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商铺租赁合同(汇总14篇)
【前言】商铺租赁合同有哪些新变化?如何避免租赁风险?下面是热心会员“qvj624”分享的新版商铺租赁合同(共14篇),供大家参考。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位置、面积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的房屋,面积为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仅作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租赁期届满,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届满日前90天向甲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租赁费用及相关事项
(一)甲乙双方议定房屋租赁费为人民币
(二)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现金支付第一年度租赁费;以后按年于租赁费到期日前90天一次性现金支付下一年度的租赁费。甲方收款时应出具收款收据并载明租赁费的起止时间。
第四条 房屋的使用、维修、建设。
(一)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房屋和附属设施的使用权并负责房屋和相关设施的维修维护。
(二)乙方不得改变房屋安全结构,不得开挖开凿墙体、天花板、地板、梁、柱。
(三)乙方因正常使用需要,可在房屋内进行装饰和固定资产建设。但装饰或建设的规模和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必须事先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四)乙方必须合法生产经营,办齐有关生产经营许可证、环保许可证、消防许可证等应当办理的证照,并承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经济、民事、刑事等责任。甲方不负上述责任。
(五)乙方要安全合理使用甲方的房屋,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全面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因乙方管理、使用、装修、停租时搬迁拆除不当造成房屋或附属设施损坏、灭失,乙方应负责维修,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无法恢复原状或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损失本身和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六)水电费、卫生费、政府管理费、房屋租赁税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停租时吊顶、地板、门窗、墙面装饰、水电、外墙广告箱架等附属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拆除。
第五条 房屋的原状和相关设施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在租赁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提前收回房屋,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租赁费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达到弥补乙方全部损失为止。
(二)在租赁期内,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终止,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租赁费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达到弥补甲方全部损失为止。
(三)乙方逾期交纳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除补交费用外,每逾期一天,按上述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如逾期支付租赁费,除补交租赁费外,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日租赁费的三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乙方逾期归还房屋,除补交租赁费外,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赁费三倍的违约金。乙方还应承担赔偿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租赁费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支付首期租赁款项后生效。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利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2、在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
3、未按照约定付清房屋租赁费;
4、逾期未交纳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
5、未按照约定或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7、损坏房屋和附属设施没有恢复原状;
8、将房屋转租、分租、转借或与他人交换使用;
9、空置房屋;
(三)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届满之日迁离完毕。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四)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条 其它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时间: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商铺概况
1、乙方向甲方租赁路号,底层开间商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场地平方米(详见建筑平面图所示)。原商铺内的附属设施及其他设备见所附设备和设施清单。
2、乙方向甲方租赁的商铺经查看,设备和设施等物品均完好无损,满足乙方正常使用的要求。
3、乙方租赁的商铺共计间,甲方提供照明电源间,计Kw照明电源。乙方如私自扩大装接容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租赁的商铺内,有间卫生间(卫生间内设施见设施清单)、只水表,乙方有责任加以保管,如有损坏,则乙方必须加以维修和更换。
5、乙方租赁的商铺内,有只电表、只煤气表,所有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必须自行安装电表和水表,并每月向总表贴水、电的差额度。水表、电表安装后,乙方不再支付水、电表押金,但仍须支付电费押金。
7、《建筑平面图》和《建筑内部附属设施和设备清单》是本合同的二个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商铺用途
乙方向甲方租赁的商铺用途作商业经营用。主要经营。乙方应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并做好有关三废处理。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共年,甲方从年月日起将交付乙方使用,乙方至年月日撤离商铺,由甲方收回。
2、当租赁结束后,乙方如欲续租的,应以书面方式在租期结束前两个月提出续租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乙方未按本条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视为放弃续租和优先租赁权。双方未在本合同到期一个月前达成续租合同的,视为乙方放弃续租。
第四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一)租金按每间为单位计算
