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个人车位租赁合同14篇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
私家车位租给乙方作为车辆(车牌号)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车位租赁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本车位租金元整/月,大写:
.支付方式为.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车位管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二、租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如乙方在租赁期间要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车位,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四、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1个月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五、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车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一周,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费用和违约金的权利。(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如期签订续租合同,必须提前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签订续租合同时连同拖欠的费用一并付清)。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车位的,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1个月租金后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六、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用甲方地下期第号停车位,用于停放牌照号为:车辆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车库地下第号车位使用权出租给乙方停放约定的车辆,租赁费用为 元,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付清。
第二条 车位使用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乙方保证遵守《机动车管理办法》,在租赁期限内听从管理人员管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单方通知物业公司注销乙方该车辆授权入门卡信息。
第四条在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保证对其约定停放的车辆已投保了机动车盗抢险、车损险及相关保险。车辆在车位停放过程中发生的损失由乙方向保险公司或第三人要求赔偿。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五条 甲方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在30天内继续使用该车位。甲方按每月300元退还乙方车位使用费余额。
第六条 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就续订车位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未经协商或协商不成,本协议按约定终止。
第七条 因乙方原因协议期满后或合同解除后阻碍甲方使用该车位时,乙方应承担每月300元的.违约金。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从年月日开始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财产名称:
(详细地址)001号车位。(以下简称车位)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年,出租方从二O一一年月日至二O一二年月日止将车位交付承租方使用,二O年月日收回。
租赁时间:全天(或上午8:00至下午8:00,这个看需要)。租赁期间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租赁时间,承租方需与出租方另行协商。
第三条租金:每月人民币元整。
租金交纳方式:按年支付租金,于每年月日前支付。
(如上述交付租金日期恰逢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需提前支付。)
第四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同意,但应告知承租方所有权转移情况。所有权转移后,出租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内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将租用财产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位使用权收回,否则将根据剩余租期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
2、承租方租赁车位仅作为停车使用,不得用作他用,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承租方承担。
3、若承租方逾期五天未交付租金的,将视同该合同自然终止。
4、若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的,租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车位所在地法院管辖。(管辖法院可以事先约定)
第七条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第八条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出租方(签字/盖章):承租方(签字/盖章):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出租人:
身份证:(以下简称甲方)
租户:
身份证:(以下简称乙方)
在的祖坊有一个车库,车库号是。现甲方将车库出租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租金:(含车库日常管理费)。
2、乙方租赁期间,车库的日常管理费由甲方承担,由甲方直接移交给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乙方服务期间,乙方与该小区物业管理的各种关系与甲方无关,除非甲方主动调解。
3、租赁期限为:每次乙方支付租赁费,下一次支付应提前十天支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在每个支付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可抗力除外)退还租金或返还租赁费,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可抗力除外)拒绝向乙方出租停车位或返还租赁费。
5、停车管理卡由甲方办理后交给乙方,乙方归还租赁物时归还甲方。该卡押金为,合同终止时,甲方应返还该押金。如该卡在乙方服务期间损坏或丢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费用。
6、第一条的月租金仅在乙方租赁期内有效,租赁期结束后,甲方有权变更租金。
7、乙方如不想续租车位,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如果甲方不想一次性将车位出租给乙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8、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该停车位出租给第三方。如果经核实存在这种现象,甲方有权收回停车位,不出租给乙方,也不退还已支付的.费用。
9、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并附双方证明。
10、本合同有效期与租赁期限相同。
11、其他: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定本合同,愿共同遵守。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x(下简称该车位)出租给乙方。
第二条租车位期限为x年,即自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
第三条租金为每月人民币x元(大写整),不含车位管理费。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开具收条。
第四条甲方于付款当日将车位交付乙方使用。
第五条租赁期间,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车位。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车位墙壁的损坏,由乙方承担维修或赔偿。
