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租赁合同合集8篇
出租方: 宾馆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编号: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编号:
甲方因经营所需,现决定将其经营的具有财产所有权的宾馆客房部、餐厅对外租赁经营,乙方决定承租。现经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充分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租赁标的物的范围
1、宾馆客房部1层至4层所有房屋(不含客房部楼房5层的房屋及甲方现使用的车库1处);
2、宾馆餐厅1层、2层的所有房屋;
3、客房部房屋内现有全部经营设施和餐厅内所有经营设施(《租赁标的物移交清单》附后);
4、宾馆《房屋所有权证》、宾馆《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租赁场地范围除宾馆楼房5层的房屋及甲方现使用的车库1处外,以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核准的范围为准。
二、租赁期限
本合同项目下的租赁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正式履行时间为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后的60日(乙方对承租的宾馆客房、餐厅另行装修时间约定为60日),该60日甲方不计收乙方租赁费。
三、租金数额及给付期限和方式时间约定为60日)。 本合同项下的年租金为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元整(¥ 元整),由乙方以下列期限以货币形式给付甲方:
1、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共 年的租金,由乙方以 年为一个给付时间单位,在每 年的第一个合同年度起始的10日以前一次性付清,其中乙方在合同期前20年每年应付甲方的 元中的每年 元,20年共计 元,在甲方将现出租第三人使用的宾馆客房部楼房5层的房屋移交乙方之日由乙方一次性给付甲方;
2、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共 年的租金,由乙方在每个合同年度起始的10日以前一次性付清。
四、租赁合同的担保
五、租赁标的物的交付
1、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标的物交付时间为 年 月 日;
2、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标的物交付方式为双方现场清点、登记造册移交,移交表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租赁期间的税、费及相关费用承提
1、租赁期间承租物的水费、电费、卫生费、采暖费、排污费以及相关部门今后可能新增的与租赁标的物有关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如数、按期承担交纳;
2、租赁期间税务机关依法向宾馆征收的各项税款均由乙方按期、如数承担缴纳;
3、租赁期间相关行政机关向宾馆收取的各项行政性收费以及宾馆相关证、照的年审验费用均由乙方按相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
4、乙方在租赁期间可能被相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行政处罚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缴纳和承担;
5、乙方在租赁期间对租赁标的物的维修、改造、设施购置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设施维护改造及他物增设
1、甲方对出租与乙方承租的所有标的物依法具有绝对所有权;
2、根据租赁标的物的用途及经营需要,甲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对租赁标的物进行维护、改造和增设他物,但不得对房屋的主体结构进行不利于使用的技术性改变;
3、甲方移交乙方的现有租赁标的物,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本合同因故中途终止履行时,由乙方按甲方移交乙方接交时的基本状态如数移交甲方;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出资购置和改造增设的客房、餐厅内外的附属物,在本合同到期时,无条件无偿移交甲方接收,不再另行计价。
八、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出租与乙方承租标的物依法具有所有权、使用权和处分权;
(2)甲方负有按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向乙方交付租赁标的物并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对租赁标的物进行正常使用和收益的义务;
(3)甲方在租赁期内负有不干涉乙方正常经营活动和除本合同约定情形外不得提前收回租赁标的物以及将已经出租与乙方承租的租赁标的物再行转租、出售与第三人的义务;
(4)甲方负有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对乙方在处理可能出现的重大事务进行协助办理的义务,但不负有费用承担义务;
(5)甲方享有按本合同约定的数额、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收取租金本金以及可能因乙方的违约行为而产生的违约金的权利;
(6)甲方的配偶、子女对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标的物依法享有继承权。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享有在租赁期限内因第三人主张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前的相关权利而及时通知甲方处理和因此导致影响乙方经营活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后要求甲方减少租金数额的权利;
(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后,若甲方有意出售、出租租赁标的物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和购买的权利;
(3)乙方负有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如数向甲方交付租金和因其可能违约而向甲方承担违约金的义务;
(4)乙方负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将甲方出租的租赁物转租第三人或者将甲方的租赁标的物作为他项权利的质押物、担保物,否则承担违约责任的义务;
(5)乙方负有在租赁期限内对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前使用的员工按与甲方相同的待遇与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继续予以使用的义务,但员工自愿放弃该项权利的情形除外;
(6)乙方负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工伤、工亡事故依法承担全部经济赔偿和接受行政处罚的义务;
(7)乙方负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实际需要承担租赁物维修、改造、增设费用的义务和合同到期或者终止时将前修、改造成果及增设的他物所有权无偿移交甲方接受的义务,同时负有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时对甲方出租的物品可能造成损毁、缺失后照价赔偿的义务。
九、债权的享有和债务的承担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债权由甲方享有,在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所有债务由甲方清偿,与乙方无关;
2、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所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均由乙方享有和清偿,与甲方无关。