1、第一周年的租金按每间每月元计租,合计年租金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2、第二周年的租金按每间每月元计租,合计年租金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3、第三周年的租金按每间每月元计租,合计年租金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4、每年分两次付款,每次付六个月的房租。年月日前为第一次付款,第五个月中旬以前为第二次付款。下一年度付款日期同上一年度。
(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金额为个月的租金,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本合同终止时,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违约金外,余额退还乙方。
第五条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维修和保养
1、甲方在商铺出租期间,应保证乙方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商铺不漏不渗。甲方提供的用电、用水、用煤气、卫生设施能正常使用(除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原因,停电、停水、停气和外线的突然事故以外)。
2、甲方在计划对出租的商铺进行修理时,乙方应予以配合不得阻挠。如乙方阻挠,甲方不承担商铺和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责任,如造成甲方损失,则应赔偿甲方所受到的损失。
3、乙方应爱护商铺及其设备、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和拆除。如乙方在经营活动中,须扩大用电量、用水量、用气量或在租赁范围内添置设备及装修时,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方案和装修图。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并经有关部门同意方可实行(政府部门审批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提供的申请书、方案图、装修图、及甲方的书面同意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作为甲方收回商铺时,乙方应向甲方交还商铺的质量的验收标准。
4、如由于一个使用不当而导致商铺损坏,乙方有责任按甲方提供使用时的标准在三日内进行修复。乙方自行无法修复或三日内不予修复的,则甲方自行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5、合同终止(包括甲方按规定提前收回商铺)乙方撤离时隔墙、卷帘门不得拆除,乙方扩容的设施、装潢可搬移并不影响使用价值的,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三日内搬移。超过三日的,归甲方所有。
6、乙方承租后,门面后墙不得擅自开后门,如需开门,需经甲方当地公安及有关部门同意方可(审批手续由乙方办理),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房租不退,乙方损失自负。
7、租赁期所发生的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等等各种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租赁关系的变更
乙方不得将所承租的商铺挪作他用或转租他人。乙方如违反本条款,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并收回商铺;乙方还应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人民币(租期为1年的为10个月的租金、租期为2年的为20个月的租金、租期为3年的为30个月的租金,依此类推)。如确有特殊原因,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转租。
如遇以下情况则本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无条件的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撤离,甲方有权随时收回商铺。
1)乙方不依前述约定的方法和用途正常使用本建筑;
2)擅自将本建筑转租的;
3)逾期十天不足额交纳租金、水、电、煤气费的;
4)乙方在租赁的建筑内从事政府法律、法令、政策不允许的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的;
由于政府的原因或甲方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动迁,包括房地产项目开发),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必须无条件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撤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中途终止合同,则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双方商定:如有乙方推荐续租之第三方,乙方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为一个月的商铺租金;如无续租之第三方,乙方向甲方偿付所剩商铺租期的全部租金。
2、乙方逾期不归还(包括合同正常到期,甲方按规定提前收回商铺)租赁商铺的,除补交占有期间的租金外,还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双方商定违约金标准为:到期如不归还租赁的商铺,第一个月(不到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为二个月的商铺租金,如逾期第二月(不到二个月的按二个月计算),没有归还,则偿付违约金为四个月的商铺租金,如逾期至第三个月的(不到三个月按三个月计算),则偿付违约金为六个月的商铺租金,依此类推。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1)、3)、4)款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商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所剩商铺租期的全部租金,但不低于贰万元)。
4、乙方由于使用保管或维修保管不当,造成财产损坏,丢失的,乙方应在三日内负责修复,并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擅自拆改商铺结构、设备等财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并在三日内恢复原状,同时负责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如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出租方(全称):
承租方(全称):
签约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就冷库库房租赁事宜,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 本合同是——冷冻仓储有限公司(出租方)储存本合约持有人(存货人即承租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并明确仓储过程中双方责任的合同。
2. 存货人承诺所储藏之商品为合法商品,所提供之资料为真实资料、存货人联系资料变化时应及时通知保管人。
3. 存货人所储藏商品如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案例、规定等而受工商、海关、商检、公安、技监、环保、食品卫生等政府部门的处理,均由存货人负责全部责任。对保管人带来的损失,由存货人承担责任。
4. 储藏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或者易变质物品,存货人应说明物品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存货人违反本规定。保管人可以采取相应措施比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
