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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协议书7篇

2023-12-22 08:01:04综合

股权激励协议书7篇

股权激励协议书 篇1

  本股权激励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本激励协议")由下列各方于 年 月 日签署:

  控股股东: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方式:

  目标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激励对象姓名: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和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定义

  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股份:指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按每股人民币 元计,共计股。

  2.虚拟股:指公司名义上的股份,虚拟股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公司年终利润的参与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3.分红:指公司年终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可分配的利润。

  二、虚拟股的授予及可得红利的计算标准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无需乙方实际出资,授予乙方虚拟股 股。

  1.乙方取得的虚拟股股份记载在公司内部虚拟股股东名册,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

  2.每年会计年终,根据甲方的税后利润扣除提取的10%的法定公积金的余额计算每股可分配利润。

  3.乙方年终可得分红为乙方的虚拟股股数乘以每股可分配利润。

  三、红利的支付

  1.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可得分红的 %支付给乙方;

  2.乙方应得的虚拟股红利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3.乙方可得分红的其他部分暂存甲方账户并按年化3%计息,按照下列规定支付或处理:

  本合同期满时,甲、乙双方均同意不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 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红在合同期满后的二年内,由甲方按每年二分之一的额度支付给乙方。

  本合同期满时,甲方要求续约而乙方不同意的,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红的一半由甲方在合同期满后的三年内按每年三分之一支付;可得分红的另一半归属甲方。

  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或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红归属甲方,乙方无权再提取。

  四、虚拟股与其他待遇关系

  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

  五、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 年,于 年 月 日开始,并于 年 月 日届满;

  2.合同期限的续展:

  本合同于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合同期限。

  六、合同终止

  1.本合同于合同到期日终止,除非双方按条约定续约;

  2.如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本合同也随之终止。

  3.双方持续的义务:

  本合同终止后,本合同第7条的规定甲、乙双方仍须遵守。

  七、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股数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八、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第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第七条之规定,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九、争议的解决

  1.协商,因本合同引起的相关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

  2.仲裁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其他规定

  1.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修改

  本合同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3.合同文本

  本合同以中文写就,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

  4.本合同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补充,履行本合同不影响原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签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股权激励协议书 篇2

  甲方:上海某某制品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某号某室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某某某,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系甲方员工。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和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权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定义

  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股权:

  指上海某某制品有限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50万元,一定比例的股权对应相应金额的注册资本金。

  2、虚拟股权:

  指上海某某制品有限公司对内名义上的股权,虚拟股权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此虚拟股权对内、对外均不得转让,不得继承。

  3、分红:

  指上海某某制品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二、协议标的

  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甲方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决定授予乙方5%的虚拟股权。

  1、乙方取得的5%的虚拟股权不变更甲方公司章程,不记载在甲方公司的股东名册,不做工商变更登记。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权对外作为拥有甲方资产的依据。

  2、每年度会计结算终结后,甲方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算出上一年度公司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

  3、乙方可得分红为乙方的虚拟股比例乘以可分配的净利润总额。

  三、协议的履行

  1、甲方应在每年的三月份进行上一年度会计结算,得出上一年度税后净利润总额,并将此结果及时通知乙方。

  2、乙方在每年度的四月份享受分红。甲方应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可得分红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乙方的可得分红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四、协议期限以及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1、本协议无固定期限,乙方可终身享受此5%虚拟股权的分红权。

  2、本协议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相互独立,履行及解除劳动合同不影响本协议所约定的权利义务。

  3、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权的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

  五、协议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如实计算年度税后净利润,乙方对此享有知情权。

  2、甲方应当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

  3、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4、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及股数以及分红等情况。

  5、若乙方离开甲方公司的,或者依据第六条变更、解除本协议的,乙方仍应遵守本条第3、4项约定。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情况将授予乙方的5%虚拟股权部分或者全部转化为实际股权,但双方应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变更协议内容。

  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

  4、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5、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6、甲方公司解散、注销或者乙方死亡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七、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迟延支付或者拒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的,应按可得分红总额的10%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红,并有权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当争取友好协商来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协议的生效

