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必备14篇】
出租方(甲方): 性别:年月日出生
承租方(乙方): 性别: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乙、一、甲方将位于铜陵县顺安镇明湖村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20xx年3月13日至20xx年3月15日,计12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3000元,按年交。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
效。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年 月日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房地产市场不断发展,与此相应,商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据徐汇法院房产庭统计,商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约占该庭受理的房地产案件的三分之一,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和建筑装潢工程纠纷案件基本呈三足鼎立之势。分析商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争议焦点和重点环节,有助于促进正确审判该类房地产纠纷案件,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完善。
一、商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
1.从诉讼主体看,原告为出租人、被告为承粗人的占大多数;原告为承租人、被告为出租人的较少;部分案件因存在转租等情况而需要追加第三人。
2.从诉讼请求看,以给付欠租最为普遍,一般还伴有给付水、电、煤等其他费用、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支付违约金等其他诉讼请求,此种情况与原告为出租人的居多这一情况吻合;原告为承租人的,诉讼请求则以要求赔偿损失的居多。
3.从合同形式看,普遍为非标准合同,合同内容较为简单、不规范,有的缺乏必要条款,有的合同名称为合作合同、联营合同,租金则以补偿金、净利润等名义,合同普遍未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4.从合同效力看,无效房屋租赁合同占有相当比例,无效的原因主要是租赁房屋为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其中以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占多数。
5.从审理期限看,不少案件审理期限较长,造成审理期限较长的原因主要有涉及转租的需要追加第三人,涉及装潢费处理的需要进行审计,或者被告下落不明或拒不应诉。与其他房地产案件相比,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下落不明或拒不应诉的比例较高。
二、商用房屋租赁台同纠纷案件的争议焦点
1.租赁房屋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但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此类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一种观点认为,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而建设的房屋,不同于违法建筑,其建设是合法的,是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式之一。颁发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对建设房屋取得所有权的进一步确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以前,建设者对房屋仍然是具有财产所有权的。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而出租则是收益的主要方式。故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但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有效的。
另一种观点认为,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而建设的房屋,尽管建设是合法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以前可以认为具有房屋所有权。但是具有房屋所有权并不等于可以出租房屋,根据《上海市城镇公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出租公有房屋必须具有租赁房屋所有权证。”《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出租房屋的必要条件,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规定的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一规定中有“依法”的限制词。故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但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无效的。
2.判决收回房屋的,当事人未在诉讼中提出要求处理装潢费的,法院应否对装潢费一并处理?
一种观点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七条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退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法院对装潢费用应一并处理;而且,如果法院对装潢费用不予一并处理在收回房屋后,出租人成其他使用人对装潢可能有拆改,承租人另行起诉,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另一种观点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七条规定的是对装潢费用的处理原则,而法院对装潢费用处理的前提是当事人在诉讼中提出主张,如果当事人未在诉讼中提出主张,根据不告不理原则,不应处理,法院进行处理则超越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法院如判决收回房屋并处理装潢费用后,至判决生效和执行完毕的一段时间承租人仍在使用房屋,装潢仍需要进行折旧,这样出租人的权益就未能得到充分保障。
3.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是否只能采取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的方式处理财产?
