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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加工委托合同(精华15篇)

2023-07-26 10:15:24合同

产品加工委托合同(精华15篇)

  【前言】产品加工委托合同是一种约定,通过此合同,委托方可以将产品的加工任务交给受托方,确保产品的质量和生产效率。下面是热心会员“ritq291”分享的产品加工委托合同(精华15篇),供大家赏析。

产品加工委托合同

产品加工委托合同 篇1

  委托方:

  电话:

  地址:

  传真:

  联系人:

  邮编:

  加工方:

  电话:

  地址:

  传真:

  联系人:

  邮编:

  为保障委托、加工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款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明细:商品名称、型号、尺寸、单价及总价等。详见附件一:“手术室配套产品报价单”报价单号:(共一页)。

  二.合同金额优惠后的`总金额:人民币壹拾万贰仟伍佰叁拾壹元整(人民币:¥元)。

  三.付款:件:

  合同预付款:叁万元整(人民币:¥元),于签订合同时支付。 货款余额:提货前付清余额(人民币:¥元)。 付款方式:委托方以电汇方式支付。

  四.交货:款:交货日期:货物在加工方确认收到委托方预付款后,安排生产,三周内交货。

  五.货物运输:公路运输,发货至工地,运费由需方承担。

  六.货物包装:加工方提供木箱或纸箱包装。

  七.修改合同:合同于签订后,不可改动。如因委托方或加工方修改而造成对方损失,将由修改方承担。

  八.其它:款:

  代表委托方的收货人于送货单上签收将视为委托方确认收到送货单中所列之货物。常州爱辉科技有限公司1

  本合同在委托加工双方签字盖章后,以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二份,所带附件同样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一切由执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争执,委托加工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应提交加工方所在地国家有关法律部门裁决。

  委托方:代表:签字:盖章:日期:

  常州爱辉科技有限公司加工方: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产品加工委托合同 篇2

  一:产品委托加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五、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六、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GPS车载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二、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四、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

  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IC及贵重元件等标准尺寸为0805以上元件平均为%,FPC,连接器平均损耗率为%, BGA为%.

  三、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④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四、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五、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订货与供货

  一、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开始分批交货

  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二、关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四、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委托加工订单》、《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月结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仲裁原则

  一、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二、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

  二:食品委托加工合同

  此协议于年月日由以下两方签订:

  委托方: 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

  电话: ()

  传真: ()

  银行:

  银行户头号码:

  增值税号码:

  (以下称“委托方”)

  加工方: 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

  电话: ()

  传真: ()

  银行:

  银行户头号码:

  (以下称“加工方)。

  委托方和加工方合称为“双方”。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茶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每月订单

  (4)委托方必须提前10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5)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一个星期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6)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7)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8)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15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安排

  (9)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加工费

  (10)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年月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11)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12)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技术及工艺

  (13)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委托方提供(见附件一),加工方严格按照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产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委托方承担,除非:

  A 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 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C 产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质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质经过化学、物理变化生成的物质以外的其他物质;

  付款条件

  (14)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10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15)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三个工作天内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16)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双方责任

  (17)加工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委托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委托方将负全部责任。

  协议终止

  (18)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19)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0)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加工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协议期限

  (21)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方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委托方:加工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姓名: 代表人姓名:

  有限公司(盖章): 有限公司(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一:

  品质指标要求

  委托方: 加工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姓名: 代表人姓名:

  有限公司(盖章): 有限公司(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三:委托加工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 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加工成品

  名称: 款号: 件数:

  颜色: 码数:S M L XL

  总件数:

  单价:

  备注:

  第二条:原材料

  由甲方提供。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挪做他用。

  第三条 服装质量

  加工成品质量按甲方提供的样衣或乙方按照甲方的生产工艺单制作的产前样执行,产前样仍需要修改的,以产前样和双方签字的修改意见作为验收的依据。样衣、生产工艺单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样衣或图片) 、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甲方应当在 2 个工作日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答复,乙方有权停 止工作,并在 2 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 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第五条 包装方式

