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租赁合同15篇
【导语】公寓租赁合同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租客和房东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在租赁期间的合作和互惠关系。下面是热心网友“meigai”分享的公寓租赁合同15篇,供大家赏析。
北京外交人员房屋服务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自年月日起,将外交人员公寓楼单元号公寓套租给国驻华大使馆(以下简称乙方)作住宅之用。如房屋结构、装置或设备有缺陷由甲
方负责修理并承担费用。
双方兹订立租赁合同如下:
第一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须按季度预付租金(外汇支票)美元(或其他外币,或外汇兑换券元)。乙方接到甲方的收租通知单后,应在三十天内一次付清。逾期须按日支付千分之的滞纳金,以补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甲方根据北京地区物价和房屋修缮费用提高的幅度,可以对乙方承租的公寓租金进行调整,但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
第二条
甲方负责向乙方承租的房屋提供水、电、煤气和热力。乙方须按仪表数据缴付电费和煤气费。由于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设备维修不及时,引起水、电和热力的供应中断,甲方将酌情减收相应的费用。
第三条
甲方对出租房屋进行定期检查,并负责下列自然损耗的免费维修:
1。屋顶漏雨,地板糟朽;
2。门窗五金配件、门窗纱的修理和更新;
3。管道堵塞、漏水,阀门、水咀和水箱零件失灵,上下水管道、暖气片及零件、卫生设备的修理和更换;
4。灯口、插座、电门和电线的修理和更换;
5。公用楼道的粉刷,首层每二年一次,二层以上每三年一次;
6。电梯故障的及时排除和对乘员的人身安全保险。
乙方应将承租的公寓和设备损坏的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尽快修理,甲方未能及时修理的,乙方可以自行修理,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对出租的公寓进行检查、维修前,应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应给予必要的方便和协助。如遇住房发生水灾、大量跑水、煤气漏气,在甲方无法及时通知乙方的危急情况下,甲方可进入乙方住宅处置。
甲方要定期检查和保养楼内的消防器材。
第五条
由于甲方对乙方承租的住房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而造成房屋结构损坏,发生安全事故,使乙方遭受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如房屋大修,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甲方应给乙方提供条件大体相当的住房,乙方应按期从承租的公寓中迁出。如果乙方借故拖延不迁出,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如发现承租的房屋危及自身安全或健康,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六条
乙方对承租的公寓和设备有爱护保管的责任。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或损坏要负责修复或赔偿。乙方应遵守《住户须知》(另发)中的规定。乙方对公寓住房结构或装置设备的自然损耗不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
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对承租的公寓可进行下列各项自费工程:
1。在不损坏房屋结构的条件下,改变室内装修原样;
2。增添固定装置和设备。
乙方在改变室内装修原样、拆除或更换原有的炉具、灯具、卫生设备等应事先通知甲方并负担相应的损失费。在租赁关系结束时,乙方增添或更换的设备可以拆除。乙方可以自费油漆粉刷房间。
第八条
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对承租的公寓增加电容量。但施工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不得使用超负荷的电气设备和擅自改动供电设备。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乙方应自行设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第九条
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致使乙方承租的公寓遭到破坏,甲方应视房屋破坏的.程度,免收部分或全部租金,直至该公寓修复时为止。
第十条
乙方承租的房屋不得私自转让或转租。退房时须提前半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检验住房及其设备,确认完好(除自然损耗外)后,双方办理终止租赁手续。租金按终止日结算。
乙方主动申请调换公寓时,须缴付原租公寓的油漆粉刷费。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前三十天,如任何一方不提出异议,合同将自动延长一年。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北京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
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本人签名) (本人签名)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路弄号室;房型规格;居住面积平方米;
2、室内附属设施:.
a:电器:.
