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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中介房屋租赁合同【合集12篇】

2023-07-16 15:25:06合同

非中介房屋租赁合同【合集12篇】

  【前言】在如今的房屋租赁市场中,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非中介房屋租赁合同,以避免繁琐的手续和额外的费用。本文是热心会员“p5971”收集的非中介房屋租赁合同(共12篇),供大家赏析。

非中介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甲方:身份证:电话:

  乙方:身份证:电话:

  甲乙双方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下签订本合同。并在双方自愿的原则下履行下列条款:

  一、甲方愿将属于自己的城国际C座1409的房屋出租于乙方。

  二、租赁时间为20xx年5月10日至20xx年5月9日止。

  三、全年租金贰万肆仟元,押金贰仟元,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将租金一次性付给甲方。如双方有变动,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四、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暖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

  六、租赁期间,房屋及器具因乙方人为造成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七、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和政策性变化等因素导致合同终止的,按照实际租住日收取租金后,剩余租金由甲方退给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房屋租赁中介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出租人:(下称甲方)

  承租人:(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 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章房屋情况

  1.房屋位置:位于。

  第二章承租用途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用途为居住使用。

  第三章承租期限

  3.承租期限为XXXX年,自XXXX月日起至XXXX月日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乙方必须做到遵纪守法,出现任何问题由乙方负责,所应负的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a、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的;

  b、乙方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品或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影响邻居居住的。 如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甲方由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四章租金、押金及付款方式

  4.租金:乙方按本合同

  第一章所述房屋及第3条所述期限使用上述房产,需向甲方支付租金,总计租金为人民币元,押金元。

  5.付款时间及方式:付款方式:,并以甲方出具的收条为准。

  第五章租赁期间房屋费用支付、房屋管理和修缮

  6.乙方在租赁期间内按时交纳水、电、物业、卫生、有线收视等费用。

  7.乙方入住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8.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在租赁期造成了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及物品的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电话:身份证号:电话:XXXX月日 租房收条 出租方:租用方: 按照双方租房协议规定,自XXXX月日—XXXX月日止,租期XXXX年,每月租金元,年租金元支付给出租方。

  特此立据

  出租方:租用方

中介租赁合同 篇3

  甲方xx(房主),将本人座落在xxxx小区xx栋xx单元号住房、下房xx出租给乙方xxxx(承租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时间从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共年。

  二、租金xxx元,分xx次付清,首次付xxx元,余款xxxxx元,于年月日付清,如乙方逾期不缴,须立即搬出此房。以甲方收据为证。形式为按xx打租,每期须提前一个月付清下期租金。

  三、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擅自调整租金,如收回住房,须与乙方协商,并退还乙方租金和中介费及搬迁损失;乙方如确有特殊情况需停租或转租,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方可。

  四、合同接近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应提前一个月提出,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权;如不需续租,应提前十天配合甲方看房出租。

  五、室内设施乙方使用,如有缺失损坏,视情况予以赔偿。甲方收取保证金xxx元,至合同终止时,设施如无缺失损坏,甲方如数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在租用甲方房屋期间,不得对甲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改造,若需改造需与甲方协商,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六、入住时电表xxx度,水表xxx吨,天然气xxx,乙方不得私接乱改,注意水、电、燃气等安全,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不得利用此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否则负法律责任。

  八、未尽事宜,补充如下:

  九、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产权证明: 原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中介租赁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为更好提高单位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县城一间面积为平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年)。

  三、年租金万元整,乙方于每年元月份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的租金,但甲方必须提供税务发票。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额每日收取%的违约金。

  六、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七、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理。因甲方责任停水、停电,致使乙方损失,甲方按全年租金总额%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实际损失。如乙方需增容,其手续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主体结构的正常维修,如委托乙方代行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其室内的各种设施(包括门窗)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十、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

  一、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扩建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违约,除退还押金外另赔偿违约金元,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如乙方违约不得要求返回押金,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

  二、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签订日期:

中介房屋租赁合同通用 篇5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居间人(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在丙方的居间撮合下,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房屋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持有 (系统选项:房地产权属证书;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

  1、产证证号: (持有房地产权证书,需录入证号;无房地产权证书的,该栏将直接显示“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书”)