十、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非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和解除,否则视为上述行为实施方根本性违约,违约方因此必须向守约方给付本合同项下租金总额的5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方交付租赁标的物超过10个工作日时,应当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按合同金额每日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租赁期限按实际违约时间相应顺延;
3、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第三人向甲方主张本合同签订之前的相关权利而导致乙方停业的,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停业时间相应减收乙方租金;
4、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数额和方式给付甲方租金超过10个工作日时,则从违约之日起除如数给付甲方
租金本金外,按未给付甲方款项数额的每天5%支付甲方违约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数额和方式给付甲方租金超过30日时,即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甲方因此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无条件收回租赁标的物。乙方因此除如数给付欠付甲方的租金外,还必须承担违约之日至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期间应给付甲方租金总额的5%的违约金给甲方;
5、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将甲方的租赁标的物转租第三人或者作为他项权利的担保标的物出质、抵押与第三人,否则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乙方因此承担违约行为后果的方式与本合同本条第4项的方式相同。
6、租赁标的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毁损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经友好协商不能解决而需要通过司法诉讼程序处理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三、本合同书一式 份,合同附件1份,合同内容一致,效力同等,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均属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捺印)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书有效期届满或者合同约定的终止履行条件成就,本合同被解除之日自行废止。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名捺印):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出租方: (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 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为了使甲、乙双方合作愉快,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物的名称:
甲方将位于 的集住宿、餐饮、娱乐为一体的宾馆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房屋概况及用途
1、2-4层共 平方米,待装修。经营娱乐、餐饮。
2、5-6层为标准间客房共 间,已装修好。
3、7-8层由写字间改为客房,待装修。共 间。
4、位于上述楼房 侧的招待所60间,待装修改造,做客房使用。
三、房屋租赁期限
共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租金
1、租金共 元
其中:①5-6层租金 元。
②7-8层(由甲方改造装修好)租金 元。
③2-4层(由甲方装修好后)租金 元。
④60间招待所(由甲方实施旧楼改告后)租金 元。
2、租金支付方式:
①乙方先支付已装修完毕的五、六层租金,合同生效后20日内交第一季度租金。
②其它楼层一经装修完毕,乙方即在20日内向甲方交纳该装修完毕楼层的租金。
③租金交纳:租金按季度交纳。乙方应在每季度初的20日内向甲方交纳租金。
五、押金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押金。乙方未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有权用押金冲抵乙方租金及违约金。合同履行完毕,租金结清,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六、房屋转租
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将该房屋转租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在经营期间,乙方应爱护租赁财产,因保管不善致租赁财产损坏的,应恢复原状,无法恢复的,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2、乙方应严格按合同约定日期交纳租金,逾期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季度租金总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
八、合同的解除:
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乙方拖欠房租累计6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九、其它条款:
1、宾馆的营业执照由乙方办理,并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2、宾馆名称由乙方确定,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以自己的名义经营。
3、乙方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争议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仲裁委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四份合同举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大酒店**楼**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出租酒店的范围和基本情况
1、**大酒店位于**路**号,出租范围包括该酒店的**楼**,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2、上述楼层按现状的所有装修和所有物件随楼层同时出租给乙方作为宾馆经营使用。
3、甲方作为该房屋的唯一合法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合同关系。甲方应保证对本合同所涉之租赁房屋及配套附属设施等享有使用权及合法处置权,并不被第三人合法追索。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可用于宾馆经营用途。
4、乙方租赁后应单独办理相关证照和营业手续,甲方应予配合。
二、酒店租赁期限和交付日期
1、该宾馆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后,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三、租金标准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
1、租金每年为-不包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房屋维修费等税费。 年后,每 年房屋租金递增 %。