  内用,外用包装,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六条 服装交付

  1、交货地址:

  2、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七条 服装验收:甲方派跟单员到乙方工厂跟进产品工艺,生产进度。对甲方跟单员在 生产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及时改正。

  第七条 定单完成后,甲方对货物进行全面验收

  1.验收时间:。

  2、认真核对货物的品名、款号、数量、唛头,准确无误后方可抽样。

  3.验收方式:产品按 30%抽检,抽样标准为:随机。

  4、验收标准:与样衣款式、做工一致 验收包括:商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内在质量、标识等项目进行检验和检测。

  5、根据货物实际情况,以验收标准为依据判定合格与否。

  6、经首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甲方在 2 天内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返修。

  7、对于乙方返修后的加工成品由甲方依照上面的验收标准再次检验,对于再次检验, 不合格的加工成品交由甲方处理, 并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加工费用中扣除不合格产品的成本价格

  第八条 报酬结算

  1、付款期限:甲方应于货物验收无误后、提货前付清合同约定的全部款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制作中途未经过双方同意,私自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3)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20日不领取定作物的,乙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乙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4)无故中止合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无故拒绝接收订作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费用。

  (6)甲方变更交付订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甲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为外发加工总费用的10%/天。 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10%。

  (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订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于年月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产品加工委托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鉴于:

  1、甲方是经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从事xx行业的中国企业;

  2、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从事xx行业的中国企业法人;

  3、甲方已就产品提出了专利申请,申请号为:xx,乙方已为甲方研发该产品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持和试制条件,甲方承诺委托乙方独家加工该同类产品。

  甲乙双方为实现产业优势互补,共同做大做强,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确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系列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一、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与之配套的压具(包括:xx)应由甲方自行生产。

  2、产品规格及技术参数:产品规格和技术参数等发生变化,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二、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xx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供货时间等,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2日个工作日内提出,甲乙双方应就异议事宜友好协商解决办法。

  2、乙方应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xx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xx%,若超过xx%,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在接到订单后应优先安排、积极组织生产,尽力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三、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技术参数进行生产,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质保期:xx年,从产品送达交付地点之日起计算。

  3、产品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机构鉴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的责任。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国家检验机构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第三人,第三人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对任何第三人所作的赔偿(人民法院判决的除外)不能作为甲方的损失计算依据;

  (2)因产品设计、人为损害等乙方加工制造之外的原因所导致的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四、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交付地点及运输:xx,物流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卸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2、交付时间:以甲乙双方确定的订单为准。

  3、检验期限:甲方应在产品送达交付地点后xx日内验收完毕。

  4、产品质量异议提出及处理:若甲方发现产品不符合本协议的约定或者订单要求,应在验收期限内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在验收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产品符合要求。乙方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在未经甲方书面确认,甲方应妥善封存该产品,不得擅自处理该产品,否则视为产品合格。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异议通知后xx个工作日内应立即与甲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甲方将该产品提交国家有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产品质量鉴定,鉴定费用由甲方垫付,鉴定结果若产品合格,则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若产品不合格,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5、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或行业标准。

  五、原材料

  1、产品所需原材料均由乙方采购,乙方应确保确保所采购的原材料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2、目前原材料(主要材料)的市场价格为:xx元/吨。

  六、加工费用及支付

  1、乙方为甲方加工本协议第一条第一款所指定的产品,每台的加工费为人民币xx元,主要原材料价格(按照下订单时国家权威网站公布的市场价格为准)涨跌幅度超过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所确定的价格的xx%的',每台的加工费相应涨跌xx%。

  2、加工产品的技术要求及材耗发生变化,双方应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共同商定合理的价格。

  3、甲方应于下订单之日起三日内先向乙方支付该订单所需加工产品的加工费的30%,货到交付地点后xx日内,甲方再先乙方支付加工费的65%,余款5%应于下订单之日起一年内支付完毕。