  甲方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是本协议的前提,《股东会决议》是本协议生效之必要附件。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上海某某制品有限公司 乙 方 (签署)

  全体股东(签署)

  XXXX年XX月X日 XXXX年XX月X日

股权激励协议书 篇3

  甲方(企业):

  乙方(员工):

  为了构建公司利益共同体,强化公司内部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增强员工的主人翁地位和主人翁意识,促进公司增效、员工增收,增强公司凝聚力,甲方决定允许部分员工入股本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自愿、公开、公平、互助、共赢的原则,签定本入股协议书,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持股方式:

  1、内部员工持股主要采取出资购股和奖励股权两种取得方式。

  ①出资购股是指内部员工有偿取得公司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持股方式;

  ②奖励股权是指甲方对有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者、技术骨干和员工直接给予股权奖励的持股方式;

  2、内部员工持股由持股员工以自然人的身份直接持有。

  第二条经财务审计,甲乙双方认可,甲方现有资产总额为人民币元(即为甲方公司总股份的%),共分为股,每股为元。

  第三条乙方持股比例及持股时间:

  1、出资购股部分:乙方自行出资共计人民币元,计股,占甲方公司总股份的%。此部分乙方出资购股的股份,将按实际持股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协议书享受权利及承担义务(甲方按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乙方签发股权证书,未给乙方签发股权证书的,本协议与股权证书具同等效力);

  2、出资方式:购股时由乙方一次性转入相应的购股金额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

  号:,开户银行:,户名:

  3、奖励股权部分:甲方以激励方式一次性无偿奖励给乙方公司股份共股,占公司总股份的%,该奖励股份部分只限于乙方按持股比例享受分红;

  4、入股时间:出资购股部分自年月日起计算(生效);

  奖励股份部分自年月日起计算(生效)。

  第四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甲乙双方按各自实际股权比例(占甲方公司总股权的比例)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乙方按出资购股比例和甲方给予的奖励股权比例分享共同投资所获的利润;

  2、甲乙双方各自以其所占的实际股份(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

  3、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甲乙双方的共有财产,由甲乙双方按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4、甲乙双方共同占有的公司的股份转让后,甲乙双方有权按其各自所占股权(出资)比例取得相应财产。

  第五条,利润分配时间及分配方法

  1、净利润:是指在利润总额中按规定交纳了所得税以后公司的利润留存,一般也称为税后利润或净收入。每月收入扣除税费、成本(材料、人工、制费)、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所有应支出后,是为当月纯利润;

  2、分红日期:每年元月底前(一次性分红/年);

  3、分配方法:每年1次,拿上年度净利润的%按乙方持有的出资比例与奖励股权进行分红;剩余的%作为公司的发展积金,在乙方退股时由甲方按乙方所持有的`出资比例与奖励股权无条件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第六条奖励股权的收回

  1、甲方根据本企业经营状况及乙方的工作成绩,可以决定部分或全部收回奖励给乙方的奖励股权(此为乙方职务调整或有重大过错或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经甲方公告或书面通知乙方),被收回奖励股权的持股员工自甲方做出收回决定之日起不再享受该奖励股权部分的分红;

  2、乙方与甲方劳动关系终止时,甲方奖励给乙方的奖励股权即由公司全部收回,同时甲方必须据实一次性支付乙方劳动关系终止日上一年度的相应的分红(劳动关系终止日当年的分红可视具体情况由甲方决定是否支付)。

  注:劳动关系终止包括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和自动离职、因故被辞退或解聘、被开除等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

  第七条出资购股的退股

  1、自本协议签定日起3年内,如乙方正常辞职申请退股的,甲方应按乙方原出资额购回乙方所持有的股份,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乙方申请退股当年的分红;如因乙方自动离职、因故被辞退或解聘、开除等劳动合同解除而终止劳动关系的,甲方按劳动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后,应按乙方原出资额购回乙方所持有出资购股的股份,但可不给乙方申请退股当年或上一年度的分红;

