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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汇编10篇) 农副产品第三方购销合同

2023-07-22 18:02:45合同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汇编10篇) 农副产品第三方购销合同

  每当我们进行农副产品的购销合作时,为了确保双方的权益和顺利交易,撰写一份合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如何写好一份农副产品购销合同呢?以下是会员“wanm5”分享的农副产品购销合同(共10篇),供大家赏析。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 篇1

  一、(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为了拓展“”产品市场,沟通产销渠道,甲方聘任乙方为县镇指定负责人,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三、经销品系:百纳系列品牌产品销售范围:乙方只能县镇范围内(以行政区域)销售。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参照公司相关规定能成批组织的公司尽量送货上门,凡自动上门提货的,公司将参照内部相关规定补贴运费。

  五、货款结算方式:统一按公司规定执行先款后货的交易方式。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确定和调整销售价格;

  2、有权确定和调整奖励(含临时补贴)标准;

  3、有权取缔不合格经销;

  4、有权划分市场范围;

  5、有权要求乙方实行专销;

  6、有权追究乙方对其声誉和利益损害的责任。

(二)义务:

  1、按照产品标准提供合格产品;

  2、尽量保证乙方所需货源;

  3、尽可能协助乙方做好产品宣传工作和提供必要的宣传资料;

  4、根据市场情况做好营销策划、促销和配合乙方做好售后服务;

  5、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和提供业务培训;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根据甲方提供的市场管理办法,征得甲方业务员同意有权选择辖区内的零售商;

  2、在履行好合同且遵守市场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申请继续签合同;

  3、有权要求甲方保护市场,不准任何人擅自发货(同品牌产品)到本辖区内多家经营;

  4、有权向甲方提出市场开发和营销策划的建议;

  5、有权享有甲方相关业务范围内的所有政策待遇;

  6、有权向甲方咨询畜牧相关市场信息及预测。

(二)义务:

  1、合法经营、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2、严格遵守甲方营销策略和销售管理办法,自觉服从甲方管理;

  3、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其它一切与本厂无关的所有产品;

  4、负责辖区内的市场开发、培育、管理和宣传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5、不以任何形式向其它市场供货和随意抬高或压低产品价格;

  6、不得任意转让或接受经销权和经销范围;

  7、为甲方保守秘密;

  8、协助甲方培育和管理市场;

  9、随时准确、及时地向甲方提供区域内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市场信息;

  10、不得以任何理由让门市停货或断货。

  八、乙方经销期间,甲方将根据市场实际情况考虑一定的市场促销政策。

  九、奖励:

  1、乙方每月完成的基本任务量是浓缩料吨,颗粒料不计入奖励范畴。

  2、乙方当月完成销售任务后,甲方奖励乙方100元/吨的月销奖。

  3、乙方如连续3个月完成任务,甲方将奖励乙方100元/吨的季度奖。

  4、乙方如连续4个季度完成任务,甲方将奖励乙方100元/吨的年终奖。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由甲方所在地有关部门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 篇2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购销合同。

(1)数量以 单位;

(2)单位中包含□税票□运费 □包装费;

(1) 甲乙双方加盖合同专用章完毕;

(2) 已收取 定金,即人民币 元整。

(1) 按国家标准及定货样品验收,货到工地,卸货同时即对货物数量、品质进行抽样验收。

(2) 如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甲方应当验收2天内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经乙方认可后可以退货,并由厂方协助,迅速补充合格产品,保证工程质量及进度。

(1)合同成立时,甲方应 年月日付乙方货款定金,计人民币 元,以支付(现金、汇票、支票),定金延付,供货顺延。

(2)根据款到发货的原则,货款延付供货顺延。定金在最后一期货款中冲抵。

(1) 甲方不履行付款方式任何一项或无故废除时,乙方可自行停止发货并没收定金,甲方不得异议。乙方不履行交货方式任何一项或无故废约时,乙方返回甲方双倍定金。

(2) 甲乙双方如有其他违约,可依《经济合同法》中有关违约责任之规定处理。

(1) 本合同成立时,货品价格如有涨跌,概不影响本合同所订数量及价格。

(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确有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提出不履行、部分履行或延期履行的理由,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取消或修改合同。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在乙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裁决。

  甲方: 乙方:

  法定委托人: 法定委托人:

  承办人: 承办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 篇3

  订立合同双方:

  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以下简称需方;

  县乡村村民,以下简称供方。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 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供方必须在一九年月以前(或月旬内)向需方 交售(农副产品)斤(担),(有些农副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 有关部门的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超欠幅度、合理损耗和正负尾差)。

  2.需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供、需双 方协商议定),向供方计付货款。

  3.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 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 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 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供、需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2.(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 )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规定的办法执行;