  4、鉴于甲方向乙方的付款为持续状态,甲方应在付款单上注明每笔付款所对应的订单号,甲方未注明的,乙方有权决定甲方付款所指的订单号。

  七、特别约定

  1、基于乙方已为甲方研发该产品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持和试制条件,并且将继续为甲方研发、完善该产品提供技术支持和条件,甲方承诺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委托任何第三方提供或加工该同类型产品。

  2、基于甲方系该产品的专利申请人(专利经核准后为专利权人),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给第三方提供或加工该产品。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加工费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应付款总额的日万分之八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累计拖欠乙方应付款达xx元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乙方逾期向甲方交付产品的,每逾期一天,应按该产品价格总额的日万分之八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xx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乙方所交付的产品经双方共同确认或者国家检验机构鉴定有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按照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合理选择修理、更换或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责任。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的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xx万元。

  5、本协议期限内,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者双方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xx万元。

  九、合同的.终止

  1、本协议到期后自然终止。

  2、本协议因合法解除而终止。

  3、本协议因甲乙任何一方破产、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而终止。

  4、本协议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而终止。

  5、本协议因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原因而终止。

  十、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新颁布法律规定等。

  十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十年,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十二、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产品加工委托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加工茶叶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委托甲方加工茶叶的品种及价格:

  名称:花茶、绿茶

  样品编号:

  品质特征:

  二、数量:

  10吨/品种

  三、包装形式:

  散装或者用乙方指定的包装

  四、交货时间:

  每季度交货一次。

  五、交货地点:

  北京

  六、交货及验收:

  货到以乙方签字收货为准

  验收地点:

  验收人员:

  验收依据:

  七、付款方式:

  根据甲方经营情况可以:预付、现付、或年度内全部结清。

  八、违约处理:

  交货时间:

  价格:

  数量:

  品质:

  包装及净重:

  九、年,同一品种,乙方保持委托最少两家厂家生产的`权利。

  根据实际合作情况,确定今后长期的合作计划。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乙方如有违约,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北京市法院裁决。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产品加工委托合同 篇5

  定作方(乙方):

  承揽方(甲方):

  一、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产品:

  2、数量:以乙方下单为准。款号,件,单价,款号,件,单价:

  3、交货期限:按甲方接单日起天内交货。具体时间以订单为准。

  二、委托加工方式

  1、乙方提供面料,辅料,样衣,图纸,外包装、商标、吊牌、防伪标识。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甲方严格按照乙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于年月日制作出样品,经乙方确认后封样,该样品由保存。

  四、甲方对质量负责的范围及期限

  1、面料、辅料质量的.确认;

  2、颜色、尺码规格的确认;

  3、乙方允许甲方制作误差率为%

  五、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1、乙方提供服装款式、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甲方必须对乙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乙方订单之外利用乙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3、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六、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乙方以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按合同约定之质量标准),并派技术员跟单(检查质量),其食宿由甲方负责。

  七、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1、甲方严格按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内、外包装及发运包装;

  2、于乙方指定的地点交货。

  3、运输方式为;运费由负担。

  八、交付金额及销售期限

  1、经跟单员验收确认后,当天交付货款

  九、结算方式:

  1、在甲方交货后,由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乙方。

  2、乙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甲方结算。甲方银行帐户为:

  十、合同条款的变更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产品加工委托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宁夏银湖农林牧开发有限公司

  2013年 承包管理合同

  甲方:宁夏银湖农林牧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职 务: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为了进一步落实公司生产承包制,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调动承包户承包经营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定额承包管理面积

  1、承包位臵(乙方承包田地的位臵):

  2、承包面积/棚数:

  二、承包管理的用途

  乙方承包的土地必须按照甲方规定要求种植指定作物,不得私自改种或间种其他的种植作物。

  三、土地承包经营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的承包经营期为 年,自2013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计酬方法

  1、承包人缴纳 元管理保证金(避免中途不打招呼溜走)。

  2、承包费 元/亩(或者棚)(具体考核由成活率、生长量、阶段

  性工作完成三部分组成,按照《宁夏银湖农林牧开发有限公司2013年技术实施方案》执行)。公司将按照如下项目进行分解:其中:

  1)、正常的生产管理工资: 元/月(2013年 月- 月, 个月计算,每月考核发放);

  2)、考核工资: 元,按照《宁夏银湖农林牧开发有限公司2013年技术实施方案》执行;

  3)、(选项)保证金 元(此款适用于大田葡萄的.埋土越冬成活率保证,避免承包户不认真埋土,此款金额在次年葡萄出土后视成活率进行发放)。

  五、生产成本投入

  1.承包区域内的的苗木、滴灌设施、 (描述根据田里不同作物,公司投放的不同固定性资产)等设施由甲方作为固定资产投放,由乙方使用。凡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补齐。

  2.当年物化成本(农药、肥料、水费、农机作业费、材料费等)均由甲方投入,乙方未向甲方报告而私自投入的甲方不予承担。

  3.甲方提供的生产资料乙方必须按时按量施入,如有私自囤积和处理者,按市场价3-5倍赔偿。

  4.成活率保证在 (此款双方商定一个成活率,在某个范围是是合理的,超过某个范围内是不合理的,在合理的范围内缺苗补苗等由甲方负责补齐,甲方承担费用;超过合理范围的,由乙方负责补齐,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产品及产量处理

  1.田里产品均属甲方所有(含等外果、种条等),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2.乙方必须认真看管果品,凡发生产品流失或自行倒卖者,乙方必须按市场价3-5倍赔偿。

  3、超产奖励:根据田地实际情况,已进入挂果期的乙方承包区域产量定为平均 斤/亩/棚,乙方达到此平均产量后,每超1斤,甲方奖励乙方 元。(奖金总金额以超过基础产量数据计算)

  4、低产处罚:根据田地实际情况,已进入挂果期的乙方承包区域产量定为平均 斤/亩/棚,如平均产量未达到 斤/亩/棚,产量每降低1斤,

  乙方向甲方缴纳罚金 元。(罚款总金额以实际差额产量为基础数据计算)罚金甲方有权从乙方的承包费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另外缴纳。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1.制定并实施田间管理规章(主要是该年度相关田里的主要工序,即乙方承包期间需要做的主要工作)。

  2.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生产技术指导和监督乙方对田间的日常工作管理。

  3.负责当年生产资料投放和机力作业安排。

  4.按时按等级回收果品。

  5.定期对乙方管理及生产情况进行考核。

  6.按合同约定给乙方支付报酬。

  7、按照公司实际情况,给乙方提供住所,免住所租金,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按甲方的田间管理规章和技术要求进行田间管理,完成所有管理项目;进入挂果期的田地,必须按要求生产出合格果品。

  2.承包管理期内,乙方不得擅自买卖、出租、转让、顶替、撂荒承包管理的土地,并不得将葡萄园转作其他用途。

  3.自觉保护和监督所承包的区域。凡造成植株流失、果品流失、牲畜践踏等损害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4.进入结果期的区域,乙方需按甲方质量要求采收,按级分装果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收,以防影响果品销售。

  5.每个承包户,承包期内有维护公司形象的义务。

  6.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信守合同,不得损害公司的利益。

  九、劳动保护及福利待遇

  1、甲方给乙方发放价值 元人民币的工作服一套(中途离职者按实际工作时间折算由个人承担部分)

  2、承包期间乙方因违反公司制定的劳动安全制度,违章作业造成的伤亡

  事故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以负责。

  3、甲方根据岗位的需要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承包合同期内甲方给乙方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十、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时按量供应生产资料,不进行技术指导,不及时收购产品,造成乙方直接损失,应由甲方承担经济责任。

  2.如乙方不按要求进行生产管理,不及时采收果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3.如乙方不认真管理,达不到甲方考核指标或不能胜任此项管理工作,甲方有权收回承包土地,终止合同并解除劳动关系,甲方结清乙方管理期间的生产管理工资。

