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门面商铺租赁合同范本【合集8篇】
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注册地点: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第二条 专卖店位置、建筑面积、经营商号、经营范围
专卖店位置:
出租面积:
经营商号:
经营范围:以高尔夫球具、高尔夫服装用品等为主,如有增加其它与高尔夫不相关项目,需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三条 租金、水电费
月租金:
押金:
水电费:
结账方式:
第四条 租赁期间
双方同意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承租期限年。
第五条 甲乙双方权利与责任
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应按本合同规定的租金标准、期限交纳租金。如不能按时交付,拖欠一天按每月租金的百分之二每天加收滞纳金,拖欠个月,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承租场地并没收押金。
在练习场内甲方不得开设与乙方相类似之高尔夫专卖店。
甲方客人可在乙方店内享受所购商品折优惠。甲方可提供服装、旧球放在乙方场地代售(价格面议)。
乙方不得破坏甲方所提供的有关高尔夫店内设备。租约到期时,应完整交还甲方(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有损坏,照价赔偿。
甲方提供电话设施,但每月电话费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卖店工作人员住宿,水电费自行支付,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员工宿舍制度。(入住工作人员不得超过人)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将承租场地转租他人。
第六条 合同的履行、调解方式
本协议是唯一的有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遇到甲方场地发生变动(如转让、整体出租等),甲方只需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出解约,乙方则无条件配合甲方解除合约。
遇有不可抗拒原因,如战争、自然灾害,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外,甲乙双方不得在合同期内,随意收(退)回商铺或违约。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日期: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期限
1、甲方将位于对面旁边的第间门面租给乙方使用。
2、租赁期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乙方如要求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二、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
1、该门面房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整,押金为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乙方以现金形式给甲方支付租金和押金,签定合同之时乙方一次性付清所有费用。
3、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时甲方退还给乙方。
三、乙方必须按时交付租金和押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额每日收取% 的违约金。
四、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五、合同期内,水、电费按月按表由乙方自行到相关部门缴纳,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相关部门的管理办法处理。水、电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可协调解决,其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好所有的设施(含水、电、门、窗和下水道)及周围环境,如有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房屋主体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七、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扩建、出售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违约,除退还押金外另赔偿违约金万元;如乙方违约则不返回押金,并由乙方赔偿甲方万元。
八、乙方应给甲方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查看)和复印件(备档)。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名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家庭地址:
签约日期:年月日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在有门面壹间,乙方自愿承租,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愿将自有门面壹间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甲方门面装修固定财产卷闸门、室内外设施齐全。
三、租赁经营时间
租赁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限为年。
四、租金
1、门面月租金双方协商为元,乙方在合同签订时每年首日前半月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门面租金。每年租金递增,不准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
2、甲方提供:水电表设施齐全,供乙方使用。水电费由乙方负责,乙方按月向供水电部门交清水电费、不得拖欠、拒交,否则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水表底表吨位,电表底数度数。
五、租赁责任
1、乙方对甲方的`门面所属建筑物和装修的固定财产不得随意该拆,如乙方需装修改造门面内外需征得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处理好各种关系方可装修。乙方施工不得危及房屋门面安全。
2、甲方的门面室内外所有的固定财产及不固定的财产和配套设施若有损失或遗失,均由乙方赔偿和维修改造好,费用由乙方负责。
3、合同期满,乙方所增设和改换的固定设施不得拆除和损坏,一切设施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或修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乙方向甲方交押金元。
六、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将甲方门面单方面和因其他理由为由转租给他人经营和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门面,终止乙方合同。乙方若有特殊情况,需转让门面必须经得甲方先同意,注:(只能在合同期内转让,并支付甲方人民币元)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 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街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 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年,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 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万仟元整。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于年月日前交至出租方。
3、 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加收滞纳金。
五、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 各项费用的缴纳
1、 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 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日期: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
1、租金为人民币元/年(人民币大写:元整)。
2、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乙方按年支付一次租金给甲方。租赁期间前二年租金不变,之后每年增加租金的5%,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四条房屋用途及保持
1、乙方租赁该房屋用途仅限于,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应存放危险物品。如因此发生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房屋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如乙方利用甲方房屋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房屋修缮及添附
