十五条 甲方有权建立比乙方级别更高的代理商;
第十六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市场经营行为进行督查,督查包括产品疗效界定甲方形象维护,销售区域限制,价格体系维护等。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督查员的管理。
第十七条 甲方有权调整对乙方出售的价格和零售价格;在甲方向乙方市场或中央、全国级媒体投入广告时,亦随时通知乙方调整价格(书面传真通知有效)。
五、乙方责权及权利
第十八条 乙方必须遵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进行市场营销工作。
第十九条 乙方有义务和责任维护甲方产品的形象。
第二十条 乙方必须在授权区域内销售,不得跨区域销售,否则视为窜货、冲货;
第二十一条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价格体系,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代理权,并按双方成交总额的10%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前三个月内,必须完成月平均最低销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乙方代理权。
第二十三条 为便于甲方有计划组织生产,乙方若需要产品时,必须提前20天通知甲方。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广告需求计划;同时,有责任监督甲方在乙方所在地发布广告的情况,并将监督情况向甲方总部企划部反映。
第二十五条 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获得甲方授权区域及产品的代理权;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权优先取得甲方系列产品的代理权;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权建立下级代理商网络,享受其中的差价,甲方发展乙方的下级代理网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其差价;
六、违 约
第二十八条 在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若在同一地区重复授权代理商,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提出索赔。
第二十九条 乙方不得在授权范围以外从事销售活动,也不得从事任何有损甲方形象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 乙方第一次窜货、冲货,甲方对乙方进行按窜货、冲货量两倍的金额罚款;第二次窜货、冲货,甲方除按前一次方法罚款外,有权取消其代理权,并没收其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必须在终止合同时或收到守约方发出的《终止合同决定》之日起,双方在十五日内结清全部款项,否则,违约方每天向守约方交纳应付款总额1%的滞纳金。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或法院管辖。
七、其 它
第三十三条 本
合同有限期 年,从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在合同期满3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出续约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查合格后,方予续签。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提供乙方的一切法律文件,协议及约定同时终止,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也同时作废。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和乙方将首批货款汇到甲方指定帐户之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湖北千里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 方:
代表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
开户行: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区域
乙方的代理区域为:XX
二、代理产品
乙方销售代理甲方的产品为:XX
三、代理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XXXX地区的独家代理商,全面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收回发出的全部货物,费用乙方全部承担;如果乙方不收回货物,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壹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壹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
(1)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2)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3)签署放弃可针对甲方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五、最低代理销售量
乙方承诺向甲方的订货量为每月平均XX,如果壹年内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XX,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六、代理商品价格
1、配送价格:甲方向乙方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
2、销售价格: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服务)。如果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乙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乙方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七、奖励
乙方年销售量达到XX,甲方赠送给乙方XX;年销售量达到XX,甲方赠送乙方XX。
八、商情报告
1、乙方有权接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通知甲方,以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为宜。
2、乙方应尽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半年需向甲方寄送工作报告。
3、甲方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九、发货方式
采取物流发货方式,乙方承担物流费用。
十、售后服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乙方提供开展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3、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客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客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因一案,现委托重庆市第律师事务所(乙方)律师出庭代理/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第审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国家《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元,标的费元。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元。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担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住所:
电话: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销货方:(甲方)
购货方:(乙方)
