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委托合同【必备6篇】 委托合同案例
【简介】每当我们需要委托设计工作时,为了确保合作顺利进行,我们会签订设计设计委托合同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益,那么设计设计委托合同应该如何书写,才能达到合理合法的效果呢?以下是网友“biyunkan”收集的设计设计委托合同(共6篇),供大家赏析。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终止委托乙方代表甲方持有XX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企业)%的财产份额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为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持有企业 %的财产份额。而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 代持协议》约定甲方将其上述的持有财产份额委托给乙方代为持有,代持财产份额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持有并记载于企业章程和工商登记等相关文件中。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将其持有的 %的财产份额委托乙方代为持有, 乙方亦不再为甲方持有企业任何财产份额。
二、双方同意,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的 30 个工作日内, 互相配合努力促成本协议的所有生效条件得以全部成就。
三、本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为乙方代甲方持有的企业 %的财产份额已经过户至甲方名下(以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准, 下同)。
上述先决条件得到成就之日起,本协议即行生效。
四、本协议项下财产份额转让涉及的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五、甲方承诺与保证
1、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不违反对甲方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2、甲方承认并遵守企业修改后的合伙协议。
2、甲方保证, 在为本协议的签署所提供的所有 资料是完整、充分、真实的,且不存在涉及本协议项下交易的未披露法律责任。
六、乙方承诺与保证
1、乙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不违反对乙方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
2、乙方保证, 在为本协议的签署所提供的所有资料是完整、充分、真实的,且不存在涉及本协议项下交易的未披露法律责任。
3、乙方保证该等财产份额未设定任何第三方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或其他第三者权益,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如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由于协议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协议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有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协议双方的过失,则根据各方的违约程度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当向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署后成立并自本协议第三条所述之条件得到成就之日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委托人经与律师事务所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担任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二、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向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用元。
三、本委托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止。
四、本委托协议如需变更,另行协商。
委托人(签字):
受托方: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注: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出委托设计邀请及乙方提供相关服务事宜签订以下条款:
一、甲方的权责
1.甲方在签定协议前认真阅读并认可乙方的《收费标准及服务条款》。
2.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设计信息材质要求,色彩要求,布局要求,造价要求。
3.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现场勘测的必要条件,并协调乙方测量工作。甲方负责提供房屋相关的原始电路,水路图纸以及所在物业的相关管理规定。
4.甲方有权参与设计过程的监督,积极配合回答乙方在设计过程中的疑问。
5.甲方未通知乙方擅自对设计内容,材料,尺寸进行修改或更换,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的权责
1.乙方接受甲方的邀请,积极配合并为甲方认真提供设计服务。
2.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体贴设计,并遵守物业相关的管理规定。
3.乙方绘制的图纸必须订装成册,图面清晰,数据详细,严格执行图纸规范。
4.乙方图纸绘制完毕经甲方许可方可采用,施工过程中乙方有责任对设计内容进行监理。
5.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对设计内容进行修改。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交由有关部门仲裁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设计收费标准及服务条款
一、普通住宅:
元/平米(使用面积)(包括后期配饰选择和主材推荐)。
元/平米(使用面积)(包括后期配饰选择和主材推荐)。
3.复式结构:70元/平米。(使用面积)(包括后期配饰选择和主材推荐)。
元/平米(使用面积)(包括后期配饰选择和主材推荐)。
5.别墅住宅:80元/平米(使用面积)(包括后期配饰选择和主材推荐)。
元/平米(使用面积)(包括后期配饰选择和主材推荐)。
7.房地产样板间300元/平米(赠送宣传海报版面设计)。
8.售楼处室内200元/平米,建筑外观设计元。
9.小型工程装饰按工程总造价6%收取。
二、设计工作流程:
1.甲乙双方签定《委托设计协议书》,并交纳40%设计定金后,乙方委派设计师对现场进行勘测以及与甲方沟通交流设计风格等问题。