第六条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第八条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置;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租赁期间,如甲方出卖该车位的,乙方有优先购买权。甲方出卖该车位,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将未履行租期的租金退回给乙方,并补偿1个月的租金给乙方,本合同终止。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车位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
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
第十一条本合同终止,乙方应于终止当日将车位归还甲方,并保证设施的完好,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乙方逾期不返还的,甲方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就甲方将地上停车位租赁给乙方使用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地上停车位编号和业主车牌号
地上停车位编号:
业主车牌号:
第二条、租赁期限
1、本次合同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乙方须于本次合同期满前个月与甲方办理续签合同的相关手续。
3、续签合同时,乙方因故不能到场时,须由其法定继承人或监护人或委托代理人履行续签合同的相关手续。
4、租赁期满,乙方不按期续签合同的,甲方可另行租赁。
5、乙方在出售房产时,本合同约定的租期内可退租;租赁期满后本合同不续签。
第三条、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承租地上停车位的年租金元∕个年,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次付清。续租年租金的调整依国家政策、市场行情等因素由业主大会会议表决决定。
停车位租金不包含泊车服务费。泊车服务费根据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由乙方另行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
第四条、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停车位。
2、甲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停车位进行停车管理服务。
乙方义务:
1、乙方在使用地上车位时必须服从物业管理规定;
2、租赁的停车位只用于停放符合物业管理规定的机动车辆;
3、乙方停放的机动车辆变更时,应告知物业管理公司;
4、乙方不得在地上车位上清洗车辆,在停车位内修理车辆须经物业管理公司许可;
5、车辆进出停车位不得妨碍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
6、乙方不正确使用停车位或不按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停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以及物业管理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五条、免责约定
1、本合同仅为车位租赁合同,甲方不承担车辆保管及泊车服务义务,乙方在使用停车位过程中,发生车辆毁损、灭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2、在本合同期内出现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如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相免责。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构成违约,应按本合同款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它
1、在小区遭遇如火灾等紧急事件时,乙方无条件同意车位被临时占用或使用。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3、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物业管理公司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乙方:(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甲方:
住址: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电话: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用甲方地下期第55号停车位,用于停放牌照号为:车辆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将车库地下第55号车位使用权出租给乙方停放约定的车辆,租赁费用为元,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付清。
2、车位使用期限为一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乙方保证遵守《阳光一百机动车管理办法》,在租赁期限内听从管理人员管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单方通知物业公司注销乙方该车辆授权入门卡信息。
4、在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保证对其约定停放的车辆已投保了机动车盗抢险、车损险及相关保险。车辆在车位停放过程中发生的损失由乙方向保险公司或第三人要求赔偿。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甲方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在30天内继续使用该车位。甲方按每月300元退还乙方车位使用费余额。
6、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就续订车位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未经协商或协商不成,本协议按约定终止。
7、因乙方原因协议期满后或合同解除后阻碍甲方使用该车位时,乙方应承担每月300元的违约金。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从年月日开始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私家车位租给乙方作为车辆(车牌号)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车位租赁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1、本车位租金
元整/月,大写:。支付方式为。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车位管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2、租期
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如乙方在租赁期间要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车位,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4、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个月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5、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车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周,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费用和违约金的权利。(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如期签订续租合同,必须提前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签订续租合同时连同拖欠的费用一并付清)。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车位的,乙方必须提前个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个月租金后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6、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7、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甲方: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用甲方号停车位,用于停放牌照号为:,车辆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号车位使用权出租给乙方停放约定的车辆,租赁费用为元,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付清。
第二条车位使用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乙方保证遵守《机动车管理办法》,在租赁期限内听从管理人员管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单方通知物业公司注销乙方该车辆授权入门卡信息。
第四条在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保证对其约定停放的车辆已投保了机动车盗抢险、车损险及相关保险。车辆在车位停放过程中发生的损失由乙方向保险公司或第三人要求赔偿。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五条甲方可以提前月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在天内继续使用该车位。甲方按每月元退还乙方车位使用费余额。