第一条 购销双方协商交易的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合同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甲方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销售的商品,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乙方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包括名称; 数量;单价;总价;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 乙方自行提货,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乙方提货时应当验收货物。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乙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是否参加承运保险,由乙方自行确定。
第八条 货款结算中,坚持“钱货两清”原则,乙方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帐号内, 日内甲方查询到帐的,乙方可以前来提取货物。也可以通过直接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
第九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销售方:
代理方:
销售代理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代理方销售代理销售方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区域
代理方的代理区域为:
二、代理产品
代理方销售代理销售方的产品为:
三、代理权限
代理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代理方,销售方有权要求代理方无条件收回发出的'全部货物,费用代理方全部承担;如果代理方不收回货物,销售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一切后果由代理方承担。
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壹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代理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壹个月向销售方书面提出。销售方同意的,与代理方签订续期合同。
3、销售、代理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代理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
(1)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2)已经向销售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3)签署放弃可针对销售方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五、最低代理销售量
代理方承诺向销售方的订货量为每月平均,如果壹年内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销售方有权取消代理方代理资格。
六、代理商品价格
1、配送价格:销售方向代理方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
2、销售价格:代理方应当按照销售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服务)。如果销售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代理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销售方报告。销售方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代理方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七、奖励
代理方年销售量达到,销售方赠送给代理方;年销售量达到,销售方赠送代理方。
八、商情报告
1、代理方有权接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通知销售方,以关注销售方的切身利益为宜。
2、代理方应尽力向销售方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半年需向销售方寄送工作报告。
3、销售方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代理方。
九、发货方式
采取物流发货方式,代理方承担物流费用。
十、售后服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销售方应持续地对代理方提供开展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代理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2、销售方为代理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销售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3、代理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销售方要求填写客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销售方返回客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销售方:
代理方:
年月日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所开发建设的有关房产事宜达成一致协议。
一、甲方责任
1、 提供有关营业证明文件。
2、 提供相应售楼所用收据、发票等。
3、 提供所委托销售项目的有关批文、图纸等。
4、 提供售楼场所。
5、 提供有关其它方便。
二、乙方责任
1、 根据市场情况制定销售计划。
2、 在甲方帮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有关情况。
3、 安排客户与甲方签订买卖合同,并协助收款。
4、 制定并执行销售计划、广告计划、促销计划等。
三、有关约定
1、 乙方不承担甲方所委托销售房产的有关质量,债权债务,合法性等责任。
2、 为维护正常的销售秩序,在委托销售期间,甲方不得擅自降低价格自行销售,特殊情况需经甲乙双方共同书面同意销售。
四、销售价格
各物业委托销售期间价格约定价为:
1、 为每平方米元;
2、 为每平方米元;
3、 为每平方米元;
4、 为每平方米元;
5、 为每平方米元。
五、代理期限
甲方同意乙方的代理期限为月,从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计算。
六、代理佣金
1、 按约定价进行销售的,乙方按房价的结算佣金。
2、 高于约定销售,除按约定价标准以房价的结算佣金外,另按溢价总额的获得提成。
3、 佣金及提成在客户与甲方正式签订买卖合同,房款付清时全部支付给乙方。
七、有关费用
有关营销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争议解决
双方一切纠纷采用友好协商的方法予给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予以仲裁。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销货方:(甲方)
购货方:(乙方)
第一条 购销双方协商交易的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合同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甲方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销售的商品,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乙方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包括名称; 数量;单价;总价;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 乙方自行提货,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乙方提货时应当验收货物。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乙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是否参加承运保险,由乙方自行确定。
第八条 货款结算中,坚持“钱货两清”原则,乙方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帐号内, 日内甲方查询到帐的,乙方可以前来提取货物。也可以通过直接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