2.乙方根据勘测尺寸和对甲方的风格定位进行设计,绘图工作。
3.设计初稿完成后,乙方与甲方再次交流并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
4.根据甲方意见和要求乙方对图纸进行修改,与乙方进行再次交流,如有异议乙方继续修改。
5.甲方对设计方案认可后向乙方提出绘制全部图纸要求并交纳40%中期设计费。
6.乙方将图纸全部绘制完毕并一次提交给甲方,同时甲方交纳剩余20%设计费。
7.选用我公司推荐施
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经双方协商乙方为甲方设计部分VI
合同内容:
一、 VI部分:
1、标志;2、标准字、标准色。
(1).公司标志
(2).标志释义
(3).公司标准字(中文)
(4.)标准字之意义
(5.)公司标准色辅助色
(6).企业精神标志、企业标准字体、企业应用图形之组合系统及使用规范、
二应用设计部分:详见合同附件及VI策划大纲
1.信用品系统(办公区域):2.事务用品类(办公区域) 3.旗帜系列4.内部装饰环境系统(办公区域):5.外部环境、指示系统:6.公关宣传系统规范:7.车体外观系统:8.员工制服9.商业表格10.商业包装类:11.广告传播系统规格规范:12.机构形象规范13、项目实施细节14、对外宣传手册15、招贴宣传16、项目礼品17、效果图18、实用宣传手册
19、宣传用易拉宝20、请柬21、信用品22、礼品袋宣传用注:(13—22项可任选两项)
三、实行计划及进度:
1、合同签定起开始设计公司基础设计系统,标准字(中英文)标准色及标准制图法。时间:。
2、标志如果没有注册先登记注册,如果已注册从速设计应用系统,这时公司可以在名片、信纸、信封、工作证、交通工具及印刷品中使用标志。
3、应用系统:设计时间5周,30个工作日,直到提交完整方案。期间甲方可有CI小组专人负责协同工作。
四、价格及付款方式:
1、部分预选VI价格:元整。付款按5:5的`方式,双方约定50%现金,50%产品,即合同签定之日起,先付现金总价的50%,即:120元整;产品签订合同后随时提用。
2、项目完成部分后,即第十五日再付余款30%,即7200元整,项目完成后,付清余款。乙方交应用手册5本,光盘5张。
五、成果归属与享有权约定:受委托方有设计和成果权,甲方有使用权,在没有交付全部方案前甲方只有使用权。部分手册交付后,付清全部余款甲方拥有享有权。
六、应用设计的进度:按甲方第一次50%付款后30天完成。设计过程中如有争议,协议解决。vi手册交付后不能更改。如须更改需经过CIS小组讨论通过后实施。
七、vi策划完成交付使用后,进入实施阶段,为便于标准规范,在同样条件下仍由乙方进行监理后期制作并常年跟踪服务,甲方有选择安排其它公司的权利。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各方就本工程室内装饰设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枣庄市运河家居酒店项目整体装修
2、工程地点:枣庄市;
3、合同范围:上述项目涉及的装修设计范围的'设计方案及施工图;
4、设计内容:上条所涉及范围部分装饰工程所需的效果图、施工图;
二、总设计费计人民币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三、设计费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时付定金为总设计费的20%;
2、交付全部效果图时,付总设计费的30%;
3、交付全部施工设计图纸时,付总设计费的30%;
4、全部装修工程施工完毕后,付总设计费的`20%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若甲方提出特殊要求,而使乙方必须出差时,甲方应付出差费。
2、甲方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设计的进行,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付乙方接到通知时已完成部分设计的费用,费用由双方协商。
3、除有第2条的情况发生外,甲方不得另行委托他人设计。否则乙方凭证明文件,通知甲方解除设计委托合同,没收已收的设计费用,甲方向乙方赔偿毁约的费用。
4、甲方订立工程施工合同时,应约束承包方(施工方)服从乙方监督指导工程的进行,若承包方与乙方有争议,由甲方出面协调,若责任在承包方面导致工程停顿时,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修改设计图纸,但甲方不得故意刁难和干预施工技术问题。
5、甲方在初步设计批准后,不得再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绝付设计费,双方应以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6、甲方无正当理由而不依约付款时,应支付乙方违约金,按总设计费的千分之一/日计算。
(二)乙方责任:
1、在甲方确定设计方案后,绘制施工图,提供技术资料和施工图纸(2套)电子版1套,并建议其所需购置的室内装饰用品、材料及色样等;
2、全部设计效果图自合同签字之日的20日内交付甲方;
3、全部设计施工图自效果图方案通过之日的15日内交付甲方;
4、乙方应提供设计范围内的主要材料的厂家、单价;
5、协助甲方招标及签证工程承包合同;与施工单位负责人商讨工程中的问题;
6、监督指导工程施工;
7、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必须经过甲方核实,参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以不违反合同规定为原则,在协商基础上达到满意。如施工过程中需变更图纸,根据图纸的数量,费用另行协商。
8、乙方有拖延以致影响甲方工程进度时,甲方有权自总设计费中扣除总设计费的千分之一/日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乙方若超过约定交图期限7日以上,甲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双倍归还已收的设计费;
9、甲方拥有本合同所设计的图纸版权。
10、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11、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并参加有关上级审查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过原定计划任务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如设计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本合同书系指设计委托,如需施工应另行签订施工设计委托合同书。
六、如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参照合同法解决。
七、本合同如有争议,提请台儿庄区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九、本设计委托合同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方和受托方,以下合称双方,独称一方。)
鉴于:委托方与受托方于年月日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下称《预售合同》),约定委托方向受托方预购上海市杨浦区闸殷路889弄盛世豪园(下称盛世豪园二期)幢号层室(下称该房屋)。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以及其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第一条 关于该房屋装修之委托
