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经营合同(精彩10篇)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第一条、合伙宗旨
秉承互利共赢、开诚布公、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原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经营本项目。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1、合作经营项目坐落于。
2、主要营业范围是。
第三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甲以方式出资,出资额为元(人民币),占总出资比例;
乙以方式出资,出资额为元(人民币),占总出资比例。
2、双方合伙的出资:
(1)前期初定装修、设备款元(人民币),必须于年月日以前交齐。
(2)首年房租双方各元必须于年月日前向交纳。
(3)以后的房租双方各自于每年的月日前向交纳。
3、前期合伙出资(不含铺面租金)共计元(人民币)。
4、合伙期间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5、合伙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6、如果期限届满后双方无异议,本协议自动续延。
第四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按双方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
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双方比例承担。
3、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视企业经营规模扩大,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接纳新的入伙人,但须重新签订入伙协议。
2、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日通知另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合伙人因个人行为导致被公安机关拘捕或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当然退伙;
(3)合伙人有营私舞弊、损害合伙利益的行为,经查证属实,可以将其除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合伙人退伙后,双方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须经另一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入伙协议。
第六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委托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以负责人名义签订铺面租赁合同,办理有关证照事务,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第七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双方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以双方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双方共有。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双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据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或者经另一方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终止:
(1)合伙期届满,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伙;
(2)合伙期未满,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2、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3、清算由双方共同进行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4、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另一方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另一方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条款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为了共同开发“美乐滋”市场,保障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以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美乐滋”加盟店
一、“美乐滋”加盟店是提供汉堡、炸鸡、饮料制作及销售的经营实体,加盟店是使用由甲方开发的技术、形象管理等统一系统。
二、乙方为甲方第47加盟店。
三、乙方为甲方“奥麦客”加盟店,加盟店的技术、配方比例、商标图案,及形象设计等无形资产都归甲方所有,乙方加盟店有型资产归乙方所有。
第二条 甲方义务、责任
一、乙方所有的后厨设备、儿童乐园及原料由甲方统一配送,以确保品质要求,更加巩固“奥麦客”品牌的质量,获得更大的利润。
二、经营过程中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有义务相互提供货源支持,乙方需向甲方购买的原物料,甲方应确保货源充足及价格合理,不得恶意断货或限制供货数量,抬高价格制造障碍。
三、甲方须保证授予乙方的西方比例、技术操作及腌料的安全可靠性。
四、甲方须保证乙方经营期间的可靠技术,开业培训至可胜任为止,继续保证今后经营中给予技术加强培训指导。
五、甲方在收到乙方订货货款后及时配送所订的货物。甲方负责提供餐厅系统管理的培训及具体操作流程管理资料。
六、甲方须保证乙方在合同内,约定商业区的经营资格。(周边一公里内不再开设第二家美乐滋加盟餐厅)。
七、甲方有义务在合同签定后积极配合乙方各项筹备工作。
八、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提供办理营业所需的相关的资料。
第三条 乙方义务、责任
一、乙方对外具有合法独立经营资格,内部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业务上接受甲方的支持和指导,由甲方提供相应材料自行筹备办理加盟店的营业执照、卫生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手续。合同乙方加盟店的一切经济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按照甲方统一的形象和经营方式规范加盟店,保护、发展“美乐滋”品牌,使用“美乐滋”为招牌设计主题字样,不得变更“美乐滋”的商标图案及颜色。
三、乙方准时招收员工及管理人员到甲方直营店接受培训。(接受培训人员的食宿由乙方负责,保证让全体职员按照总店标准课程培训)。
四、合同签字定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费:餐厅面积壹佰平方米以内收加盟费人民币叁万元整;餐厅面积壹佰平方米以上收加盟费伍万元整(经营面积若与所报面积不符的,超出的面积按伍万元加盟费加收)。同时支付生产区专业平面布置图设计费人民币壹万元整。合同签定后乙方工商名称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将加盟店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复印件,送甲方备案。
五、如乙方出现以下情况:提供备案证件不符合实际情况,不按总店统一装修设计广告灯箱、餐厅门面、后厨布局,或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则取消其加盟资格。
六、乙方加盟店必须按第一条的约定的经营地区经营,任何形式的变更经营地区(包括但不限于:超出约定地区,增开经营场所,支持第三方经营等)都将被视为违反合同约定,将被立即取消加盟资格。
七、乙方应妥善保护加盟店的技术,不得以任何形式分解、复制、传播甲方技术、配方比例等相关资料,否则将被立即取消加盟资格。
八、乙方违反合同或提出结束合同时,乙方则必须拆除所有与加盟店商标图案相关的招牌及字样设施,不得继续保留,否则将被视为侵犯知训产权。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若违约,应全额退还乙方加盟费,并赔偿其筹备该加盟店所投的所有费用及其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若违约,限消加盟资格,加盟费不予退回,若造成甲方损失,应负责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五条 签定合同: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二、本合同共四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处签字和带下划线部分外,其他内容手写无效。
