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租式住宅租赁合同通用10篇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市街道小区栋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条: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
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七条:违约责任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八条:本合同页数,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省、市)(区、县);门牌号为。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三条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赁该房屋仅作为居住使用,不得用于商业经营。
第四条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租金总额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五条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第六条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第七条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
第八条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第九条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7)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
第十条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日内向对方主张。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租房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第十二条本租房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一份留存备案。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租赁地址:区号室;房型规格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房屋租金:每月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支付,另付押金元,租房终止,乙方结清各项费用后,甲方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支付,物业管理,暖气费用由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
2.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气、等费用。
3.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四、室内附属设施:
A:电器:
B:家俱:
C:水表底数:
D:电表底数:
E:煤气表底数:
其它: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仅限用于。
第二条、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第三条、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年交。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年租金。
第四条、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五条、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六条、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协议书。
第七条、乙方未能按时向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每年租金之的违约金,但因甲方原因致使迟延交付除外。
第八条、本协议任何一方若有违约行为,均应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7天内予以更正,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逾期未能更正,另一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第九条、甲乙双方就本协议约定事项有所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或者选择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约定仲裁解决仲裁一裁终局,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两审终审。
第十条、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采用书面形式确认,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第十一条、除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外,本协议规定的各种权利及补救措施与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相互之间是兼容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
第十二条、本协议签署之后,根据本协议规定形成、签署、附加的一切协议、文件、授权、报告、清单、认可、承诺和放弃都构成对本协议的附加,并与本协议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出租、承租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同意就卞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出租方愿将坐落在河南省市区街(路)号的公有房屋(使用面积为平方米)出租给承租方作为住宅使用。承租方已对出租方所要出租的公有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出租方按照河南省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公布的同期租金标准,结合房屋的实际状况,核定上述公有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按月(季)结算,由承租方在每月(季)的前日内交付给出租方。承租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不得拖欠。拖欠租金的!出租方可以按月租金额的%向承租方收取滞纳金。
三、出租方负责本合同所出租公有房屋的维修,保障承租方的正常使用。承租方有告知出租方及时维修承租公有房屋的义务。承租方对承租的公有房屋及设备须爱护使用,并负责保管,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时,由承租方承担修缮责任。
四、承租方负责支付承租公有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以及物业管理费等与承租方相关的.费用。
五、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可按照有关规定索赔损失:
1.将承租的公有房屋擅自转让、转祖、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2.擅自改变承租公有房屋用途的;
3.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4.无正当理由将承租的公有房屋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5.利用承租的公有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的公有房屋的;
7.擅自买卖承租的公有房屋使用权的;
8.其他严重损害出租人权益的。
六、出租方未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维修公有房屋,使承租方无法继续使用的,承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退回房屋。
七、承租方不得擅自拆、改承租公有房屋和设备,严禁在院内、楼道及屋顶等处私建乱建。确需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的,应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施工
八、因城市建设等需要,承租方承租的公有房屋须腾让、拆迁时,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承租方所需住房按有关规定办理
九、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应当返还承租的公有房屋。如需继续使用,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征得出租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出租、承租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申请仲裁解决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出租方份,承租方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其它需说明的事宜。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经办人:(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租赁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恪诚执行概不反悔。
一、 双方协定房价每年元,租赁期限暂定年,执行“先交钱后住房”的原则,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费用。
二、 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意改变室内结构,墙壁不准乱涂乱画。
三、 乙方承担水费、电费、气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物业费等费用。
四、 在租赁期限内凡因不注意造成的用电、用气等事故或因用气不当造成的对本楼和四邻楼房的.损坏及人员伤亡后果由乙方完全负责。
五、 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果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屋内的物品不得借用他人。
六、 水、电、气等交于乙方使用,若有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合同到期应完好交于甲方。
七、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八、 合同到期,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未经得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普通住房认定标准:
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含)以上;
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
实际成交价低于同区域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倍以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
首次上市的已购公房、危改回迁房、合作社集资建设住房、安居房、康居房、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安置住房等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均视同普通住宅。
房屋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一年。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350元。按三个月付款,每次提前五天付款。另付押金350元,共计1400元。乙方每三个月缴纳的房租,甲方给予乙方书面记录。
3、网络费用(不使用可不缴纳):每月40元。按三个月付款,每月提前五天付款。每次缴纳合计(大写:壹仟壹佰柒拾元整)房屋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不得租于他人使用。
4、租赁期间内无论甲乙双方要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由已方提出解约的,已交
房租不退还。押金需退还乙方
三、房屋修缮与使用:房屋租赁期间发生的正常损坏维修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四、其他说明:水电费用使用量如不均衡,扣除一部分剩余由201室内发生使用的户数均摊。
每月十号缴纳
乙方签字:甲方签字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甲方: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乙方:
乙方因生产需要,委托甲方提供劳务。根据《劳动法》和《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租赁输出内容
1.甲方按乙方用人需求,推荐符合条件的租赁员工供乙方择优使用。
2.甲方输出给乙方的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租赁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为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
三、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租赁员工劳务费、社会保险费、公积金和输出劳务服务费。
2.劳务费用各项目标准:
租赁员工劳务费元/月至元/月
社会保险元/月
甲方按租赁员工每人每月元收取的输出劳务服务费
公积金元/月其中:单位元/月个人元/月。
3.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每月日前从银行足额划付到甲方账户,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租赁员工工资应由甲方于每月日前支付。
4.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
四、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要根据乙方的用工需求,提供适合人选供乙方考核,对乙方确定的用工对象,甲方在日内办理好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缴纳手续。
2.甲方每月日发放租赁员工劳务费、缴纳社会保险费。
3.租赁员工的工伤、生育事宜,由甲方负责向劳动部门申报。
4.乙方辞退的租赁员工,由甲方办理退工手续。
5.甲方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掌握乙方使用租赁员工的情况,乙方应予配合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租赁员工的管理工作,协助乙方教育租赁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6.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拖欠各类应付资金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租赁员工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五、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租赁员工必须与其签订《上岗协议书》,明确劳务内容及要求和劳务费标准等。
2.乙方应为租赁员工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租赁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租赁员工发生因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乙方要配合甲方处理,有关处理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乙方需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规章制度对租赁员工进行考核奖惩,租赁员工经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务关系并退还甲方,对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其赔偿。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租赁员工劳务费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情况,甲方如有截留租赁员工劳务费和社会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六、劳动争议处理
与租赁员工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均有权提起仲裁、起诉。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发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规定执行。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约定。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地址: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地址: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位于市区小区栋单元的住房出租给乙方。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期为年。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万千百拾元整。根据市场行情,甲方有权调整下年该房屋租金数目。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先支付年租金和元押金给甲方,合计人民币元整(元整),剩余租金于年月日前全部结清。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施的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维修赔偿。
租赁期间,如因乙方原因发生被盗、火灾,屋内漏水,对甲方及周围邻居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费、网费、燃气费。
甲方只负责取暖费、物业费。
第十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元整(元整)作为押金。如乙方对房屋内家电、家具及房屋其他设施造成损坏,甲方有权扣留押金作为补偿,超出押金范围的部分乙方另行补齐。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乙方继续租赁;
2、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甲方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
3、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他人。
4、乙方如不续租,应在房屋租赁到期前个月告知甲方,如不提前告知甲方将扣留乙方押金。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一)房屋内有如下物品
家电:电视机台(元);美的电冰箱台(元);洗衣机台(元),有线电视机顶盒个(元),无线路由器个(元);
家具:床铺个;鞋柜个,液化气钢瓶个,单头炉具个。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度;
(2)电表现为:度。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