  2、权 利 人: (系统自动关联或手动录入)

  3、房屋座落: (系统自动关联或手动录入)

  4、建筑面积: (系统自动关联或手动录入)平方米

  5、实际出租面积:(系统选项: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平方米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 (系统选项:住宅;商业;办公;仓库;厂房;其它用途)使用。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批,不擅自改变上述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第三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租赁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租赁期满如甲方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条 租金和租金的支付

  租金标准: 元/ (系统选项:年;半年;季;月;周;日)。房屋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支付方式: (系统选项: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各期租金及支付日期: 。

  第五条 保证金和相关费用

  1、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 元整(: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充抵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或煤制气、通信、供暖、空调、有线电视、物业服务费、、等全部使用费用由(系统选项:甲方;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债权债务由(系统选项:甲方;乙方)自行承担。

  除上述费用外,其他费用均由(系统选项:甲方;乙方)承担。

  第六条 居间服务

  1、丙方应当认真负责地为甲乙双方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提供机会或媒介服务,如实报告有关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事项,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物业交验。

  2、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即向丙方支付人民币 整(: )作为佣金。支付方式: (系统选项: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其中,甲方应支付人民币 元整(: ),支付方式: (系统选项: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乙方应支付人民币 元整(: ),支付方式: (系统选项: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

  3、本合同签订后,如租赁双方解除、中止或变更租赁关系的,租赁双方仍应向丙方支付所约定的佣金。

  第七条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其中,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2、根据前款约定,应由甲方维修而在乙方书面催告后逾期仍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应由乙方负责维修而在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由(系统选项: :甲方;乙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第八条 转租

  租赁期内,甲方(系统选项: 不允许;允许)乙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本合同甲方确认不同意转租的,乙方不得转租。转租时乙方应该再次进行网上签约并办理登记备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每日租金 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2、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如实载明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共有的事实,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租赁期间,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房屋的,应退还乙方剩余天数的房屋租金,并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损失。

  4、乙方违反第六条第四款约定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复原状,造成损失时,可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租赁期间,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退还乙方剩余天数房屋租金的50%,同时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

(1)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

(2)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乙方租赁目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3)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的;

(4)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5)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房屋的;

(6)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月的;

(7)甲方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8)乙方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或存在擅自改动房屋主体结构、安装有损房屋的设备等行为的;

(9)。

  7、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或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免责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甲方应将保证金和实际使用房屋天数以外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1、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4、该房屋在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的;

  5、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租赁期限内被依法处分的。

  6、。

  因上述原因产生的房屋补偿等权益,由甲乙双方按规定享有。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租赁期间,甲方需出售或抵押该房屋时,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在抵押合同中载明该房屋已出租的事实。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本合同自 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3、租赁期满,房屋租赁备案自动失效;租赁期内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双方应按规定及时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5、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

  6、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本合同记载的联系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向对方联系地址以挂号信方式邮寄法律文书满十五日后,即视为该邮寄的法律文书已送达对方。

  7、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份。其中: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补 充 条 款(补充条款应该在以下空白入输入并与合同其他内容一起打印)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 址: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 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签章): (系统生成)

  经纪人姓名: (系统生成)

  年 月日

中介公司房屋租赁合同 篇6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人(甲方):

  中介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中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中介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中介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权属:

  其他条件: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中介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中介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现场看房

  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中介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六)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

(七)收取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八)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委托事项的完成“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七条费用与佣金

(一)看房费

  看房费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

  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看房费用为:每次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纳看房费用元,可看房次。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

(二)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三)中介活动费用

  中介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包括看房费、佣金)。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中介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中介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看房费、佣金和中介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八条转委托

  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未如约支付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

(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外,应按照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外,应按照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中介人及出租人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委托人(章):

  住所: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中介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签约代表: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房产中介房屋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现甲方将坐落于,房屋户型,居住面积,楼屋租给乙方。甲方应保证房房屋真实合法有效。

  二、租赁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房屋租金每月元整(¥:)支付方式,另付押金元整(¥)。租赁期限终止时,若乙方未拖欠房租和相关费用,在甲方验收租赁房屋无人为损坏时,甲方应将押金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反之,甲方可以从押金中扣除应交款项作赔偿金。