  4.如乙方未经

  甲方同意,擅自退出承包,放弃管理,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负担退出承包前的工资,同时终止合同并解除劳动关系。

  5.如乙方不按要求管理,甲方可雇工管理,雇工费用从乙方工资中扣除。 十一、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地震、冰雹等特大自然灾害),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其它约定

  1、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协商。

  十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壹份,叁份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宁夏银湖农林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产品加工委托合同 篇7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需求,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系列产品。经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一致同意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在实施合作过程中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双方约定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到期双方有意继续合作,需在合同期满前个月内签订新合同,新合同生效日起原合同自动终止(特别说明:双方如果在合同期满未签订新合同,合同内容涉及到原有业务往来的,本合同将持续有效。如新合同与本合同有冲突部分,新合同中需明确按哪个合同版本执行)。

  第二条:加工产品名称、规格、价格、最低起订量及特别要求

  见附件一:《加工产品名称、规格、价格、最低起订量及特别要求表》。

  附件价格为产品价格(只含成品的生产及包装人工费、原材物料的装卸仓储等费用),乙方不得随意调整价格,但原材料连续个月涨幅或跌幅超过%以上,甲、乙双方协商确认。

  第三条:加工产品质量要求

  产品品质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需要。在签订本合同时,甲乙双方需对内容物进行品质封样,以保证双方后续能顺利履行合同,并以此成为成品验收的感官指标标准。

  第四条:关于加工产品商标

  3、 销售权:本合同所约定加工的产品,销售权归甲方,乙方无销售权。

  第五条:原辅材料提供损耗及保管方法

  1、内容物等辅助材料由乙方提供,包材和纸箱由甲方提供。

  2、 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

  3、 纸箱损耗:≤‰

  4、 包材损耗:≤%

  第六条:订单及交货的标准要求

  1、交期:甲方订单下达乙方后,每批货乙方天内交货。

  2、订单生成:甲方提前下单,每次下单时,乙方在接订单后个工作日内确认数量和交期,订单如有变动或修正,须经双方书面认可,否则按原订单生产。

  3、提货:订单生产完成后,乙方需通知甲方,甲方根据客户订单安排发货,乙方配合。

  第七条:付款方式

  1、乙方在书面确认甲方下达的.订单后支付当批总货款的%作为定金,发货前甲方先付清货款乙方方可发货。

  2、乙方配合甲方发货,运费由甲方承担(发货前,乙方与甲方沟通确认物流费用,经甲方同意后发运)。

  第八条:过程验货标准及方法

  甲方可以不定期委派人员到乙方跟进生产,经乙方允许后可使用乙方实验室设备进行必要的半成品、成品检验。

  第九条:其它

  本协议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备查,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产品加工委托合同 篇8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就甲方委托乙方电子产品设计、加工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设计工作:

  1、电子产品的设计工作依照《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附件1)的内容进行。由甲方填写上述设计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2、在设计开始前,乙方应将电子产品最终量产后的价格核算给甲方,可分生产批量报价。

  3、电子产品的技术标准及质量标准以双方确认的产品设计说明及相关文件为准,验收标准根据不同产品制定,具体内容在《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中详细说明。

  4、如遇到特殊原因导致产品设计生产的有关方面发生变动,调整一方应及时提前通知对方,在征得对方同意的前提下可对生产做相应的修改。

  5、设计中涉及的模具、治具、研发、打样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设计工作的交付及验收:

  1、设计工作需要交付以下设计成果及相关资料:

  样板3块(实物)、产品使用说明书(电子档)、BOM表(电子档)、测试方法(电子档)等。

  2、上述设计成果应按《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中约定的日期在甲方指定地点交付(南京市内),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确保按《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中约定的交付期交付,若乙方不能按期交付,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此次设计生产工作,该次设计已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不得以此为由阻碍耽误甲方其他电子产品的设计生产工作。

  4、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出具《电子产品委托设计验收单》(附件2)。如验收不合格则由甲方将不合格项及修改意见、修改时间通知乙方(以邮件形式)。乙方在收到甲方不合格判定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如在5个工作日内没有回复,则默认接受甲方提出的异议,并按照甲方要求修改设计。