b:家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房屋租金:每月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支付,另付押金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第一次付款计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说明
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年月日订立本租房合同,并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将市路的房屋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方《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编号:字第号)复印件作为本协议附件。
第二条提供设备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房内设备并另立清单租房合同,清单租房合同与本租房合【牛牛范文】同同时生效。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日内交付房屋,若甲方延期交付,则租期顺延。
2、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在租房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约条件下,及在本租房合同租赁期内,乙方诚实履行本租房合同各项责任的前提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须重新确定租金和签订租赁租房合同。
第四条租金
租金为每月元(不含税,若承租方需要开具发票需另行支付相关税费)。如租期不满一个月,可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
第五条支付方法
1、租金须预付,乙方以每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每个月支付一次,乙方在每月15号前支付下个月的租金,以此类推。
2、乙方须将租金付给甲方抬头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账号:
抬头:
3、乙方也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由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支付。
2、租赁场所内的清洁由乙方自行负责。
3、其他因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费等。
第七条押金
1、为保证本租房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签订本租房合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个月租金作为押金,押金不计利息,在租房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给甲方,租房合同终止时,甲方将押金一次性退还乙方。若乙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押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应将押金全额返还并将壹个月的租金费用作为乙方因租房造成的损失。但因市容整顿和市政动迁而无法续租的房屋除外,此合同即可终止,但甲方需将押金及乙方预付的租金返还乙方。
2、租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借期。
3、甲方有权向乙方查阅支付国际长途的费用,或乙方使用国际长途电话,可由甲方代买"国际长途电话使用卡",费用由乙方支付(根据卡上密码可在室内电话机上直拨)。甲方先行支付相关费用的,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八条禁止租赁权的转让及转借
乙方不得发生下列行为:
1、租赁权转让或用作担保。
2、将租赁场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借给第三者或让第三者使用。
3、未经甲方同意,在租赁场所内与第三者共同使用。
第九条维修保养
1、租赁场所内属于甲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维修保养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公司,甲方并及时安排维修保养。重要设备需要进行大修理时,应通知甲方。
3、属乙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保养时,由乙方自行进行并承担费用。
第十条变更原状
1、乙方如对所租的房屋重新装修或变动设备及结构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损害赔偿
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关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对甲方、其他租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甲方免责:
1、因地震、水灾、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过失造成的火灾、、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甲方概不负责,但甲方有过错或重大过失的情况除外。
2、乙方因被其他客户牵连而蒙受损害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三条乙方责任
1、必须遵守本大楼的`物业管理制度。
2、必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及公用部分。
3、不得在大楼内发生下列行为:
(1)将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带入楼内或实施其他有害于大楼安全的行为;
(2)给甲方或其他租户(业主)带来损害的行为,以及对整个建筑物造成损害的一切行为;
(3)违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和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通知义务
甲乙双方所发生的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五条合同终止
因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楼的全部或一部分损坏、破损而导致乙方租赁场所不能使用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六条合同解除
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租房合同,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1、租金及其他债务超过半个月以上未付;
2、租赁场所的.使用违反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
3、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的;
4、违反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
5、给其他租户(业主)生活造成严重妨碍,租户(业主)反映强烈的;
6、触犯法律、法规、被拘留或成为刑事诉讼(公诉)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等情况发生的;
7、有明显失信或欺诈行为的事实的;