一种观点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只能采取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的方式处理财产。
另一种观点认为,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除采取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的方式处理财产外,如果承租人无过错且实际使用房屋和水、电、煤、电话等设施和接受服务的还应当根据公平、等价有偿原则以补偿或其他形式处理财产争议。
三、商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重点环节
商用房屋租赁同合同纠纷案件的审判,应当遵循合同自由、鼓励交易、尊重当事人诉权、法院有限干预等原则,注重以下几个重点环节:
1.审查合同效力。审查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完全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条件,是否属于民法通则和经济合同法规定的无效的民事行为,租赁房屋是否属于《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出租的房屋。一般情况下,可以认定有效的,不应认定无效;可以认定部分无效的,不应认定全部无效。
2.审查过错责任。审查当事人对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或者违约有无过错,是一方过错还是混合过错,是重大过错还是轻微过错,以及过错对继续履行、财产处理,赔偿损失等方面的影响程度。
3.审查合同应否继续履行。对于无效房屋租赁合同,当然不再继续履行,对于有效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鼓励当事人继续履行,如一方因过错而造成违约,另一方坚持终止合同,双方确实没有继续履行的诚意和可能的,应当判决合同终止履行。
4.审查装潢费处理。如果合同终止履行,当事人对装潢费处理提出主张的,应当要求一方当事人提交装潢工程的决算书和原始单据,并由双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折旧因素等协商报价。如果协商报价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当委托审计。
5.审查租费处理。对于房屋租金和水、电、煤、电话、服务、押金等其他费用,当事人提出主张的,应予一并处理。
6.审查约定违约金处理。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应当依照约定违约金处理;如果约定违约金显失公平的,可以判决变更。
7.审查是否需要追加第三人。如果涉及转租的,可能终止合同的,应当将房屋使用人追加为第三人。对于产权人和房屋使用人愿意直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可引导双方另行签订附条件的房屋租赁合同。在判决终止原房屋租赁合同的判决生效后新的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以鼓励交易,减轻当事人的损失。
8.扩大审判的社会效果。对于未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继续履行的,应责令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对于房屋租赁合同不规范的,可引导当事人采用标准合同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且严重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当事人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且甲乙双方在相互知悉房屋及有关其他相关事宜情况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 的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作 用途使用,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 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由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该物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元),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 日前按 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元整(¥ 元)保证金,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 退回乙方。
第五条 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甲方如转让该房屋或抵押该房屋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赔偿两个月租金。
2.发现乙方撤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一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如乙方因特殊原因转租该物业但必须告知甲方,同时保证不会使甲方承受任何经济损失。
2.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应承担实际使用该物业而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费等一切与使用该屋有关的杂费。
3.依时交纳房租。逾期交付租金超过15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定合同。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 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该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范文网后面为你推荐更多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位于长沙市
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为经甲方同意,乙方可转租。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1500元(壹仟伍佰元整),按季结算。每季季初10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季租金(12月至2月为一个季度,依此类推)。如乙方延迟支付租金,应当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乙方接收承租房屋时,向甲方交纳20xx元(贰仟元)押金,乙方退还房屋当日,甲方将该贰仟元押金退还乙方,甲方延迟退还租金的,应当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乙为:方交纳租金及押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四、如房屋需要修缮,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修缮,并由甲方承担修缮费用。出租房屋内电器家具等设施因正常老化的维修由甲方负责。因出租房屋内空调老旧,甲方承诺在20xx年5月前将该房屋内两台空调维修至正常使用状态。如甲方不进行修缮或者空调维修,乙方可自行修缮或者维修,修缮或者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该费用凭修缮费用收据或者发票在修缮事实发生的下季度租金中扣除。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的维修由乙方负责,乙方有权在接收房屋半个月内要求甲方维修出租房屋内电器设施,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使用不当的除外。
甲方承诺在出租房屋内添置一张宽米以上的床,价格经甲方同意,乙方可自行购买并运回出租房屋,购床款及运费由甲方承担,由甲方单独向乙方支付或者在购床事实发生下个季度乙方应付租金中扣除。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5天内答复。双方协商续签租赁合同或者终止合同。如甲方在该的方式,自年月日起至的房屋出租给年月日止,期限内未答复,则视为同意按同等条件续签本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双方在签名处注明联系方式,如联系方式变更,应当在3日内通知对方,因一方联系方式变更未通知对方引起的责任由未通知方承担。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房屋内可移动设施清单:
1、洗衣机壹台(状态/购买时间:
2、空调三台(状态/购买时间:))
3、电视机壹台(状态/购买时间:4、电冰箱壹台(状态/购买时间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所出租房屋座落在,房屋类型为。
2、房屋面积为平方米,车位面积为平方米,以上全部出租给乙方使用。
3、房屋权属状况:出租权利所有人姓名,出租权利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第二条: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限为年(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交付方式
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乙方每年付租金一次,每次租金需提前30日内预付,每次付款以收据为证,同时甲方交付房屋。
第四条: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及义务
1、租赁期间房屋及附属物、设备、设施因自然老化或损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负责及时修缮。
2、租赁期间,甲方不得随意收回房屋,到期后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3、租赁期间如遇政策性拆迁或被征用,该房屋所得赔偿及福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分配。
4、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互留身份证复印件、电话、住址、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等。