(2)没有国家或部的包装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包装办法。包装物由供(需)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略)。

第三条 交(提)货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办理:

(1)实行送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接收地点),交货 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提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需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 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实行代运的,供方应按需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 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 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

  2.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实行供方送货或供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 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需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义运的,以 为验收地点。验收办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期限;(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5)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3.货款结算办法

  供方交售的(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需方应在天之内,通过 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供方支付货款。

第四条 供方的违约责任

  1.供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需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需 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供方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 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 的,应偿付需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1-20%的幅度的违约金); 因逾期交货,需方不再需要的,由供方自行处理,并向需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 %(1-20%)的幅度的违约金。

  2.供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需方偿付不 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 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供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 交中央财政。

  3.供方在交售(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权拒 收,供方同时应向需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5-25%的幅度)的违约金。 供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供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 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 实际损失。供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供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 责任,并承担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需方应代 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供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 保养不善。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 篇4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采购节水灌溉设施达成如下条款,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及义务,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向甲方采购的产品如下(含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数量:单价 (元);复价 (元)

  合计

  货物总金额(大写):

  二、交接货物时间:

  乙方向甲方采购的产品由甲方按乙方的需求进度交货,乙方需求计划应在每批供货前拾伍天以书面形式(传真确认)通知甲方。

  三、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为,由乙方自提,至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负责办理由至货物运输事宜,其产品损耗及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质量标准、产品验收方式及异议期限

  产品质量标准按企业标准执行,乙方收到货若对产品有异议应在叁个月内提出

  五、结算方式:

  合同签定后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叁万元(约占产品总金额的30%)预付款,甲方产品生产完毕,乙方把剩余货款付清给甲方后,甲方安排发货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或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承担违约部分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经他方要求拒不改正的,他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七、纠纷处理方式:

  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如有纠纷甲乙双方应尽力协调解决,协调未果在合同签订地进行诉讼或仲裁。

  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4份,双方签名盖章生效。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

  供方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及邮编:

  法定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号:

  需方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及邮编:

  需方代表签名: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 篇5

  买受人: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

  出卖人:县乡村村民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出卖人在年月以前(或月旬内),向买受人交售(农副产品)斤(担)(有些农副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超欠幅度、合理损耗和正负尾差)。

  2、除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以外,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议定。

  3、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无上述标准的,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买、卖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2、(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 )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规定的办法执行。

  (2)没有国家或部的包装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第三条 交(提)货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办理:

  (1)实行送货的,出卖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提货的,出卖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买受人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实行代运的,出卖人应按买受人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协商。

  2、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实行出卖人送货或出卖人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买受人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义运的,以为验收地点。

  验收办法:。

  (合同应明确约定:(1)验收期限;(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5)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3、货款结算办法。

  出卖人交售的(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买受人应在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出卖人支付货款。

  第四条 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买受人仍然需要的,以及出卖人逾期交货而买受人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出卖人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买受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1%——20%)的幅度)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买受人不再需要的,由出卖人自行处理,并向买受人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1%——2%)的幅度)的违约金。

  2、出卖人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买受人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

  3、出卖人在交售(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买受人有权拒收,出卖人同时应向买受人偿付该批货款总值(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出卖人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买受人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出卖人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出卖人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买受人按出卖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出卖人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买受人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买受人应代出卖人保管。在代保管期间,出卖人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买受人根据出卖人的要求预付定金的,出卖人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不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出卖人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他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未征得买受人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由于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而造成损失,属于承运部门责任的,由出卖人按国家有关货物运输规定向承运部门要求赔偿损失。

  9、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做出处理(买卖双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约定的除外),如出卖人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五条 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出卖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因此造成出卖人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买受人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出卖人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出卖人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出卖人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4、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出卖人交货日期得以顺延,买受人并应向出卖人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出卖人损失的,买受人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买受人如向出卖人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买受人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买受人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他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买受人应按期向出卖人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对被拒收的易腐烂变质的产品及鲜活产品,出卖人应允许买受人在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及时就地处理)。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出卖人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

  (农副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买、卖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银行各留存一份。

  买受人: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 出卖人:乡村村民(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 篇6

  卖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买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

  产品名称:

  数量:

  价款:

  第二条:检验检疫

  双方应按照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种子检验检疫。

  第三条:交货方式及期限

  选择下列第种方式执行:

  1、合同签订后,在签约地点当场交货。

  2、甲方于年月日送货到指定地点,运费由方承担。

  3、乙方于年月日到指定地点提货。

  4、其他交货方式及期限。

  第四条:包装与运输

  1、包装要求。

  2、运输方式。

  3、运输费用由方承担。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选择下列第种方式执行:

  1、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元;甲方交货后,乙方于年月日支付价款,定金抵作价款或者返还。乙方付款后,甲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2、合同签订后,乙方在签约地点当场支付价款,甲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3、其他付款方式及期限。