1. 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受托方按照本协议附件一规定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规定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委托方承诺,前述委托是独家的,委托方不得另外委托任何第三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外,也不得自行对该房屋进行装修。
2. 受托方有权选聘受托方认为合适的.任何装修公司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并且无需经委托方同意或认可,但本协议下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责任仍由受托方根据本协议规定承担。
第二条 装修工程款
双方确认和同意除委托方应当根据《预售合同》支付《预售合同》下的全部购房款之外,委托方无需就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向受托方支付任何价款。
第三条 装修质量及保修
1. 受托方承诺按照本协议附件一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协议附件一及附件二规定的标准,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倍给予补偿。
2. 委托方同意在该房屋装修施工过程中,如因装饰材料、设备生产、供应、采购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该装修不能满足本协议附件二规定的,受托方有权按实际情况以同等品质建筑材料及设备代替。
3. 在委托方遵守《上海市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上海市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前提下,受托方对于该房屋装修工程(但该房屋内的所有电器和设备除外,电器和设备的保修期和保修办法按本条第4款执行)的保修期为2年(下称保修期),保修期自受托方完成该房屋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之日或者按照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第二日起计算。
4. 在保修期内若因该房屋装修工程的质量问题发生装修损坏的,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免
费修复。但双方同意,对于该房屋内的电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厨房电器、卫浴五金、照明电器、空调、地暖、弱电设备以及其他电器和设备等,均由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直接提供保修服务,具体保修方法及保修期以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提供的保修文件为准,受托方应将该等保修文件完整交接给委托方。
5. 双方进一步同意:
1) 本协议所指修复是指受托方在保修期内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 行修复、更换(但正常损耗、人为因素等原因造成的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以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同时,委托方已获知并同意,受托方选用的某些材质因矿物成分、密度等原因,将可能存在纹理颜色的差别。
2) 如因委托方的责任、使用不当、曾经改动或因其他不可归责于受托方的事由而出现 的装修损坏或问题,受托方均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和其他责任。但受托方可在委托方承担修复费用的前提下,为委托方安排修复。
3) 委托方同意和认可:
(1) 天然石材是含有不同色调和纹理的',由于其复杂的矿物成 份和其中混合的杂质,会呈现出颜色差别和斑点;
(2) 木材是含有纹理和不同色调的天然材料,因此在筛选和安装中其颜色和纹理不会完全一致;
(3) 光源、玻璃等易耗品的任何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双方同意,若发生以上任何情况均不属于质量问题,受托方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
4) 若因非受托方原因导致无法采用各项装修、设施、设备的品牌、材料、颜色时,受 托方将使用同等品质、档次的材料、颜色予以替代。
5) 因天然石材和花岗岩的硬度等原因易出现细微裂纹等情况,为保证石材自然色泽等 效果,委托方同意受托方进行修复、抛光等处理。
6) 该房屋内的墙纸、软包、木饰面、墙砖、地砖等,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7) 该房屋内的局部结构、管道、线路、接口、开关、插座、可视对讲、小五金等因设计优化的需要,具体安装位置将由受托方自主做适当调整,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8) 受托方有权在不违反本协议的前提下,对本协议及其附件未明确规定的部位、装修 标准和情况,按照受托方认为合适的方式进行装修处理,委托方认可和接受该等装修处理。
6. 委托方知悉并同意,该房屋所在楼盘的样板房仅作为商品房装修后的空间布局展示,不作为,也不得被视为,该房屋的装修装饰标准。前述的样板房内的布艺装饰、家用品、家具、灯饰用品等仅作为用品摆放指导,不包含在受托方的`装修范围内。
第四条 关于该房屋的验收、交付和移交装修
1. 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授权上海方达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方达公司)代为办理下列全部事项:(1) 代为接收受托方发出的交付该房屋通知;(2) 代为根据《预售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下称毛坯房验收(3) 代为认可和接受该房屋的验收结果;(4) 代为接收和接受受托方交付的该房屋;(5) 代为将该房屋交给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6) 代为签署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全部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交付书等;代为签收上述事项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等。
2. 方达公司代理委托方进行验收、接收和接受该房屋后,将代理委托方保管该房屋的钥匙以及其他相关物品,并将该房屋移交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
第五条 装修期限、装修工程验收、装修后移交以及物业服务费用