8、甲方出现前述第3、4或第7项行为的,乙方有权不通知甲方而解除租房合同,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第十七条特别说明
1、除第十六条和第二十条所述原因外,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解除本租房合同。若遇特殊情况须解除时,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但不得收回押金。
2、租房合同签订后,租赁期开始前,由于乙方原因须解除合同时,乙方须把已缴的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八条租赁场所的归还
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场所内属于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包括装修各类设备、材料全部撤除,完成清洁工作,使租赁场所恢复原状,并经甲方检查认可后由乙方收回,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纠纷解决
对本合同的权力、义务发生争议时,如调解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诉讼。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信息
1、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2、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3、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4、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xx元(大写),租金总额为xx元(大写)。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四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五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八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九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3、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白山市安泰商都2号楼1单元12楼中门 侧房间。
2.单独室内设施:单人铁床两张,铁质布艺衣柜一个,铁质晾衣架一个,窗帘及窗帘架一套,地板,套装门, 。
3.公共公用设施:微波炉一台,电水壶一个,洗衣机一台,猫一台,TPLINK双耳无线路由一台,3米-6米人字升降梯一架 。
二、租赁合同相关条款
第一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乙方确保了解该房屋全貌,并以现状及上述设施为准。
第二条 甲方保证房屋门窗完好,水、电、暖供应正常、安全,乙方签订本合同即视为认定甲方之保证真实、有效。
房屋租赁期限:自二0 一 年 月 日至二0一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每 人民币 元整(¥: )。
第四条 租金每 支付一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应先行向甲方支付 的租金合计 元整;以后应在到期时的前10日内付清 的租金。租金以现金支付,甲方收取租金时向乙方出具收条。乙方还应向甲方交纳押金 元,和首次租金一并交付,合同到期后乙方对房屋现状及设施如无损毁,该押金全额退还给乙方,如有损毁,按实际损毁程度或按照损毁物品价值原价予以扣除,不足的,乙方予以补足。乙方承诺承租甲方房屋至少 个月,若未能租到所承诺期限的,需以押金金额全数作为补偿。租房到达期限后,若无上述情况,甲方应退返押金。该押金无利息。
第五条 租赁期间,甲方提供相应的取暖保障和依甲方自愿提供的网线服务。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均由乙方与其他用户共同承担,承担方式为按户按天平均缴纳,每月按所用表数或催费通知单等单据缴纳至甲方,再由甲方统一缴纳至相关收费部门(此条解释权归甲方单独所有);
第六条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及从事其他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且可以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10%计算。
第八条 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本合同约定的一个月租金计算。
第九条 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不得进行装修墙、钉钉子及其他损坏房屋原有状态的装修。如有违反,须赔偿。如需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需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
第十条 乙方在房屋内的装修及安装的`设备、物品,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可一次折价转让给甲方;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乙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七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房屋原状。超过七天,甲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第十一条 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内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甲方应允许乙方延期至30天,但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迁后7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第十二条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
第十四条 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 乙方在使用本合同所指公共设施过程中,如对公共设施造成损坏的负有修复和赔偿的义务。不能明确责任的由乙方及该房屋内全部住户共同赔偿。
第十八条 免责声明。乙方在使用房屋时,应承诺对各项设施均清楚、了解,并能够正确使用,同时在使用期间内负有修缮维护的义务。若因乙方使用不当或未能及时发现隐患所造成的个人及他人的人身、财产等损害(如:高空坠物、违规用电、忘记关掉水龙头对本单元其他用户造成损害的等其他事宜)均由乙方全部承担,不能明确乙方责任的,由乙方及本房屋内其他住户共同承担。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为在开发区设立公司而租用甲方房屋,并就此租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供给乙方经营用房平方米,用于该公司经营之用,该房屋坐落于。
二、该房屋租金经双方商定为每月元。该房屋总租金为元。
三、租金于交付,每延迟一天按总租金的计罚。若天内仍未交纳,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并按实际迟付天数依上述计罚比例向乙方收取罚金。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以双方共同认可并经公证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地址、号码: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地址、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 租赁地址:;房型规格;居住面积平方米;