三、甲、乙双方如对合同条款产生异议意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签订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解决。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时间: 时间:
甲 方:
电话:
住 址:
身份证号:
乙 方:
电话:
住 址:
身份证号:
甲方,乙方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现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万元,本资本实行认缴制,不实行一次性到位。
5,经营范围: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1,公司由甲,乙双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万元。作为对公司的投资,不得撤回。
(1)甲方以现金和技术入股作为出资,现金出资额元人民币;技术入股费用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如甲方技术入股未达到 万元,以具体结算,具体按本协议第章款约定。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
2,以上投资款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3,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4,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章第一 条第二条 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股东和股东会
1,股东
权利
(1)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第二章第1条缴纳出资完成后即成为股东。各股东按出资比例享有自己权利和承担义务。
(2)公司对外投资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
义务
(1)股东不能以公司名义和资产为公司股东或第三方提供担保,否则此股东赔偿公司所有损失,并另外补偿公司万元。
(2)股东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相同业务,如有违反,此股东此项目所有收入全部归本公司所有。
(3)股东故意侵害公司利益,应向公司和其他股东承担全部责任和无限责任。
2,股东会
(1)聘用公司财务会计出纳人员和公司副经理,并决定薪水和违约责任等重要事项。
(2)决定总经理薪水和相关权利和义务
(3)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项目
(4)审议公司财务报表,账簿等财务内容
(5)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6)公司增资扩股或减资决议
(7)每一季度召开一次股东会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董事,任期一年。可以连先连任。
2,甲方为公司的总经理和董事,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
(3)审批日常事项;
(4)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5)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6)不得侵占和挪用公司财产,否则双倍赔偿
(7)不得公款私用,或以自己或第三方名义开立账户存储转账。
(8)注册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接受乙方监督
(9)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担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不得侵占和挪用公司财产,否则双倍赔偿
(4)不得公款私用,或以自己或第三方名义开立账户存储转账。
(5)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6)保管好公司公章,
(7)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8)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为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因甲方入股方式其中有部分是技术入股,技术入股具体为
技术入股,直到年 月 日共元,技术入股费用共万元,甲方如利润不足元甲方需。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公司不为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项目;
(3)股东向公司借款或公司向股东借款的;
(4)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5)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月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6)《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具体为.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签字认可备案。
3,财务章和发票章由负责。公司账目等财务信息公司会计必须。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提取资本公积金(税后利润的%)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1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2年起,经各方股东同意,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若一方股东将其股权转让予另一方的,受让方款,出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转让款不到位,出让方有权且受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为.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协议,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4,如在公司成立期间某股东退股,则。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各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相关信息
1、公司名称: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万元
5、经营范围:等,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期限
甲方
乙方
丙方
三、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由甲、乙、丙三方按照持股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时间:
(2)分红数额: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3、如公司发展需要,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也可不分红,全部利润作为公司发展资金。
四、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
1、公司成立后,协议三方可自由转让股权,对外转让股权的,应当经过半数股权的股东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2公司需要增资扩股的,各股东可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也可引入外部投资人。
五、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丙三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额为限承担亏损。
六、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30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七、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 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丙三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甲方(发包方):身份证号码:乙方(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餐厅事宜,当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标的物位置
