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房屋出租合同14篇
租 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房屋,带全套家具家电出租给乙方作住房使用。
所产生的物管费、垃圾清运费、有线电视费、水电煤气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交纳。
附清单:主卧室:床、四门衣柜、床头柜、梳妆台、梳妆台凳子、窗帘、次卧室:内嵌衣柜、窗帘
书房:床、书柜、晾衣架(含原装衣架18个)窗帘
客厅:沙发(7个靠枕)茶几、电视柜、酒柜、内嵌鞋柜装饰柜、创维29寸电视(遥控器)室外晾衣架、窗帘
饭厅:美的立式水机、西门子冰箱、饭桌及4把配套凳子
厨房:海尔洗衣机、橱柜吊柜、美的灶及油烟机
卫生间:面盆、镜子、毛巾杆、洗漱架、马桶、浴霸、浴房、淋浴架及花洒、屋顶太阳能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一年,甲方从年8月31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8月30日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 不按时缴纳相关费用的;
4.未按合同履行义务的;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交纳方式及押金
1. 甲乙双方议定合同期内月租金,乙方已在月日交纳第一次房租元给甲方。先付后用。
2. 由乙方要求租金按季度支付共4次。需提前一月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3. 家具家电押金:元;水电煤气费押金:元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使用要求
交付乙方使用的房屋装修完好整洁明亮,所有地砖、墙砖、卧室木地板、门、窗、锁等完好无损,家具家电完好无损乙方签字代表认同,租住期间使用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理及赔偿。
第五条 违约责任及相关约定
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未能租满一年负责赔偿元。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月租金的1%,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3.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4.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
5. 租赁期间,发生火灾、被盗、人生伤亡事故等,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 乙方应爱护房屋内的一切设施及保持房屋卫生。不允许在墙面钉钉子及污染损坏墙面。
7.一年租期后若甲乙双方租或不租都应提前2月告知对方。若乙方不再续租应将房屋卫生打扫干净交付甲方。
8.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第六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七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① 吨(卫生间);水表② 吨(太阳能);水表③ 吨(厨房)
(2)电表现为: 度;(3)煤气表现为: 方。
以上读数乙方应根据要求每月抄报到门外单上,若因乙方遗忘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乙方承担。费用由甲方代缴,每月找乙方结算一次费用。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
附交接清单:
楼道单元门钥匙3把 入户门钥匙3套(6把) 卧室门钥匙3把(每道门1把)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时间:年月日
北京外交人员房屋服务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自年月日起,将外交人员公寓楼单元号公寓套租给国驻华大使馆(以下简称乙方)作住宅之用。如房屋结构、装置或设备有缺陷由甲方负责修理并承担费用。
双方兹订立租赁合同如下:
第一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须按季度预付租金(外汇支票)美元(或其他外币,或外汇兑换券元)。乙方接到甲方的收租通知单后,应在三十天内一次付清。逾期须按日支付千分之的滞纳金,以补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甲方根据北京地区物价和房屋修缮费用提高的幅度,可以对乙方承租的公寓租金进行调整,但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
第二条
甲方负责向乙方承租的房屋提供水、电、煤气和热力。乙方须按仪表数据缴付电费和煤气费。由于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设备维修不及时,引起水、电和热力的供应中断,甲方将酌情减收相应的费用。
第三条
甲方对出租房屋进行定期检查,并负责下列自然损耗的免费维修:
1.屋顶漏雨,地板糟朽;
2.门窗五金配件、门窗纱的修理和更新;
3.管道堵塞、漏水,阀门、水咀和水箱零件失灵,上下水管道、暖气片及零件、卫生设备的修理和更换;
4.灯口、插座、电门和电线的修理和更换;
5.公用楼道的粉刷,首层每二年一次,二层以上每三年一次;
6.电梯故障的及时排除和对乘员的人身安全保险。
乙方应将承租的公寓和设备损坏的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尽快修理,甲方未能及时修理的,乙方可以自行修理,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对出租的公寓进行检查、维修前,应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应给予必要的方便和协助。如遇住房发生水灾、大量跑水、煤气漏气,在甲方无法及时通知乙方的危急情况下,甲方可进入乙方住宅处置。
甲方要定期检查和保养楼内的消防器材。
第五条
由于甲方对乙方承租的住房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而造成房屋结构损坏,发生安全事故,使乙方遭受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如房屋大修,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甲方应给乙方提供条件大体相当的住房,乙方应按期从承租的公寓中迁出。如果乙方借故拖延不迁出,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如发现承租的房屋危及自身安全或健康,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六条
乙方对承租的公寓和设备有爱护保管的责任。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或损坏要负责修复或赔偿。乙方应遵守《住户须知》(另发)中的规定。乙方对公寓住房结构或装置设备的自然损耗不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
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对承租的公寓可进行下列各项自费工程:
1.在不损坏房屋结构的条件下,改变室内装修原样;
2.增添固定装置和设备。
乙方在改变室内装修原样、拆除或更换原有的炉具、灯具、卫生设备等应事先通知甲方并负担相应的损失费。在租赁关系结束时,乙方增添或更换的设备可以拆除。乙方可以自费油漆粉刷房间。
第八条
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对承租的公寓增加电容量。但施工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不得使用超负荷的电气设备和擅自改动供电设备。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乙方应自行设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第九条
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致使乙方承租的公寓遭到破坏,甲方应视房屋破坏的程度,免收部分或全部租金,直至该公寓修复时为止。
第十条
乙方承租的房屋不得私自转让或转租。退房时须提前半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检验住房及其设备,确认完好(除自然损耗外)后,双方办理终止租赁手续。租金按终止日结算。