2、 室内附属设施:
a:电器:
b:家具: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 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 房屋租金:每月元人民币;
3、 付款方式:按支付,另付押金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第一次付款计元人民币;
4、 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 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 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 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 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 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 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如:入住时的水电煤字数。)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以下简称甲方)自年月日起,将公寓楼 单元号公寓 套租给国驻华大使馆(以下简称乙方)作住宅之用。如房屋结构装置或设备有缺陷,由甲方负责修理并承担费用。
双方兹订立租赁合同如下:
第一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须按季度预付租金(外汇支票)美元(或其他外币,或外汇兑换券元)。乙方接到甲方的收租通知单后,应在三十天内一次付清。逾期须按日支付干分之 的滞纳金,以补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甲方根据北京地区物价和房屋修缮费用提高的幅度,可以对乙方承租的公寓租金进行调整,但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
第二条
甲方负责向乙方承租的房屋提供水、电、煤气和热力。乙方须按仪表数据缴付电费和煤气费。由于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设备维修不及时,引起水、电和热力的供应中断,甲方将酌情减收相应的费用。
第三条
甲方对出租房屋进行定期检查,并负责下列自然损耗的免费维修:
1.屋顶漏雨,地板糟朽;
2.门窗五金配件、门窗纱的修理和更新;
3.管道堵塞、漏水,阀门、水咀和水箱零件失灵,上下水管道、暖气片及零件、卫生设备的修理和更换;
4.灯口、插座、电门和电线的修理和更换;
5.公用楼道的粉刷,首层每二年一次,二层以上每三年一次;
6.电梯故障的及时排除和对乘员的人身安全保险。
乙方应将承租的公寓和设备损坏的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尽快修理,甲方未能及时修理的,乙方可以自行修理,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对出租的公寓进行检查、维修前,应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应给予必要的方便和协助。如遇住房发生水灾、大量跑水、煤气漏气,在甲方无法及时通知乙方的危急情况下,甲方可进入乙方住宅处置。
甲方要定期检查和保养楼内的消防器材。
第五条
由于甲方对乙方承租的住房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而造成房屋结构损坏,发生安全事故,使乙方遭受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如房屋大修,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甲方应给乙方提供条件大体相当的`住房,乙方应按期从承租的公寓中迁出。如果乙方借故拖延,不迁出,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如发现承租的房屋危及自身安全或健康,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六条
乙方对承租的公寓和设备有爱护保管的责任,对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或损坏要负责修复或赔偿。乙方应遵守《住户须知》(另发)的规定。乙厂对公寓住房结构或装置设备的自然损耗不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
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对承租的.公寓可进行下列各项自费工程:
1.在不损坏房屋结构的条件下,改变室内装修原样;
2.增添固定装置和设备。
乙方改变室内装修原样、拆除或更换原有的炉具、灯具、卫生设备等应事先通知甲方并负担相应的损失费。在租赁关系结束时,乙方增添或更换的设备可以拆除。乙方可以自费油漆粉刷房间。
第八条
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对承租的公寓增加电容量。但施工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不得使用超负荷的电气设备和擅自改动供电设备。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乙方应自行设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第九条
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致使乙方承租的公寓遭到破坏,甲方应视房屋破坏的程度,免收部分或全部租金,直至该公寓修复时为止。
第十条
乙方承租的房屋不得私自转让或转租。退房时须提前半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检验住房及其设备,确认完好(除自然损耗外)后,双方办理终止租赁手续。租金按终止日结算。
乙方主动申请调换公寓时,须缴付原租公寓的油漆粉刷费。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前三十天,如任何一方不提出异议,合同将自动延长一年。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北京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甲方代理人:
(本人签名)
乙方代理人:
(本人签名)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白山市安泰商都2号楼1单元12楼中门 侧房间。
2.单独室内设施:单人铁床两张,铁质布艺衣柜一个,铁质晾衣架一个,窗帘及窗帘架一套,地板,套装门, 。
3.公共公用设施:微波炉一台,电水壶一个,洗衣机一台,猫一台,TPLINK双耳无线路由一台,3米-6米人字升降梯一架 。
二、租赁合同相关条款
第一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乙方确保了解该房屋全貌,并以现状及上述设施为准。
第二条 甲方保证房屋门窗完好,水、电、暖供应正常、安全,乙方签订本合同即视为认定甲方之保证真实、有效。
房屋租赁期限:自二0 一 年 月 日至二0一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每 人民币 元整(¥: )。
第四条 租金每 支付一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应先行向甲方支付 的租金合计 元整;以后应在到期时的前10日内付清 的租金。租金以现金支付,甲方收取租金时向乙方出具收条。乙方还应向甲方交纳押金 元,和首次租金一并交付,合同到期后乙方对房屋现状及设施如无损毁,该押金全额退还给乙方,如有损毁,按实际损毁程度或按照损毁物品价值原价予以扣除,不足的,乙方予以补足。乙方承诺承租甲方房屋至少 个月,若未能租到所承诺期限的,需以押金金额全数作为补偿。租房到达期限后,若无上述情况,甲方应退返押金。该押金无利息。
