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销售合同【精品11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产品经销合同:
一、经销方式:
1、乙方销售甲方品牌品种饲料。
2、乙方负责销售的区域:
3、乙方20年度全年销量不低于标准吨位,月均销量不低于标准吨位。
二、合作方式: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与产品标准相符的合格产品。否则,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保护乙方的合法利益。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如违反相关规定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提货方式:乙方自行到甲方仓库提货或委托甲方联系运输车辆,但运输费用及货物安全保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4、付款方式:乙方购买甲方产品必须先款后货或现款现货。一律由乙方直接与甲方财务结算,不得交由甲方销售代表或其它人员代收代交,否则若出现意外事故,公司概不负责。
5、甲方协助乙方进行产品宣传、市场开拓、维护及管理工作,乙方应努力学习和正确掌握甲方产品的使用方法,客观正确地宣传甲方产品,指导用户使用,处理用户抱怨,并及时为甲方收集和提供市场信息。
三、奖励:
1、年度奖:根据市场情况及销售状况,甲方据乙方实际销量给予奖励,其标准为:
年销吨及以上,年奖元/吨;
年销吨及以上,年奖元/吨;
年销吨及以上,年奖元/吨。
2、以上奖励均按猪用浓缩料计算标准吨位,标准吨位计算方式:
A、乳猪配合饲料1吨=1/3吨猪用浓缩饲料,
B、牛、仔中大猪配合饲料1吨=1/5吨猪用浓缩饲料,
C、禽配合饲料1吨=1/10吨猪用浓饲料,
D、禽、牛浓缩饲料1吨=1/3猪用浓缩饲料。
E、预混料、鱼料执行单独的销售政策。
3、以上各奖项销量统计均以自然年度为标准,不跨年统计。
4、破“月销量记录奖”:在20年度内,以自然月为单位,客户在完成月基本销量任务并超本人在公司月提货记录1吨及以上的,奖100元/次。
5、备注:
四、特殊事项:
1、乙方订货必须提前3天报至甲方营销内勤。
2、乙方若连续三个月都未完成本合同中的约定月均销量,且不采取措施,或中途连续停止进货
达2个月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产品经销权和各项奖励,并终止本合同。
3、乙方擅自租借、转让经销权,恶意跨片销售,搞不正当竞争;中途放弃专销和停止销售、弄
虚作假套取甲方优惠政策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各项奖励。并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4、乙方不得借款借物给甲方的各类人员,否则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五、其它:
1、本合同由乙方负责人与甲方销售副总经理、销售部经理共同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执行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形成文字方案方可生效。
4、本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签定下年销售合同。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保存二份,乙方保存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方为“”软件的开发者和版权所有者。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以代理商买断方式成为甲方的销售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方式
1.“”产品为大连奥远软件有限公司研发。
2.乙方代理商买断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3.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代理商买断费用。
4.甲方在收到乙方预付款后三日内进行发货。
5.乙方所销售的“”产品必须严格执行价格体系。
6.乙方所销售的“”产品销售范围:。
7.合同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自动顺延。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乙方或其客户的互联网技术支持和电话技术支持。
2.对于乙方提出的软件功能需求或其他方面的建议,甲方应及时与乙方进行沟通确认,给予乙方合理的解决方案。
3.对于乙方要求甲方对软件进行更改或功能扩充,经双方协商确认后,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费用,甲方在最快时间内对软件进行修改并提供给乙方。
4.对于乙方要求甲方按乙方的需求进行定制研发,经双方协商确认后,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费用,甲方在最快时间内对软件进行修改并提供给乙方。
5.甲方提供注册码给乙方对软件进行注册,每次将收取成本费元。
6.甲方若对软件代理价进行更改,须在半个月前通知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产品在所在地区的代理销售权。
2.乙方可获得甲方的互联网在线技术支持和电话技术支持。
3.乙方可要求甲方对乙方进行上门技术支持和服务,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单位已不存在或变动,必须尽快告知甲方。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修改所代理的软件或对软件进行解密或反编译、进行非法销售等。
第三条协议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乙方没有按时付款、乙方单位已不存在、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修改所代理的软件或对软件进行解密或反编译、进行非法销售等,本协议即告终止,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所支付的款项。
第四条争议解决
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五条附则
本协议及其附件等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盖章、乙方支付甲方所需的款项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为了合作发展,本着双方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内容,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设备用燃料油
