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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店面租赁合同11篇

2023-07-26 14:03:18合同

个人店面租赁合同11篇

  在现代商业环境中,个人店面租赁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商业合同,它为个人经营者提供了一个租赁店面的机会,从而开展自己的业务。下面是热心网友“bj60850”收集的个人店面租赁合同11篇,供大家品鉴。

个人店面租赁合同

个人店面租赁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二、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四、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五、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乙方负责。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相关单位管理办理。

  六、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七、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1个月与甲方协商。

  八、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需要收回该房屋做为消防通道或作为前台使用时,乙方必须无条件同意,并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一个月内清场否则因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按期清场后合同终止,甲方退还押金。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个人店面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住所:

  承租方(乙方): 住所:

  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将株洲市荷塘区桂花路亲和府22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方式

  1、租赁合同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乙方应维持门面的原状进行经营,如需装修,在不影响建筑物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应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合同期满时,对损坏的设施,乙方应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对乙方装修保留的附着物,经双方同意可不拆除,但甲方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门面。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将门面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门面进行违法活动、经营或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门面严重损坏的;

  (4)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纳租金的。

  4、甲方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形下,单方终止合同或提高租金,将承担合同违约金1000元。

  5、乙方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甲方终止合同或要求降低租金,乙方所交押金作为违约金补偿甲方。

  6、合同期满是否继续租赁门面,甲、乙双方均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

  二、租金及押金的交纳期限

  1、租金每月 元,全年租金 元(大写: )。从 年 月 日开始 ,每 个月,交纳租金一次 元。每 交清。

  2、乙方在合同签定之日,向甲方交纳押金1000元。

  三、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自行承担门面使用期间的水电费和其他税费以及门面易损部件的维修费用。

  2、乙方应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依法经营,如因违法经营生产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由于甲方与开发商之间有未达成协议,所以门面租赁期限以甲方退门面之日为准。

  四、如出现人类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话: 电话号码:

个人店面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1、甲方将位于 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2、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的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3、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屋及水电,水电费用自付。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租金、其它费用、付款方式及时间

  1、租赁期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

  2、租金支付方式,按年度支付。

  3、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自行交费。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出租前房屋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

  (2)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必需经甲方同意方行。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

  (2)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拥有合法使用权。

  (3)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4)乙方在租赁期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

  (5)乙方在租赁期内的一切债权债务都不能以甲方的租赁门面为抵押。

  (6)乙方在租赁期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付。

  第五条 续租

  1、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

  2、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六条 其它

  1、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代表人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违约

  1、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2、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租金属于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第八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将赔偿另一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年 月 日 日 期:年 月 日

个人店面租赁合同 篇4

  出租人姓名(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承租人姓名(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拥有的商用房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该房位于104国道北二环,北星花园临街108#,结构两层,计平米。内置楼梯及洗手间地板,水电通入。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约定:

  1. 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 房屋租金每年人民币(大写)元(¥元)。

  3. 付款方式:签约之日,一次性支付两年的房租全款。

  第三条 协议事项:

  1. 房屋在租赁期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备,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及水电使用安全工作,如果发生火灾及电气事故应负全责。所租房屋的结构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动,如果人为损坏、擅改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两门、窗、楼梯等)损坏或发生故障,需负责维修还原及赔偿损失。

  3. 甲乙双方如果因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等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4.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或进行非法活动 ,存放危险品影响公共安全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 续租事宜: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遵照乙方意愿,双方签订下一年房屋租赁合同,同时乙方付清房租全款。

  6. 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租赁关系自然解除,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五日内搬离。租赁期满后不归还房屋的,除补交租金外,应赔偿违约金。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7. 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反,应赔偿给另一方违约金壹仟元。

  8.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时,应向甲方交纳壹仟元的装修押金,该押金不得用来抵减门面房租金,乙方如能在合同期内履行三(2)中的相关协议,到期后甲方全额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息)。

  第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作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在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应保持友好,互相以诚信为本。在合同的履行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第五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备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个人店面租赁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将产权属自己的铺位(复式)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地点与铺位面积

  租赁地点:。

  租赁面积:平方米,其中底层铺面建筑面积平方米,二楼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保证金、租金、设施费、管理费等