第九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3份,甲、乙两方各执1份,并送甲方法律顾问备份,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合同)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3个月,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是否延长,再次协商确定。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传真: 传真:
电话: 电话:
销货方(甲方)签章: 购货方(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立契约书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今就连续性商品交易事宜订立契约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将其制造下列内容的商品连续卖给乙方,乙方买进。
商品内容:。
第二条货款的支付方式,以每月底甲方所交货物的数量为准,乙方于第二个月底前以现金支付。但如获甲方的同意,乙方可以九十日内的支票支付甲方。
第三条乙方若有不支付货款、支票无法兑现、停止付款或违反本合约条款的情况,则无需通知催告,乙方即失去货款债务期限的利益,并需一次付清本合约所规定的一切债务。
第四条本合约不预先订定期限。
第五条乙方就第一条的产品保证,以甲方所定的批发价销售,并指导其所属的零售店亦当以此价格销售。
前项甲乙双方,及乙方所属的零售店间,得另根据甲方所定的条件订立再销售价格合约。
第六条乙方的销售地区约定为,如欲于上述地区外销售,必须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乙方于甲方要求时,为履行本合约的债务,需依照甲方的指定,采取下列一种或同时二种的方式。
(1)推举甲方同意的连带保证人。
(2)提供不动产作为担保,并根据事先约定付清款项以避免甲方行使所有物返还请求权。
(3)提供保证金。
(4)寄托有价证券。
(5)乙方的赊帐债权让转予甲方。
(6)交付库存的甲方制品。
第八条乙方违反本合约的条款,或依据第三条债务失去期限的利益,与发生下列的情形时,甲方为顾及其未来。可解除本合约
(1)乙方的信用有重大变化时。
(2)乙方的公司组织上有重大变化时。
第九条若发生与本合约有关的争执,双方同意以甲方总公司所在地的法院为第一审法院。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与连带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确认:甲方开发的奇石系工艺品有广阔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
一,甲方委托项目:
1、乙方在国内外的相干网站上进行工艺品的宣传推广和代理销售。
2、宣传推广免费,代理销售费一般为20--30%
3、订货及供货,付款方式和运输方式,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均按市场正常约定。
二,乙方承诺:
1、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将集中力量,尽快地在所代理的区域内建立起有效的网络销售体系。
2、订货及供货,付款方式和运输方式,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具体操作细节依照甲乙双方拟定的订购合同。
三,补充说明
四,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由各方自负,与对方无关。
五、本合同在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暂定一年,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随时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果。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地区销售“网络手机”产品(以下简称甲方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产品的授权及授权区域
1.甲方对乙方代理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详见附件一,甲方代理商登记表详见附件二,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司帐号详见附件三。
2.甲方授权乙方为“网络”在地区的代理商,乙方不得在授权区域范围之外区域进行此产品的销售。代理期为年整,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代理期间甲方分三次对乙方进行代理考核(见附件
一),代理价人民币元整,并采用款到付货的交货方式。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协议之外的商业和法律行为不承担责任。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销售所需的技术资料及宣传材料。
2.甲方为业务进行必要宣传时,可以在媒体广告中明确乙方的代理级别及代理业务范围。
3.甲方协助乙方制定地区市场拓展计划,并对乙方的市场推广活动提供一定的广告扶持,具体扶持政策见附件二。
4.甲方对乙方市场人员,技术支持人员就市场策略,价格策略,软件解决方案等方面进行必要的培训。
5.甲方对于乙方发展的大客户(台以上),可以配备专门的市场人员和技术人员协助跟进。
6.甲方负责制定相关的价格标准和服务标准。
7.甲方有责任及时将有关直接销售信息通知代理商,以便用户就近购买。
8.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授权代理商的协议执行情况,并在一定时间内考核乙方业绩及市场行为,并且根据考核结果作出相应的评定。
三、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按实际情况填写《“网络手机”代理商登记表》(附件二),发生变更时须书面通知甲方备案,并且首次量购买只以上(乙方首次提货必须在合同签订日期起七日内执行,否则合同失效)。
2.乙方应具备依照甲方要求为客户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能力。
3.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组织的跨区性或全国销售及宣传活动。
4.乙方有权使用“网络手机特约代理商”的名义,从事一切有关销售本协议规定代理软件的合法商业活动,同时乙方不得以“网络手机的某某总(独家)代理商”等具有排他性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其他商业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利益。
5.乙方有义务保守此协议内容及相关商业合作的秘密,拟定甲方系列产品的行销计划,乙方及时向甲方通告本地客户发展情况,以便甲方更好地支持乙方工作。
6.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的各项活动中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价格政策。甲方若有证据证明乙方违反甲方的权限规定,有权取消对乙方的相关支持,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7.乙方必须配备专门市场人员,负责当地市场拓展工作,包括:业务拓展、广告发布,协助组织新闻发布会,用户演示会,客户信息收集工作等。
8.无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乙方应按甲乙双方共同制订的市场拓展计划开展工作。
9.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市场拓展文件格式协助制定市场拓展计划。
10.乙方应为其发展的用户开据全额发票。
四、保密
甲方有关价格策略、代理商制度、市场拓展计划及产品技术均属于甲方公司机密,乙方在没有甲方的授权下,随意泄露给甲方的竞争对手,则乙方属于违约行为,产生的任何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乙方应对甲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免责条件
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服务中断,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六、合同终止