2、租赁房屋采取先交费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房屋押金计人民币 万元整、第一期租金 万元整,从第二次交租开始乙方应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期租金。租赁期内乙方无任何违约,押金在合同终止后甲方全额不计息退给乙方。
3、乙方不按时交纳房屋租金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当期应支付房屋全年租金的百分之五(5%)向甲方支付每日违约金,超过60日仍未完全交纳房屋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需支付给甲方合同租金总价的30%违约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因使用该房屋正常发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2、排污:乙方负责办理排污和环保手续,承担相关费用,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办理。甲方提供满足乙方使用量的化粪池。
3、属于操作使用等人为因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4、消防:乙方保证租赁期间的所有建筑物的一次性消防系统满足有关部门的标准,可用于商业活动的正常使用,确保酒店宾馆正常开业及日后正常使用。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5、其他未明确税收及费用在租赁期内由乙方全部负责。
五、酒店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主体有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另外,属于甲方维修范围需要进行大修时,若因维修工作对乙方的营业造成较大和较长时间的影响,甚至导致乙方完全无法营业,甲方同意在乙方受影响期间适当减少或免除乙方的租金,具体减免比例由双方根据影响时间和影响程度协商确定。市政工程、道路和设施维修或公共部分维修所造成的影响不属于此范围,但双方同意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协商的方式妥善解决。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由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由乙方负责。
4、乙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该房屋,不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5、乙方保证安全的使用该房屋,不在该房屋内存放或容忍存放危险物品。否则,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因此受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六、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经双方清点签收并相互结清费用进行交接。
2、属于乙方的家具、电器等设备由乙方负责搬走。由乙方增加的装修(包括新增固定的隔墙、窗、灯具、门及其他拆卸后会损坏室内状况的情况等)乙方不得拆除,以免破坏室内的装修状况,增加的装修的所有权无偿归甲方所有。
七、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转租、转让或交换。
2、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或因资不抵债、银行等抵押需要处理该房屋的,应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屋出售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本合同终止的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未履行部分的相应租金。
1、不可抗力:因自然外力等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损毁,灭失的。
2、政策性拆迁:租赁期内如遇房屋拆迁,甲方应按照政策及法律法规赔偿乙方损失。
九、综合条款
1、租赁期内,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抵押权人认可及履行本租赁合同内容。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和附件内容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经对本合同条款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有乙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照本合同规定索赔。
4、甲乙双方就履行合同发生纠纷,应先通知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租用酒店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自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附件:
1、 房屋产权证明或授权证明(复印件2份);
2、 租用房屋的平面图及结构图(附件一:产权人盖章);
3、 租用房屋所在范围的土地红线(附件二:产权人盖章);
4、 租用房屋的土建、配套设施和附属设施状况;
5、 租用房屋装修、物品清单及相关照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将房屋租给乙方,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房屋月租金为元,乙方需每月日前预交当月房租。
三、租房期间,甲方收取乙方押金元,租期不到,退租者,押金不退。
四、租房期间,乙方将房间配置的物品损坏者,照价赔偿。
五、乙方租甲方房屋用途为居住或办公,租房期间不得擅自更改房屋用途。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甲方(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大酒店**楼**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出租酒店的范围和基本情况
1、**大酒店位于**路**号,出租范围包括该酒店的**楼**,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2、上述楼层按现状的所有装修和所有物件随楼层同时出租给乙方作为宾馆经营使用。
3、甲方作为该房屋的唯一合法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合同关系。甲方应保证对本合同所涉之租赁房屋及配套附属设施等享有使用权及合法处置权,并不被第三人合法追索。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可用于宾馆经营用途。
4、乙方租赁后应单独办理相关证照和营业手续,甲方应予配合。
二、酒店租赁期限和交付日期
1、该宾馆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后,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三、租金标准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
1、租金每年为-不包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房屋维修费等税费。年后,每 年房屋租金递增 %。
2、租赁房屋采取先交费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房屋押金计人民币 万元整、第一期租金 万元整,从第二次交租开始乙方应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期租金。租赁期内乙方无任何违约,押金在合同终止后甲方全额不计息退给乙方。