第六条协议期满前月内就续订车位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未经协商或协商不成,本协议按约定终止。
第七条因乙方原因协议期满后或合同解除后阻碍甲方使用该车位时,乙方应承担每月元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从年月日开始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用甲方地下1。1期第55号停车位,用于停放牌照号为:,车辆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将车库地下第号车位使用权出租给乙方停放约定的车辆,租赁费用为元,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付清。
2、车位使用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乙方保证遵守《机动车管理办法》,在租赁期限内听从管理人员管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单方通知物业公司注销乙方该车辆授权入门卡信息。
4、在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保证对其约定停放的`车辆已投保了机动车盗抢险、车损险及相关保险。车辆在车位停放过程中发生的损失由乙方向保险公司或第三人要求赔偿。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甲方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在天内继续使用该车位。甲方按每月元退还乙方车位使用费余额。
6、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就续订车位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未经协商或协商不成,本协议按约定终止。
7、因乙方原因协议期满后或合同解除后阻碍甲方使用该车位时,乙方应承担每月元的违约金。
8、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本协议从年月日开始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
身份证: (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人:
身份证: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有一车库位于万友七季城内,车库号码59号。现甲方将车库出租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1、租金: (车库日常管理费包括在内)。
2、在乙方租用期限内,甲方承担此车库的日常管理费,此费用由甲方直接交给此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在乙方使用期限内,乙方与本小区物业管理发生的各种关系均与甲方无关,除非甲方主动进行调解。
3、租用期限为 ,乙方每交一次出租费用,下次交费应提前十天交于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此合同。
4、在每次已经交费的时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可抗力除外)退租或者要回出租费,甲方也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可抗力除外)不把车位租予乙方或者退还出租费。
5、停车使用管理卡由甲方办理后交给乙方,乙方在退租时交还给甲方,此卡押金为 ,合同终止时甲方退还此押金。在乙方使用期限内此卡若有损坏或者遗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相应费用进行办理。
6、第一条中的.月租金只在乙方租用期限内有效,此租用期限终了后,甲方有权改变租金。
7、乙方若不想在续租此车位,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若不想在一次出租车位给乙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8、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此车位出租给第三方,若经查实有此现象,甲方有权利将车位收回,不予出租给乙方,并不退还已交费用。
9、本合同一式贰份,签字生效,双方各执壹份,双方证件附后。
10、此合同有效期限与租用期限相同。
11、其他:
甲 方: 乙 方:
电 话: 电 话:
车牌号:
代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相互协商,甲方同意将地下停车场的停车位租给乙方使用,特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具体内容如下:
1、甲方出租的地下停车位位于三亚市河东区凤凰路国际社区
阁楼下号车位,地面质量为水泥砂浆地面。使用面积平方米。
2、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月租金元整,年租金元整。交费时间为年租用起始月份前五日内到物业管理办公室交纳。
4、地下车位停泊车辆车牌号,车型,颜色,车位所停车辆必须为此牌号车辆。
5、乙方在租用期内有权使用指定的地下停车位,该停车位仅供停车用途,不得改做其他用途,不得在地下车库内修车、洗车,也不得随意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6、乙方在地下停车场内应爱护公物及消防设施,禁止使用烟火或携带其它危险品,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因乙方原因造成其它车辆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7、甲方应做好地下停车场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及监控工作,保持其良好的公共交通秩序,检查和防范消防安全。
8、乙方需按规定在地下停车场内停放好车辆,锁好车门窗,贵重物品请不要放在车内。
9、乙方向甲方缴纳的租金为停车场地的占用、维护、维修费,甲方不负责车辆丢失等的赔偿责任,应由责任人及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租用车位必需提供保险公司文件复印件一份备查)。
10、在乙方租用期间内,甲方不得将乙方已租用车位挪作它用或转借。
11、乙方应遵守园区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配合、服从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不得乱停、乱放。
13、如有违约,双方承担各自违约责任,乙方若因欠费或其它严重违约现象,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14、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当事人或委托人进行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可向法院提出仲裁。
15、出租车位,以销售为先,可通过甲方适当调整车位。
16、另附《地下停车场出入注意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住址: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是XXX号。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XXXXX元(大写:XXXXXXX)。租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等一切杂费由乙方承担。
三、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五、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违者罚一年租金。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置;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八、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九、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出租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是号。
2、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元(大写:)。租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等一切杂费由乙方承担。
3、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5、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违者罚一年租金。
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置;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8、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9、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10、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