双流县西航港经意开发区腾飞2路邻里中心1期2号楼
二、合同标的物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大家乐超市蜀味基,面积共210M2;
2、餐厅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见清单)
三、合同承包经营期限
自年9月年9月
四、价金及支付方式
1、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元(壹万元整),合同终止双方交接清单有关设备用具后退还押金;
2、承包费: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内,应每月向甲方支付承包费人民币7500元(柒仟伍佰元整),支付时间为每月日前支付当月租金;
3、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间的水电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缴纳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缴纳。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照约定提供餐厅给乙方经营,保证乙方享有独立的自主经营权;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另附清单)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必须经营合法,自合同生效后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保证合同终止时餐厅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
3、乙方有权自行增添设备、设施;
4、财产的认为破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给甲方;
5、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人身财产安全,与甲方无关;
6、承包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后果乙方自行承担;
7、按合同规定如期缴纳相关费用;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
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包或者变相转包给第三人经营。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视为违约,则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2、乙方不得中途无故终止合同,终止合同视为违约,甲方不予退还押金。
八、合同终止
1、甲方或者乙方如果要终止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终止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用于履行相关的法律手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照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乙方订购盒饭用于员工就餐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半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合同。
二、价格
1、乙方以元/份的价格向甲方提供中、晚餐盒饭,每份盒饭的标准为大荤(大荤的重量不得低于克)、小荤、蔬菜、汤,并保证饭菜数量充足(要求饭、汤不限量)。
2、合作期间内,乙方不得擅自抬高盒饭的价格,也不得通过降低饭菜的质量或数量变相地抬高盒饭的价格;如因食品原料上涨幅度较大,本合同第一款中规定的价格难以维续的,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物价上涨的有效证明;甲方在市场价格进行调研后确定调价执行日。如食品原料下浮较大的,乙方也应相应地降低盒饭单价。
三、质量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盒饭及其餐具要符合《食品法》规定的要求,无毒害成分,符合各类食品应当具备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如食品有下列情况,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观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食品中掺杂、掺假,影响营养、卫生的;
5、国家特殊卫生管理时期,严禁食用的食材。
四、送餐要求
1、中午开餐时间为,晚餐开餐时间为:,乙方应当在甲方开餐前半小时将盒饭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如需上下楼梯,由乙方人员负责搬运;
2、乙方应当合理估算路上塞车等意外情况,确保能够及时送到;如因特殊情况导致不能及时送到的,应当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说明情况。若拖延时间达半个小时以上的,乙方可就近自行采购,因此给甲方造成饭菜剩余的,甲方无须承担相关费用;
3、最高日温度超过的季节,乙方应当用空调车运输,确保饭菜不变质;
4、最低日温度低于的季节,乙方应当提供保温槽,保证食品温度;
5、特殊响应:(1)甲方开展活动时,临时要求乙方增加夜宵时,甲方需提前半天通知乙方,乙方须积极配合;(2)夏季,乙方应甲方要求须免费为甲方加工绿豆汤、大麦茶等防暑降温品;(3)其他响应甲方特殊要求的,如发生疫情,由甲方提供相关防疫药品,乙方免费为甲方进行熬制等,乙方应积极配合。
五、甲方责任
1、甲方应当尽可能准确地向乙方提供所需盒饭份数的数据,如数量变动较大的,应当提前半天通知乙方;
2、甲方应当按时与乙方结算盒饭款项,不得无故拖欠费用。
六、乙方责任
1、乙方要确保菜肴品种的时常翻新和荤素合理科学搭配,一周内大荤不重复;
2、每隔两周周五乙方向甲方行政部人员提供下两周的菜单,甲方可根据员工的需求对菜单进行调整,双方确认后作为下两周供餐的依据,非经甲方行政部管理人员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进行改动;
3、为确保能及时联系,乙方应当保证订购电话及日常联系人员通讯方式的畅通。乙方指定为与甲方进行日常联系的负责人(手机号为,订货电话为),如负责人员变更或联系方式变更的,乙方应当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如因乙方通讯系统不畅而耽搁给甲方送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
1、双方以以下第种方式作为结算费用的依据;
①餐券形式作为结算费用的依据,由乙方印制餐券,餐券印好后由甲方盖章并发放给就餐员工,印刷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发放盒饭时向甲方员工收取餐券,并于当日当参经双方确认无误后登记造册,相关票据作废销毁。
②送餐确认单形式作为结算费用的依据,乙方安排专人负责发放盒饭,每天与甲方内勤或指定人员核对盒饭发放的数量,核实无误后由双方签字确认。
2、双方结算期实行,自双方合作之日起,双方及时核对上月帐目,双方确认无误后由乙方出具正规餐饮发票,甲方应在收到发票核对无误后个工作日内按时结算上月款项。
3、服务保证金:乙方在甲乙双方合作之日起应交纳元作为乙方服务的保证金。如至双方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饭菜未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全额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如合作期间内因饭菜质量造成甲方损失且乙方未对此作出相应赔偿的,甲方可扣除相应费用后退还其余部分保证金。
八、违约责任
1、如乙方提供饭菜质量、数量不合格、或送餐时间延迟、或送餐数量不足,乙方应按每次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此情况出现3次或甲方员工对乙方月度有效投诉3次以上的,甲方可提前天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应根据实际供应量及时与乙方结清餐费。
2、饭菜不得隔夜或隔顿,如有上述情况甲方可按照元/份从帐款中扣除,乙方应当立即进行更换,如不能更换,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元/次。
3、如因乙方食品的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人员出现食物中毒或其他卫生事件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次,并承担受害人员全部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九、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十、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以下空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甲方:
乙方:
因甲乙双方的业务需求,甲方将自己的所属利安超市与乙方达成联营,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联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利安超市所有权为甲方,利安超市所有设备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经营。
二、编号:
二、联营期限:自年月年日止。
二、联营方式:五五分成。乙方在联营合同期内,利安超市所有的营业额的净利润由甲乙双方平分,甲乙双方各拥有50%,每月30日为结算日,甲乙双方先核对账目,账目无误后乙方支付甲方当月的利润。
三、在联营期间因利安超市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期满,乙方保证甲方设备完好的情况下,甲方将押金退还乙方。在合同期内,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利安超市设备的损坏,乙方照价赔偿。
五、联营合同届满,乙方如需续约,应于合同期满十五天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方可续约。否则,本合约期限届满时,即告终止。
六、乙方的营业场地由甲方明确规定,乙方不得擅自扩大,不得在甲方规定的营业场地以外堆放任何货物,不能影响消防等公共设施、场地的正常使用,不得影响甲方超市正常运营。
七、乙方必须按利安规定时间上下班,营业时间概由甲方规定,乙方不得有异议。乙方不得在营业时间内撤离,不得迟到、早退、擅自停业(由于甲方的原因除外)。
八、发生以下情况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押金不予退还。
1、乙方未按时对账,支付甲方当月利润,超过2天的。
2、乙方在经营利安超市期间擅自停业超过2天的。
3、乙方没有征得甲方同意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4、乙方在经营利安超市期间制造并销售伪劣产品,三无产品及从事任何违法活动违法行为的。
5、乙方的服务态度影响利安超市形象的,经甲方催告纠正的七天营业日届满期后,乙方仍未改善,甲方有权终止合约,乙方须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九、甲方将利安所有设备以书面清单形式附本合同背后,双方签字确认。合同届满,双方交接以书面清单为准。
十、本联营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合伙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合伙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鉴于,双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经营宗旨
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名称、范围、主要经营地址
1、经营项目名称:。
2、主要经营地址:。
3、经营项目范围:。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作项目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
1、合伙人平均每人出资元,共计人民币元作为租赁房屋、添置设备设施、门面装修及前期经营费用。
2、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各1/2为依据,按平均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原则上不吸收新合伙人合伙,特殊情况下吸收新合伙人,必须经所有原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5)一方合伙人违反国家法例法规对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6)合伙人退伙后,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1、合伙人共同选举为合伙负责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即法人代表)。
2、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财务会计师。
3、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财务出纳员。
4、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前台收银员。
5、合伙人共同商议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后实施;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由合伙人签署。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人有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负责人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如其业务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在本区域内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其他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一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2、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合伙事务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销。
(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5)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或其财产份额出质(即作为担保、抵押)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3、本合同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份。
4、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甲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伙人(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在号合作开设餐馆,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合作合同如下:
一、上述地址合作期为年,自2XX年月日至2XX年月日止。
二、上述地址总投资由乙方单方全付,包括租金、工人工资、装修费、所有设备等所有费用;合作期满后店铺及设备属于乙方所有。
三、乙方须付甲方加盟费人民币伍万元;签订合作合同当天乙方即付甲方启动资金人民币贰万元,其余可在店盈利每月付人民币壹万元。
四、双方签约后,甲方有专门班子协助乙方筹建门店,提供:
1、有偿:门店设计图纸及广告内容(也只有甲方负责设计);物料、器具、服装样品。
2、无偿:《营业手册》一套;物资采购计划;对加盟门店的主要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考核,使其工作能力达到开业要求。
五、工人工资在营业额的15%内甲方有权调整。
六、乙方在以下情况须向甲方支付管理费:
1、每月店的营业毛利率达40%至44%,乙方付甲方管理费为当月营业额的3%;
2、每月店的营业毛利率达45%至46%,乙方付甲方管理费为当月营业额的5%;
3、每月店的营业毛利率达47%以上,乙方付甲方管理费为当月营业额的6%;
七、每月的净利润属于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广州市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在号合作开设餐馆,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合作合同如下:
一、上述地址合作期为年,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
二、上述地址总投资由乙方单方全付,包括租金、工人工资、装修费、所有设备等所有费用;合作期满后店铺及设备属于乙方所有。
三、乙方须付甲方加盟费人民币万元;签订合作合同当天乙方即付甲方启动资金人民币万元,其余可在店盈利每月付人民币万元。
四、双方签约后,甲方有专门班子协助乙方筹建门店,提供:
1、有偿:门店设计图纸及广告内容(也只有甲方负责设计);物料、器具、服装样品。
2、无偿:《营业手册》一套;物资采购计划;对加盟门店的主要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考核,使其工作能力达到开业要求。
五、工人工资在营业额的15%内甲方有权调整。
六、乙方在以下情况须向甲方支付管理费:
1、每月店的营业毛利率达40%至44%,乙方付甲方管理费为当月营业额的3%;
2、每月店的营业毛利率达45%至46%,乙方付甲方管理费为当月营业额的5%;
3、每月店的营业毛利率达47%以上,乙方付甲方管理费为当月营业额的6%;
七、每月的净利润属于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