  1、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为人民币元,租赁期满,费用结算清楚并经甲方验收商铺合格后,甲方退回上述保证金给乙方(不计息)。

  2、乙方应在每月号前向甲方缴交当月的以下费用。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当月租金:人民币元。

  设施费每月分摊人民币元。

  3、当月管理费(含公共卫生、保安、消防、公共绿化等管理费用)每月每平方米元。

  4、电费、水费按有关部门规定的商业用电、用水价格收费(含损耗、区内路灯分摊)。次月号前应交清上月的水电费。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在小区内配备消防设施、公共卫生、供水、供电设施,并负责上述设施的维修保养。

  2、甲方负责制定《商业小区的综合管理规定》和小区内的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业小区综合管理规定》,对商业小区进行日常管理,甲方负责配备相应的管理、服务员(如保安员、清洁工、电工、水工),做好保安、防火、防盗、清洁、供电、供水等项目工作,维护小区内正常的经营秩序。

  4、合同期内的租赁税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完全自愿自觉遵守甲方制定《商业小区综合管理规定》(见附件)和商业小区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证小区的正常运作。

  2、乙方在承租商铺之后,应立即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和到税务管理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不得无证经营。乙方必须自行办理小区内自己的财产和人身保险。

  3、乙方要做好商铺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不得在商铺内(包括二楼)使用明火的炊具,不能占用公共场地作经营或堆放货物杂物之用。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失火、失窃等事故并因此导致商业小区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拆除铺位内的'建筑结构和装修设备。

  5、乙方负责保管,维护商铺内的设备、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甲方对商铺、设备、公共设施的检修工作,不得妨碍检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项应交费用的理由。

  7、乙方如需对所承租的商铺进行内部装饰、装修,应将装修设计方案报知甲方,批准后方能施工。乙方迁出时,商铺内所增设的一切的嵌装在建筑物结构内的附属设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补偿。乙方在小区内张贴宣传品或设置广告,应按小区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服从甲方统一规划。

  8、乙方承租的铺位只限于经营服装和服装辅料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经营其他商品。

  9、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享有、承担。

  10、年月日该小区开张之日乙方务必开门营业,此后乙方连续停业、空置、歇业不得超过七天,否则按本合同第七条第6项处理。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乙方在租赁期内确需中途退租,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须缴清应缴费用,乙方所交保证金无偿归甲方。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提出将商铺的承租权转租给第三者经营的,须经甲方审核同意,中途转租的,按乙方所交的保证金的%退还给乙方(不计息),其余%保证金无偿归甲方。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征用等原因,确需收回商铺时,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交还商铺,所缴的保证金在扣清乙方应缴的费用后,将余额退回乙方(不计息),如保证金不足抵缴乙方所应交的费用,则由乙方补足差额。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交付出租商铺给乙方使用的,甲方按实际交付时间计收租金。

  2、乙方在租赁期内违约或人为损坏小区建筑物、设施的,先以保证金赔偿,保证金如不足以赔偿时应补足差额;扣除保证金后,乙方应在天内补足原保证金数额,如不按期缴纳或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3、租金、设施费、管理费和水电费等乙方应缴费用,乙方应如期缴交,否则每逾期一天,按应缴总费用额的每日千分之一加收违约金,逾期二十天,除必须缴清所欠费用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商铺,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4、乙方如违反商业小区综合管理规定,甲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扣除保证金、单方解除合同的处理。如导致甲方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5、乙方如擅自改动、拆除铺位的建筑结构、装修,除必须恢复原状外,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6、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使用性质和经营项目;不得擅自转租、分租;不得连续停业、空置、歇业超过天;不得将商铺作经济担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铺进行非法活动。如乙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解除合同,保证金不再退还,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7、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退还商铺,并将存放在铺位内的一切财物搬走,三天内不搬走,视乙方放弃该财产,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放弃财产进行处分,而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