数量:按乙方要求的数量送货;
价格:1.冷喷燃料油
2、热喷燃料油
以上两种产品具体执行价格双方议定并体现在甲方出库单、送货单或者乙方收货单据上,并以此为准。由甲方负责运送到乙方指定地点,运费由甲方负担;
3、车用清洁柴油(0#/-10#)
按照以升计量的办法进行计量,乙方可以不定期抽检数量,价格甲方每升价格低于加油站元人民币。
发票:甲方提供全额发票。
结算方式:
1、现款结算
2、乙方预付款
本合同执行第一种结算方式。
结算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每年年底前结清。
二、产品质量约定:
1、质量技术指标以甲方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单》中指标数据或以双方约定的指标为准,同时双方认可各项指标数据允许的误差范围如下表所列:(《质量检验报告单》中未列出的指标为供方非检测指标,供方不作。)
2、凡属甲方常规产品,甲方保证适合价值400万以下挖掘机、运输车单烧使用正常。
3、非甲方常规产品(指甲方根据乙方提供指标要求生产的产品和甲方声明不作产品使用保证的产品),甲方保证产品指标真实(若有误差应在公认范围之内),但不作产品使用保证(双方另行约定认可的除外)。
4、如因乙方购买的甲方产品在双方约定的设备机型使用过程中损坏,乙方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24小时内去现场勘察,72小时内做出事故认定。如在约定范围之内,经双方确认完全是油品质量问题的由甲方承担该设备损坏部件的更换、维修费用作为损失补偿,不完全是油品责任的由甲乙双方确定责任比例并约定损失补偿金额。双方不赔偿因设备损坏造成的误工费等相关费用
5、以下情况致使油品质量改变、设备使用损坏的,甲方不负责任:(1)、在乙方运输过程中存储罐内、加油过程中未经过滤混入机械杂质致使设备损坏的;(2)、乙方将油品与劣质油品勾兑使用致使设备损坏的;(3)、因设备疏于维护、配件(如滤芯等)劣质不达标致使损坏的。(4)、正常易损件达到机件使用寿命的。(5)、因乙方不按要求使用设备的等甲方不负责赔偿。(6)、乙方对储存环境予以防护,保证无杂质进入加油设备并定期对储油罐及加油设备进行清理,也可与甲方协商相关费用。甲方派专业人士进行清理,防止设备因机械杂质造成的损坏。
三、计量标准及责任
1、甲方负责运输:数量以甲方地磅电子打印单据数为准,乙方可抽检核实,20kg/次为合理磅差,甲方保证货物在运输途中的安全,如出现意外、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合同执行期限: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六、质量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内容,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损失金额由违约方承担。
2、自然灾害、战争、遇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供需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如出现合同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不成的,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期内,如没有甲方违约的情况发生,则乙方必须使用甲方产品。
2、本合同期内,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相关约定。
3、在本合同约定内,甲方应该保证不因为供应、调度等因素影响到乙方使用。
4、如乙方不能按照约定日期付款,则甲方可以停止供应。并有权追究相应利息及其他款项。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存档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传真件有效。
十一、本合同如有补充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出卖人: (下称“甲方”)
买受人: (下称“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本合同约定的嘉兴黑猪父母代种猪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质量标准
甲方提供的本合同约定的嘉兴黑猪父母代种猪应当优质纯正,符合国家的种猪销售标准,并经过了科学免疫程序免疫和严格检疫。
第二条 种猪交付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的种猪数量1500头,具体交付数量和交付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
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向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付种猪,并提供所有种猪耳号和系谱档案。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双方同意根据种猪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结算,具体价格及付款方式由双方代表(甲方代表为潘清煜、乙方代表为徐美根)以签署《结算单》形式进行结算。
第四条 售后承诺
由于运输等原因致使种猪交付后七日内死亡或伤残的,甲方承诺包换,病死猪由乙方依照当地规定处理,但所获补助归甲方所有。
对不孕母猪,经过技术人员人工配种两次以上仍不受孕,乙方不愿饲养的,按母猪市场公允价格由甲方回收;乙方愿意饲养的,按当时商品猪市场价重新结算。对不能配种的公猪,经技术人员鉴定属于种公猪本身原因的,由甲方调换相同规格和数量的合格种公猪。
第五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20年月日 20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充分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共同拓展市场。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保证向乙方供货,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设定的酒水质量标准。如产品质量未达到所设定的质量标准和不好销售的产品,甲方接受退货。
二、甲方所提供的产品,由乙方负责统一销售和管理。
三、双方议定: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商品(商品及价格清单详见附页)均已专场代销方式进行销售,每月以实际销售量为结算款。双方约定在每月15日互相结算一次。乙方根据当月的实际销售量,按双方商定的结算单价(详见报价清单附页)以现金的方式付款。
