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出租合同(精品5篇)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定本合同,愿共同遵守。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 号车位出租给乙方。
第二条 租车位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200 元(大写)贰佰元,押金为人民币200 元(大写)贰佰元。承租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甲方,甲方开具收条。付款时间: 年 月 日前。
第四条 甲方于付款当日将车位交付乙方使用。
第六条 租赁期间,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车位。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车位的损坏,由乙方承担维修或赔偿。
第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车位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
第八条 本合同终止,乙方应于终止当日将车位归还甲方,并保证设施的完好,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乙方逾期不返还的,甲方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二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丙方签字: 身份证号:
法律见证机构:山西仁睿成律师事务所(加盖见证专用章)
见证律师:王银光(印章)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方):地址:
身份证:电话:
乙方(承租方):地址:
身份证: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在本小区所拥有的停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停车位编号、位臵
第二条
承租期限
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
合同期满,甲方车位继续对外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第三条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须于本合同约定期限满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获得甲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过期视为放弃续租权。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1、甲方向乙方提供空停车位;2、负责支付停车位的照明、通风、卫生清洁等物业管理费用。3、因小区开发、规划等原因须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
4、对于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不负责赔偿,但有协助进行调查和处理的义务。
乙方责任:1、不得将停车位转租或转借给他人;2、承租的停车位只能停放物业公司许可的机动车车型,并服从物业管理部门关于地下车位的管理规定。
3、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车辆进出停车位不得妨碍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
4、在停车位内修理车辆或清洗车辆须在物业管理规定要求下进行。
第五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约定期间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支付对方1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2、乙方租赁期内要求解除合同的,已交租赁费用不得要求甲方退还。
3、甲方租赁期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退还乙方已交租金剩余部分。
4、乙方不正确使用停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停车位的,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出租方(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租赁位于 停车场车位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经双方一致确认,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本合同第三条所述 车位,遵守本合同各条款内容并声明所停车辆已经办妥车辆保险手续。
第二条 车位用途
本合同所确定的租赁车位仅限于停泊车辆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第三条 车位位置
1、乙方向甲方租赁位于 固定停车位 个(以下简称“车位”)。
2、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第四条 车位租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承租车位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
2、支付方式:
第五条 停车场及车位管理
1、租赁期间内,乙方享有使用与自主管理所租车位的权利和责任。
2、租赁期间内,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停车场及车位的设备设施损坏,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六条 转租限制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将其承租车位转租给第三方。
第七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使用车位时,因下列情况造成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因自然灾害及不可抗拒的事件;
2、因刑事案件造成的损失;
3、非甲方故意或过失的灾害;
4、属停车场正常为装修、故障抢修而引起车位使用的中断;
5、其他车位使用者给乙方造成损失。
第八条 如乙方有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可提出索赔:
1、未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
2、未按合同规定使用所租车位;
3、违反本合同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
4、对其他承租者或业主引起妨碍或危害;
5、人为造成公用设施的损坏;
6、利用所租车位进行任何违法活动;
7、其他违约行为。
第九条 租赁期届满后的事项
1、乙方在退租前10日提出申请,经甲方验收后办理交接手续。
2、若乙方未按本条第1款办理,则从合同终止第二日起至书面交接手续办妥为止,乙方仍须按本合同约定租金价格向甲方支付租金,但此项租金支付并不构成租赁延续。
3、若乙方未按本条第1款办理,逾期7日(包括公共节假日),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留存于车位上任何车辆或物件,乙方应承担甲方处置清理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外,双方均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行为,应就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诉讼费用)进行赔偿,如属双方的过失,应根据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10日以上的,甲方可自动收回该车位。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及管辖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平等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能取得一致,应提交车位所在地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判决。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三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所规定之内容相抵触,以补充协议所规定之内容为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出租位于公寓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是号。
2、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月租金元整(不含车位管理费),租金由乙方每支付现金元给甲方。
4、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本停车位管理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及时、足额缴纳费用,否则,发生任何纠纷及后果应由乙方负责。
5、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做好车辆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7、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8、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
身份证: (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人:
身份证: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有一车库位于万友七季城内,车库号码59号。现甲方将车库出租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1、租金: (车库日常管理费包括在内)。
2、在乙方租用期限内,甲方承担此车库的日常管理费,此费用由甲方直接交给此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在乙方使用期限内,乙方与本小区物业管理发生的`各种关系均与甲方无关,除非甲方主动进行调解。
3、租用期限为 ,乙方每交一次出租费用,下次交费应提前十天交于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此合同。
4、在每次已经交费的时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可抗力除外)退租或者要回出租费,甲方也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可抗力除外)不把车位租予乙方或者退还出租费。
5、停车使用管理卡由甲方办理后交给乙方,乙方在退租时交还给甲方,此卡押金为 ,合同终止时甲方退还此押金。在乙方使用期限内此卡若有损坏或者遗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相应费用进行办理。
6、第一条中的月租金只在乙方租用期限内有效,此租用期限终了后,甲方有权改变租金。
7、乙方若不想在续租此车位,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若不想在一次出租车位给乙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8、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此车位出租给第三方,若经查实有此现象,甲方有权利将车位收回,不予出租给乙方,并不退还已交费用。
9、本合同一式贰份,签字生效,双方各执壹份,双方证件附后。
10、此合同有效期限与租用期限相同。
11、其他:
甲 方: 乙 方:
电 话: 电 话:
车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