1.乙方必须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国家承认的合法企业,必须拥有真实、完善、符合法律的营业手续(包括合法的营业执照、法人代码、合法帐号、税号、税务登记等,并按时依法纳税),如乙方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乙方应对甲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如乙方出现违约应对甲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且在十日内未能作出书面通知甲方用以更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乙方应对甲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的合并、解散等法人变更的原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乙方应对甲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乙方未按规定期限为其业务向甲方付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乙方应对甲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乙方停止经营本合同所涉及的业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乙方应对甲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由于乙方经营不善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乙方应对甲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乙方在代理期间内未通过甲方的代理考核,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乙方应对甲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乙方在代理期内未完成所规定的销售任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乙方应对甲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乙方应对甲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乙方对甲方及其产品造成名誉上的损害,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乙方应对甲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不得销售其他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乙方应对甲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未按要求进行首次提货,本合同失效。
七、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章开始生效。
2.关于软件订制开发的其他制作、开发收费及代理商利润可签署补充协议。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约责任。
3.乙方必须配备专门市场人员,负责当地市场拓展工作,包括:业务拓展、广告发布,协助组织新闻发布会,用户演示会,客户信息收集工作等。
4.无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乙方应按甲乙双方共同制订的市场拓展计划开展工作。
5.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市场拓展文件格式协助制定市场拓展计划。
6.乙方应为其发展的用户开据全额发票。
四、保密
甲方有关价格策略、代理商制度、市场拓展计划及产品技术均属于甲方公司机密,乙方在没有甲方的授权下,随意泄露给甲方的竞争对手,则乙方属于违约行为,产生的任何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乙方应对甲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免责条件
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服务中断,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六、合同终止
1.乙方必须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国家承认的合法企业,必须拥有真实、完善、符合法律的营业手续(包括合法的营业执照、法人代码、合法帐号、税号、税务登记等,并按时依法纳税),如乙方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乙方应对甲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如乙方出现违约应对甲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且在十日内未能作出书面通知甲方用以更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乙方应对甲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的合并、解散等法人变更的原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乙方应对甲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乙方未按规定期限为其业务向甲方付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乙方应对甲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乙方停止经营本合同所涉及的业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乙方应对甲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由于乙方经营不善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乙方应对甲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乙方在代理期间内未通过甲方的代理考核,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乙方应对甲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乙方在代理期内未完成所规定的销售任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乙方应对甲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乙方应对甲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乙方对甲方及其产品造成名誉上的损害,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乙方应对甲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不得销售其他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乙方应对甲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未按要求进行首次提货,本合同失效。
七、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章开始生效。
2.关于软件订制开发的其他制作、开发收费及代理商利润可签署补充协议。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经协商达成一致,签定本合同,由双方共同恪守履行协议条款。
第一条甲方授予乙方为“”地区销售总代理商,该总代理权具有唯一性和不可转让性。甲方对“”产品的质量负责。
第二条乙方应积极做好“”的品牌推广、销售宣传等工作,同时做好销售网络的维护工作。
第三条甲方是乙方的唯一供应商,乙方不得通过任何形式和渠道从第三方进货,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在的总代理权,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即乙方成为签约地区“”唯一代理商,甲方不得在该区域内发展除乙方外第二家代理商。
第五条乙方向非代理区域越权窜货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甲方将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并且以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其所代理区域有价格制订权。甲方要为乙方进行价格保密。造成窜货以及影响公司市场价格策略,如有违约事实,取消代理资格。
