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商铺租赁合同【精华6篇】
签订注意事项在签订城市商铺租赁合同时,需要注意一些关键点,以避免后续纠纷和损失。以下是网友“kangqiaohuiyougai”分享的城市商铺租赁合同(共6篇),供大家赏析。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铺位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铺位租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三、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乙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每月支付一次,并于每月日前交至出租方。
2.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相当于个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押金(不计息)。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
四、水电费、管理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等费用的缴费办法
1、水电费:电费、水费按有关部门规定的商业用电、用水价格收费(含损耗);乙方于次月号前向甲方以现金方式交清上月的水电费。(水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2、相关管理费、清洁费:乙方自行向相关管理部门、机构交纳;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铺位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因使用该铺位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五、租赁期间铺位修缮
甲方将铺位交给乙方后,乙方的装修及修缮,甲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转让规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七、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实欠租%。如拖欠租金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2、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3、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商铺作为商业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八、合同期满
如甲方的租赁商铺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九、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1、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政府决定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出租方(签名):承租方(签名):
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商铺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商铺坐落于面积平方米,该商铺用途为百货商场,不能做餐饮娱乐。
二、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年付,先付租金后使用,该商铺前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年租金元,大写元。后二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年租金递增%。
四、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商铺租金,由乙方于每年预缴租金用完日的前二个月向甲方预缴下一年度的租金,如乙方到期付不交清下年度的全部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另行安排,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承担。
五、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自愿向甲方缴纳押金壹万元整(¥:元整),该押金不计利息,等合同期满,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及欠费,押金全额返还。乙方在租赁期间如中途提出退出经营或擅自解除合同,由所交租金及押金不予退还。
六、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门前三包,消防安全,综合法理及安全保卫工作,乙方应当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管理。
七、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商铺结构和损坏商铺的设施,装修费用由乙方自理,退租时乙方的装修遵循“来修去丢”的原则,甲方不予负责。
八、租赁期间水、电、暖费、税费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有关部门征收本合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商铺经营所发生相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九、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店面,乙方无条件腾空。如甲方继续出租该商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但必须提前三个月提出,并签订后期合同。
十、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商铺,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商铺抵押。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的框架结构。
3、利用承租商铺进行违法活动。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
十一、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无条件终止,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从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后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商铺房屋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商铺描述
1、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该商铺建筑面积共平米。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1·合同期内,乙方有权将本合同转让,甲方不得干预并不得私自将本房屋对外出租或转让。2.合同期满后,甲方如果继续对外租赁本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必须在合同到期前天与甲方商议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发包。
三、租赁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年万元整,(大写)分年付清,每次年月日付款(大写)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商铺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完第一次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商铺能够从事商业经营,并积极提供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所需手续。
3、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甲方。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商铺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商铺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
3、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犯法,犯罪活动。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半年以上的。
(2)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7天的。
(3)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商铺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商铺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
1、租金为人民币元/年(人民币大写:元整)。
2、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乙方按年支付一次租金给甲方。租赁期间前二年租金不变,之后每年增加租金的5%,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四条商铺用途及保持
1、乙方租赁该商铺用途仅限于,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应存放危险物品。如因此发生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商铺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如乙方利用甲方商铺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商铺修缮及添附
1、商铺交付后,乙方因经营需要欲进行装修或修缮的,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自负费用进行装修或修缮,但不得破坏商铺构架。
2、乙方在不破坏商铺构架的前提下可自行添加设备。
3、甲方因特殊原因收回商铺,须对乙方进行的装修或修缮支付相应的费用。乙方如欲拆除已装修或添附部分,不得破坏商铺原状及其他设施,否则应向甲方进行赔偿。
第六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吨,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2、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商铺质量,(不包括门窗、水电)由甲方负责维修。
第七条转租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商铺转租给第三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在同等市场聚格的前提下方可转租。
第八条商铺返还
1、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在同等市场聚格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乙方返还商铺,甲乙双方应对商铺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须及时搬迁并返还钥匙。
2、乙方逾期返还商铺及钥匙或拖延搬迁的,必须按照约定的价格支付给甲方房租,并说明原因。