第五条:其它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若有异议可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方(签章):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证件编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房屋坐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每个月¥:元/月),房屋押金(个月,¥元)待合同期满或特殊情况导致的合同结束,乙方退租后返还。
(二)支付方式:现金(□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每月日前支付。
第三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进行维修。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第八条补充协议:
出租人(甲方)签章:承租人(乙方)签章:
年月日
商铺出租合同书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证件编号:证件编号:
出租房房产证编号:承租房房产证编号: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方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路,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押金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元),经双方平等协商,预交半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元)。
2、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不得无故拖欠租。
第四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合同期满后承租方不再负责缴纳。
2、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五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第六条续租
1、出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停止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日书面通知承租方,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七条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八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九条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一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字):承租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市路号的房出租给乙方住房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本房屋月租金为元,按季度结算,付款方式为押一付三。
3、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4、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向甲方提出,甲方优先考虑续签租赁合同。
5、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乙方在租赁期限期间不得私自转租转借。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一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6、乙方使用该房屋应注意防火、防盗,遵守物业管理规定。
7、租赁双方的变更: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8、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
9、本合同连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为明确双方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地址:
2、建筑面积: ㎡ 。
第二条 房屋用途
房屋用途: 。甲方确保房屋符合乙方用途,且该用途已获得房屋的利害关系人和物管方的同意。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则可以在租赁期限届满前半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
1、该房屋租金为¥ 元/月,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租金。
2、该房屋保证金为¥ 元(大写:人民币 ),租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租金:本合同租金每 月支付一次,第一期租金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以后每期租金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 个工作日内支付。
2、保证金:以 方式支付。
a、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
b、本合同为续租合同,乙方此前所交付的保证金,继续作为本合同保证金使用。
第六条 房屋交付
1、甲方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将房屋清理打扫干净交付乙方,并结清各项房屋费用,确保屋内设施设备完好。
2、屋内设施设备包括: 。
第七条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1、甲方保证有权出租该房屋,且该出租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合法建筑;
2、有关该房屋的按揭、抵押、债务、税务及租赁关系等,均应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办妥;
第八条 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租赁期内,房屋水电费、煤气费及物业管理费由乙方交纳。
第九条 双方权利义务责任
1、甲方有下列违约行为的,应返还乙方已支付而未实际使用期间的`租金,向乙方赔偿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搬家费、人工费、误工费、交通费等):
(1)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2)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的承诺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
(3)其他非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按照约定继续履行。
2、租赁期内,甲方将房屋转让、赠与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该房屋,均不影响本租赁合同的履行;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两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搬家费、人工费、误工费、交通费等)。
3、甲方逾期交房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十条 维修养护责任
1、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每6个月检修一次,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检修。
2、正常的房屋大维修由甲方承担,包括房屋和附属设施设备维修。日常易耗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房屋权属为共有的还需提供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房屋非甲方所有的应提供房屋所有人授权甲方租赁的授权委托书。以上文件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当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陷阱一:低价承租,高价出租
说实话,这是二房东惯用的伎俩,也是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的情况。不少房东出租的房屋类型都是大户型,而这种户型对于一般的出租者来说却并不合适,因为现在租房的人以单身年轻人为主,因此,大户型的房屋形势并不算好。而现实生活中,也因此出现了很多投机取巧的人,他们利用房东房屋不好出租的情况来与房东协商,以低价将房屋承租下来,之后,他们再将多余的房间高价出租出去,这样,他们可以不用支付房租,甚至从中获利。这便是很多人愿意成为二房东的原因。
陷阱二:不愿出示原租房合同
与二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是需要查看其与原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的,因为其中涉及到的一些条款是与咱们的利益息息相关的。但是现实生活中,不少二房东却因为出租价格的问题,不愿意将原合同出示。这个时候,就需要房客与二房东好好协商,必须清楚的看到原合同中写明的房屋租赁有效期,租金和押金的支付方式,还有房屋中相关设施设备的检查情况,最重要的是,原合同中是否有涉及到房屋转租的说明,如写明不允许转租,那么这个房子,二房东就不具备出租的权利,你与其签订租赁合同也是无效的。
最后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一般来说,这种大户型的房屋会有两到三户,甚至是更多人合租,咱们在入住之前也需要观察一下租客的生活习惯,看是否适合一起居住,不同的习惯也会导致生活中的各种摩擦。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坐落
甲方将位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二、房屋租赁期限及租金
房屋租期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居住使用。租赁期满,甲方有权利收回出租的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日一个月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在交清全年租金的同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果乙方不再租房,须提前个月告知甲方。