乙方主动申请调换公寓时,须缴付原租公寓的油漆粉刷费。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前三十天,如任何一方不提出异议,合同将自动延长一年。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北京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本人签名)(本人签名)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的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已互尽说明义务,充分注意到合同各项条款,明确各自的合同权利与义务,且合同已真实反映双方意思表示。
1、总则
,本合同的签署仅为双方就有关房屋租赁提供依据,甲乙双方除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外,均可继续在法律法规授权经营范围内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甲乙双方并未通过本合同的签订而在相互间建立任何方面的合伙,联营,委托,信托等关系。
,除本合同明确约定外,乙方不作任何未明示的承诺,担保或保证。乙方不承担任何偶然的,间接的,附带的或未明确约定的违约或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益损失,场地费用,广告费用及其他任何乙方所能预见范围外的损失)
,甲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场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针对乙方对该场所的的出租行为完全合法有效,且不会损害乙方及任何第三的合法权益。
,除乙方外,甲方不得将附近的,可能对乙方经营造成竞争的场所再租赁给任何与乙方经营项目相同或类似的单位或个人。
2、双方签约主体的确认
,甲方确认其签订本合同的名称,授权签约代表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授权范围
,乙方确认其签订本合同的名称,授权签约代表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授权范围
,甲方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其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等,必须在变更后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对甲方变更后的主体依然具备法律效力。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等文件。如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应由第三人提供允许甲方出租的证明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任何一方不当使用上述文件,对不当使用所引起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3、出租房屋坐落地点及设施情况:
,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市区号栋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房屋面积为平方米。
,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见附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做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依据。
4、房屋产权状况:
,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
,法人代码(身份证号码)
,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的使用面积:
,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出租房屋其他概况:
5、房屋用途:
该项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间内未征得甲方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6、房屋改善: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
费用由(甲方/乙方)负担。
,甲方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者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者添置新物的范围是;双方也可另行约定。
7、租赁期限,交付时间
,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交房期为年月日,计租期从年月日开始,计租期前为装修期,装修期不计租金。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征得甲方出意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当事人经充分协商,达成房屋租赁合同如下:
一、该房屋位于,房型,使用面积:平方米,房屋质量良好。
甲方提供设施有:
二、租赁期共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圆整(¥),交纳期限为每月交纳一次,每次交纳人民币圆整(¥),提前月交付房租。
四、乙方向甲方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圆整(¥),与首次房租一起交付甲方。该保证金应在该合同终止时全额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用,由乙方自付。物业管理费由甲方承担。(当日读数:电:煤气:水:)
六、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产生噪音,影响其他居民生活的。
3、乙方拖欠租金的。
七、租赁期满前,如甲方或乙方其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
八、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对其房屋结构进行任何改动。
九、租赁期间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由双方协议修缮。
十、如遇争议的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处理。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地址:6904院3号楼2单元1703号,建筑面积平方。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20年12月1日至20年12月1日止。
第三条 房屋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元/年。
第四条 付款方式
按一年支付一次,另付押金20元,租房终止,乙方结清各项费用后,甲方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五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物业管理费和暖
气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六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 1 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七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1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八条 租赁期间应注意电气防火、防盗、防触电,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造成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九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2 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 2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