  第六条:验收

  1、乙方应对种子进行验收,如发现种子数量、质量(发芽率、净度、含水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日内提出异议;如发现种子纯度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日内提出异议,甲方应在日内处理。

  2、双方对种子同时取样、各自封存,样品保存至生产收获。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提)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因种子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向甲方要求赔偿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3、其他违约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

  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调解;或选择以下第s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买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 篇7

  需方(简称甲方):

  供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及诚信的原则”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标的:

  编号、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格(元)等

  说明:以上报价含运输、卸车及普通销售发票等费用。

  二、包装标准:简单包装。

  三、产品质量:按照双方确认的产品样式及图纸(附件x),本产品质量要求说明: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

  1、交货期限:经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收到甲方全额货款后天内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2、交货地点:交(提)货双方联系人:

  五、结算方式:款到发货(凭乙方提供的产品销售发票的扫描件一次付清),乙方收到货款后,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将产品运送至甲方交货地点。

  六、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交货的,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年月日送货到指定地点,运费由方承担。

  3、乙方于年月日到指定地点提货。

  4、其他交货方式及期限 。

  第五条包装与运输

  1、包装要求 。

  2、运输方式 。

  3、运输费用由方承担。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选择下列第种方式执行:

  1、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元;甲方交货后,乙方于年月日支付价款,定金抵作价款或者返还。乙方付款后,甲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2、合同签订后,乙方在签约地点当场支付价款,甲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3、其他付款方式及期限 。

  第七条验收

  1、乙方应对种子进行验收,如发现种子数量、质量(发芽率、净度、含水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日内提出异议;如发现种子纯度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日内提出异议,甲方应在日内处理。

  2、双方对种子同时取样、各自封存,样品保存至生产收获。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提)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因种子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向甲方要求赔偿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3、其他违约责任 。

  第九条其他约定。

  第十条争议解决

  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调解;或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买方(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住址)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 篇8

  合同编号:

  出卖人: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品种

  产地

  商标或品牌

  等级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位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

  第四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所有。

  第六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七条 运输方式和到达站(港)和运输费用负担:

  第八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九条 检疫单位、方法、地点、标准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一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二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起生效。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名称(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号:

  买受人名称(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号: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及比对,确定乙方为甲方职工食堂采购蔬菜、肉类、粮油及干货调料等食材的固定采购点。为确保双方合作事宜,维护甲乙双方共同利益,明确双方的责权关系,特拟定此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采购日期、数量及价格

  1、甲方每天根据当天实际就餐情况派人去乙方所在地进行相关食材的挑选和购买,打印购物小票,小票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用于月底进行核对。

  2、各类食材以当天市场价为准,不得高于当天零售价。乙方应本着长期合作、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菜价,若发现任何一种食材高于当天零售价格,则按乙方自供货日起到发现日当天总天数×差额进行补齐,若出现两次,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第二条:协议期限

  甲乙双方协议期限暂定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食材质量

  1、乙方所有货物都应有合格,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保证所有资料报告真实、合法、有效。“散装”货物应外观正常,无霉变腐烂,无异味。

  2、如乙方因供应货物的质量原因,给甲方造成食品质量问题或不良影响,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及法律责任。同时按情节轻重罚款作为对甲方的赔偿。

  3、对于已通过验收的货物,甲方在使用或政府部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退换货,并在甲方规定期限内补足合格的货物,否则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和损失。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添加或非法添加“添加剂”,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四条:货款结算办法

  结算方式为月结,凭当月消费小票进行结算。每月月底由后勤科和乙方对当月小票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经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持相关票据到甲方财务科进行结算。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于乙方所供物品的质量问题导致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者导致甲方师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其结果一律由乙方承担,除赔偿甲方损失外,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且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协议。

  2、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的,甲方将随时取消乙方的供货权,另行定点采购。

  3、如果甲乙双方出现分歧,不愿继续合作,必须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若单方面毁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按照甲方所需物品总价的100%进行处罚。如果甲方未按协议书规定的日期支付货款,乙方可提前一个星期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协议书。

  第六条:争端的解决

  1、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可向县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向县法院提起诉讼。

  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协议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第七条: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2、如协议期满,甲乙双方在协议完成前1个月内重新签订新协议。如中途终止协议或协议期满不再续约的,双方须提前一周通知对方。

  3、如有未尽事宜,不在本协议之内,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协议履行期间,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即日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

  出卖人: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品种

  产地

  商标或品牌

  等级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位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

  第四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所有。

  第六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七条 运输方式和到达站(港)和运输费用负担:

  第八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九条 检疫单位、方法、地点、标准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一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二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起生效。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名称(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号:

  买受人名称(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号: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