三、押金
为保证本合同的执行,乙方须向甲方一次交付押金元整。
四、支付方式
本合同的租金按年支付,支付方式为现金,先付后用。乙方须一次向甲方交足全年租金元整,租金交付日为年月日前。
五、注意事项
在租用期间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物业费、取暖费、天然气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存续期间均无权单方终止履行合同,如有异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本条第四款情况除外)
2、乙方在居住期间应维护好房屋结构、设备、物品和门窗的完整。如有损坏,需在合同期满日之前恢复原貌,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设备、物品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3、乙方在租房期间,应保持屋内整洁,不得使用煤作燃料。应注意各方面的安全,如有不安全隐患或由此引发任何后果均由乙方一方承担。
4、乙方在租住期间不得把此房屋转借、转租给他人使用,不得改变租赁用途或利用此房屋进行违法犯罪等性质的活动,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损坏房屋。如有上述情况发生,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执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5、租赁的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和改建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此而终止合同时,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6、双方电话号码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
七、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共页,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地址、号码:身份证地址、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路弄号室;房型规格;居住面积平方米;
2、室内附属设施:
A:电器:。
B:家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房屋租金:每月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支付,另付押金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一次付款计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XXXX
身份证号:XXX
乙方(承租方):XXXX
身份证号:XXX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XX市XX路XX号的房出租给乙方住房使用,租赁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2、本房屋月租金为XX元,按季度结算,付款方式为押一付三。
3、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4、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向甲方提出,甲方优先考虑续签租赁合同。
5、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乙方在租赁期限期间不得私自转租转借。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一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6、乙方使用该房屋应注意防火、防盗,遵守物业管理规定。
7、租赁双方的变更: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8、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
9、本合同连一式XX份,甲、乙双方各执X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XXXX
乙方(盖章):XXXX
联系电话:XXX
联系电话:XXX
XX年XX月XX日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作为使用,双方议定遵守事项如下:
房屋座落:区楼单元号房屋使用面积:平方米。
一、本租约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权的凭证。甲、乙双方均有遵守国家有关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义务。
二、房屋租金数额因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其租额得予调整,每月租金,乙方应于日前交清。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终止租约,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或私自交换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变承租用途的;
(3)无故拖欠租金三个月以上的。
四、甲方根据修缮标准检查,维修房屋和设备,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碍施工。在正常情况下,如因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
五、甲方鉴定房屋危险,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乙方应按期迁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决。如乙方籍故拖延不迁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进行翻建大修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但事先应签订协议。
七、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应负责保管,爱护使用,注意防火、防冻。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楼梯间、门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
八、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设备。如属必需时,应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
九、乙方退租房屋时,应于七日前通知甲方,并办清以下手续:
(1)交清租金和应交纳的赔偿费。
(2)按照租约负责保管的房屋及装修设备。
(3)撤销租约。
十、乙方承租甲方代管、托管的房屋在发还原主时,甲方得终止租约。
十一、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国家建设,特殊需要必须腾让时,甲方得终止租约。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本租约自立约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一或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
出租人(甲方):
电话:
年月日
承租人(乙方):
电话:
年月日
甲方(房主):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一、甲方将南宁市区路号 楼 号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生活住房使用。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三、租金为人民币元每月。
四、押金
1、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押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人民币)。
2、租房日期完租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五、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义务):
1、 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 乙方应注意居住和经营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
3、 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电、水、电视、及其它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
4、 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
六、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合同未到期前甲方不得提前租借给别人,如有违约应给于乙方相应的赔偿。
2、在乙方交完租金的情况下,甲方不得随意停水、停电,避免造成乙方生活上的不便。
3、甲方应该保证出租的房屋安全、设备完好。在使用中出现问题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七、有关退租条例
1、 协议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所有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
2、 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另要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八、本协议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
七本租房协议为甲乙双方的正式协议,以原件为准(甲方未盖红印章的不属正式协议,复印件不能作为正式协议使用)。
八、补充协议
。
九、本协议壹式份,每份壹张贰页,甲乙各方各执壹份。
甲方于年申明:本房屋出租期限到年月到年月日止,届时甲方将收回自用。
甲方:签名/盖章(红印)
乙方:签名/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本协议签订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