  三、生产加工工作:

  1、电子产品的生产依据《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附件3)的内容进行。由甲方填写上述加工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2、设计生产中用到的辅助性生产工具、仪器仪表、辅料、耗材等均由乙方负责。

  3、产品生产工艺及外购物料技术参数(如PCB工艺,SMT工艺、MI工艺、物料参数等)均按《加工工艺文件》的'内容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如更改须得到甲方同意。

  4、电子产品的生产可使用有铅工艺,如需要用到无铅工艺则甲方应在《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标明,否则乙方可按照有铅工艺生产。

  5、产品生产所使用的物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但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子元器件,如使用无铅工艺的物料,乙方需提供物料的XXX报告。

  四、加工产品的交付与验收

  1、产品应按《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中约定的交货日期在甲方指定地点交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确保按《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中约定的交货期交货。若乙方不能按《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中规定的时间交货,乙方每延期交货1天按该订单总额的1%支付给甲方违约金,逾期10天仍未交货,乙方按该批次订单总额的双倍支付违约金。

  3、在乙方交货后由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中的质量标准、《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中约定的功能以及国家相关标准(IPC-A-610D)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出具《电子产品加工验收单》(附件4)。

  4、验收合格的产品计入交付产品总数,验收不合格产品由甲方通知乙方负责处理,乙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品自行处理,超期后甲方对不合格产品不承担保管责任。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品数补给甲方。

  5、产品包装要求,以《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约定为准。

  6、乙方生产加工的产品保修期为1年,保修期内在非人为损坏的情况下由乙方维修。保修期外可适当的收取维修费用。

  7、如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由乙方负责变更设计。并负责维修不良品。

  五、加工费用及支付方式:

  1、双方根据《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的约定,确认每批次产品的加工费用,并在《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上注明。

  2、每月5号前乙方应将上月交货清单发给甲方对账。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核对完成并通知乙方开出增值税发票。收到发票后,甲方于本月25日前结清上月货款。

  3、如发生发票未开,票据开错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不能付款,责任乙方自行承担。并不得以此为由耽误甲方后续生产。否则甲方按延期交货处理。

  六、知识产权保护: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用于一切盈利或者非盈利性活动。

  2、甲方提供给乙方用于设计、加工的所有相关图纸、图片、说明等资料的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用于一切盈利或者非盈利性活动。

  3、乙方有为甲方进行商业保密的义务,如果由于乙方过失造成甲方商业秘密泄漏,乙方应承担一切后果。

  4、乙方如有违反本款第1、2、3条约定,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合同生效、变更及违约责任: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如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需经双方一致同意认可后方可修改,修改完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3、本合同中所述的零件《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电子产品委托设计验收单》、《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电子产品加工验收单》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合法附件,签订后不得随意更改其内容和约定,如有特殊原因确需更改需经双方一致同意认可。

  4、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尽可能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可由任意一方提请司法程序解决。

  5、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持1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产品加工委托合同 篇9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委托生产产品的销售。

  2.甲方负责提供委托生产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文件,包括生产工艺、物料要求、中间产品质量控制、成品出厂质量标准、包装要求等。

  3.甲方负责提供(除化验用试剂外)委托生产产品的所有原辅料、包材。

  4.对生产的前三批,甲方应对乙方的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5.甲方定期派专人对乙方的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定期对产品进行抽查检验。

  6.生产过程中乙方需甲方协助时,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7.甲方承担最终产品的批准放行责任。负责对每批产品进行稳定性留样。

  8.甲方按照双方协定的价格向乙方支付委托生产费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标淮,提供合格的产品,并负责生产过程及质量控制。

  2.乙方负责产品取样及全程检验。

  3.乙方应当按照规定保存所有受托生产文件和记录,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和质量文件,负保密的义务。

  5.乙方应允许甲方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或质量审计,并予以协助。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受托产品委托第三方生产。