  第八条、其它

  1、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减免停业期间的租金(须致使乙方连续停业达天以上,方计入甲方减免收乙方租金的范围,否则乙方应正常缴交租金给甲方),若因灾害影响连续两个月还不能使用该商铺的,则作本合同自动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2、合同期内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则在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继续承租,乙方须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双方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甲方将另行安排其它租户。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律师事务所见证。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见证律师各执一份。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店面租赁合同 篇6

  出租人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

  现租人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承租人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丙方)

  经三方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承租人经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市地号(门牌)市区路号)层楼房、其楼上楼下全部平方米转租与现租人为商铺营业使用。

  第二条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有权要求甲丙方协住乙方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

  第三条 租金

  1.每年租金人民币元,每年月日以前缴纳。

  2.房租在每年月日上交甲方,托欠时不的超过天。

  第四条 使用转租物的限制

  1.本转租房屋系供商业营业之用。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转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转租房屋。

  3.转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4.转租房屋有改装设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得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

  5. 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丙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

  6. 此门面房丙方转让给乙方后,丙方不得在向乙方收取别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 危险负担

  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方式使用转租房屋,除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过失致转租房屋损毁,应负损害赔偿之责。转租房屋因自然的损坏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责修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约定方法使用转租房屋,或拖欠租金达天以上,经甲方催告限期缴纳仍不支付时房租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未交房租的5%的违约金。

  2. 甲方若要终止出租此门面房须经过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收回此门面出租。甲方无权收取此门面,依然以此合同为准,继续收取每年的房租。

  第七条 其他特约事项

  1.转租房屋的'税费由甲方负责,乙方水电费自行负担。

  2.乙方迁出时,如遗留家具杂物不搬的,视为丢弃,可由甲方处理。

  3.乙方如觅有保证人,应与保证人负连带保证责任。

  4.本合同转租期限未满,一方拟终止租约时,须得对方的同意。

  第八条 出租人对于转租人将租赁房屋一部转租与别人,要经过出租人的应予以同意。

  本合同一式份,当事人及连带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自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甲方): 现租人(乙方): 承租人(丙方):

  年月日起生效

个人店面租赁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自愿租用甲方位于街号商铺作为商业用途使用(以下简称“该商铺”),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第二条租用的期限为年,租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及租金交付期限:

  该商铺的月租金总额:第一年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正( ¥元/月);第二年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正(¥元/月),第三年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正( ¥元/月)。

  以上租金是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等应交缴的一切税费由乙方缴纳(即开发票的税费),但甲方需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手续。

  租金交付期限:每月日前交清当月租金。(并且必须是人民币现金)

  4、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人民币:¥元正(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该商铺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天线使用费等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缴交,与甲方无关。如由于这些费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关部门(公司)追讨滞纳金或罚金,则甲方有权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抵扣,并有权要求乙方补足该保证金的不足部分。

  第五条租赁期间,乙方不得转租该商铺。如乙方确需转租,须经甲方协商同意。如乙方在未征求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房屋转租他人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宣布中止该合同,并有权将房屋收回另租他人。而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即作为违约金),一律不予退回。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止本合同,均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且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两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须于

  年月日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保证该商铺交付使用时水电及排水排污线路管道畅通。

  3、合同期满时,乙方须在租约期满之日退还房屋,同时经甲方验收该商铺无设备损坏及欠缴的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后十天内,返还乙方所交的保证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如期交纳租金。

  2、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等,由乙方自行按时缴付。

  3、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物业管理规定,爱护并正确使用该商铺及内部设施,不得擅自改变该商铺的结构及用途。

  如乙方违反有关规定或超出其经营范围进行的活动,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可以此原因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所收的保证金,及有权追偿由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的.赔偿。

  4、为确保用电安全,乙方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单个电器功率在瓦以上,空调、冰箱除外);

  如需使用,须向供电部门申报增加用电负荷,待批准及缴交增容费后,方能使用。

  5、乙方不得擅自装修该商铺;

  如需装修,需经甲方同意,并一律不得改变该商铺的结构部分。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一点的规定,则乙方缴交保证金的期限顺延;

  如超过十五天仍无法将该商铺交付使用,则乙方有权宣布本合同无效,甲方需无条件退还乙方保证金。

  2、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三点的规定,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滞纳金,每天按保证金的3‰计收。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如拖欠租金,则每天按应缴租金的‰交纳滞纳金;

