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合作经营合同(合集7篇)
【导语】每当我们开始一段新的餐饮合作经营合同时,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期望,我们会制定一份合同来确保合作顺利进行。以下是会员“toukan”分享的餐饮合作经营合同(共7篇),供大家品鉴。
第一条合作宗旨:
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亨利润,共担亏损。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XX服装有限公司服装生产及销售
第三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三年,自年 10 月 1 日起,至 年 9 月 30 日止。
第四条合作方式、期限
1、合作人乙方:佳都服装有限公司现有设备财产(详附件)出资,计人民币元。按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由丙方经营管理。
合作人(丙方)为履行经营管理义务,愿出资现金人民币伍拾万元,并以出资为限承担亏损。
2、 合作人(丙方):。
各合作人的出资,于2208年10月3日以前交付乙方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协议人同意指定乙方管理上述及经营期的资金。
3、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不得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现有设备由乙方所有,新增设备由乙方丙方共同所有。但合作期间乙方所有的设备不计提折旧。如生产经营需再次投入资金,另立投资协议,各合作人签字确认生效。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按约定比例分配, 乙方占50%,丙方占50%,其中由乙方按每月丙方签名确认的财务报表,出具利润分配确认书给丙方,并由乙方每半年分配一次利润给丙方。
2、债务承担:本合作协议订立之前债务由乙方承担,债权由乙方所有。本协议订立之后的债权债务以各合作人的盈余分配为据,按比例承担。
3、经营风险的承担:甲方仅具有注册登记人身份,已全权委托方乙方及丙方经营,盈余与甲方无关。投入资金全部由乙丙两方投资,独立经营,独立管理,自担风险,自负责任,自负盈亏,涉及公司的一切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与责任由丙、乙两方承担。甲方不干涉甲、乙两方的合法经营。
第六条出资的转让及退资
1、各协议人出资在本协议约定的合作三年期间不得转让,也不得要求退还出资。
第七条 合作负责人及其他合作人的权利
1、 乙方为合作负责人及公司总经理,对外代表公司,不参与生产经营日常事务的具体管理。其主要权责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其所订合同所产生的收款承担收款及收款不能的赔偿责任。。
②决定重大财务支出,按月按定额拨付资金到财务账户给丙方作为日常开支。
③保管公司印章及,支付合作债务,承担合作终止的债务。
④按约定时间支付合作人报酬及应分配的利润。
2、合作人 担任厂长职务,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其权限为:
①履行厂长的职责,对所有资产进行管理,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及承担资产安全责任
②履行厂长的职责,对合作事务的生产,行政事务进行日常管理及审批;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并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地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纪的活动。如因违法或违规经营,企业受到有关部门查处而造成停业、歇业或被取缔的;因经营形成对外拖欠债务、工人工资等情况的;因治安消防安全工作的疏忽,造成治安事故或消防事故的;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的承担赔偿责任。.
③按乙方订单要求按质按量组织生产及组织交付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生产所需原材料;对生产产品的质量及期限承担责任。
④具有月预算定额内日常财务开支审批权。凡涉及5000元以上的开支、费用需 签字方可生效。但不得以本合同项下公司名义对外举债,不得对外签署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签署的文件;不得持有本合同项下公司的财产及印章。 丙方的对日常事务进行监控。
⑤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报乙方批准。
3、丙方 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其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其权限为协助丙方 对合作事务的生产,行政事务进行日常管理。对乙方报告生产工作。
4、丙方 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其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其权限为:①监督丙方各合作人的工作情况;②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关系。
5、 由丙方 负责业务工作的日常具体事务。 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
6、 由丙方 负责处理财务及主持财务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
7、由 任总经办主任,负责各印章的加盖及报关事务及日常行政事务。 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
8、合作人的共同权利:①参予合作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作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作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作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禁止合作人经营与合作竞争的业务。
3、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不得接受与公司交 易有关的佣金。
5、不得泄漏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机密信息。
第九条 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作期届满;②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③合作期间地亏损达到100万元;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如双方不能就继续合作达成协议或合作终止,丙方应无条件退出,并交付资产给乙方。超出乙方现有资产部份应按投资比例返还给丙方。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作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东莞市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协议人违反本协议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合同责任,并赔偿守约方损失。包括诉讼所支的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作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作人各执一份,送各存一份。
合作人:
合作人:
年月
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住址______。
(其它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
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元。
(其它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编号: 乙方就租赁甲方商铺从事建材商品经营一事,双方平等商定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商铺位于建材市场,房屋 间,面积 平方米,未装修,安有卷帘门个,三相电表1块。租期自20年5月1日起至20年4月30日止共12个月。租金 元/平方米/月,物业费 元/平方米/月,保证金1000元/间/年。签订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交清租金 元, 物业费 元,保证金 元,合计 元。
租赁期满续租的,以上费用标准可再执行一年。不续租的,应在租期满一个月前通知甲方。
第二条 租期内乙方用电按元/度,在每月25--30日向甲方缴纳,国家调整电费标准时,按同等幅度浮动。
第三条 保证金用于以下情况:
1、合同履行期间或终止后90日内,因乙方的商品、服务存在缺陷导致顾客投诉、索赔,经有关部门确认属于乙方责任时,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补偿顾客,不足部分由乙方追补。
2、因乙方违约被甲方解除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尽商铺房及配套设施的保护义务致使损坏且未修缮的,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支付修缮费用,不足部分乙方负责弥补。