5. 商品冷藏按——冷冻仓储有限公司《冷藏质量及卫生管理规定》中商品冷藏工艺标准执行。
如存货人对所存商品冷藏有特殊要求,双方另签书面协议。
6. 保管人至对温度质量及商品数量(冷藏过程中正常干耗除外)承担责任,对商品的衰老、病变、霉化、氧化、虫蛀等温度因素引起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7. 存货人所存商品已过商品保质期、或者所存商品已超过——冷冻仓储有限公司《冷藏质量及卫生管理规定》商品冷藏工艺标准中所规定最高储存期,保管人在商品过期后一个月内三次通知货主及对商品进行处理。
货主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不来处理、或者因货主所提供联系资料不实而无法联系时,保管人有权处理存货人的过期商品,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
8. 收费方式:每月30/31号结算当月冷藏费,次月5号前存货人应到保管人处交清上月冷藏费,本单商品出完时结清冷藏费。
收费标准:按《——冷冻仓储有限公司冷藏收费标准》执行。
收费期限:存货人连续三个月不到保管人处缴交冷藏费,保管人有权处理存货人所存商品(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9. 双方商品交接地点为保管人厂内月台。双方对商品数量产生争议时,以进库收条、出库单为准。
10. 如因人力以外的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货物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范本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盖章) :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人代表人(签名):
日期:
日期:
出租方(称甲方):
联系电话:
地址:
承租方(称乙方):
联系电话:
地址:
身份证号码:
实践中,有的出租人对房屋并不具备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导致租客入住以后被真正的房主驱逐,而这时所谓的出租人往往已不见踪影。所以:
1、若出租人是房东,请检查房产证上的户名或查看购房合同。
2、若出租人是二房东,则需要有房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最好经过公证)。
3、若出租人是租客,则需要房东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约定如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真实时,转租人应承担何种责任。
出租之物业座落于厦门市区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一、租赁用途为之使用,不得擅自另作别用。
订立租赁合同前承租人一是要注意产权证上的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如果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与承租的实际用途不符的,则承租人可能面临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无法通过相关审批手续等风险;二是要了解相关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将要经营的业态不符合相关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否则必将导致人力、财力的浪费。
在无法确定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特别约定相关事宜作为解约条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违约责任。
二、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每平方米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
租金、押金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等需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争议甚至诉讼纠纷。
在支付租金及押金时,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支付方式。最好是用银行转账方式,以确保纠纷发生时候有充足的支付依据。如果采用现金支付的方式,应注意保管好有效的收款凭证,在纠纷发生时才能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缩另外,最好约定租金的调整方式,避免因出租方随意增加租金引起的争议纠纷。
三、付款方式:乙方应每 向甲方交付人民币元整。第2次付款应提前天付清。
四、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币元整作为押金,到合同期满,且乙方交清租赁期间应交的一切费用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在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交付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卫生费□、小区管理服务费等费用。(或)
六、租赁期间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拖欠租金部分的2%加收滞纳金,拖欠租金达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可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店面,并有权追回所欠租金及滞纳金。
七、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当事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时,须提前 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解除合同,由提出解除合同一方支付壹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八、乙方不得利用该店面之便进行非法活动,如有发现,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所缴纳的押金则作为赔偿甲方的违约金,乙方要承担因非法活动而产生的一切民事、经济、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九、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惜室内一切设备,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该出租房屋及配套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认为需要装修该房屋时,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自行改装,但不可损坏原有的建筑结构,乙方在交还房屋时应负责恢复原状。
承租人进行房屋设施的清点与交接时,做好财务清单,如果可以就是进行拍照描述,以免租赁合同终止时或者中途解除时,双方对财产的遗失或毁损产生纠纷,房东也会因此扣留押金。
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十、租赁期满,乙方按时将房屋归还甲方,如乙方需续租须提前半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后,乙方退出时,若有家俱杂物等不搬者,甲方可视为废物,任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
十一、乙方应遵守《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二号,即厦门市暂住人员登记管理规定中第二十条之规定。暂住人员租赁、住房应在签定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向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
