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房屋租赁合同9篇
【导语】下面是热心会员“tushou”整理的公寓房屋租赁合同9篇,供大家品鉴。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协商甲方自愿将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乙方承租使用该房屋。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特定此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房屋基本情况: 承租房屋位于
市 明 县 阳 镇 兰茂XX,面积约为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 个月。
三、房屋租金及其他费用:
1、房屋租金:房屋租金为每月 1000 元,全年房租合计 1 元(大写:人民币 零 拾 壹 万 贰 仟 零 佰 零 拾 零 元整。
2、付款方式与时间:所租房屋实行先支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房租全年 壹 次支付,定于每年月日前支付。即第年的租金于年月日前支付,第年的租金于年月日前支付,剩余年限的租金于年月日前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责任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依法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乙方不按期交纳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有权对房产的改造装修及合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出租房屋时,保证出租房屋整体完好,保障乙方水电齐全畅通。
(2)、甲方负责水表、电表的独立安装,乙方直接向有关部门缴纳水、电、气费。
五、乙方的权利、责任及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在承租期内有自主经营权。
(2)、租赁期间,若乙方出现经营困难可提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终止合同。
2、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按合同约定交纳房租。
(2)、乙方自行按时交纳水、电费、城管、卫生等费用。
(3)、乙方应合理进行装修及使用租赁房屋,维护环境卫生。
(4)、乙方应依法经营、守法经营。
(5)、乙方未经甲方的同意不得将房屋进行转让和转租。
六、其他事项: 合同终止时,乙方装修的设施设备、形象广告牌、照明灯具可拆走;房屋结构的固定设施、装修不得拆除。
十一、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补充条款:在乙方租赁期间,甲方可以将蹦床和影碟片等相关物品放置于本合同所租赁的房屋内。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调剂房屋使用的余缺,甲方愿意将产权(或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市(县)有关房产管理的规定,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合同遵守。
第一条出租房屋坐落地址
第二条房屋状况
房屋名称:;规格:;等级:;间数:;面积:;单价:;金额:;地面质量:。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期为年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和标准,将出租的房屋及时交给乙方使用居住。
第四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元整,甲方应出具收据。租金在当月天内交清,交租金地点在。(房屋租金,由租赁双方按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协商议定;没有规定标准的,由租赁双方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协商议定。出租方不得任意抬高租金。)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得乙方同意,但应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应按延迟期间内乙方应交租金的%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租赁期间,出租房屋的维修由甲方负责,如租赁房发生重大自然损坏或有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时,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并可以用修缮费用收据抵消租金。
3.出租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由甲方负担。
4.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主,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计算。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依约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乙方如果拖欠租金,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月以上,甲方可以从乙方履约金(如乙方付有履约金)中扣除租金,并可收回出租之房屋。
2.租赁期间,房屋管理费、水电费由乙方负担。
3.租赁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计算。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窗,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经房屋修缮管理部门批准方能施工。乙方在租用房屋内装修墙窗的格、花、板壁、电器等物,在迁出时可一次折价给甲方,亦可自行拆除,但应恢复房屋原状。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第八条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九条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房管部门调解或人民法院裁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市(县)房管局、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出租人(签章):地址:
年月日
甲方:乙方:
第一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须按季度预付租金美元。乙方接到甲方的收租通知单后,应在三十天内一次付清。逾期须按日支付千分之的滞纳金,以补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甲方根据北京地区物价和房屋修缮费用提高的幅度,可以对乙方承租的公寓租金进行调整,但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
第二条甲方负责向乙方承租的.房屋提供水、电、煤气和热力。乙方须按仪表数据缴付电费和煤气费。由于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设备维修不及时,引起水、电和热力的供应中断,甲方将酌情减收相应的费用。
第三条甲方对出租房屋进行定期检查,并负责下列自然损耗的维修:
1.屋顶漏雨,地板糟朽;
2.门窗五金配件、门窗纱的修理和更新;
3.管道堵塞、漏水,阀门、水咀和水箱零件失灵,上下水管道、暖气片及零件、卫生设备的修理和更换;
4.灯口、插座、电门和电线的修理和更换;
5.公用楼道的粉刷,首层每年一次,二层以上每年一次;
6.电梯故障的及时排除和对乘员的人身安全保险。乙方应将承租的公寓和设备损坏的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尽快修理,甲方未能及时修理的,乙方可以自行修理,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对出租的公寓进行检查、维修前,应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应给予必要的方便和协助。如遇住房发生水灾、大量跑水、煤气漏气,在甲方无法及时通知乙方的危急情况下,甲方可进入乙方住宅处置。甲方要定期检查和保养楼内的消防器材。
第五条由于甲方对乙方承租的39;住房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而造成房屋结构损坏,发生安全事故,使乙方遭受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如房屋大修,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甲方应给乙方提供条件大体相当的住房,乙方应按期从承租的公寓中迁出。如果乙方借故拖延不迁出,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如发现承租的房屋危及自身安全或健康,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六条乙方对承租的公寓和设备有爱护保管的责任。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或损坏要负责修复或赔偿。乙方应遵守《住户须知》中的规定。乙方对公寓住房结构或装置设备的自然损耗不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对承租的公寓可进行下列各项自费工程:
1.在不损坏房屋结构的条件下,改变室内装修原样;
2.增添固定装置和设备。乙方在改变室内装修原样、拆除或更换原有的炉具、灯具、卫生设备等应事先通知甲方并负担相应的损失费。在租赁关系结束时,乙方增添或更换的设备可以拆除。乙方可以自费油漆粉刷房间。
第八条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对承租的公寓增加电容量。但施工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不得使用超负荷的电气设备和擅自改动供电设备。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应自行设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第九条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致使乙方承租的公寓遭到破坏,甲方应视房屋破坏的程度,免收部分或全部租金,直至该公寓修复时为止。
第十条乙方承租的房屋不得私自转让或转租。退房时须提前半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检验住房及其设备,确认完好后,双方办理终止租赁手续。租金按终止日结算。乙方主动申请调换公寓时,须缴付原租公寓的油漆粉刷费。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前三十天,如任何一方不提出异议,合同将自动延长年。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北京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期: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房屋概况
第1条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2条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身份证号码: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5、房屋的使用面积: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3条出租房屋概况
(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二部分租赁期限
第4条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
4、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租金条款
第5条租金每月人民币元(大写:整)。