  三、房屋和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物管、卫生费由方支付,其余由方承担。

  四、甲方如果一方需解除合同,必须提前天征得对方同意,否则赔偿违约金元整(因第三方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执行的情况除外)。

  五、根据议定,本合同已经鉴定,甲方应支付经纪方佣金元整(¥:),乙方应付经纪方佣金元整(¥)。本合同签订后,左甲、乙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都应承担对方损失及经纪佣金。

  六、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甲方应与新的房屋所有人协商房屋的出租事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七、免责条件

  1、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被国家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房屋毁损、意外灾害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3、甲方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先被处理的。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经纪人各执一份,自鉴定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纪方起见证作用。

  九、房屋设施:若甲方提供该设施,则在该项前的“□”划“√”并在其后作必要的说明;若甲方不提供某一项,则在项前的“□”划“×”水表(水卡)吨;数电表(电表卡)度;管道煤气(气卡)立方;电话交费日期;有线交费日期;宽带交费日期;物业交费日期;物业交费截止日期;钥匙情况□空调□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热水器□微波炉□床头柜□沙发□餐桌□餐椅□床□茶几□书桌□电视柜□书柜□梳妆台□电话机

  十、备注:

  出租方:承租方:经纪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鉴定日期:年月日

中介公司房屋租赁合同 篇8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在 , 间数,建筑面积,房屋质量 。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租金(大写)

  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第五条 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电话费、卫生费及物业服务费。

  第六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

  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维修

  第八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

  第九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务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含水电费等)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9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房屋概况

  第1条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2条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身份证号码: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5、房屋的使用面积: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3条出租房屋概况

(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二部分租赁期限

  第4条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

  4、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租金条款

  第5条租金每月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第6条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也可以约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条租金支付地点:

  第8条租金支付方式:(现金、支票、汇票、转帐等);

  第9条甲方收取租金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相关费用

  第10条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第11条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由乙方承担;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用等由承担。

  第12条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房屋外墙、屋顶、地下空间、及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如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等。

第五部分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第13条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4条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和承担原乙方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5条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设立抵押权,须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乙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如乙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书到达甲方的次日起计算。

  甲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16条甲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乙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乙方。

第六部分房屋修缮

  第17条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18条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予以修缮,超过7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

  第19条租赁期间,如房屋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甲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

  第20条对房屋进行的修缮费用,乙方可以抵销租金或向甲方索还,并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七部分甲方权利与义务

  第21条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22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每日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元,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

  第23条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计算。

  第24条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

  第25条乙方经甲方许可在租用房屋内进行的装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满搬出房屋时,甲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折价装修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折价装修费用由双方协商,协商不一致,按照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拆迁房屋的装修费用的补偿的最高标准执行。

第八部分乙方权利与义务

  第26条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第27条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计算。

  第28条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第29条乙方在房屋内的装修及安装的设备、物品,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可一次折价转让给甲方;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乙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7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房屋原状。超过7天,甲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第30条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内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甲方应允许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迁后7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第31条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第32条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甲方不予以书面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乙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自30天期满次日起计。

  第33条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部分不可抗力和例外

  第34条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第35条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36条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2个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37条合同履行期间,如非因乙方原因,房屋发生漏水、倒塌,或房屋被认为危房,或其它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在甲方维护或修缮完毕之前,甲方应减免这段日期的租金。

  第38条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十五天内返还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部分通知

  第39条依照本协议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联系应以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递交,或以挂号信件、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

(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交到之日视为送达;

(2)以图文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成功传送和接收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部分争议解决

  第40条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十二部分合同生效

  第41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或规定。

  第42条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治安许可证等国家规定应办理的各项手续。如果甲方在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30天内,仍然没有办理上述手续,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部分违约责任

  第43条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第44条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5日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5日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部分索赔

  第45条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返回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及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交付的中介费用、乙方的来回搬迁费用、乙方已经支付和虽未支付但将要产生的装修费用、乙方为正常居住生活需要而添加的固定设备安装费用(如:有线电视安装费、电话安装费、电器安装费用、电线电表安装费、中央空调通道安装费、煤气管道安装费、网络安装费、暖气安装费等)。

  第46条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补偿金人民币元(大写:)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