  7.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计划及时安排生产,按时供给甲方产品。

  三、加工量、加工费用及付款方式:

  1.每次加工量

  2.加工费用:

  产品名称

  规格

  加工费

  成品率(%)

  元/片(含税)

  3.根据实际产成品数量次月结算上一个月的加工费用,乙方开据正式发票。

  四、风险:

  在本协议规定的相应履行期限内,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其它:

  1.规定提货结算时间自乙方通知日起不超过天。乙方给甲方提供货物天之内,甲方应结清所有加工费。

  2.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签字之日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即失效。

  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六、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住址: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产品加工委托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一、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产品:

  2、数量:以甲方下单为准

  3、单价:

  4、交货期限:按乙方接单日起天内交货。具体时间以订单为准。

  5、甲方提供、商标、吊牌、防伪标识。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参照【生产通知单、样衣、工艺制单】为标准,于年月日制作出大货样衣,经甲方确认后封样,该样品由甲方保存,方可大货生产。

  2、技术标准按照《企业质量问题细则》见附件及国家标准。如企业质量细则标准中有低于国家标准或者与国家标准不符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三、乙方对质量负责的范围及局限

  1、颜色、尺码规格的确认。

  2、绣花、印花其他特殊工艺的确认。

  3、裁剪工艺、缝纫工艺的确认。

  4、其他质量问题的确认。

  5、回修率不能超过总生产量,如有超过范围按每件扣款五元。

  四、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标志图案等纸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纸样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五、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内、外包装及发运包装。

  2、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为运费由负担。

  六、结算方式

  1、在乙方检验合格交货后,三十天后由乙方提供领料单、合同书、交货清单交给甲方。

  2、甲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乙方结算。

  乙方银行帐户为:

  银行户名: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值的违约金。

  2、乙方若制造假冒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人民币万元,甲方有权通知相关监督检查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3、乙方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4、乙方若违反甲方的保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相关资料,并视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必须严格遵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指标,未达到质量要求、技术指标,乙方向甲方支付产品报次赔偿金成本价。

  6、乙方无权销售本合同中涉及的加工产品,如乙方私自销售本合同签订的加工产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该批产品总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7、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径与甲方客户直接联系,乙方若有此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加工合同,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法律责任。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合同日期:签订合同日期:

产品加工委托合同 篇11

  合同编号: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加工成品

  品名:

  货号:

  面料:

  颜色:

  尺码:

  第二条服装数量

  1、计量单位:件(上衣、裤子)

  2、数量:套,其中码件,码件,码件,码件。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

  由乙方提供原材料,甲方确认,具体见下:

  材料名称:

  质量:

  第四条服装质量

  加工成品质量按 样衣或工艺单执行,样衣由甲方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样衣、工艺单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服装款式 和规格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装款式及面料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2、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辅料的方式

  第六条报酬

  1、加工单价:元/件

  2、总金额(元):小写(大写)

  第七条包装方式

  内用包装,外用包装,包装费由 方承担。

  第八条服装交付

  1、交货地:

  2:运输费用由 方负担。

  3:产品的交(提)货期限:年月日。

  第九条服装验收

  1。验收期间:年月日之前。

  2、验收地点:。

  2、认真核对货物的品名、款号、数量、唛头,准确无误后方可抽样。

  3。验收方式:产品按30%抽检,抽样标准为:随机。

  4、验收标准:与样衣款式、做工一致

  5、验收包括:商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内在质量、标识等项目进行检验和检测。根据货物实际情况,以验收标准为依据判定合格与否。

  6、经首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甲方在2天内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返修。

  第十条定金/预付货款

  (1)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定金元(大写);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返还定金。

  (2)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预付款元(大写);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

  第十一条报酬结算

  1、转账结算。此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须预付百分之五十的货款给乙方。

  2、终结付款额,依据实际制衣件数,经双方认可后的款额支付。

  3、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后,须在当日内付清乙方全部货款。

  第十二条留置权

  如甲方未支付价款,在双方没有例外约定时,乙方对完成的服装享有留置权。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制作中途未经过双发同意,私自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偿付甲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50%的违约金。