  2、如因乙方泄漏公司机密造成甲方损失的,即视为乙方自愿退股,甲方可以其所持股份抵扣赔偿并可起诉乙方;

  3、如甲方未履行本协议或做出有损乙方利益的行为,则乙方有权立即退股,甲方必须无条件购回乙方所出资持有的股份,并按中国人民银行现行年存款利率的倍一次性赔偿乙方自入股日到退股日期间的利率损失;

  4、自本协议签定日起如乙方在甲方公司任职满3年后,不论乙方是否在职,甲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或购回乙方出资购买的股份,除乙方书面申请退股外。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股权激励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回馈核心员工,实现对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长期激励与约束,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防止人才流失,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经各方友好协商, 达成一致意见,乙方将通过受让甲方实际控制人丙方持有的甲方公司股权,实现甲方对乙方工作的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激励标准与方式

  1、甲方对乙方的激励,通过采用虚拟股权和限制性股权的组合方式进行,甲方对乙方的激励分为三个阶段,具体方式如下:

  2、第一阶段,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个月内,经考核合格,乙方取得甲方10%的“虚拟股权”。

  3、第二阶段,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个月至个月,经考核合格,乙方将取得甲方5%的股权。

  4、第三阶段,自本协议签署之日满个月及以后,经考核合格,乙方将再次取得甲方5%的股权。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其所聘岗位的要求为甲方工作,若乙方不能胜任所聘工作岗位或者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经甲方批准,乙方将自动丧失“虚拟股权”或者由丙方以本协议约定的价格强制收回乙方持有的甲方股权。

  2、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并不构成对乙方聘用期限的承诺,甲方仍按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确定对员工的聘用关系。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诺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将全职连续为甲方服务个月。上述服务期应当是连续的,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中断;因乙方过错导致公司在服务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其之间劳动合同的,视为服务期限未满。

  2、乙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积极维护公司利益,不得从事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应按甲方所聘岗位的要求,忠实勤勉、恪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岗位工作目标。

  3、乙方在工作期间,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受到主管行政管理部门处罚,不存在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情形。

  4、乙方应全职为甲方工作,不得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劳务关系,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参与甲方业务相同或者相似的投资或经营活动。

  5、乙方应忠实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禁止利用职务及参与管理之便取得的信息,从事或帮助他人从事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经营。

  6、除非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其持有甲方股权设置质押、收益权转让、股权代持、股票转让等权利限制,不因任何诉讼、仲裁等而使公司股票受到查封、冻结、拍卖、变卖等司法限制。

  7、如甲方因定向增发等原因发生股权稀释,乙方同意放弃优先认购权,并同意持有的股权被同比稀释。

  8、法律、法规及本协议所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四、乙方应符合的条件

  1、乙方现任职于甲方职务,系对甲方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乙方需在公司全职工作、已与甲方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并在甲方公司领取薪酬。

  2、乙方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况,否则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1)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3)公司章程规定或双方约定不得享受股权激励的其他情形。

  如乙方在本协议书签订后出现以上任何规定不得参与激励方案的情形,将按本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规定的方式,由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强制收回乙方持有的甲方股权。

  五、股份授予、股份限制和回购

  1、第一阶段,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个月内,经考核合格,乙方可取得占甲方10%股比的“虚拟股权”,乙方每年年底可享受相当于公司股权10%的分红,但不享有股票升值收益及所有权和表决权。虚拟股权的授予不影响公司的总股本和股本结构。

  2、第一阶段中,甲方每年对乙方设定考核目标,若乙方未达到当年考核目标的,将根据考核目标的要求相应减少直至取消本年的分红金额。乙方未服务满个月而要求离开的,自动丧失“虚拟股权”。

  3、第二阶段,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个月至个月。乙方为甲方服务满个月时,若乙方,丙方将持有的5%的甲方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通过受让丙方持有股权的方式直接持有甲方公司股份。乙方持有的该部分股权由丙方代持,该5%的股权锁定期为个月。

  4、第三阶段,自本协议签署之日满个月及以后。乙方为甲方服务满个月时,若乙方,丙方再次将其持有的5%的甲方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再次通过受让丙方持有的甲方5%的股权。该5%股权锁定期为24个月。