  如拖欠租金达壹个月,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和收回商铺,并有权拒绝返还保证金。

  2、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铺及配套设施的毁损和故障,乙方应在退房前独自承担维修责任,否则甲方将动用乙方的保证金作为修复费用,在修理工程结束后,该保证金多退少补。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第三、四、五点,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缴交保证金之日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个人店面租赁合同 篇8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房屋包括 家电家具

  二、该房屋用途为。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该房屋租赁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整。

  乙方按 支付租金给甲方,下次付租金时间最迟应在已付租金到期 日前支付。甲方另收取乙方租赁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租赁期满,乙方无违约、欠费,则甲方应全额无息返还该保证金。

  三、乙方在租赁使用期内发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等由乙方承担并按时交纳至相关收费部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合同签订时:水表,电表,并转交乙方钥匙 把,合同结束时交回。

  四、乙方应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则乙方负责修复原状或予以经济赔偿。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损坏内部设施或从事违法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该房的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乙方有义务保持室内外卫生,避免噪音搅扰四邻。

  五、租赁期满若甲方继续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5日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终止本合同。如租赁期满乙方不再续租,则乙方应提前15日告知甲方,并如期将房屋归还并付清相关费用。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对室内设施物品进行清点,如有短缺损坏,则可据实自行向乙方索赔。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个人店面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

  法人代表:

  承租方(乙方):

  法人代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位于店面之事宜,订立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店面位于,该店面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同意租赁店面只作为使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

  3.1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正式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2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届满,个人店面租赁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如要求续租,应在个人店面租赁合同期满前60天发出书面申请,双方重新签订个人店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乙方在个人店面租赁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租(甲方未作书面答复,视为个人店面租赁合同期满后不同意乙方续租),甲方有权在个人店面租赁合同期满后将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租赁店面出租给他人。

  3.3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如该店面继续对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第四条 店面租金

  4.1甲乙双方约定的租金为人民币每平方米元/月,即元/月(大写:),以后按每年递增。

  4.2租金和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租金按先交费后使用的原则进行如下约定:乙方租金每六个月支付一次。

  4.3乙方经营中涉及的费税(包括但不限于流转税所得税,物业管理费、治安费、垃圾清运费)及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用水、用电、通讯网络)均不包括在店面租金当中,由乙方自行承担。

  4.4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提供方案,甲方负责店面装修。

  第五条 乙方如需在经营过程中对店面进行装修,其方案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或损害所在建筑主体结构,施工方案不得堵塞人行通道或影响相邻店面经营。

  第六条 甲方的权力及义务

  6.1 甲方有权按照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店面租金以及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支付的各项费用。

  6.2甲方有权在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指派工作人员进入该营业店面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抄表、维修和改建,紧急状况下,甲方对店面的设施、设备的检修不受事先通知的限制。

  6.3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个人店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拖欠按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约定缴纳租金达7天以上的.,拖欠应承担的用水、用电及其它费用达30天以上的。

  6.4对于在个人店面租赁合同履约期间,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租金或各项费用,即使甲方接受了乙方应交租金或费用的部份款项,不得视为甲方同意免减乙方应付款项,也不影响甲方追索不足部份的应付款及单方解除个人店面租赁合同权力。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7.1乙方有权使用租赁店面进行独立经营幼儿园,其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但须依法经营。

  7.2乙方在租赁店面的一切物品,由乙方自行保管,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7.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停止营业。停止营业或变相不营业超过3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单方进入乙方租赁店面,清空店面并对外出租。

  7.4乙方租赁店面前后的公共区域部份的清洁卫生,城管、城建、物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5乙方应自行购买承租店面内的财产一一切保险。

  第八条 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的终止或解除

  8.1个人店面租赁合同期满之日,个人店面租赁合同自行终止

  8.2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可提前终止个人店面租赁合同。

  8.3如甲乙双方其中的任何一方因故需提前终止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经对方书面同意,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提前终止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的视为根本违约。