1、房屋交付后,乙方因经营需要欲进行装修或修缮的,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自负费用进行装修或修缮,但不得破坏房屋构架。
2、乙方在不破坏房屋构架的前提下可自行添加设备。
3、甲方因特殊原因收回房屋,须对乙方进行的装修或修缮支付相应的费用。乙方如欲拆除已装修或添附部分,不得破坏房屋原状及其他设施,否则应向甲方进行赔偿。
第六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吨,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2、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房屋质量,(不包括门窗、水电)由甲方负责维修。
第七条转租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在同等市场聚格的前提下方可转租。
第八条房屋返还
1、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在同等市场聚格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乙方返还房屋,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须及时搬迁并返还钥匙。
2、乙方逾期返还房屋及钥匙或拖延搬迁的,必须按照约定的价格支付给甲方房租,并说明原因。
第九条合同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有权依法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及要求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乙方迟延支付租金超过日的,或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2)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或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房屋及附属物品损耗。
(4)乙方利用承租房进行任何违反法律活动的行为。
3、合同因特殊原因解除,乙方须立即向甲方返还房屋、恢复原状,并支付已租赁期间的租金、缴纳因租赁产生的一切费用。
2、违约金不足以抵付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还应赔偿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第十条不可抗力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损毁或造成其他损失的,双方互不负责。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其他
1、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租赁房屋,须于期满前日向甲方提出请求,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合同。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租用方)
甲方将拥有房产权的78号门面,出租给乙方经营针、棉类或床上用品类产品,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以下几条:
一、租用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年整到期,合同终止,甲方要收回此门面,乙方终止续租权。
二、租金:第一年租金为元(小计币),当年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第二年的租金为元(小计币),必须在年月日前主动交给甲方,否则,作为乙方自动放弃最后壹年续租权,合同终止。
三、在租用期间,乙方不允许转租,如发现转租,合同从发现日起终止,甲方收回此门面,甲方有权另租他人,押金、租金一律不退。
四、门面到期后,甲方要收回门面,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无条件退还门面给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条件向甲方索要装修等其它一切费用。
五、在租用期间,本门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商管理、物业管理、税收、水电、其它附加费用等一切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包括本门面第二年上缴费用上涨)。
六、在租用期间,乙方要服从市场管理,遵守市场规章制度,如有违反,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并交押金元整,到期后,如乙方没有损坏本门面的一切设施和没欠任何费用,方可退押金给乙方,否则,如果有损坏门面设施或欠缴费用,从押金中扣除。
七、在租用期间,乙方要安全经营,如门面发生人为事故、电、火灾及其它意想不到的事故都与甲方无关,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编号:
委托人(下称甲方):
姓名/商铺名称:
地址:
证件种类及号码:
电话:
传真:
受托人(下称乙方):
商铺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出租其拥有之位于北京市区街号第座层单位房产(下称“该房产”),有关买卖契约或产权证明见附件,委托期限两年。该房产的建筑面积为平米(需以产权证所载数为准)。甲方合法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及其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且甲方愿将房产出租。
2.甲方出租房产的条件如下:
1)租约年期:
2)租金:
3)租金支付:
4)按金:
5)其他:
3.乙方应积极为甲方寻找适合租户并最大限度地满足甲方要求。
4.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介绍客户完成该房产租赁后,乙方可获得相当于该房产租约中所签订之全年租金总额的平均租金作为代理费。甲方授权乙方可在签署正式房产租约前收取订金,此订金可作为之后乙方应得之代理费的一部分,不足部分由甲方在甲方与承租人签署该房产正式租赁合约(包括甲方应收之租房订金到位)之日起7日内缴付乙方。
5.当乙方向甲方介绍可能承租人时,甲方应积极配合,自行与承租方签约,并尽快办理签署租约所需的有关手续。
6.甲方亦可授权乙方作为代理人代理签署有关租约,有关事宜将在授权书中另行约定。
7.甲方除委托乙方代为出租该房产外,亦可自行寻求或委托他人寻求该房产的可能承租人。如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最先寻求到该房产的承租人,均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将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在委托期及委托期终止后六个月内,若甲方私下与乙方所介绍的承租方签订租约,甲方也须将按照本协议订明的代理费支付给乙方。
9.本协议书在以下情形下即告失效:
1)委托期满且双方并无续约;
2)甲方与经乙方介绍的承租方签约且付清应付乙方之代理费;
3)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提前终止本协议。
10.甲、乙双方均须为本协议书内容予以保密,未经双方许可不得将有关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11.本委托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拟定,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拟补充条款。如有争议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通过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2.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即行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商议后,签订合同。乙方愿承租甲方提供(昆山市玉山镇集街70号店面房)作为商业用途。为明确责任,恪守信誉。特签订以下几点:
一、甲方:现有营业执照、空调一台提供乙方。
签约时,乙方对出租房及设施进行使用前验收,验收后向甲方交付保证金叁仟元,承租期满后,乙方未发生上述费用欠费情况,甲方则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二、租期:20年4月4日至20年4月3日,承租方到期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出租方协议,乙方有优先权,但租金、租期另定。
三、租金:前三年每年为贰万伍仟元整,后二年租金每年为贰万陆仟伍佰元整。付款方式,每年提前一个月支付壹年租金。不得拖欠或拒交,超过15天不付款,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房,并扣留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处理。租用期间,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四、承租期内:乙方如需转让或改变营业方式,装修等,不影响甲方利益情况下,甲方不得干涉。如国家征用情况下,甲方退还乙方按月租金,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其它损失补偿。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年4月4日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