第6条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也可以约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条租金支付地点:
第8条租金支付方式:(现金、支票、汇票、转帐等);
第9条甲方收取租金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相关费用
第10条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第11条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由乙方承担;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用等由承担。
第12条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房屋外墙、屋顶、地下空间、及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如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等。
第五部分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第13条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4条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和承担原乙方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5条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设立抵押权,须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乙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如乙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书到达甲方的次日起计算。
甲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16条甲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乙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乙方。
第六部分房屋修缮
第17条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18条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予以修缮,超过7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
第19条租赁期间,如房屋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甲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
第20条对房屋进行的修缮费用,乙方可以抵销租金或向甲方索还,并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七部分甲方权利与义务
第21条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22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每日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元,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
第23条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计算。
第24条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
第25条乙方经甲方许可在租用房屋内进行的装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满搬出房屋时,甲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折价装修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折价装修费用由双方协商,协商不一致,按照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拆迁房屋的装修费用的补偿的最高标准执行。
第八部分乙方权利与义务
第26条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第27条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计算。
第28条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第29条乙方在房屋内的装修及安装的设备、物品,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可一次折价转让给甲方;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乙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7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房屋原状。超过7天,甲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第30条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内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甲方应允许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迁后7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第31条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第32条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甲方不予以书面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乙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自30天期满次日起计。
第33条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部分不可抗力和例外
第34条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第35条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36条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2个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37条合同履行期间,如非因乙方原因,房屋发生漏水、倒塌,或房屋被认为危房,或其它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在甲方维护或修缮完毕之前,甲方应减免这段日期的租金。
第38条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十五天内返还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部分通知
第39条依照本协议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联系应以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递交,或以挂号信件、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
(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交到之日视为送达;
(2)以图文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成功传送和接收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部分争议解决
第40条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十二部分合同生效
第41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或规定。
第42条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治安许可证等国家规定应办理的各项手续。如果甲方在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30天内,仍然没有办理上述手续,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部分违约责任
第43条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第44条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5日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5日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部分索赔
第45条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返回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及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交付的中介费用、乙方的来回搬迁费用、乙方已经支付和虽未支付但将要产生的装修费用、乙方为正常居住生活需要而添加的固定设备安装费用(如:有线电视安装费、电话安装费、电器安装费用、电线电表安装费、中央空调通道安装费、煤气管道安装费、网络安装费、暖气安装费等)。
第46条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补偿金人民币元(大写:)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
第47条如果因乙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在合同无效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补偿金人民币元(大写:)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否则,甲方有权暂时扣留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同第45条含义)甲方不予以补偿。
第48条乙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60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49条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给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60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责任。
第50条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五部分附则
第51条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存二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2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第53条本协议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订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订的规章。
甲方签字:(出租人)住址:;身份证件号码:电话:时间:
乙方签字:(承租人)住址:;身份证件号码:电话: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6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季度结算。每季度初前10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季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甲方房屋内含电视、洗衣机、热水器、抽油烟机、床、沙发、茶几、饮水机、衣橱各一件,全新。乙方向甲方支付租房押金20xx元,若由乙方人为损坏屋内设备,需照价赔偿,可由甲方由压金内扣取,金额不足时须由乙方补足。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凭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0天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3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700元。
七、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居住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甲乙双方议定采取押付,月租金元,由乙方在每月日前交纳给甲方。
第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气等费用,将以上费用账单交给甲方;
2.租用期间,甲方必须确保乙方正常居住
3.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4.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认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的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第六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应赔偿乙方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
甲方:
电话:
年月日
乙方:
电话:
年月日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地址: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拥有产权或处置权的市的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作使用。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个月)。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乙方每个月向甲方缴纳租金 万 仟 佰 拾 元整,并于每
个月的日前交清,甲方须开具(收据或发票)给乙方。
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
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履约 保证金和 元整的室内财物押金,上述保证金和押金合同期满后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房屋的房产税、营业税及附加税、个人、土地使用费、出租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纳;电话费、保安费、水电费、卫生费、电梯费、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纳。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5%加收滞约金拖欠租金达 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甲方应承担房屋工程质量及维修的责任,乙方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室内财物毁坏,应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八、租赁期间,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乙方。同时退还两倍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不得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
九、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结清后退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各种日常写作指导,教您怎样写范文 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十、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拆人院处理。
十一、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纪方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负责人:委托人:
代表:代表:
签约时间:年月日
租房合同出租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
租房合同承租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一、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位于xxxxxxxxxx的房屋及其设施(包括家私和器具),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为xxxxxxxxx使用,出租房的面积总计约xxxx平方米。
二、租赁期
租赁期为xxxxxxxx年,自xx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日起至xx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及其设施,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xxxxxxx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再由双方另议续租事宜。
三、租金
双方谈定的租金为每月xxxxxx元。
乙方支付甲方每月的租金,应在每月的xxxxx号以前:
(1)汇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2)以现金方式支付甲方。
四、保证金
为确保出租房屋及其设施之安全并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乙方同意于签订合同后,xxxx日内支付给甲方的租赁押金计xxxx作为乙方确保合同履行之保证金。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乙方应于租赁期满之日与甲方点清室内设施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甲方当天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五、室内设施及费用承担
租赁期房屋有关物业费由xxxxxxxxxxxx承担;
电话费按实际费用由乙方承担;
房屋的水、电、天然气消耗按每月查表实数由乙方交付;
排污费、收视费、车位费按有关规定由乙方支付。
六、出租人的责任
甲方须按时将出租房屋及其设施以良好状态交乙方使用;
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收回出租房屋(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
在乙方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及交付租金的前提下,乙方有权于租赁期内拒绝甲方或其他人骚扰而安静享用出租房屋。
房屋基本设施和结构(不包括家私和器具)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有关的费用,并对其作定期修缮。
甲方谨在此声明及保证甲方为出租房屋的合法拥有人并有合法地位出租此房屋于乙方。
七、承租人的责任
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保证金及其他各项应付费用。
乙方须经甲方事先同意,方可在承租用房内进行装修及添置设备,租赁期满必须恢复原状(正常损耗除外),并承担其费用,经甲方验收认可后归还甲方。
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应存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下所禁止的危险物品,如因此发生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八、违约处理
自签约之日起,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但因乙方因特殊情况要求退租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并支付一个月房租,做为补偿,甲方应退还乙方未满期约租金及押金;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用,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一个月的租金做为补偿金。
乙方过期交付租金除及时如数补齐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所欠租金总额的xxxxx%为滞纳金。
租赁期满同日,乙方应将房屋内家具、物品搬迁清楚,不得借故存留,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抛弃其所有权,甲方可自由处理。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并且保险金不予退还:
A.未得甲方同意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
B.无故拖欠租金超过三十天;
C.转租第三者。
九、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成立,其有效性、解释、签署和解决与其有关的一切纠纷均应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并依据中国法律。
十、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甲乙双方不得反悔,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xxxxxxxxxxxxxxxxx乙方(签章):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日xxx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日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押金
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月租金元整/元整,每半年一交 ¥;元/ 元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 (¥:元)。 房屋押金 ¥元
支付方式:首次现金支付半年租金及房屋押金,其余每半年采取银行汇款的方式支付给甲方。
其他费用:在正常租赁期限内,乙方负责承担因使用本房屋而产生的水费、电费、电话(通讯)费、暖气费、物业费、煤气费。
第四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使用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其他约定。
(四)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乙双方在租房前须相互查验身份证、房本,存留相关的有效证件备查,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诚意履行。如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本合同另有特别约定相关责任的,从其约定;本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相关责任的,如发生违约,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违约方须支付给守约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月租金的十倍。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