十二、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拟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期内(店面)次年起租金每年每平方米递增人民币元整。
十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门面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门面房的位置、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门面房位于炎陵县灵官坳。
2、该门面房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
1、本合同租赁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正式交付门面房于乙方使用的时间是 年 月 日。
2、租期届满,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赁期届满 个月之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3、本门面房租赁用途:。
第三条 合同押金、租金、租赁期相关费用及税金:
1、合同生效以后,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 元。合同期届满,如乙方没有申请续租,甲方应于合同届满之日起日内退还乙方全部押金。
2、乙方应按月交纳租金,租金为:元/月,标准是:。
3、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4、乙方须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负责,依法按时交纳应由其负担的各项税费;
第四条 房屋维修及改造:
1、甲方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租赁期内,甲方主动提出维修的,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
2、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物,因使用不当造成甲方损坏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对租赁物进行改造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改造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未经同意擅自改造的,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租赁物;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2、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将租赁物转租第三人。有关转租的条件及程序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六条 双方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本合同及《附属设施清单》所列设备、设施及有关照明、供水、消防等公用设备的正常使用安全。
2、甲方保证按乙方要求提供满足乙方经营需要的车位,并确保该车位的正常使用。
3、乙方应保证自己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不得无证经营、违法经营。
4、乙方保证在商场内不安排厨房、不破坏商场内的一切设施设备。
第七条 合同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法定的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2)一方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关闭的。
(3)任意一方根本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需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恶意拖欠或不支付到期租金的。
(2)乙方利用租赁物进行非法活动的。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内容,应承担违约金:元,如造成对方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协议内容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方(出租方): 郴州市和平现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方): 曾六清 X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使用商铺等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商铺位置、面积
乙方承租的场地位于郴州市北湖商业城3栋301、302号商铺,租赁面积见房产证。租金、物业管理费用按以上租赁面积计收。
第二条 商铺用途
1、上述商铺用于经营:酒吧大堂,如果乙方要求改变商铺用途(包括改变经营品牌),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招牌位置安放招牌,招牌的规格必须取得甲方同意,超出指定部分为租赁广告位置,乙方如需使用,应与甲方另行签定广告发布租赁合同(乙方招牌使用位置图附后)。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8年,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从 20xx 年 4 月 1 日开始计算。
2、甲方于年月日将商铺交付乙方使用。
3、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招牌位置安放招牌,超出指定部分为物业公司管理的广告位置,乙方如需使用应与物业公司另行签订广告发布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水电和物业管理费及支付方式
1、该商铺租金第一年每月元/月,乙方按期支付合同租金,以三个月为一期。年租金合计叁万玖仟元整。自签定合同当天一次性付清第一期租金,以后每期租金在每期的第一个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支付当期租金给甲方。如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则应承担迟延交纳租金的滞纳金(每日按万分之五计算)。租金自第二年开始每年递增5%。
2、乙方负责承担因经营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乙方经营实际发生的水、电、电话、工商、税务等费用。
3、免租装修期自商铺交付给乙方之日起开始计算为履约保证金
1未违约的情况下,自乙方退还铺位之日起10日内甲方须将上述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乙方。如乙方无能力在规定的交纳租金期限内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一个月,如第二个月乙方仍不交纳租金则视为甲乙双方的租赁合同自行解除,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所租赁的商铺,剩余的二个月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乙方不得以保证金为由拒付租金、水电及物业管理等费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因乙方原因要求退租,则上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补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商铺装修及防护责任