  第47条如果因乙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在合同无效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补偿金人民币元(大写:)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否则,甲方有权暂时扣留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同第45条含义)甲方不予以补偿。

  第48条乙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60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49条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给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60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责任。

  第50条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五部分附则

  第51条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存二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2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第53条本协议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订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订的规章。

  甲方签字:(出租人)

  乙方签字:(承租人)

  年月日

无偿房屋租赁合同 篇10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无偿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无偿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无偿使用甲方坐落在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用于办公。

  2、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甲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在使用期间,应当妥善保管房屋,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随时可以解除本协议。

  使用期内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及时维修。

  乙方服务人员的暂住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4、乙方的`权利义务

  使用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他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

  使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协议解除

  在使用期内,甲方将乙方使用的房屋出租给第三人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在使用期内,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其它

  本合同壹式贰份,共贰页双方各执壹份。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房产证号: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房屋租赁合同中介 篇11

  出租人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房屋租赁事项,达成条款如下:

  一、租赁房屋座落在,租房用途为之用。

  二、租房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为止,租期为年。

  三、房屋年租金共计人民币为元整

  四、租金每月为元,月一付,租金必须提前一次性付清才能使用出租房。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

  五、保证金:

  1、交付租金的同时,乙方应另付保证金人民币元整,用于房屋、水电等设施损坏维修及毁约费用。

  2、本协议作为本期保证金收据,请妥善保管;当本期保证金转入下期租房协议后,本协议作保证金收据的功能自动作废,同时按新协议条款执行,老协议自行作废。

  3、合同期满且乙方无违反协议中的任何相关事项,甲方如数返还押金给乙方,不计息。

  六、出租人交房时间:年月日。

  七、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1、乙方应遵纪守法,并自行办理相关居住证、工资保证金等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在租房过程中,涉及与乙方相关的第三方及乙方发生任何意外事故,概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和用电安全经常进行检查。在租用期间,乙方发生偷盗现象的,损失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担。

  3、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除没收押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房屋。

  4、水电费按实际使用量于每按时上缴出租人,电费元/度,水费元/吨。

  5、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乙方退租或租期到期时需保留已进行的装修并恢复房屋结构原貌,产生费用由乙方自理;在空调等生活电器装和拆除时发生任何涉及人员的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6、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经营和法律责任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损失及责任。

  八、有关退租、转让的条款

  1、协议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所有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甲方不予退还押金。

  3、协议期内,乙方如果出现以下任何情况:退租、转让及由于乙方违约原因造成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任一情况下,乙方都必须按协议缴清所有应付款项。

  4、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租房协议和所有钥匙及有关物品,如果所租房内的所用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九、有关续租的事项

  1、乙方在遵守前期协议的情况下,可以获得先续租权,但必须在原租期结束日前一个月与甲方重新签订租房协议。

  2、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协议还未签订的情况下,甲方将收回房屋,不再签约续租,同时乙方超过十天未对自己的东西作出处理的,甲方有权将乙方的一切财物作无主处理。

  十、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所有条款必须执行。

  十一、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二种方式解决:提交余杭区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如遇国家或集体土地征用或房屋拆迁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征用拆迁规定,并在限定时间内全部搬出,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协议壹式贰份,每份贰张,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名联系电话:

  乙方:签名联系电话:

  年月日

中介房屋租赁合同 篇12

  甲方:乙方:

  为搞活经济,保护甲乙双方的权益,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特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租给乙方的地址经营面积为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作日用品店使用。

  2、租赁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年。

  3、月租金及押金: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乙方需向甲方缴交人民币2200元作保证金,该保证金在租约期满时乙方交还甲方之财产及交齐相关费用后,可收回剩余全部押金。

  4、缴交租金:乙方必须在每月日前向甲方缴交当月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有权取消合同,收回铺位,押金不予退还。

  5、乙方责任:乙方在租赁期内所产生的`费用应全部负担并及时缴交(包括:水、电、电话费、电视费等)。

  6、财产保护:乙方必须保护甲方财产,保持清洁、和睦邻居,不得改变铺位原有的结构,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

  7、法律责任:乙方必须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如有违法行为应负全部责任。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如本合同有未尽事宜,以双方协商为准。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