四、每次供货时,甲方应与乙方采购部联系,按乙方要求准时准量得送达。送货时甲乙双方必须仔细清点验收,如有残损·过期等情况,甲方应及时跟换或退货。
五、甲方保证对供货的产品质量负责,若甲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中的规定,或甲方提供的产品因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将由甲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六、本协议有效期年月日止。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友好协商解决。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如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守约方将按《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向违约方索赔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其他: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签字(章)
法定代表签字(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二0xx年月日
甲方:(宾馆方)
乙方:(空气能销售商)
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以下销售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纽恩泰空气能热水器设备2套及冷水箱2只。
二、具体配置如下:
1、10吨热水箱:2只。
2、10匹纽恩泰空气能机组:2套
3、威乐牌(中德合资)循环泵:2只
4、、威乐牌增压泵配套
5、热水机组相关的配套配件
6、10吨圆形冷水箱:2只(此相关连接管件由甲方提供)
三、以上整套热水机组及冷水箱的价格为 。
四、甲方负责把空气能热水设备所需要的冷、热水管及循环管和电源要求甲方水电工安装到空气能放置处的3米之内,并做好热水保温,乙方负责空气能热水机组的吊运、安装及调试。甲方负责把4只水箱放置的基础底座做好,并将楼面上的防水处理做好。乙方配合甲方告诉其放置点和尺寸。
五、2只10吨的冷水箱所需的连接管件及配套的控制配件和冷水增压泵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帮甲方楼面上的安装,楼下各楼层间管路由甲方水电工安装。
六、保修事议:整机免费保修2年,终身提供服务。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时甲方预付人民币¥ 元(大写 元)给乙方。
2、空气能机组到达工地时,甲方付款计人民币¥元(大写 元)给乙方。
3、安装调试完成后,待甲方开张试用1个月,甲方将余款全部付清给乙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付预付款即为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手机号: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风险提示:
仔细审查合同相对方是否具有签约资格和履约能力,避免相对方恶意欺诈或无力履行合同而导致损失。
在签约前应保留对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尽量通过工商部门查询了解其真实情况,还可以通过电话、网络查询,最好亲自上门察看一下,尽可能多地了解对方的资格、信用状况、留意对方的营业执照是否年检,是否是假执照、单位经营(办公)场所和登记的是否一致,股东构成如何,是否有不良记录,要求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来判断经营状况等。
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经过协商,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风险提示:
合同订立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使用比较标准的合同范本或采用自己一方提供的范本。因为非书面形式在发生纠纷时不好确定责任,也为免被人利用进行欺诈,订立合同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的内容应合法,且能充分保护自身权益,避免不利条款。根据合同双方力量的对比,尽可能争取相对有利的合同条款,不要签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的一边倒的合同。仔细审核合同主要条款是否齐全,力求用语准确、清晰、避免歧义,严防笔误、涂改。
一、货物清单及价格
1、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原产地:生产厂家:
2、交易数量:
3、单价:总价款:
二、质量与技术标准和产品包装
1、质量与技术标准:
(1)整体质量、性能应当达到的标准,采用以下第项:
a.按照国家强制标准或者指导标准:执行
b.按照国际通用标准:执行
c.按照行业标准:执行
d.按照封存的样品标准执行
e.协商约定质量达到以下水平:
(2)以下部件的质量、性能标准或参数为
部件a:质量标准或参数:
部件b:质量标准或参数:
(3)产品整体作业的性能应当达到以下水平:
以下部件作业应当达到以下水平:
部件a:作业水平:
部件b:作业水平:
(4)产品的整体技术性能标准为:以下部件采用以下技术:
部件a:采用技术:
部件b:采用技术:
(5)安全性能
对环境的影响:
对操作人的影响:
数据安全:安全标识:
甲方为乙方提供详细技术资料,产品及其各部件使用的技术应当和资料上显示的相一致。
2、产品包装:
防潮要求:
防晒要求:
抗震要求:
防灰尘要求:
外包装标识要要求:
审美要求:
三、收货事项
1、本合同设备的到货日期为:合同生效起个工作日内。
2、本合同实际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3、甲方给乙方的付款方式:()支票;()电汇;()银行汇票;()c;()。
4、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正式生效,付款方式:。
5、甲方未付齐货款全款(100%)之前,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6、定金: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付款的时间。模棱两可的约定会给合作方找到拖延付款的理由。如约定乙方在收货后一次性付清款项,此约定只有始期,即收货,无终期,即到底是收货后当日当时支付款项,还是收货后日两日日内付清应该有明确的始期和终期。
四、包装、运输、交货、验收及异议的提出
1、货物包装为制造商原包装。
2、货物的运输和运输过程中的保险由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方承担。
