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投资合同【最新5篇】
甲方: 有效身份证号码:
乙方: 有效身份证号码:
丙方: 有效身份证号码:
丁方: 有效身份证号码:
卯方: 有效身份证号码: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丁卯各方合作投资成立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项目事宜,并由(理事长姓名)方作为发起人参与专业合作社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各方已充分了解生产发展计划,并认同其市场前景,拟投入资金共同创业。
各方同意,以各方注册成立的专业合作社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方出资整,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 ; 方出资整,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方出资整,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 ; 方出资整,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 ; 方出资整,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 ;
各方一致同意,参与合作社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专业合作社股份股本总额比例为:方 ,方 ,方 ,方 ,方 。方(理事姓名长)作为共同投资人发起人应于年 月 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
公司账号:
开户行: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专业合作社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合作社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合作社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专业合作社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合作社成立后,行使其作为合作社股东的。权利、履
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专业合作社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方(理事长姓名)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
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专业合作社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专业合作社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合作社成立后,各方需根据运营情况继续合作经营投入, 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方(理事长姓名)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方(理事长姓名)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年月日 签字地点: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签字地点:
丙方(签字): 年月日 签字地点:
丁方(签字): 年月日 签字地点:
卯方(签字): 年月日 签字地点:
投资者与经营管理者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投资人以___万元为投资额,按照总投资的比例进行红利分配。
第二条 参与实际经营管理者,按照实投资金占总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未参与管理的投资人则按实际净利润的 %进行分配。
第三条 在运做良好的情况下,以一年为协议期,从协议签定之日起,未满一年者,投资者提出撤资,则按签定之日至提出撤资之日止,分享期间红利的净利润的 %。退款时间以提出撤资书面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退还所投资金,并以同期银行利息的 %支付利息。
第四条 在特殊情况下,如运做无明显利润,且预期在一定时期内仍无明显盈利能力,投资者可提出退出所投资金。在提出撤资书面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退还所投资金,并支付提出撤资书面申请起到退款之日的同期银行利息。
第五条 在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建立了良好的市场网络时,若有新的投资者加入,则需征得每位原始投资人的同意,方可加入。新投资者红利分配:按所投资额占总投资额比例净利润的 %进行红利分配(新投资者以投资之日起所产生的净利润为准),另 %净利润由经营管理者和原始投资者平均分配。
第六条 投资者对经营者的经营管理有监督权与知情权。
第七条 在经营期间,由于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失,如地震、火灾等,则按投资人的投资金额承担。
第八条 在经营期间,所产生净利润的 %由经营管理者自行支配。
第九条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协议期限为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经营者和投资人各执一份。
投资人: 经营管理者: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法定地址:法定授权人姓名:乙方:法定地址:法定授权人姓名:丙方:法定地址:法定授权人姓名:(注:若有两个以上合营者,依次称丙、丁X。)
第一条 全体投资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风险提示:
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出资比例:
第二条 经营期限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风险承担甲、乙、丙方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全体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
第三人,
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五条 协议的终止风险提示:
在盈余分配问题上,投资人通常不会忽略,但对于投资项目给
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分担上,投资人往往会出现疏漏。虽然各投资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和内容是一致的,但对投资人内部责任分担以及追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协议约定确定的。若因约定不明,会使得无过错投资人要与过错投资人共同承担责任,甚至数倍于有过错投资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1、共同投资人增加或变更。
2、甲、乙、丙方任何一方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依法撤销或破产。发生投资人难以继续共同的投资的其他事由,须经全体投资人同意。
第六条 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其次,合同中,许多当事人常约定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确忽略对具体违约金的确定,而在后续纠纷争议中,守约方又对损失的大小无法确切举证,而造成无法弥补全部损失,因此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应当多费些心思。
1、由于甲、乙、丙方任何一方行为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赔偿。
2、甲、乙、丙方任何一方未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及方式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
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3、由甲、乙、丙方任何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三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三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适用法律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方另行协商。
2、本协议一式份,由三方于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甲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资金万注入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甲方帐户(资金帐户号)委托乙方全权管理。
委托管理细则如下:
一.委托管理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甲乙双方应遵循以下条款进行利益分配
1.甲方帐户资金,在委托期内与乙方每月进行结算,增值部分当月进行利益分配。
2.甲方帐户资金增值部分,在委托期内达到或超过本金的100%,乙方可随时封盘,将其增值部分进行利益分配。
3.甲方欲在中途追加资金,应经由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三.甲方资金在委托期间亏损如超过本金的20%,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议但乙方不负责亏损金额的赔偿。
四.在乙方管理甲方帐户期间,双方遵循以下细则:
1.甲、乙双方共同拥有甲方帐户密码,甲方可以对帐户进行随时监督。
2.甲方不得对乙方的理财交易行为做干涉,且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对甲方帐户进行交易操作。
3.非第三款原因,甲、乙双方中途欲单方面终止本协议,须事先与对方协议并经由对方同意,方可终止协议。
4.在理财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单方面划转甲方帐户资金或提取现金。
5.在出金时甲乙双方同意后,甲方应先把增值部分的注入乙方指定的资金帐号。
6.签于期货投资的风险性,对理财过程中所发生的非系统性风险导致的亏损乙方不承担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起执行。
甲方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
甲方住址:
乙方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
乙方住址:
协议签定日期年月日
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丙方:身份证号码:
以上三方单称时为本协议一方,合称时为本协议各方。鉴于甲方拟对项目与项目进行投资,乙丙两方意愿与甲方共同投资,以上各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三方投资份额、事务执行及利润分成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投资项目
具体情况项目,位于;项目,位于,前述两个项目甲方预计投资人民币万元,具体投资额以最终结算的投资额为准。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在两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中,甲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出资总额的80%;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出资总额的%;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出资总额的%,总投资超过预计万元的,各方同意按出资比例同时追加出资。
第三条 三方应按照项目开展进度要求,依据甲方指令按出资比例同时履行出资义务
各方出资应在年月日或两项目完成前支付全部出资。一方的出资应经其他两方确认,并将资金交给甲方财务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出资后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资。
第四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各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投资项目债务先以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出资额度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 利润分配期限
各方同意在两项目最终清算后,被投资项目将投资利润分配给甲方后30天内,乙丙方可要求甲方按三方出资份额分享投资利润。
第六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执行投资日常事务,对外全权与第三方签订投资协议等法律文书;
2、甲方以外的其他投资人有权了解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但不得干涉甲方对共同投资事宜的处理;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以下共同投资事务须由共同投资人同意即为有效。
(1)投资人转让共同投资项目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第七条 投资的转让
1、任一方均不得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
2、各方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
2、投资人私自以其在约定共同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投资项目处理,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是指,将其已投入的出资额予以返还(具体内容各方协商)。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3、本协议一式份,甲乙丙各执份,份交甲方公司留存,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乙方(签字盖章):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丙方(签字盖章):签订地点: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