1、租赁商铺由乙方自行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须遵守《物业管理公约》,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对北湖商业城整体形象的相关规定。乙方因任何原因离场,均需将装修部分无偿并且完整的交付甲方,不得损坏,否则由乙方予以赔偿。
2、乙方装修方案及方案的修改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乙方装修时,不得更改租赁铺位内、外的主体结构及任何水、电等公共设备、设施。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3、乙方承担承租期内防火、防盗、消防、计生、卫生及房屋的维修责任和费用。
4、铺面的卷闸门在交付乙方时完好无损,已经乙方确认。铺面的卷闸门因系易损件,故乙方应妥善使用和维护。如出现故障等由乙方负责修理,甲方不承担修理费用。
第七条 商铺转让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将商铺转让他人,乙方只能在合同约定的租期内进行转让,并且要交清所有应由乙方交纳的费用。签于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甲方给予了乙方优惠,不存在对第三方优惠问题,故甲方有权从转让中获得收益。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2、承租的房屋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与他人调换使用的;
3、欠租金或水电费或物业管理等费用超过10天的(在10日内含10日,按所欠金额每日万分之五交付违约金给甲方)的;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5、违反法律及相关物业管理规定进行非法经营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
(二)因甲方的责任耽误乙方经营时间的,甲方按耽误的天数计算免收乙方租金。
(三)因政策原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而导致违约或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追究赔偿责任。
(四)在消防、安全等危及经营业主共同利益的紧急情况下及乙方拖欠费用而关门停业超过10天,甲方有权未经乙方许可而进入乙方租赁商铺进行相应处理或收回商铺。
第九条 合同终止、解除及续约
本合同履行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由双方结算之后合同终止;
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同意终止或解除时,一方应在三日内与甲方结清有关费用,办理退还商铺的移交手续。
合同终止后,不影响一方向另一方索赔的权利。
租赁期届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商铺的,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同时应在期满三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重新商议另行签订合同,如乙方未按时递交书面申请,甲方可对外公开招租,乙方应予以配合工作。如乙方既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又不退还商铺,乙方则应从租赁期满的次日起,双倍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十条 送达及通知有关书面文件的通讯地址
甲方:
乙方: 郴州市北湖区华塘镇油山村9组
乙方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对乙方该地址的文书送达视为乙方亲自签收,一切因送达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则可通过诉讼解决,为尽事宜另行协商。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方:
承租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临沧市双江县华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使用
甲方将该房屋现交给乙方使用,使用期间乙方不能改变房屋的主体机构。原装修和损坏房屋,此房屋不能经营餐馆行业,不能在屋内从事传销,赌博,卖淫,吸毒等违法活动。乙方租期由甲乙双方进行协商。
第三条:房屋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年月日共计三年;
二、租赁期满后,乙方可以继续承租,租金根据市场递增,并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该房屋租金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不能擅自转租。乙方必须提前在日内得到甲方同意,并在15日内按时搬出,如乙方逾期不搬出,乙方应补偿房屋租金损失,必要时甲方可以采取走法律程序。
第四条:租金
一、租金:第一年半年支付一次,年月日-年月日,半年支付一次,租金:第二年起一年支付一次。
二、租金支付时间: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内,一次性付清半年租金。
三、甲方收取租金后,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四、甲乙双方一担签订合同就必须执行,如果乙方违约甲方不退租金,如果甲方违约应补给乙方违约金。
第五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间,与该房屋有关的税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六条:安全问题
租赁期间,由于乙方经营不善所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必须按照消防和公安部门要求防火,防盗,在该房屋内外一切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都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小区物管处存档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将其拥有产权的商铺出租乙方作为商业用途,该商铺坐落地址为: 广州市路商鋪 ,建筑面积 80平方米。(附相关房屋产权证明)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 五 年,自 20xx 年 7月 16日起至 20xx年 7 月 15 日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 乙方擅自转让甲方房产的;
2. 乙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 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壹拾伍天的;
合同期满后,乙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甲方应当保证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金由双方协商,无法协商时可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20xx年7月16日至 20xx年7月15日;每月租金為人民幣9200元。
20xx年7月16日至 20xx年7月15日;每月租金為人民幣9660元。
上述租金不含房产租賃稅及相關費用, 房产租賃稅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
2、租金的交付日期为每月10日之前支付下月的租金。
3、租金的支付方式为月付。
4﹑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本金的千分之一加收滞纳金,利息不计滞纳金。
5、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同意支付 壹萬捌仟肆佰 元人民币给甲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押金。合同押金租期满后,甲方应不計息退还押金给乙方。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甲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乙方在不损坏房屋的主体结构的情况下可对房屋进行适当的装修,但如果涉及房屋结构的调整,应与甲方协商并报相关规划部门。