第六条甲乙双方本着利益原则,乙方在所经营区域内发现非甲方供货的“”产品,乙方须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第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运作方案及产品相关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广告宣传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任何广告费用。甲方为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相关宣传资料(彩页、海报、展架)。
第八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统一的营销标准和政策经营,乙方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市场反馈信息和数据,维护“”产品在市场的统一形象、统一的业务管理,乙方要积极配合并协调甲方整体的营销战略。
第九条“”产品供货价格为每台元人民币,甲方收到乙方汇款或者现金,三天内发货给乙方,甲方发货到乙方所指定收货地点。一切运费邮费由甲方负责。对于不可抗拒因素(地震、雷电、水灾、战争等)造成货物延误,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条代理权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十一条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一年包换新品(人为因素损坏除外),对于问题产品,乙方集中台以上发到甲方公司更换。甲方严格按照保修卡内容履行。
第十二条合同签订之后,乙方在提货付款后合同自动生效。本合同到期自动终止,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甲乙双方续签合同应当在本合同终止前一个月内完成。
第十三条双方发生纠纷应该积极协商、合理解决问题,对于无法协商解决时,可向仲裁部门提请仲裁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协议如有不尽完善之处,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司代表)
乙方:(公司代表)
日期: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之 溢冰泉矿泉水 系列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是溢冰泉矿泉水系列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销售商。
2、销售内容:甲方生产的所有产品销售权规乙方所有
3、乙方尽最大努力销售甲方产品。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4、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如乙方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
5、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乙方有权提出调换,甲方应立即予以调换。
6、乙方应完成任务: 。式销期除外。
7、付款期限 :甲方产品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在 日内付清货款 。
8、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全面的市场支持,与乙方一起培训销售服务人员。
9、产品定价:瓶装水(550ml×24瓶/件) 元/件;桶装水(18L/桶) 元/桶。此价格属基础定价,可以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再作调整。
10、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全面的市场支持,配合乙方销售策略,适时做好促销,如安装广告牌,市场品偿品等。
11、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不得擅自销售产品,如未经乙方同意签字,甲方销售出的产品,将抵充乙方销售任务,且乙方将扣除同等金额的产品销售货款。
12、乙方销售甲方产品需交纳保证金 元。
二、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本协议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乙方具有优先续签本协议的权利。
三 、争议解决:
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四、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法定代理人: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提供有关自费出国留学服务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甲方向乙方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教育概况、院校、院系、专业的信息,供乙方参考。提供相应的咨询建议,最终由乙方决定留学方案。
2、乙方根据自身条件,决定申请赴 (国家) (院校中文名称) (院校外文名称) 留学,就读专业或专业方向,就读 (请选择:高中、语言、预科、职业教育、大专文凭、学士学位、研究生文凭、硕士学位填写)课程,自愿接受甲方提供涉及上述自费出国留学的法律服务。
3、甲方向乙方介绍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及入学申请程序,指导乙方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4、甲方告知乙方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院校指定的银行帐号,指导乙方办理报名费和学费、杂费等有关费用的缴付手续。
5、甲方代为乙方办理人学申请手续。
6、甲方指导乙方办理公证和办理护照(不包括异地户籍)。
7、甲方告知乙方办理人学申请的结果。
8、甲方向乙方介绍留学前往国家或地区的留学政策和签证政策,指导乙方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乙方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9、甲方在乙方获取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时,指导乙方进行出国留学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甲方责任
1、向乙方告知甲方的从业资格情况。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自费出国留学服务。
3、如实介绍乙方前往国家或地区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等有关情况,并承诺不作虚假陈述。
4、对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个人隐私,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了乙方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
第三方透露。
5、拟定乙方委托的留学申请在年月日前取得申请留学院校的申请结果。如到期 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内容与乙方申请的院系或专业或专业方向有异),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向乙方全额退还已缴付的服务费用。甲方发生的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时,提请乙方重新确认是否继续申请,如继续申请,须重新签订《自费出国留学服务合同》。
6、收到乙方符合签证要求的全部签证申请材料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向相关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乙方前往国家或地区的使(领)馆关于递交签证申请材料有特别要求,按特别要求办理。
7、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完成所应提供的服务内容。
8、对乙方缴付的服务费用,根据本合同《特别告知》
第五条第4项规定,开具相应的正式发票。
9、在符合申请留学院校退费规定的前提下,甲方应协助乙方向申请留学院校办理退费手续。
三、乙方责任 、确认本合同委托事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缴付服务费。
2、配合甲方工作,切实遵从甲方的工作进程安排。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天内把入学申请所需材料交给甲方,并遵守本合同《特别告知》中