4、乙方违反本市场管理规定不能及时缴纳罚款的,甲方有权先行从保证金中扣除。甲方按上述约定使用保证金后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将保证金补足。合同终止后,甲方确认乙方无上述所列情况或将情况妥善处理时,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
第四条乙方应于合同终止之日或解除后3日内将承租房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予以收回,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甲方对市场实行统一管理,行使以下管理职权:
1、依法制订市场管理方面的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整顿。
3、召开商户大会,选举商户理事会,安排市场形象宣传、促销等活动。
4、管理市场卫生、绿化、车辆停放,督促和监督商户认真落实。
5、调解商户、商客纠纷。
第六条 乙方在市场经营,应当严格履行以下义务:
1、合法经营,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保持门店周围卫生,爱护门店周围花草、树木。
2、自觉遵守市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和理事会及组长的监督管理。
3、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做到勤检查,人走断电。门市装修要按消防部门的要求办理。发生火灾事故,责任自负,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应进行赔偿。
4、租赁期间发生失窃,责任自负。
5、爱护所租房屋及配套设施,在租赁期间如有损坏,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所租房转让给第三人或与其他承租人交换承租房的,应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8、商铺房外墙面的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使用。
9、积极参与市场宣传、促销活动,并承担相应费用。
10、每日按时开门营业,按时点亮招牌灯。
第七条 乙方出现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在租期内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关闭的。
2、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承租房,经甲方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承租房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存危险物品的。
5、未经甲方同意将承租房擅自转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的。
6、不按时开门营业的(每月不超过3次,以甲方考勤登记为准)。
7、违反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
8、拒不服从甲方、商户理事会、商户组长管理的。
9、不按期补足保证金、租金的。
10、诋毁其他商户或商品经调查属实的。
11、商户小孩在市场玩耍、嬉闹影响安全和市场卫生,经劝阻不改的。
第八条 特别约定:
1、入冬后甲方暂收乙方扫雪费200元,按要求时间、范围完成扫雪任务的,每次退回50元,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每次扣扫雪费50元。余款在次年2月20日退还。
2、乙方保证在20年 月日前对经营门市进行整改,确保租赁本商铺经营的商品不与自己在建设大街门市的商品同类。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乙方自愿按15元/平方米/月的租金标准,向乙方补交本合同租期的租金。
第九条 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本合同及补充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订立合同各合伙人:
合伙经营企业:
合伙人的股份:
第一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日起,至年4月22日止。
第二条:合伙人的.权利
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遇重大事情个人不得私自做主,需三人举手表决。
第三条:
4人共同管理、共同承担责任,共同承担法律责任,店内出现问题,必须共同答成意见一致。
在店内出现安全问题,打架斗殴等事件,所有合伙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出事现场,处理问题,及时答成处理共识,任何一方不能推卸责任。
所有合伙人轮流值班,其职责为带领前厅后厨所有人员,做好全天的一切准备工作,保障餐厅正常运转。
第四条
长期不履行合伙人应尽的职责,第一次作警告处理,如不改进,第二次作退股处理(注:盈利时店面作19万的25%清退,亏损时按店面作19万的%清退)。经三方答成共识,作出退股处理。 本合同一式肆份,合伙人各执一份,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签字之日起,店里任何事件不得向外界宣扬。
合伙人(签章): 合伙人(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合伙人(签章): 合伙人(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工作内容:乙方在甲方餐厅从事服务工作。
第三条 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和表现,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甲方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部分值班人员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职责范围的关系不能按照前款执行的职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七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九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
第十条 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五、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 甲方采用以下第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元,试用期间工资元。甲方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元,试用期间工资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日。
第十三条 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元。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作外的其他义务。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具体缴纳比例和方式为:
(一)基本养老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的比例缴纳;
(二)基本医疗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的比例缴纳;
(三)失业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的比例缴纳;
(四)工伤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的比例缴纳,乙方不缴纳;
(五)生育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的比例缴纳,乙方不缴纳。
第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十八条 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
甲方每年必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健全内部服务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可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后解除本合同,也可以在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立即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后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政策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时,甲方应当另行安排乙方其他工作岗位,乙方仍不能从事其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甲方在对乙方进行培训后,或者是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后,乙方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 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在解除本合同后,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规定终止、解除本合同:
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或者在疑似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政策规定的医疗期内;
4、乙方若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乙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二十五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同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与乙方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以、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7、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害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六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 本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如因甲方不同意续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或因甲方以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乙方不同意续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被宣告死亡、失踪,劳动合同终止。甲方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甲方提前解散,劳动合同终止。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 甲方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九、经济补偿金标准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涉及的经济补偿金,甲方应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算;不满6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三十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其医疗补助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赔偿办法
第三十一条 甲方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按本合同第二十九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付。
第三十二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具体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七条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乙方姓名: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商务合作关系,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
龙岩市新罗区溪南路音乐之声RTV餐饮的经营
二:合作内容
1.甲方将菜品制作(小菜类除外)权承包给以乙方,由乙方承担产品制作的所有原材料费用,厨房人员的招聘及薪资支付及其它乙方运营成本。
2.甲乙双方分成按热菜营业实际收入3:7分配,即甲方获得热菜营业实际收入的30%,乙方获得营业实际收入的70%,
3.甲乙双方约定每月的05日,10日,15日,20日,25日,30日为营业结算日。根据当期的营业总额按约定比例分配。
4.因经营所需的厨房用餐具采购费用由双方按照各50%的比例共同承担。
三:合同有效期
从20 年 月 至20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如甲方继续采取合作经营的方式则乙方拥有第一合作权。合同生效期起的90天为双方的合作试用期,在试用期内甲乙双方均有权利提前20天通知对方终止合作且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四: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根据市场定位向乙方公开产品的市场售价
2.每日向乙方公布当日产品销售额
3.为乙方收集顾客对产品的投诉及建议
4.监督并检查乙方所采购原材料的品质,可随时查看乙方原材料的采购价。
5.指定乙方为员工餐饮提供点,每日提供晚餐和夜宵,均价为5元每人每餐的标准。
6.拥有对乙方生产产品的监督建议权,可根据市场定价要求产品的质量。
7.可根据客户对菜品的质量反映要求乙方更换厨师。
8.可根据季节和市场的变化要求乙方跟新菜品。
9.因乙方的错误造成的营业损失,甲方可从当期的营业分成款项内扣除。
10.独立承担折扣营销活动带来的菜品销售价格差。
11.因活动和营业需要赠送给顾客的菜品需按制作成本价与乙方结算。
12.必须保证及时向乙方支付每期的结算款项。
五: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有产品的自主研发及更新权力,但需知会甲方。
2.享有自主招募和更换后厨各部人员的权力。
3.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者制作原因发生食物中毒等事件,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因菜品的材料或制作等原因被客户当场退换菜品的成本由乙方全部承担。
5.以经营成本价向甲方提供员工餐解决方案。
6.如因原材料或制作问题导致的客户退换菜,原成本由乙方单独承担。
7.营业时间为17:00到,如有特别情况可按甲方要求改变营业时间。
8.提供一次性可用餐具,按1元每副向甲方收取。
9.无偿提供甲方因营业所需的客用调味酱料(如,酱油、醋、辣酱、番茄酱等)
10.必须保证产品的供应及时性,合理安排产品的制作时间。
六:双方的共同责任
1.因经营导致的大件餐具损耗双方按各50%共同承担。
2.因运营导致的国家行政处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七:违约赔偿
1.在未履行满合同期前,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单方面退出合约。
2.在甲方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乙方如不能实现合同约定事宜,将由乙方承担甲方的全部营业损失。
3.因外力无法抗拒的情况下(如地震,洪灾,战争等)造成的经营终止,甲乙双方互相都不承担对方的损失。
4.在因国家力量(拆迁)的影响下,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也不需赔偿。
5.如因经营原因需要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两个月向另一方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合同。
6.乙方因场所内的经营设备故障或其它个人主观原因导致的乙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事宜,将由乙方承担甲方营业损失的全部责任
八:补充条款
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可又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另立条款处理。
本合同一式三份,分别由甲方,乙方,见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广州市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在号合作开设餐馆,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合作合同如下:
一、上述地址合作期为年,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
二、上述地址总投资由乙方单方全付,包括租金、工人工资、装修费、所有设备等所有费用;合作期满后店铺及设备属于乙方所有。
三、乙方须付甲方加盟费人民币万元;签订合作合同当天乙方即付甲方启动资金人民币万元,其余可在店盈利每月付人民币万元。
四、双方签约后,甲方有专门班子协助乙方筹建门店,提供:
1、有偿:门店设计图纸及广告内容(也只有甲方负责设计);物料、器具、服装样品。
2、无偿:《营业手册》一套;物资采购计划;对加盟门店的主要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考核,使其工作能力达到开业要求。
五、工人工资在营业额的15%内甲方有权调整。
六、乙方在以下情况须向甲方支付管理费:
1、每月店的营业毛利率达40%至44%,乙方付甲方管理费为当月营业额的3%;
2、每月店的营业毛利率达45%至46%,乙方付甲方管理费为当月营业额的5%;
3、每月店的营业毛利率达47%以上,乙方付甲方管理费为当月营业额的6%;
七、每月的净利润属于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