第九条合同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有权依法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及要求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乙方迟延支付租金超过日的,或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2)乙方擅自将商铺转租、转让或转借,或擅自改变商铺用途的。
(3)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商铺及附属物品损耗。
(4)乙方利用承租房进行任何违反法律活动的行为。
2、合同因特殊原因解除,乙方须立即向甲方返还商铺、恢复原状,并支付已租赁期间的租金、缴纳因租赁产生的一切费用。
3、违约金不足以抵付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还应赔偿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第十条不可抗力
若租赁商铺因不可抗力损毁或造成其他损失的,双方互不负责。
第十一条其他
1、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租赁商铺,须于期满前日向甲方提出请求,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合同。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身份证: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身份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商业房屋一事,甲、乙双方达成如下事项:
第一条:出租地址
甲方将,建筑面积为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场地使用,其经营范围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更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同意承租,租赁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机关核定的面积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
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需要续租,须提前天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申请,双方重新议定租金后,方可签订续租合同。否则,视为乙方不再继续租赁。
第三条:租赁保证金
甲乙双方商定本房租赁保证金为元(人民币大写:),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支付。
甲乙双方商定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正常终止后十五日内,若乙方无拖欠房租及其他费用时,对商铺无损坏,并且将商铺拆除的隔墙恢复后,不影响房屋的二次租赁,甲方将租赁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息)
第四条:租金价格与租金交付时间
每平方米月租金单价为元,月租金共计(按产权建筑面≮≯积计)元(大写:)支付方式为季度支付,由乙方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日内预付下一期租金。
备注:甲方税款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办理
第五条:租赁期间的商铺修缮和装修
1、乙方应按妥善使用商铺内的设施,保护房屋原结构和设备不受破坏(因室内装修、装饰需要,经业主同意拆除室内隔墙及墙内设施、设备除外)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可以对所承租商铺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其装修方案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再向物业管理方申请施工。乙方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场装修并服从物业管理方的统一管理。租赁期满后装修物的权属处理,双方商定:
(1)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达成房商铺续租协议时,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内固定装修物和搬离可移动设施、设备,乙方承担隔墙及室内设施恢复责任。
(2)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达成该商铺续租协议时,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内固定装修物时,乙方应将承租范围内拆除的隔墙及室内设施复原。
(3)租赁期内,若乙方整体转让未到期的该商铺使用权时,需经甲方同意,并满足甲、乙双方原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条件,并且租金不低于当年每平方米的单价。受让方需与业主重新签订房屋租租赁合同,装修物权归属乙方处置。
第六条: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对出租房屋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前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相关物业管理文件中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缴纳维修基金除外),在本合同期内,转由乙方享有并履行(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公共区域发生费用等各费用的交纳),甲方与物业公司已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相关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4、乙方知晓甲方有意出售本房产,若乙方未在本协议生效7日内书面表示愿意承购本房产,则视为本条约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按法定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时,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5、乙方应遵守《用户手册》、《装修守则》以及本物业的其它管理制度。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消防安全责任书》及其它物业管理文件,以上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6、该房屋的质量保险费用由产权人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的人身、财产(货品等)的安全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对该房屋造成的损毁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本房屋,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1)擅自改变租赁商铺的经营范围;
(2)利用承租商铺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和甲方利益。(3)拖欠房屋租金累计日以上。
2、甲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若甲方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终止合同,但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两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装修损失。
3、乙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若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终止合同。乙方享有转让权。乙方转让,须告知并征得房屋产权所有人同意。
4、因业主转让房产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乙方的经营权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八条:免责条款
如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毁,造成甲、乙双方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此而终止合同,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多退少补,甲方退还乙方全额保证金。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本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1、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到期后自行作废。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1、
2、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场地情况:
1、该场地位于购物三楼中部南侧,总面积为m2。
2、该场地由乙方承租,主要从事“ ”品牌服饰经营活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租赁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标准:
1、租金按平方米计算,租赁期内乙方足额向甲方缴纳元。
2、租金交付办法为上打租,自承租日起乙方每三个月向甲方缴纳一次,缴纳时间分别为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经营场地,并保证供电、供暖、供水等基本条件设备。
2、甲方负责乙方营业人员的招聘,培训和人员的管理工作。
3、合同期内,甲方负责为乙方做好商品宣传工作。其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4、合同期内,甲方丰润区境内不得经营或与其它商家签订同类商品的购销协议。
五、乙方权利、义务:
1、按规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
2、保证商品货真价实,手续齐全,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执行标准,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保证。不允许有假冒伪劣行为。一旦有关部门查出有不合格情况,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保证商品供应,出现断档、断号要及时调货补货,以达到增加客流促进销售的目的。
4、乙方负责支付员工工资并与员工签订劳动协议,每月月末员工工资从结算款中扣除。
5、乙方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及交通事故,所涉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如不能按期缴纳租金,逾期10日后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有权从销售额中扣留租金。
六、以上各项条款要求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信守承诺,由于市场竞争或不可抗力及其它未尽事宜,合同不能继续时,双方可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其他事项可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