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3页,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出租一房一套用房,位于,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租房时间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房期满后,如乙方需继续租用,须重新签订租房协议。
二、房屋租金及交纳方式:每月房租为元,乙方须一次交清租金元,做到先交租金后租房。乙方在租用期间,所用的水电费、电视收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水表底度,电表底度。
三、乙方须预交住房押金元。乙方在租用期间应爱惜住房内的设施(如电冰箱、抽油烟机、床、木地板)如造成损坏,按损坏程度赔偿,甲方可在乙方所预交的住房押金中扣除。由违约方赔偿违约金元。
四、在租住期间,乙方不得中途退房,如乙方中途退房,甲方不退还住房租金。
五、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的。
六、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其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住房,不退还住房租金。
七、租房期间,在出租房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本合同书从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协商,甲方愿意将房间出租给乙方,并达成以下协议:
1、房租为每月元整,由乙方每月日左右按时支付给甲方,如乙方有无法抗拒原因(例如:出差等),需提前告知甲方,乙方于事后应立即支付。水电费另由乙方自付。
2、甲方出租屋内所提供设施、设备,乙方应该有责任爱护,未经过允许,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租房结束后,乙方应该完整交付原出租屋内原有设施、设备。
3、乙方在入住期间,应遵守甲方提出的公共条约,例如:晚上12时前,应回到屋内。平时不宜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其它住户。保持房屋卫生等。甲方亦有义务维护、提供乙方在入住期间合理权益,例如:提供晾晒衣物场所、维护生命、财产安全等。
4、房屋押金说明:押金为元整,且应由乙方在入住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退还押金方式为:在乙方入住满个月后,待清点完原出租屋内设施、物品及清算水电费后,由甲方在日内一次性退回给乙方。如乙方在入住未满月提出退房,押金不退回给乙方。
5、其它协议:。
6、原房屋设备、物品清单:
。
7、如在协议签定后有其它异议,在本着相互协商基础上解决,如果发生重大、无法协商之争议,愿以此合同协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协议一式份,甲、乙方各持份,双方认同签字后该合同协议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坐落于区号室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该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的合用部位、装修情况、附属设施及设备情况,由双方在附件中列明。
三、该房屋用途为,乙方应按上述用途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四、该房屋月租金合计为元。(大写:万千佰拾元整)
乙方应当于每月日前,以方式将租金交付甲方。
五、租赁合同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甲方应当于年月日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已经将房屋交付乙方。
七、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应当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除存在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甲方应予同意。
八、甲方应当定期对房屋进行养护,保证房屋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乙方应当合理使用房屋,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发现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发生自然损坏的,应当及时向甲方报修。
甲方对乙方的报修,应当按规定的修理范围及时进行修理。
九、甲方养护、维修房屋时,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对乙方使用房屋的影响。乙方应予自给,不得借故阻挠。
十、乙方装修房屋或增设附属设施的,应当事先书面征得甲方同意。对增设的附属设施,由双方另行约定产权归属及维修责任。
十一、乙方需改建、扩建房屋的,应当事先书面征得甲方同意。改建、扩建后的房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房屋的维修责任、租金等由双方另行约定。
十二、经双方商定,甲方向/不向乙方收取租赁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为元(大写:万千佰拾元整),由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当开具收据。租赁关系终止后,租赁保证金除用于抵充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归还乙方。
十三、乙方需转租房屋的,应当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租期间,乙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向甲方支付转租收益,转租收益的标准由双方另行约定。
十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的,应当退还乙方已付租金。
并支付给乙方延期交付房屋期间租金%的违约金。
(二)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的,应当支付相当于拖欠租金额%的违约金。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六个月的,甲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的,甲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四)甲方对乙方报修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自然损坏未能及时修复,造成乙方或他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五)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房屋损坏,乙方未及时修复,造成甲方或他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乙方应负责赔偿。乙方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甲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六)一方按规定解除租赁合同的,另一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六、其他有关房屋租赁事宜及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愿意共同遵守(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及有关规定。
十七、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交易中心份。
甲方:
住址:
代理人:
乙方:
住址:
代理人:
签约日期: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房屋租赁的法律及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如下:
一、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位于的房屋及其设施(包括家私和器具),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为使用,出租房的面积总计约平方米。
二、租赁期
1、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及其设施,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再由双方另议续租事宜。
三、租金
1、双方谈定的租金为每月元。
2、乙方支付甲方每月的租金,应在每月的号以前:
(1)汇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2)以现金方式支付甲方。
四、保证金
1、为确保出租房屋及其设施之安全并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乙方同意于签订合同后,日内支付给甲方的租赁押金计作为乙方确保合同履行之保证金。
2、除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乙方应于租赁期满之日与甲方点清室内设施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甲方当天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五、室内设施及费用承担
1、租赁期房屋有关物业费由承担;
2、电话费按实际费用由乙方承担;
3、房屋的水、电、天然气消耗按每月查表实数由乙方交付;
4、排污费、收视费、车位费按有关规定由乙方支付。
六、出租人的责任
1、甲方须按时将出租房屋及其设施以良好状态交乙方使用;
2、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收回出租房屋(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
3、在乙方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及交付租金的前提下,乙方有权于租赁期内拒绝甲方或其他人骚扰而安静享用出租房屋。
4、房屋基本设施和结构(不包括家私和器具)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有关的费用,并对其作定期修缮。
5、甲方谨在此声明及保证甲方为出租房屋的合法拥有人并有合法地位出租此房屋于乙方。
七、承租人的责任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保证金及其他各项应付费用。
2、乙方须经甲方事先同意,方可在承租用房内进行装修及添置设备,租赁期满必须恢复原状(正常损耗除外),并承担其费用,经甲方验收认可后归还甲方。
3、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应存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下所禁止的危险物品,如因此发生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八、违约处理
1、自签约之日起,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但因乙方因特殊情况要求退租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并支付一个月房租,做为补偿,甲方应退还乙方未满期约租金及押金;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用,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一个月的租金做为补偿金。
2、乙方过期交付租金除及时如数补齐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所欠租金总额的%为滞纳金。
3、租赁期满同日,乙方应将房屋内家具、物品搬迁清楚,不得借故存留,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抛弃其所有权,甲方可自由处理。
4、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并且保险金不予退还:
a、未得甲方同意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
b、无故拖欠租金超过三十天;
c、转租第三者。
九、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成立,其有效性、解释、签署和解决与其有关的一切纠纷均应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并依据中国法律。
十、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甲乙双方不得反悔,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补充规定
十二、室内物品清单
1、电器:
2、家具: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甲方仅在此确认,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从乙方收到上文所指的保证金共元。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通过商议,对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房屋地址(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坐落于市路小区号楼单元楼房。
第二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房屋租金: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乙方按(半年)支付租金给甲方,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上半年的租金费用,在年月日之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下半年租金费用,如超过付款时间甲方有权对房屋另行出租,并由乙方承担因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养护责任:
1、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私自对房屋进行整改,若确实有需要必须提前征求甲方同意后才能进行整改,否则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2、乙方在房屋使用过程当中应爱护房屋中的所有设备及墙面和地面,保持墙面的整洁。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七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天然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5、有线收视费
第八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元为押金。
第九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如遇房价调整,甲方有权对房屋租金进行适当的调整,若乙方不同意,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继续租赁;
2、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在租赁期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在租赁期满后由甲方对房屋进行验收,如乙方未对房屋造成任何损坏,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押金;如果乙方在使用期内对房屋内的设备和墙面、地面造成损坏的,甲方有权用乙方支付的押金首先对房屋损坏部门进行修缮,若修缮费用超出押金金额,乙方必须在修缮结束后三个自然日内向甲方支付超出的修缮费,如因修缮时间影响房屋的再次出租,由乙方按期限内的租赁价格承担期间的租金。
第十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甲方为乙方提供物品如下:
橱柜、燃气灶、油烟机、房间内灯饰、卫生间坐便、洗漱柜、淋浴头、燃气热水器、钥匙5把。乙方应妥善使用,若损坏照价赔偿。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甲方(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市街巷号(小区)栋单元楼号的房屋间(套),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类型出租给乙方作使用。装修及设备情况:。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置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交纳期限和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元,交纳方式为支付,计人们币(大写)元(元)由乙方在年月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以后每个月付款一次,应在付款期末前天支付。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
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按时交纳水、电气、收视、电话、卫生及物管等费用。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水、电、气底数各是:水吨,电度,气方。
第七条甲方收乙方押金元,乙方退房时,结清水、电、气费,交还钥匙后,由甲方退还乙方押金元。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第九条免责条款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宜
1..2..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方各执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作废。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结算。每月月初7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15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男/女,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男/女,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市街道小区栋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条: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
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七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条:本合同页数,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合同编号:
委托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租赁代理机构(乙方):
备案证明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委托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否)已设定抵押(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见附件
一)。
第二条房屋租赁用途 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不得多于人。
第三条出租代理权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权限为:□代甲方出租房屋并办理与承租人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代甲方办理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备案、登记手续;□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XX;□代甲方向税务部门缴纳税费;□监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二)出租代理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出租代理期限可延长(□日□月)。
(三)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
(四)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
第四条租XX
(一)租XX标准:元(□月□季□半年□年),租XX总计:人民币元整(:)。
(二)租XX收取方式:甲方在银行开设账户,账号为;乙方在银行开设房屋租赁代理租XX专用账户(该账户信息可通过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网站和建设网查询),账号为:,乙方通过该账户收取租XX并按约定划入甲方账户。
(三)乙方将各期租XX划入甲方账户的日期:,。
第五条佣XX及相关服务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标准、计算方式及关于装修、家具电器等有关费用约定见附件三。
第六条押XX 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垫付押XX,XX额为人民币元整(:)。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押XX除抵扣应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XX及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其他费用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房屋有关的下列费用:
(1)水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
(5)供暖费
(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
(8)房屋租赁税费
(9)卫生费
(10)上网费(1
1)车位费(1
2)室内设施维修费(1
3)其他费用。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或承租人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相关缴费凭据返还相应费用。
第八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维修责任:甲方负责;乙方负责。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见附件三。
第九条转委托 出租代理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二)出现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出租房屋的。
4、。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划付租XX达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放任承租方的上述行为的。
7、。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出租代理期内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XX的%支付违约XX。
(二)甲方有
第十条
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XX的%向乙方支付违约XX。
(三)乙方有
第十条
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XX的%向甲方支付违约XX,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因乙方前述行为导致甲方被有关行政机关处罚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四)。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甲方)签章:
租赁代理机构(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备案证明编号: 经纪人签字: 资格注册证书编号: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