3、乙方不按时交纳房屋租金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当期应支付房屋全年租金的百分之五(5%)向甲方支付每日违约金,超过60日仍未完全交纳房屋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需支付给甲方合同租金总价的30%违约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因使用该房屋正常发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2、排污:乙方负责办理排污和环保手续,承担相关费用,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办理。甲方提供满足乙方使用量的化粪池。
3、属于操作使用等人为因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4、消防:乙方保证租赁期间的所有建筑物的一次性消防系统满足有关部门的标准,可用于商业活动的正常使用,确保酒店宾馆正常开业及日后正常使用。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5、其他未明确税收及费用在租赁期内由乙方全部负责。
五、酒店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主体有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另外,属于甲方维修范围需要进行大修时,若因维修工作对乙方的营业造成较大和较长时间的影响,甚至导致乙方完全无法营业,甲方同意在乙方受影响期间适当减少或免除乙方的租金,具体减免比例由双方根据影响时间和影响程度协商确定。市政工程、道路和设施维修或公共部分维修所造成的影响不属于此范围,但双方同意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协商的方式妥善解决。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由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由乙方负责。
4、乙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该房屋,不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5、乙方保证安全的使用该房屋,不在该房屋内存放或容忍存放危险物品。否则,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因此受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六、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经双方清点签收并相互结清费用进行交接。
2、属于乙方的家具、电器等设备由乙方负责搬走。由乙方增加的装修(包括新增固定的隔墙、窗、灯具、门及其他拆卸后会损坏室内状况的情况等)乙方不得拆除,以免破坏室内的装修状况,增加的装修的所有权无偿归甲方所有。
七、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转租、转让或交换。
2、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或因资不抵债、银行等抵押需要处理该房屋的,应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屋出售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本合同终止的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未履行部分的相应租金。
1、不可抗力:因自然外力等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损毁,灭失的。
2、政策性拆迁:租赁期内如遇房屋拆迁,甲方应按照政策及法律法规赔偿乙方损失。
九、综合条款
1、租赁期内,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抵押权人认可及履行本租赁合同内容。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和附件内容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经对本合同条款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有乙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照本合同规定索赔。
4、甲乙双方就履行合同发生纠纷,应先通知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租用酒店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自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附件:
1、房屋产权证明或授权证明(复印件2份);
2、租用房屋的平面图及结构图(附件一:产权人盖章);
3、租用房屋所在范围的土地红线(附件二:产权人盖章);
4、租用房屋的土建、配套设施和附属设施状况;
5、租用房屋装修、物品清单及相关照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酒店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租赁给乙方的酒店位于
2.酒店面积共约 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3.该酒店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协议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协议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租赁期满交还给甲方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该酒店租赁期限共五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酒店,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赁,则必须在租赁期满3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协议。
3.酒店交付日期:
第三条 租金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五百万元;其余年度的租金为六百万元。
2.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第一年租金:在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支付甲方五十万元定金,在甲方将酒店正式交付乙方时乙方支付甲方一百五十万元,第一年剩余三百万租金乙方在接收酒店后三个月内付清;
其余年度租金由乙方按年一次性提前支付,在上一年租赁期届满前二个月付清下一年全年租金。
乙方如未按上述约定期限支付租金超出10日,本协议自动解除,乙方应立即主动将酒店交回甲方并承担违约责任,否则甲方有权强制收回酒店。
第四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元,作为本协议履约保证金和宾馆全部设施、设备押金。
乙方应按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并承担每年因房产租赁所产生的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所得税、土地使用税等。
乙方自行承担因使用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气、有线电视、通讯、供暖、排污等与酒店经营相关的费用。乙方负责该酒店的整体管理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承租酒店由乙方自身经营,自负盈亏。在乙方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乃至纠纷、诉讼等一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酒店及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