  8.4无论任何原因终止或解除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时,乙方应于10日内将租赁店面内物品自行搬离,逾期未搬,甲方有权在乙方不到场的情况下,将物品搬离,且不承担物品缺失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甲乙双方按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约定全面合理地履行义务,任何一方未按个人店面租赁合同履行义务的,按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在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履行期间,除法律和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规定的情况外,双方均不得提前终止个人店面租赁合同,任何一方违反个人店面租赁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

  9.2甲方违反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约定单方解除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的,属甲方违约,甲方除应退还乙方未使用的租金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为乙方已缴未使用的租金额的50%。

  9.3乙方违反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约定单方解除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的,属乙方违约,乙方缴纳的未使用的租金甲方不予退还,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为壹年的租金。

  第十条 法律适用的争议的解决

  10.1有关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的内容,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受其保护和管辖。

  10.2凡因执行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发生的包括与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向个人店面租赁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其它条款

  11.1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甲乙双方均表示,在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签订时,认真读过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中所有条款,理解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条款的精神与含义,均认为对双方公平合理。

  11.4甲方对乙方的所有通知、信函、文书等送达乙方租赁店面,乙方负责人或工作人员须签收,乙方负责人或工作人员拒绝签收的,甲方注明情况并请邻近第三人签字作证,即表示已送达乙方;或甲方将书面通知、信函、文书以挂号信方式邮寄至乙方在本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留下的具体地址联系方式时(乙方变更该地址或联系方式的,须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自交邮之日起三天后视为已送达乙方。

  11.5甲乙双方约定有关个人店面租赁合同的一切通知、信函、文书,一方按另一方如下的具体地址或联系方式送出时,即视为合法送出,一方变更该地址或联系方式的,须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一方按此预留地址或联系方式送出时,即视为已合法送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个人店面租赁合同 篇10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以下协议:

  一、被租房屋为“间。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后,甲方如果继续对外租赁本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必须在合同到期前30天与甲方商议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发包。

  三、租金、保证金及租金交付期限:

  该商铺的年租金总额:第一年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第二年租金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第三年租金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

  以上租金是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等应交缴的一切税费由乙方缴纳,租金交付期限:每季度前交清季度租金。

  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人民币:元正,作为履约保证金。租金乙方必须按时一次性将租金交齐,交不齐则视为违约。

  四、租赁期房屋的修缮。房屋属人为的损坏由乙方及时修缮,由于不可抗拒的损坏,由甲方及时修缮。

  五、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经济纠纷及其它任何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者或相互对换房屋,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七、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与第三者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等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八、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保持所租房内外所有设施完好无损,如果确需改造或增设其他固定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后再进行,所需经费由乙方自付,合同期满时,乙方如需拆除,需将房屋恢复原样,不愿拆除或不得拆除的甲方不予补偿。

  九、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政策变化,市里统一规划等其它原因需要拆除房屋,其租赁费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本合同即终止。乙方要积极配合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在合同履行期间,要遵纪守法,讲文明道德,自觉维护好室内外卫生。水、电、物业税费及社会公共收费(治安、卫生、工商、税务等)由乙方自行缴纳。十一、甲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否则每超出一天应赔偿乙方租金的10%的经济损失。

  2、不按合同内的条款规定修缮房屋的应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不得无故终止合同(第九条除外),否则应赔偿乙方租金的10%的经济损失。十二、乙方责任

  1、不得利用租赁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2、不得干扰和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3、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及设施,根据造成的后果,赔偿其经济损失。

  5、合同终止后要及时搬出,否则按租赁房屋缴纳租金,并处以年租金的10%罚款。

  十三、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使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店面租赁合同 篇11

  甲方:乙方:

  为更好提高单位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县城路一间面积为平方米的临街门面。

  租赁给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两年)。

  三、年租金万元整,乙方于每年元月份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的租金,但甲方必须提供税务发票。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额每日收取0。5%的违约金。

  六、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七、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理。因甲方责任停水、停电,致使乙方损失,甲方按全年租金总额0。5%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实际损失。如乙方需增容,其手续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主体结构的.正常维修,如委托乙方代行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其室内的各种设施(包括门窗)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十、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

  十一、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扩建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违约,除退还押金外另赔偿违约金元,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如乙方违约不得要求返回押金,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