租賃期結束后,乙方不得破壞裝修包括電線、開關等,但乙方可拆除(電線、空調等可移動之設備)。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除租金交纳外,乙方还须缴纳如下费用:
1. 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 度,电表底数 度,
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3.乙方必須從事合法的經營活動,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一切事故,債權、債務和其他經濟糾紛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六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于 20xx年 4月 30 日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使之符合使用。
2、对于房屋的维修非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甲方应当及时修理。
3、甲方应当保证房屋的产权清楚。
第七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甲方,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八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為2個月之押金。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為2個月之押金。
第九条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同時甲方應將剩餘之月租金及押金退還乙方。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共 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承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现就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中未尽事宜订立以下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原则许可乙方的经营方式为体验营销,但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体验营销的合法证件或相关手续,并出具合法的经营资格(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特别许可证等,复印后交甲方备存)。
甲方必须相应的向乙方出具相关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屋产权证、产权人许可甲方出租经营的凭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房屋出租备案登记证等。)
二、双方同意将该商铺的租赁合同期限改为至年月日止,原《商铺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的内容作废。乙方承诺在年月日前无条件撤离租赁场地。
三、乙方必须在本补充协议签订前向甲方交清此前拖欠甲方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不含照明费公摊、空调费公摊)等,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提供乙方水、电、空调的供给。
四、乙方必须确保前来商铺参加体验活动的参与者(尤其是中老年人)的安全,如在本商场内外发生摔伤、晕倒、伤亡等各种意外事故,系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为了保证意外事故受损者能得到及时救治或处理,甲方应该在事故发生后马上通知乙方,乙方必须立即配合甲方参与事故的处理。如果是乙方的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但乙方没有配合甲方处理的,视为乙方违约,每少参与一次事故处理的处违约金元。
五、乙方作为甲方商场的独立商铺,不受商场经营好坏状况的影响,故乙方已预交给甲方的个月(年月日至年月日)商铺租金元、个月(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办公室租租金元,合计元,由甲方作为乙方已交租金全部计收。除此之外产生的租金由乙方按实际应交金额向甲方交清。
六、甲方承诺暂不计收乙方的照明费、空调费等公摊费用,但物业管理费(2元/m2)及水电费,乙方必须按实际应交金额向甲方交清,于年月日结算。
七、在经营过程中,乙方要妥善管理好体验活动的参与者,要求参与者不得在甲方商场内外高声喧哗、争抢拥挤或做有碍甲方商场物业管理及其他租户经营、公共利益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诉或处罚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八、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商铺租赁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商铺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修订的条款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负责人):
负责人:住址:
电话:身份证号:
日期:电话:
日期:
甲方(租赁方):
乙方(承租方):
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缔结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租赁物业及用途
甲方将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该商铺建筑面积合计为 ㎡,该面积为计算租金面积,若该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乙方确认甲方已告知该商铺情况,且在本合同签署时已对该商铺状况进
行详细了解,同意按本合同约定条件按现状承租商铺。
该商铺为商业用途,乙方承租用于经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经营项目。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该商铺租赁期限共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第三条 交付
双方签署本合同并且乙方按约定支付保证金后,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未履行相关义务,甲方有权顺延交付时间,但租赁期限不顺延。
乙方应于约定的该商铺交付日到甲方处办理交接手续,逾期前来办理的视为该商铺已交付乙方。
第四条 租金及相关费用
甲方给予乙方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免租期自交付日(包括实际交付与视为交付)起算,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应交纳管理费及使用该物业而产生的水、电等费用。免租期满次日开始计付租金(下称计租日)。
4. 租金按照该商铺的建筑面积计算,具体如下: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每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大 写)元整(¥: 元)。
租金按月份(指公历月)计算,乙方须于每月 日前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方式将当月份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帐户:
甲方开户银行:
户 名:
帐 号:
甲方收款帐号若有变更,甲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并由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
以上租金不含税,甲方收到乙方款项后向乙方开具收据。乙方于签署本合同时预付首次租金,首次租金为约定计租日起至次月月末的租金即年月日至 年月日租金。
乙方使用该商铺所产生的水电费、水、电、网络报装及用电增容,政府税收规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拒交或逾期交付的按本合同逾期交付租金违约条款处理。
第五条 租赁保证金
保证金,双方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须以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支付个
月租金总额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元)给甲方作为租赁保证金。
在合同终止时,若乙方未发生违约责任且向甲方交清合同约定各项费用
及按合同约定归还该商铺后,保证金在三十日内无息返还乙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地址及商铺面积
商铺坐落地址:.商铺面积约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用途:商铺使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期五年:年月日至年月日。
2、续租:本合同约定租赁期满后,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继续承租本合同项下房屋,续约期内的租金,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续约期内双方的权利义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均适用本合同相应规定。
第四条:租金和支付方式及租金交纳期限:
1、租赁金额:每年元。
2、付款方式:上交款。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年的房租,第二年至第五年的房租要提前一个月交。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到期不交视同违约,违约金壹拾万元整。
第五条:房屋的附属设施及费用的承担
1、承租区域内设施的使用乙方向甲方或第三物业管理者支付水、电费、房产、土地使用税及其他产生的直接费用。收费标准按北京相关标准的执行。
2、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他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3、租赁期间,由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内外部设施损毁,包括房内外防水、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1、出租方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在使用期间的装修及修缮有承租方自行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的房屋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固定的设施及房屋构架。
2、承租方装修过程中需改变房屋原貌或改变主要结构时得向甲方申请,得到甲方及有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要有资质的单位,并向有关部门备案,施工期间和施工后出现任何事情与甲方无关。如未经同意私自施工,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赔偿损失。造成后果由双方协商或移交法律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或逾期违约金。
2、监督乙方正确使用房屋、并保证房屋内外各类设施在乙方进场时能正常使用。
3、甲方不承担乙方的经营风险及责任。
4、在乙方有以下行为时:擅自将房屋整修转租、转让或转借;利用承租房进行违规及违章经营和非法活动时,损害公共利益或甲方利益时;拖欠租金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提出赔偿。乙方租赁期间内可以部分面积招租或招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5、与乙方另签订消防安全协议书此合同附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房屋,针对发现乙方的安全有权要求限期整改。
6、在乙方办理工商、税务等手续时,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房屋的相关证明文件。
7、在乙方没有违反使用水、电时,甲方应保证商铺正常用水用电。
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按照房屋的使用用途,使用租赁房屋开展正常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涉,但乙方不得擅自改造用途。
2、确保消防安全,如果因乙方使用房屋或经乙方装修房屋出现并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按照交纳房屋租金及其他费用。
4、不擅自拆改房屋构造,不在租赁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
5、甲乙双方在经营过程中如因对方原因造成双方无法正常经营,所带来的一切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并负责损失的赔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和合同终止的赔偿措施
1、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和造成承租人的任何损失或无法使用房屋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合同终止。
2、若甲乙双方在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单方违约、应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并有壹拾万元的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其他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至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将其拥有产权的商铺出租乙方作为商业用途,该商铺坐落地址为:路商鋪,建筑面积80平方米。(附相关房屋产权证明)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五年,自20xx年7月16日起至20xx年7月15日止。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转让甲方房产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广州市XX3、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壹拾伍天的;
合同期满后,乙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甲方应当保证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金由双方协商,无法协商时可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1、20xx年7月16日至20xx年7月15日;每月租金為人民幣9200元。
20xx年7月16日至20xx年7月15日;每月租金為人民幣9660元。
上述租金不含房产租賃稅及相關費用,房产租賃稅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
2、租金的交付日期为每月10日之前支付下月的租金。
3、租金的支付方式为月付。
4﹑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本金的千分之一加收滞纳金,利息不计滞纳金。