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保证该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其它所属硬件设施的维修、维护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2.对乙方自行增加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3.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租赁的房屋及其附属硬件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者经济赔偿。
4.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本协议
1.本协议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在租赁期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让该酒店。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迁变动酒店结构。
(3)损坏承包的酒店设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应用于酒店经营以外的用途。
(5)利用所承包的酒店进行非法活动。
(6)逾期10日未交纳租金或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助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协议。
第七条 宾馆的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乙方应保证租赁期间酒店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设施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3.乙方应于租赁期满后,将酒店及附属设备、设施如数交还给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的酒店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的状态,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响酒店的正常经营。对未经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协议,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房产交付前,如甲方毁约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如乙方毁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2.在租赁期间,乙方有第六条第2款的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
酒店,并且乙方应按照协议总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在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包的,乙方应按协议总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承包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酒店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R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涉及宾馆经营所需办理的证件由甲方办理
2.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房屋租赁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楼宇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总部基地凤凰中大道850号恒盛银都B座
二、租用面积: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
三、楼宇用途:乙方所承租的房屋作为宾馆或商业办公场所使用。
四、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十一年。
五、租金标准:每月每平米22元(税费后价格),每月计人民币 元。租金前二年不变,第三年起在22元的基础上每年递增8%。
六、装修事宜:
装修期限:免租装修期为3个月。
七、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米元,每月计人民币 元,由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每6个月缴付一次,具体事宜由乙方和物管公司书面约定。
八、室内所耗水电费按国家规定价格以表计费,每月按时查表,乙方在查表后规定时间内缴清费用。
九、付款方式:租房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每次计人民币 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十、履约保证:
1、乙方签约之日应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租共计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届满不再续租时,乙方将完好物业归还甲方,并没有违约行为,业主即在十日内,将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乙方。
2、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负责交纳与房租无关的通讯、网络、视讯等其它费用)。甲方为乙方提供房产文件(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国土证)或可以证明甲方有房屋租赁许可的证明,以确保对乙方租赁房屋产权无争议。
3、在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房屋的设施、设备,不得损坏主体结构。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含内部设备、设施)毁损,乙方应负责维修或在房租中作赔偿。乙方在对房屋装修时应提前三天向大楼物业工程部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进行装修。乙方在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布置网络系统工程前要将装修改造方案及图纸报甲方同意。如装修、改造、增添部分出现故障,后果自负,并须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相邻客户影响和损失。
4、租赁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市、区消防治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签定消防责任书,如乙方对租赁房屋使用不当(如未关好门窗、部份办公区无人或无前台值班等),在乙方上班时间内发生的消防事故或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在下班后发生的案件,由公安机关裁定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在承租期内,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缴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月租金的%缴纳违约金,逾期超过7天不缴纳租金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不返还履约保证金,并向乙方提出赔偿。
2、租赁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将已出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或提前收回。如果收回负责赔偿乙方合同剩余租期该房屋的经营价格总和和装修损失。
十二、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在租赁期内,乙方拥有转让权在合同期内可以将该店铺转让给其他方经营,其他方需重新与甲方签署合同,租金按当时市场价格,协商一致进行核算,同时甲方归还乙方所交的租赁保证金.同时拥有转租权,转租期限不超过合同期限.