  (3)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二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15日不领取定作物的,乙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须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制作问题,乙方须负责修改。

  (2)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如未按时交货, 甲方将扣除乙方每日2%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

  (4)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于年月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清之日为止。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乙方和甲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产品加工委托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安徽皖都金属构配件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漯河市永鑫金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加工热镀锌标准件(具体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及重量附清单),协议内容如下:

  1、甲方按实际过磅重量,以单价元/吨(含17%增值税)委托乙方加工,乙方须向甲方开具17%增值税发票;

  2、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重生产,并承担因产品质量、数量、重量等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损失费用;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并承担一切运输费用;

  4、付款方式:按甲乙双方约定方式付款;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传真件视之有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产品加工委托合同 篇1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森本公司的生产需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合理合法、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同意与乙方在年度签订业务加工承揽承包合同。

  一、甲方考虑到甲乙双方的便利、有效,甲方同意在与乙方签订加工承揽承包合同的基础上无偿提供工作场所、工作用水电,并有偿提供食宿,洗浴、水电等必要的生活设施,具体费用依照公司标准在乙方的加工费中扣除。

  二、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设施、设备享有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由乙方及时上报甲方审定后报废,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三、乙方对于加工车间的生产设备设施等应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四、乙方有自行招聘员工的权利,乙方员工的工资由乙方定,甲方无权干涉,但乙方给付员工的`工资必须合法;甲方考虑到乙方不符合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资格,甲方同意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如发生工伤及其他意外事故,甲方在社会保险内赔偿,社会保险以外的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加工承揽费的单价按照20xx年的工价标准结算,新型产品的工价面议一致后再定;

  四、乙方承诺保证其招聘的员工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并保证其招聘的员工享受国家法规所规定的权利;

  五、甲乙双方在中途如需解除本协议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任何一方无故不履行本协议者,另一方有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产品加工委托合同 篇1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饮料产品有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总则:

  1、合同期限:有效期自年月期如需要续签合同,需在合同到期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另行协商合作相关事项。以上合同期限内在乙方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法、组织机构代码证、厂房租赁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本合同方可生效,否则自动终止,并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承担责任。

  2、乙方同意使用现工厂资源为甲方加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代加工部分或全部转包委托他人。(乙方不能私卖甲方产品)

  3、甲方负责提供原料和样品,乙方按照甲方的样本进行生产及采购(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盖章封存的样品为准)。

  4、乙方负责代工产品生产及定期仓储,并按甲方要求进行成品出货。每批订单生产完毕,甲方接到乙方提货通知后应及时提货,乙方为甲方提供30日的周转库位,逾期乙方将按天加收仓储费用,具体费用双方协商确定。加工产品名称、规格、价格

  二、 加工产品的'数量、费用、付款与结算方式:

  1、 加工数量:乙方单次(班)计划生产量不低于 月双方生产计划进行。

  2、 付款方式:乙方自收到甲方的订单之日起,两日内提出具体生产计划,并按合同约定标准计算该产品的代工费,向甲方出具付款通知单。

  3、 结算方式:订单生产完毕,乙方通知甲方提货,双方依订单生产入库检验合格品量进行核算,核算后结清剩余货款,款到发货。

  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权利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产品加工委托合同 篇15

  供方(全称):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需方(全称):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

  二、质量标准、验收方法及地点:

  三、原材料来源及互利方法:

  四、交(收)货方法、地点及运杂费负担:

  五、货款结算时间及方法:

  六、包装要求及包装物回收办法、费用负担:

  七、经济责任:

  八、其他:

  九、供需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灾害和确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由合同鉴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需修改或终止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另立协议方可有效,并报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本合同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双方都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向合同仲裁机关提出书面申诉,要求调解、仲裁处理。

  十二、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银行各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二份。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供方:

  代表人:

  年月日

  需方:

  代表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