3、乙方负责在将货物交付给甲方。甲乙双方应对设备共同验收,随设备箱内所提供装箱单作为验收的标准件,乙方供应货物在数量、质量和包装上符合生产厂家的规定,则视为乙方交货完成。交货后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风险提示:
如果货物送往本地,当明确约定送货地点,这关系到纠纷处理时法院的管辖;如果货物送往外地,则尽量不要写明,而应争取约定由本地法院管辖。此外,合同中应XX收货方的经办人的姓名。经办人签收亦视买受人签收。重新委任签收人,须提交留有其签名的收货授权书。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经办人离开后,对方不承认收货的事实,给诉讼中的举证带来困难。
因现在企业人员的变动较为频繁,当对方更换新的经办人时,应当要求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对于送货到外地的卖方来说,应特别注意应尽量要求对方付清全款后再卸货,以防止外地买方卸货后不再支付余款,置于货款两飞的尴尬境地。
4、甲方发现收到的货物与规定的不符,应在货物到达之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收到异议后应在合理期间内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协助甲方解决,直至验收合格。甲方怠慢行使该该项权利,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五、免责条款
1、双方约定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台风、战争、海关检查、进口手续及厂商供货延迟,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或适当履行)的,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受到上述免责事项影响的一方,应在天内通知另一方。
3、如果受上述免责事项的影响,使本合同只要义务之履行延迟的时间超过天,则任何一方均有权接触合同而不承担任何后果,也可有双方协议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六、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
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通常违约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责任中是否包括预期利润,可以综合交易的实际的情况,约定违约方违约时须赔偿守约方的预期利润,约定的预期利润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守约方只能向违约方主张违约金和经济损失的一种,既主张违约金又主张赔偿损失的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每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标的金额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标的金额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交通费等相关合理费用。
八、其他
1、甲、乙双方应保守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取的对方之商业及技术秘密,包括本合同文本,相关技术文件、相关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
2、就本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的问题或与本合同有关的问题,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加盖本方公章,且向对方送达,对方应个工作日内回函,否则视为无效。
3、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以传真形式签字盖章后文件同样有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供方:安徽省太湖县云峰锅炉制造有限公司 合同号:
需方:
一。供方供应新源牌 立式汽水两用锅炉一台,价格
为 万 千 百十 元(小写)元;交货时间 年 月 日左右。
二。供方锅炉本体按省质量技术监督审批图纸生产,锅炉本体一年包换(需方责任的除外),终身保修。
三。交货地点,装货由供方负责,卸货由双方负责,运输由供方负责。
四。锅炉配件按供方出厂配件清单供给。
五。订合同时付定金 元,余款1、提货时付清;2、货到需方付清货款后下货。
六。锅炉安装由 方负责;开工验收等手续由 方负责,规费由需方负责,使用登记由需方负责。
七。供方提供全套产品出厂文件。
八。双方约定违约金元,如有纠纷诉讼地在原告方。
九。其他约定事项;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电话:
年 月 日
订货协议
甲方:太湖云峰锅炉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
年 月日,乙方购买甲方 锅炉 台,型,成交金额 元(¥ 元),乙方先预付订金 元,然后货送到付 元,余款 元,等安装完毕全部付清,备注 。
乙方须履行以上协议,否则造成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签字后方可生效。 交货地点: 。 甲方:太湖县云峰锅炉制造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协议一式二份,用户、生产厂家各执一份。
经办人:
年月日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在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
第二条、包装
由乙方按国家标准进行包装。任何因包装不善所致之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交货期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验收合格之日止天。
第四条、交货地点和方式
1.交货地点:。
2.交货方式:乙方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乙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包括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第五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作为预付款;
2.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合同总价的全额销售发票,甲方在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全部余款。
