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的商铺临时租赁合同【精彩6篇】
出租方(甲方):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联系电话:
为更好提高门面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门面租赁给乙方,作为服使用。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年)
三、月租金元整(元),乙方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交清当月的租金即元整(元),如乙方未按时交付租金拖欠租金五个工作日后,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勒令乙方清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退还押金。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五、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六、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理。
七、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八、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
九、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需要收回该房屋做为消防通道或作为前台使用时,乙方必须无条件同意,并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一个月内清场否则因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按期清场后合同终止,甲方退还押金。
十、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方年月日将坐落在店铺出租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合同如下:
1、租赁期限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年。
2、租赁金额及付款方式
乙方以月租人民币元,经营甲方店铺,付款办法:年租金总额人民币元,在合同签订时交清。
3、租赁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须向甲方缴交店铺设施抵押金人民币元,押金不计息。
(2)乙方拥有店铺经营、管理和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侵犯。店铺的所有权和水电房籍及主水管至水表处理。
(3)乙方经营店铺的一切费用(包括投资成本、水电费、店铺装修、税费及一切债务等)除店铺租赁税外概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爱护店铺设施,如有或损坏,乙方应按市场价赔偿或负责修复。乙方如需对门店进行改装,须经甲方同意同意后方可讯息工期,基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遵守交通和公共秩序,保持店铺门前畅通和落实门前“三包”,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6)乙方不得在租赁范围堆放带腐蚀性或危险性物品,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内经营,遵纪守法,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搞非法经营,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8)乙方如需转包他人,应事先以书面报告甲方,甲方在接到报告后十五天内作出答复,并签订变更协议,转包他人仍按本合同条款执行。未经同意甲方擅自转包他人,按违约处理。
(9)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变动而变更。
(10)如因乙方人为或第三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店铺如在租赁期内遇风灾地震自然灾害而造成重大损失,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4、期满规定
(1)乙方应在期满前两天内搬迁完毕,近期将租赁范围交还甲方。
(2)租赁届满,店铺的用水电设施无偿归甲方。
(3)乙方在租赁期间装修的固定设施无偿归甲方,可动设施乙方必须在期满前五天内处理完毕,乙方应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
(4)乙方缴交甲方的押金,待双方交接清楚后由甲方付还乙方。
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必须共同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或废止合同。
如有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对方人民币元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更好提高单位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县城路一间面积为平方米的临街门面。
租赁给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两年)。
三、年租金万元整,乙方于每年元月份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的租金,但甲方必须提供税务发票。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额每日收取%的违约金。
六、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七、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理。因甲方责任停水、停电,致使乙方损失,甲方按全年租金总额%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实际损失。如乙方需增容,其手续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主体结构的正常维修,如委托乙方代行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其室内的各种设施(包括门窗)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十、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
十一、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扩建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违约,除退还押金外另赔偿违约金元,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如乙方违约不得要求返回押金,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承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现就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中未尽事宜订立以下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原则许可乙方的经营方式为体验营销,但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体验营销的合法证件或相
关手续,并出具合法的经营资格(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特别许可证等,复印后交甲方备存)。
甲方必须相应的向乙方出具相关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屋产权证、产权人许可甲方出租经营的凭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房屋出租备案登记证等。)
二、双方同意将该商铺的租赁合同期限改为至年1月30日止,原《商铺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为二年:自年6月18日至年9月18日止”的内容作废。乙方承诺在年1月30日前无条件撤离租赁场地。
三、乙方必须在本补充协议签订前向甲方交清此前拖欠甲方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不含照明费公摊、空调费公摊)等,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提供乙方水、电、空调的供给。
四、乙方必须确保前来商铺参加体验活动的`参与者(尤其是中老年人)的安全,如在本商场内外发生摔伤、晕倒、伤亡等各种意外事故,系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为了保证意外事故受损者能得到及时救治或处理,甲方应该在事故发生后马上通知乙方,乙方必须立即配合甲方参与事故的处理。如果是乙方的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但乙方没有配合甲方处理的,视为乙方违约,每少参与一次事故处理的处违约金3000元。
五、乙方作为甲方商场的独立商铺,不受商场经营好坏状况的影响,故乙方已预交给甲方的四个月(年9月18日至年1月18日)商铺租金元、三个月(年8月14日至年11月14日)的办公室租租金5700元,合计元,由甲方作为乙方已交租金全部计收。除此之外产生的租金由乙方按实际应交金额向甲方交清。
六、甲方承诺暂不计收乙方的照明费、空调费等公摊费用,但物业管理费(2元/m)及水电费,乙方必须按实际应交金额向甲方交清,于年1月30日结算。
七、在经营过程中,乙方要妥善管理好体验活动的参与者,要求参与者不得在甲方商场内外高声喧哗、争抢拥挤或做有碍甲方商场物业管理及其他租户经营、公共利益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诉或处罚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八、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商铺租赁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商铺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修订的条款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负责人):
负责人: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
日期:
电话:
日期: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乙方自愿承租甲方产权商铺,甲方同意将该商铺出租给乙方从事商业合法经营,双方在相关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订如下协议:
一、商铺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店铺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给予乙方 月的装修期,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装修期,装修期间免收租金, 装修期满,无论乙方是否装修完毕都应按时交纳租金。
三、租金及交纳方式(现金或转账)
1、第一年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月,(每个月支付一次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 %,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每 个月支付一次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等等。起租日前 天内,乙方支付甲方第一期租金,以后租金支付方式以此类推。上述租金不包含店铺出租税,如涉及缴纳店铺出租税,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 个月租金作为押金(共计人民币 元),甲方收到押金后乙方方可办理进场装修。
3、押金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甲方扣除合同中提及的乙方拖欠费用及违约费用后,将剩余押金无息归还给乙方。
4、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犯罪活动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
五、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后,乙方的装修及修缮,甲方概不负责;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保证在正常使用状态下交还给甲方。
六、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承租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用。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0度,电表底数为0 度,此度数以后经营期间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税费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如果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甲方出售房屋,须提前 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如违纪违法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在乙方经营期间,发生偷盗、火灾由乙方负责。
九、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甲方负责赔偿违约金,违约金按押金 倍收取。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违约金按押金 倍收取。
十、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1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红谷滩金街租赁服务部和万达物业部各执1份备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
承租方:
位于珠海金湾区三灶镇月塘村综合楼商铺出租一事,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租赁场地:月塘村综合楼靠山庄路口层号商铺归乙方管理使用。(注明:承租方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每个月租金为元整(¥元),双方签订合同的当天内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个月租金作为该商铺的押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才退回无息押金。本商铺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及转让,如违反,出租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押金不退还。
四、承租商铺所用水费、电费自行结清,商铺里面的电、水设施承租方自行维修及维护。
五、承租方不得破坏商铺原有结构,如需变动,则必须取得出租方同意,未经同意,承租方如擅自改变商铺原状及结构的,出租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押金不予退还及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负责。
六、每月28号前交租金,如不按期交租,逾期5天以上则权当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押金不予退还。
七、承租方需办理相关证照时,出租方应提供该场地证明,承租方必须合法经营,不得利用商铺从事违法活动。
八、租赁期间,承租方负责妥善管理该商铺,在租赁期间如有房屋、门窗、水、电等设施损坏的,由承租方负责对其进行维修,出租方不予负责。如承租方人为或管理不善造成损坏的,出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的责任及赔偿。
九、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