第五条 租赁期间,甲方提供相应的取暖保障和依甲方自愿提供的网线服务。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均由乙方与其他用户共同承担,承担方式为按户按天平均缴纳,每月按所用表数或催费通知单等单据缴纳至甲方,再由甲方统一缴纳至相关收费部门(此条解释权归甲方单独所有);
第六条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及从事其他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且可以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10%计算。
第八条 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本合同约定的一个月租金计算。
第九条 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不得进行装修墙、钉钉子及其他损坏房屋原有状态的装修。如有违反,须赔偿。如需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需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
第十条 乙方在房屋内的装修及安装的设备、物品,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可一次折价转让给甲方;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乙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七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房屋原状。超过七天,甲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第十一条 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内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甲方应允许乙方延期至30天,但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迁后7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第十二条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
第十四条 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 乙方在使用本合同所指公共设施过程中,如对公共设施造成损坏的负有修复和赔偿的义务。不能明确责任的由乙方及该房屋内全部住户共同赔偿。
第十八条 免责声明。乙方在使用房屋时,应承诺对各项设施均清楚、了解,并能够正确使用,同时在使用期间内负有修缮维护的义务。若因乙方使用不当或未能及时发现隐患所造成的个人及他人的人身、财产等损害(如:高空坠物、违规用电、忘记关掉水龙头对本单元其他用户造成损害的等其他事宜)均由乙方全部承担,不能明确乙方责任的,由乙方及本房屋内其他住户共同承担。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押金
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月租金元整/贰仟肆百元整,每半年一交;元/,年租金总计:元整(:元)。房屋押金元
支付方式:首次现金支付半年租金及房屋押金,其余每半年采取银行汇款的方式支付给甲方。
其他费用:在正常租赁期限内,乙方负责承担因使用本房屋而产生的水费、电费、电话(通讯)费、暖气费、物业费、煤气费。
第四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使用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其他约定。
(四)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甲、乙双方在租房前须相互查验身份证、房本,存留相关的有效证件备查,否则后果自负。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贰份,其中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诚意履行。如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本合同另有特别约定相关责任的,从其约定;本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相关责任的,如发生违约,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违约方须支付给守约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月租金的十倍。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承租人(乙方)签章: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汇款帐号: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市区(县)路小区楼单元号出租给乙方使用。
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住宅使用。
2.在租赁期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2.本校事业编制职工,甲方从乙方个人住房补贴账户上每月扣除租金。不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3.非本校事业编制人员,乙方个人每月或每季5号前到房产科交费,过期不交费视为自动解除租赁合同,房屋收回另行安排。
五、房屋修缮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六、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该房屋的;
(2)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5-10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
(3)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4)在租赁期内,该房屋经大学批准,旧楼改造、拆除,或出现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2)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3)乙方,没有履行与甲方签订的有关安全、防火协议书;
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日租金5倍的违约金。
八、甲方的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限内,因甲方不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连同附件(正本)一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承租方(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甲方:深圳市**小学
乙方:
甲乙双方就租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___公寓楼___号房间租给乙方。乙方须交押金___元,且每月按时交租金____元,管理费___元,水电费___。
(二)甲方负责聘请保安负责维护治安及楼梯的保洁工作,乙方须严格遵守“住房制度”的有关规定,服从学校的.管理。
(三)房内设施和财物(附表)乙方使用保管,未经甲同意不得改变房间结构、设施和财物位置,使用期间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及费用。