第六条、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乙方承诺所提供甲方的产品质量具有可追溯性,产品质量保证期为天,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2.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如属甲方人员使用不当不能正常使用,乙方也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但甲方应承担乙方人员的差旅费和材料成本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修改
任何对本合同条款的变更、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变更后的内容与本合同(被修改部分除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货、甲方延期付款,除双方协商同意免责外,均按未交付/未支付本合同价款日的%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端的解决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各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应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需方(甲方): 合同编号:
供方(乙方): 签订日期: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得责任和义务,使双方有关 购销业务能够健康有序得发展,经双方共同磋商,特定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恪守。
一、购销货物名称:
二、质量要求
按乙方企业标准,或以甲乙双方共同封存发样品为准。
三、订货约定
1、甲方需要购货时,需提前十天以上下订单,每次订货先以电话商议或与业务负责人面谈,然后由甲方或乙方业务负责人将订货单传给乙方销售部。每次可订一车或数车生产计划。
2、每次订单甲方必须明确规格型号、价格数量、发货日期等经双方确认后方可有效。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得法律效力。
3、如甲方需要变动货物得规格、数量及送货日期,必须在乙方未生产之前补发传真给乙方,否则甲方必须按原订单收货。
4、如乙方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得影响(如:大型设备损坏、自然灾害等),造成停产等情况,使货物不能按时送达的,乙方应及时把信息通知甲方。
5、按约定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货款时,乙方有权拒付尚未交付或下批次发货物,甲方因此造成得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每次订货时得订单作为该合同得附件,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货物交割得相关规定
1、运输方式:汽车运输,运费由
2、交货地点:
3、货物到达甲方,由甲方负责卸车,卸车费用及各种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4、甲方收货后必须要在乙方销售回执单上签字、盖章,以证明货已收到。
5、甲方收到发票后必须在乙方销售回执单上签字说明以证明发票已收到。
五、验收标准及异议提出期限
1、验收标准及方法以本合同第二条为准,提出质量异议期限为收货天,约定期限内无异议,视为产品合格。
2、合格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每顿±2公斤。
六、结算方式等约定
1、标得物所有权及风险自交付时起转移,但甲方为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得物所有权属于乙方所有。
2、结算方式:
3、结算期限:
七、违约责任及合同纠纷得解决方式
1、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按违约部分的20%支付违约金。
2、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待双方再行协商后予以补充,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其它约定事宜: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二、产品质量
1、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3、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三、付款及结算方式:
1、款到两日内发货,月日前首甲方支付首次货款金额90%共计元(人民币贰拾叁万贰仟伍佰柒拾伍元整),余款10%共计元(人民币贰万伍仟捌佰柒拾伍元整)在甲方验收合格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结清。
2、结算方式:甲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乙方结算。乙方指定财务人员银行收款帐户为:
银行户名:
银行账号:
银行开户行:
四、交付方式
1、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2、交付地点
乙方指定的交付地点为:广州市白云区红旗路29号之一广州蓝茜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内。
3、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五、检验及质量保证
1、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2、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3、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月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4、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六、退货
1、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2、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3、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2、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九、其他
1、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年月日
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