5、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同意支付壹萬捌仟肆佰元人民币给甲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押金。合同押金租期满后,甲方应不計息退还押金给乙方。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甲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乙方在不损坏房屋的主体结构的情况下可对房屋进行适当的装修,但如果涉及房屋结构的调整,应与甲方协商并报相关规划部门。租赁期結束后,乙方不得破坏裝修包括电线、开关等,但乙方可拆除(电线、空調等可移动之设备)。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除租金交纳外,乙方还须缴纳如下费用:
1、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3、乙方必須從事合法的經營活動,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一切事故,債權、債務和其他經濟糾紛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于20xx年4月30日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使之符合使用。
2、对于房屋的维修非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甲方应当及时修理。
3、甲方应当保证房屋的产权清楚。
第七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甲方,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八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為2個月之押金。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為2個月之押金。
第九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同時甲方應將剩餘之月租金及押金退還乙方。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共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承租方向出租方租赁房屋事宜,双方协商后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位于固始县金色阳光南门对面门面房两间一层合计120平方米
二、租期暂定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及付款方法,本合同范围内一年租金为元整。签订时交付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年租金在当年签订同前一次交清。以后每年租金随本条街市场房租价而增减。
四、乙方租房期间,可自费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或损坏柱及墙体,乙方在合同终止时,可对其自行装修的可移动部分拆除。不论拆除与否,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费用,届时甲方无偿收回房屋。
五、乙方租赁期间发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及相关一切费用及经营期间发生的各种税费均自行负担。
六、乙方经营期间,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物品,或易燃易爆物品、不允许的经营和堆放的物品不允许经营和堆放,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承租期间,原则上不得将承租房屋转租,若因经营需要转租,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转租;否则,甲方有权利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收回房屋。
八、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应书面确定是否续租,若续租必须提前一个月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若双方不续签租赁合同,到期后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收回乙方所租房屋。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其他问题,双方可协商解决,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违约方,可向固始县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1.甲方现自愿将号门面经营权租赁给乙方,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个月。
2.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3.双方议定每年租金万仟佰拾元整,总计租金万仟佰拾元整,在签本协议时乙方应予一次性付清。
二、双方应尽的义务与所得的权利:
1.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按时缴交一切税收、经营费用(包括:税务、治安、卫生、市场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逾期不缴交造成的一切罚款和其他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2.租赁期间,甲方应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3.租赁期间,商铺经营权属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干涉或者有中途转让、转租、终止协议等违约行为,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4.租赁期间,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灾害)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5.租赁期间,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6.租赁期间,乙方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甲方应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7.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将商铺转租,若要转租必须先与甲方商量妥当,方能转租。并向第三承租方交代清楚交纳税收费用情况,以免引起第三承租方与甲方的纠纷。
三、其他事项:
1.甲方将商铺租给乙方经营,商铺内所有所有设施(包括:灭火器、电器开关插座等)和有关证照、缴费簿等,乙方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损坏,乙方应予补办或赔偿(乙方自设除外)。
2.乙方承租商铺,只能按市场规定经营范围经营,不得利用商铺搞诈骗和其他非法活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应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若由乙方引起灾害,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赔偿。
4.租赁期间,乙方欠下的债权、债务与甲方和商铺无关。
5.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下一年的优先租赁权。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每份共3页,甲、乙方各持一份,作为依据,本协议在乙方付款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处理。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