  5、乙方同意,上述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乙方受让的股权,均由丙方代持,乙丙双方通过签订《股份代持协议》确认乙方所有的股权。

  6、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乙方取得的处于锁定期内的股权,不享有表决权和处分权(包括抵押、质押和转让权),

  7、锁定期满后,乙方所持有股份可按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转让,但丙方是唯一的受让方。乙丙双方将以甲方的市场估值为基础共同确定乙方所持有股份的价值并由丙方进行回购。

  8、乙方要求离开公司时,尚有处于锁定期的股权的,对于处于锁定期的股权,丙方将按照乙方持有股份所对应的出资额回购甲方处于锁定期的股权。

  9、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和第四条损害甲方利益的,乙方将自动丧失第一阶段的“虚拟股权”或者由丙方以本条第8项约定的价格强制收回乙方持有的甲方股权。

  六、盈亏分担

  第一阶段,经考核合格,乙方将按照10%的股权比例享受甲方净利润的分红;

  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乙方将按照其实际持有的股权比例享受甲方净利润分红。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否则必须承担由此造成其它方损失。甲方或乙方违反了本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违约方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大写人民币万元)。若因一方违反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其它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八、不可抗力

  因不能预见且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不可抗力,造成一方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可以免于承担其他方损失赔偿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其他方,并出示有效证明文件。

  九、其他

  1、本协议变更、修改或补充,必须由各方共同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2、若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丙方各执一份。

  4、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股权激励协议书 篇5

  本股权激励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本激励协议")由下列各方于 年 月 日签署:

  控股股东: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方式:

  目标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激励对象姓名: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和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定义

  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股份:指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按每股人民币 元计,共计股。

  2.虚拟股:指公司名义上的股份,虚拟股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公司年终利润的参与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3.分红:指公司年终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可分配的利润。

  二、虚拟股的授予及可得红利的计算标准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无需乙方实际出资,授予乙方虚拟股 股。

  1.乙方取得的虚拟股股份记载在公司内部虚拟股股东名册,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

  2.每年会计年终,根据甲方的税后利润扣除提取的10%的法定公积金的余额计算每股可分配利润。

  3.乙方年终可得分红为乙方的虚拟股股数乘以每股可分配利润。

  三、红利的支付

  1.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可得分红的 %支付给乙方;

  2.乙方应得的虚拟股红利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3.乙方可得分红的其他部分暂存甲方账户并按年化3%计息,按照下列规定支付或处理:

  本合同期满时,甲、乙双方均同意不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 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红在合同期满后的二年内,由甲方按每年二分之一的额度支付给乙方。

  本合同期满时,甲方要求续约而乙方不同意的,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红的一半由甲方在合同期满后的三年内按每年三分之一支付;可得分红的另一半归属甲方。

  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或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红归属甲方,乙方无权再提取。

  四、虚拟股与其他待遇关系

  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

  五、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 年,于 年 月 日开始,并于 年 月 日届满;

  2.合同期限的续展:

  本合同于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合同期限。

  六、合同终止

  1.本合同于合同到期日终止,除非双方按条约定续约;

  2.如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本合同也随之终止。

  3.双方持续的义务:

  本合同终止后,本合同第7条的规定甲、乙双方仍须遵守。

  七、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股数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八、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第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第七条之规定,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九、争议的解决

  1.协商,因本合同引起的相关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

  2.仲裁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其他规定

  1.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修改

  本合同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3.合同文本

  本合同以中文写就,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

  4.本合同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补充,履行本合同不影响原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签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股权激励协议书 篇6

  甲方(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乙方(公司员工、激励对象):

  姓名:身份证号码:

  地址:联系电话:

  姓名:身份证号码:

  地址:联系电话:

  鉴于:

  1、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月日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

  2、乙方系公司员工,从年月日入职公司,曾对公司做出贡献,公司有意对乙方进行额外奖励和激励;

  3、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之规定,公司同意由乙方出资认购公司xx%的激励股权。