2、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3、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十日之内书面回函给乙方。如乙方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属违约行为,甲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及所交租金并有权将该房屋收回,如乙方人为损坏房屋及设备,应照价赔偿。
4、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合同可以解除。由于不可抗力在大楼内造成甲方或乙方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5、装修及装修附加部分在解除合同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完整将其房屋整体移交给甲方,不得拆出房屋装修部分(可动产除外)。甲方无义务对装修及添加的装修部分予以补偿。
6、经协商双方同意,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甲方需验收物业是否完好无损,如有损坏应在乙方所交的房租中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违约金及所欠的水、电费和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其超出部分退还给乙方。如乙方所交保证金或剩余房租款不足以补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时,应负责赔偿。结清房租、物业管理费、电费、停车费用等,方可在三天后动手搬迁,否则按违约而论。
十三、租赁期满,租赁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两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定租赁合同。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出租乙方。
十四、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友好解决。协商无效,提交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十五、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及房租后开始生效执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房屋租赁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楼宇地点:.
二、租用面积: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
三、楼宇用途:乙方所承租的房屋作为使用。
四、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
五、租金标准:每月每平米元(税费后价格),每月计人民币元。租金前二年不变,第三年起在元的基础上每年递增%。
六、装修事宜:
装修期限:免租装修期为个月。
七、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米元,每月计人民币元,由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每6个月缴付一次,具体事宜由乙方和物管公司书面约定。
八、室内所耗水电费按国家规定价格以表计费,每月按时查表,乙方在查表后规定时间内缴清费用。
九、付款方式:租房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每次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十、履约保证:
1、乙方签约之日应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租共计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届满不再续租时,乙方将完好物业归还甲方,并没有违约行为,业主即在十日内,将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乙方。
2、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负责交纳与房租无关的通讯、网络、视讯等其它费用)。甲方为乙方提供房产文件(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国土证)或可以证明甲方有房屋租赁许可的证明,以确保对乙方租赁房屋产权无争议。
3、在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房屋的设施、设备,不得损坏主体结构。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含内部设备、设施)毁损,乙方应负责维修或在房租中作赔偿。乙方在对房屋装修时应提前三天向大楼物业工程部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进行装修。乙方在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布置网络系统工程前要将装修改造方案及图纸报甲方同意。如装修、改造、增添部分出现故障,后果自负,并须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相邻客户影响和损失。
4、租赁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市、区消防治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签定消防责任书,如乙方对租赁房屋使用不当(如未关好门窗、部份办公区无人或无前台值班等),在乙方上班时间内发生的消防事故或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在下班后发生的案件,由公安机关裁定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在承租期内,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缴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月租金的%缴纳违约金,逾期超过7天不缴纳租金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不返还履约保证金,并向乙方提出赔偿。
2、租赁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将已出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或提前收回。如果收回负责赔偿乙方合同剩余租期该房屋的经营价格总和和装修损失。
十二、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在租赁期内,乙方拥有转让权在合同期内可以将该店铺转让给其他方经营,其他方需重新与甲方签署合同,租金按当时市场价格,协商一致进行核算,同时甲方归还乙方所交的租赁保证金.同时拥有转租权,转租期限不超过合同期限.
2、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3、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十日之内书面回函给乙方。如乙方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属违约行为,甲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及所交租金并有权将该房屋收回,如乙方人为损坏房屋及设备,应照价赔偿。
4、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合同可以解除。由于不可抗力在大楼内造成甲方或乙方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5、装修及装修附加部分在解除合同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完整将其房屋整体移交给甲方,不得拆出房屋装修部分(可动产除外)。甲方无义务对装修及添加的装修部分予以补偿。
6、经协商双方同意,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甲方需验收物业是否完好无损,如有损坏应在乙方所交的房租中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违约金及所欠的水、电费和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其超出部分退还给乙方。如乙方所交保证金或剩余房租款不足以补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时,应负责赔偿。结清房租、物业管理费、电费、停车费用等,方可在三天后动手搬迁,否则按违约而论。
十三、租赁期满,租赁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两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定租赁合同。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出租乙方。
十四、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友好解决。协商无效,提交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十五、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及房租后开始生效执行。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