1. 双方同意,受托方将在委托方将该房屋移交给受托方进行装修后的个月内完成 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2. 该房屋装修完成后,受托方应当通知委托方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进行验收和移交(下称首次通知),验收的.标准为本协议及其附件规定的装修标准。如果委托方在收到首次通知后未在首次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且签署验收和移交确认书的,则受托方有权再通知委托方一次,以催告委托方前来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下称催告通知)。若委托方未在催告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前来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签署验收和移交确认书的,视为委托方已经完成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并且认可和接受该房屋装修工程符合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规定,受托方已按照本协议
第五条第1款规定完成了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3. 自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或者根据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下一个月的第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长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期。
4. 若委托方于验收交接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过程中提出对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书面整改要求,或者如果该房屋的装修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接受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委托方仍应当立即接受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受托方不承担延期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违约责任。但是受托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及时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对该房屋装修工程进行整改。
第六条 特别约定
1. 委托方承诺,委托方不得因为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者本协议的签订、变更或解除而解除
《预售合同》或要求向受托方退还该房屋。
2. 如果委托方尚有《预售合同》项下应付而未付的购房款,则受托方有权相应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本条并不损害受托方根据适用法律规定和《预售合同》而享有的任何权利和救济。如果受托方根据前述规定决定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自该等顺延期间开始之日的前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
3. 如本协议因《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而终止的,委托方不得根据本协议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4. 委托方已经充分知悉和了解,该房屋所在楼盘经上海市地名管理办公室注册的标准地名为盛世豪园,推广名为盛世御珑湾,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的建设项目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记载的工程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项目,其预售许可证记载的楼盘名称为盛世豪园,其在本协议及委托方签署的其他合同中可以称为盛世豪园二期。委托方完全接受该房屋所在楼盘的名称并且不得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5. 委托方充分知悉和理解:
(1)在《预售合同》签订之前,该房屋已经满足《预售合同》 规定的交付条件;
(2)上海方达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方达公司)已经对该房屋进行验收,根据方达公司的验收结果,该房屋符合《预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且
(3)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前,受托方已经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委托方在此完全接受、认可和同意,该房屋符合《预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受托方将不会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权利要求。委托方完全认可和接受经该房屋根据本协议进行装修后的结果和后果。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若受托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规定的期限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每逾期1日,受托方应当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元。
2. 如遇不可抗力或非受托方的原因导致受托方无法于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前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受托方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以求解决。如协商不成的,该争议应当提交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2.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本协议并且《预售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如《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与《预售合同》有矛盾或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3. 本协议一式叁份,每一方各执壹份,方达公司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