  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遵守:

  一、激励股权的定义

  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激励股权:指公司对内名义上的股权,激励股权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激励股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此激励股权对内、对外均不得转让,不得继承。

  2、分红:指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可分配的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包括公司实际股东持有的股权及本协议下的激励股权)的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二、激励股权的总额

  甲方以形成股东会决议的形式,同意乙方认购公司xx%的激励股权,认购价款为xx元/股,共xx元。

  三、激励股权的行使条件

  1、甲方经过审计或结算确保在公司盈利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乙方和丙方根据持股比例进行分红。

  2、甲方在每年度的十二月份将乙方可得分红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乙方的可得分红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4、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5、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股份以及分红等情况。

  若乙方离开甲方公司的,乙方仍应遵守本条第4、5项约定。

  四、激励股权变更及其消灭

  1、因公司自身经营原因,需调整公司人员数量或结构,公司有权按上年末每股净资产回购乙方所持全部激励股权。

  2、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视情况给予乙方支付当年应分配股权分红,并按照乙方所购激励股权的原值进行回购:

  (1)双方劳动合同期满,未就继续履行合同达成一致的;

  (2)乙方因过失等原因被公司辞退的;

  3、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可无须乙方同意直接回购乙方所持激励股权,且无需支付对价或只需支付乙方所购每股净资产价款的50%。

  (1)违反规定收受或给他人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滥用职权,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3)任职期间违反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从事兼职的;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从事的行为之一的;

  (5)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及其他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重大损失的。

  五、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红,并有权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七、协议的生效

  1、甲方股东会决议表示同意是本协议的前提,《股东会决议》是本协议生效之必要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其他约定

  本协议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相互独立,乙方在享受激励股权分红的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

  甲方:

  乙方:

  二〇一五年十月六日

股权激励协议书 篇7

  员工股权激励协议书

  甲方(原始股东姓名或名称):

  乙方(员工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章程》、《***股权期权激励规定》,甲乙双方就***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元,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权在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以优惠价格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

  第二条股权认购预备期

  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预备期共为两年。乙方与公司建立劳动协议关系连续满三年并且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考核标准,即开始进入认购预备期。

  第三条预备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

  在股权预备期内,本协议所指的公司%股权仍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但甲方同意自乙方进入股权预备期以后,让渡部分股东分红权给乙方。乙方获得的分红比例为预备期满第一年享有公司%股东分红权,预备期第二年享有公司%股权分红权,具体分红时间依照《***章程》及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

  第四条股权认购行权期

  乙方持有的股权认购权,自两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限为两年。在行权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乙方仍然享有预备期的股权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预备期的分红权待遇。

  股权期权持有人的行权期为两年,受益人每一年以个人被授予股权期权数量的二分之一进行行权。

  第五条乙方的行权选择权

  乙方所持有的股权认购权,在行权期间,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甲方不得干预。

  第六条预备期及行权期的考核标准

  1.乙方被公司聘任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每年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或者实现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万元或者业务指标为。

  2.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乙方如在预备期和行权期内每年均符合考核标准,即具备行权资格。具体考核办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权公司董事会执行。

  第七条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在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包括预备期及行权期),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协议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7.不符合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考核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八条行权价格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认购价格为,即每1%股权乙方须付甲方认购款人民币元。乙方每年认购股权的比例为50%。

  第九条股权转让协议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认购款后,乙方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甲乙双方应当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向乙方签发股东权利证书。

  第十条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乙方受让甲方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乙方转让其股权时,甲方具有优先购买权,即甲方拥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权利,转让价格为:

⑴在乙方受让甲方股权后,三年内(含三年)转让该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格依照第八条执行;

⑵在乙方受让甲方股权后,三年以上转让该股权的,每1%股权转让价格依公司上一个月财务报表中的每股净资产状况为准。

  2.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乙方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转让价格由乙方与受让人自行协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3.甲方及其他股东接到乙方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参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协议的有关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协议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甲方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内容如与《***股权期权激励规定》发生冲突,以《***股权期权激励规定》为准。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