第五条第3项规定。如乙方不能如期提供入学申请所需材料,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或地区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人学要求发生变化,乙方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4、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乙方应在甲方的指导下,自行将申请留学院校报名费、学费、杂费等费用按时足额汇往院校指定的银行帐号。
5、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乙方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要求乙方进行面试,乙方应按使(领)馆要求,按时到使(领)馆面试。
6、乙方如未能获得留学前往国家或地区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或者已获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而放弃前往该国已申请留学院校学习,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向该院校提出退费申请,要求该院校按规定退还学费、杂费等费用。
四、缴费规定
1、乙方向甲方缴付出国留学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人民币(大写)元是人学申请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是签证申请服务费)。
2、乙方应按以下付款方式中第种方式向甲方缴付上述款项:
第一种:乙方在本合同签署之日向甲方缴付全部服务费计人民币(大写)元;
第二种:乙方在本合同签署之日向甲方缴付入学申请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 乙方在获得申请留学院校录取通知书当天,向甲方缴付签证申请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
3、服务费缴费方式为现金或银行汇款,如乙方采用银行汇款方式,甲方的开户银行及帐号是。
4、乙方必须自行承担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如院校报名费、护照工本费、公证费、翻译费、体检费、签证费、银行手续费及汇费、机票款、保险费、院校学费、杂费、接机费、住宿费等)。上述费用(除甲方收取的服务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机构缴付,缴费标准和缴费方式以相关收费机构对乙方的要求为准。
五、退资规定
1、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向乙方全额退还已缴付的服务费,本合同终止:
(1)甲方未能为乙方申请获得前往国家或地区留学申请院校的录取通知书;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责任,由于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责任,致使乙方的出国留学目的无法实现。
2、如发生以下情形之,则乙方已缴付的服务费扣除人民币(大写)壹仟元,余额退还,本合同终止:
(1)乙方被前往国使(领)馆拒签(本合同
第五条第4项第
(3)一
(5)点所述的三种情况除外);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我国或前往国家或地区留学政策或签证政策的改变,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3、如乙方因自身原因,在本合同签署后,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则根据本合同实际履行的阶段,乙方已缴付的服务费按以下办法处理:
(1)在乙方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申请结果前,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则人学申请服务费不予退还,签证申请中介服务费全额退还,本合同终止;
(2)申请留学院校已向乙方签发了录取通知书(包括校方根据申请人的自身条件,签发有条件的录取通知书,甲、乙双方认可该人学申请成功),乙方尚未向甲方提供办理签证申请所需材料,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则入学申请服务费不予退还,签证申请服务芽鄢0%,余额退还,本合同终止;
(3)乙方已向甲方提供签证申请所需材料,尚未向使(领)馆递交乙方的签证申请材料,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则人学申请服务费不予退还,签证申请服务费扣除80%,余额退还,本合同终止;
(4)已向使(领)馆递交乙方的签证申请材料,在签证审理过程中,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则全部服务费不予退还,本合同终止。
4、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则乙方已缴付的服务费一律不予退还,本合同终止:
(1)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笔款项;
(2)乙方由于自身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3)乙方未按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签证要求办妥签证申请所需文件及手续,并书面(正本)要求坚持送签而被拒签;
(4)乙方因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相关实情而被拒签;
(5)乙方被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查实有非法移民、犯罪前科等不良记录而被拒签;
(6)乙方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发出乙方申请的签证(预签)或人境批准文件后,乙方拒绝领取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或拒绝人学或提出要求转学、不向留学院校缴付学费、杂费等费用的。
5、甲方应按上述退费规定,在乙方办妥退费手续后将应退款退还乙方,乙方将相关收费凭证退还甲方,本合同终止。
6、乙方申请留学院校的报名费和学费、杂费以及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除甲方收取的服务费)的退费事宜,由申请留学院校和相关机构负责处理。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中全部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为达成本合同之目的而为乙方制作虚假文件材料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除全额退还已收取的服务费以外,还应按服务费的5%作为违约金偿还乙方。
3、本合同终止后,合同违约方仍应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
七、终止条款
二、乙方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发出乙方申请的签证或人境批准文件后,即视为甲方已为乙方完成提供自费出国留学服务事宜,本合同即告终止。
2、出现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合同终止条件,本合同即告终止。
八、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种: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本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1、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声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本合同上明确规定可以填写的内容之外,任何在本合同上的手写内容或修改均对双方没有约束力。
十、特别条款 、甲、乙双方作如下特别约定:乙方对特别告知的内容。仔细阅读,并同意将特别告知的全部内容作为本合同的条款,与甲方共同遵守履行。
2、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其内容。
十—、生效条款
1、本合同自甲方代表签字、盖章(行政章或合同专用章)及乙方(如乙方未满18周岁由乙方法定代理人签署)签署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
第一次缴付的服务费之b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