(四)终止租房,乙方必须按程序办理退房手续,甲方验收时如发现设施和财物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附房间财物登记表
财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
备注
(七)双方签字
甲方___ 乙方__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自年月日起,将外交人员公寓楼单元号公寓套租给国驻华大使馆(以下简称乙方)作住宅之用。双方兹订立租赁合同如下:
第一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须按季度预付租金(外汇支票)(美元或其他外币)。乙方接到甲方的收租通知单后,应在三十天内一次付清。逾期须按日支付的滞纳金,以补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甲方根据地区物价和房屋修缮费用提高的幅度,可以对乙方承租的公寓租金进行调整,但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
第二条甲方负责向乙方承租的.房屋提供水、电、煤气和热力。乙方须按仪表数据缴付电费和煤气费。由于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设备维修不及时,引起水、电和热力的供应中断,甲方将酌情减收相应的费用。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房屋租赁的法律及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如下:
一、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位于 的单身公寓及其设施(包括家私和器具),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为住 宿使用。
二、租赁期
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及其设施,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再
由双方另议续租事宜。
三、租金
双方谈定的租金为每季度元。
乙方支付甲方每季度的租金,应在每季度房租到期的提前一个月:
(1)汇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2)以现金方式支付甲方。
四、保证金
为确保出租房屋及其设施之安全并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乙方同意于签订合同后,日内支付给甲方的租赁押金计作为乙方确保合同履行之保证金。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乙方应于租赁期满之日与甲方点清室内设施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甲方当天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五、室内设施及费用承担
房屋的电消耗按查表实数由乙方交付,每季度与该季度的房屋租赁费一起交(1元/度),水费免费;
六、出租人的'责任
甲方须按时将出租房屋及其设施以良好状态交乙方使用;
租赁期内若因乙方原因严重影响他人正常住宿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甲方谨在此声明及保证甲方为出租房屋的合法拥有人并有合法地位出租此房屋于乙方。
七、承租人的责任
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保证金及其他各项应付费用。
乙方须经甲方事先同意,方可在承租用房内添置设备,乙方须自行承担
其产生的全部费用;承租房内所有设施在使用期间损坏修补费用由乙方 承担
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
得擅自装修及改变房屋结构,不得存放非法危险物品等,乙方在租赁期 间做的所有合同以外的事情与甲方无关,乙方需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八、违约处理
自签约之日起,若乙方因特殊情况要求退租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未满期约租金及押金;
租赁期满同日,乙方应将房屋内家具、物品搬迁清楚,不得借故存留,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抛弃其所有权,甲方可自由处理。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并且保险金不予退还:
A.未得甲方同意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
B.无故拖欠租金超过三十天;
C.转租第三者。
九、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成立,其有效性、解释、签署和解决与其有关的一切纠纷均应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并依据中国法律。
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甲乙双方不得反悔,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补充规定
十二、室内物品清单(租赁期满时入若以下设备有所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赔偿金将按照物品损坏程度决定)
1 电器:空调(2500元/台)、热水器(800元/台)
1 家具:床铺(4000元/张)、衣柜(1500元/个)、洗手盆(700元/个)
甲方签字(盖章):
电话: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甲方仅在此确认,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从乙方收到上文所指的保证金共元。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电话:
(身份证):
地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电话:
(身份证):
地址: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层,房屋结构为一房一厅一厨一卫。
第二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该房屋月租金为(币)千百拾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币)千百拾元整。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于每月的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租赁期间,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网络费;
4.电视费
5.
6.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如乙方提前退房,甲方不予退押金给乙方。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
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登记备案的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用电安全管理,因公共总电表及线路有限,不准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及20瓦以上用电器。若违反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乙方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