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协议书【汇总10篇】
转让人:(以下称甲方)
受让人:(以下称乙方)
鉴于:
1、公司(下称公司)是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
2、甲方与乙方均为公司的股东。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年月日在市订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元,实缴注册资本元,协议签订当时公司基本账户余额:元)以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该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转让费元,人民币以(备注:现金或转帐)方式分次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股权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就该转让的有关事宜,要求公司将乙方的名称、住所、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甲方应就该转让已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的事实,向乙方出具书面的证明。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受让股权的所有权正式发生转移。
2、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如日内不能办理完毕前款规定的39;成交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拒绝支付转让价款。如乙方已支付了相应款项,则甲方应将乙方已支付的款项退还给乙方。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
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3、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年月日
乙方(签名):
年月日
甲方:
身份证号:
居住地址:
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 月 日在深圳市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其中,甲方持有公司股份 股,占 股份。
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甲方愿意将其中 股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份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将其所持公司 股,以每股 元的价格,共计人民币 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2、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向甲方指定的的账户。
3、因股权转让所产生的所有税费,由交易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份没有设定质押,保
证股份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份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公司在股份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
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份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4、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一条规定,在规定时间内配合甲方解除共管手续,每逾期解除一天,则乙方按转让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一支付赔偿金。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
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份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鉴证或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委”)按照申请仲裁时适用的贸仲委仲裁规则裁决。仲
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住所: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住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5、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已缴纳出资万元,尚未缴纳出资万元,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
6、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7、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 转让款的支付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先支付甲方股权转让价款万元,剩余股权转让价款万元在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付清。
第三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
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份,该公司存档份,申请变更登记份。均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甲方:身份证证号:
乙方:身份证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于年月日,办理股权转让手续,鉴于转让前后公司法人代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特签订以下协议,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小写元整,大写元整(含整个公司一切股份、设备、装修等)。
于年月日一次性付清所有额。
一、转让前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原法人代表承担(包括债权债务、应收和应付款项对外经济担保、经营纠纷以及工商、税务、银行借贷、合同等一切责任)与变更后的法人代表无关。
变更后公司所发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承担。
二、原公司的员工、财产、财务等一切问题都由原法人及负责人负责承担,与变更后的新法人无关。
三、公司变更的法律手续有营业执照法人变更,办理完毕视为变更。
四、付定人民币小写元整,大写元整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附:如若甲方违约按公司总价的50%赔偿给乙方,如若乙方违约,乙方所交甲方的定不退。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转让方:
甲方:
乙方:
受让方:
丙方:
丁方:
戊方:
甲方和乙方将持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的股份转让于丙方、丁方和戊方,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和乙方为该公司的股东,所占该公司的股份的比例分别为%和%,现将所持该公司的股份以元转让于丙方、丁方和戊方。
二、丙方、丁方和戊方分别出资元、元和元,受让该公司的股份的比例分别为40%、30%和30%。
三、甲方和乙方转让该公司的股份所得款项分别为元和元。
四、甲方和乙方保证对所转让该公司的股份拥有完全的处分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等,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由甲方和乙方承担。
五、甲方和乙方应保证之前已对本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之前该公司对外的债权债务作了详细介绍和说明,特别是会计报表等财务资料中没有反映出来的债权债务,甲方和乙方务必向丙方、丁方和戊方如实说明、不得隐瞒,否则丙方、丁方和戊方有权解除本股份转让协议,甲方和乙方对此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六、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同意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本协议一式五份,各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特别说明:同日各方签定的另一份不含股份转让金额的《股份转让协议》为本协议的简化版,一式六份,各方各执一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但其中不够详尽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转让方:
甲方:
乙方:
受让方: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经认真协商,就双方投资设立的市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有关词语的解释
除非本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双方均确认本协议的以下词语具有下列含义:
原目标公司:是指签订本协议之前以甲、乙双方为股东的某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成立日期年月日。
新目标公司:是指本协议生效之后的某某有限公司。具体是指本协议生效之后,甲方依本协议的约定退出某某有限公司的股东(不以办理工商登记变更为前提)和管理,并由乙方全权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责任之后的某某有限公司。
净资产价值:是指为了实施股权转让,由双方共同确认目标公司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设备、设施等资产的总额。
专利:非商品,本协议仅指
有关业务:是指原目标公司依法从事的生产经营业务。
有关职工:是原目标公司所有在册职工。
原目标公司工商登记的现有股东及股权比例。
张三占原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80%;
王一占原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20%。
原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双方确认,甲方实际投入的资本金为万元,实际占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乙方实际投入的资本金为万元,实际占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
本协议中原目标公司和新目标公司除涉及双方权利义务的具体约定外,仅仅是为行文时理解条文之方便,实际上均为目标公司某某有限公司,并不表示存在两个不同的企业法人主体。
二、原目标公司的背景情况
双方是以原目标公司的固定资产和货币资产等实有资产已经处于的情况下履行本协议,双方对原目标公司的实有资产处理和原目标公司的有关合同没有异议。
原目标公司无形资产中拥有专利许可。
三、股权转让比例及价格
双方一致同意,经过股权转让之后,甲方退出原目标公司的股权,甲方所持有原目标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在办理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时,甲方应将股权全部变更至乙方名下;或者按照乙方的要求,甲方将所持有的全部股权依照乙方确认的股权受让人及受让比例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
甲方股权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万元(大写:元整)人民币。
四、股权转让资金的支付
支付方式和标准
股权转让资金由乙方支付。
支付时间
.1在个工作日内将该批次的资金支付给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帐号。直至支付完毕所有股权转让款为止。
.2若乙方延期支付某批次的资金,应承担逾期期间的以该批次应支付总金额为基数、以每日承担%为比例的违约金。
五、股权变更登记
在乙方支付最后一批股权转让款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或甲方主动向乙方提出可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日时,双方另行签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用途的股权转让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由乙方负责,甲方应无条件配合。
甲方明白和确认,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所签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用途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受让方可能是乙方一人、也可能是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数人、也可能是包含了乙方和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数人。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或新目标公司承担。
甲方明白和确认,为顺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甲方应签署有利于乙方(或乙方指定第三方)的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用途的股权转让协议。但是,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用途的股权转让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协议增加甲方义务的,乙方承诺该增加的义务最终由乙方承担。
六、其它约定
本协议生效之后,乙方全面负责新目标公司的运营与管理,承担原目标公司所未了结之有关业务、承担原目标公司未支付之费用、依法履行和处理有关职工的劳动关系,合法自主经营新目标公司。
本协议生效之后,乙方有权重新整合新目标公司的管理人员,制定新目标公司的发展战略。
双方均明白,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至本协议所述股权变更登记办理完毕之前,甲方已经完全退出新目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乙方自行承担新目标公司新产生的各项负债,在此期间新目标公司所发生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均与甲方无关。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可就具体事宜另行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交至深圳市地法院方起诉。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目标公司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签名):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股东股权转让协议书
甲方(出让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股权转让协议:
一、协议目的
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ABC公司股份,乙方同意接受转让。本协议的目的是确保双方权益,明确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
二、股份数额及价格
公司原始股份为100股,其中甲方持有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
2.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ABC公司50股,以每股X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乙方。总转让价格为Y元。
3.乙方同意按上述价格购买甲方所持有的ABC公司50股。
三、交付方式及税费
1.甲方应在协议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乙方应在协议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
3.本次股权转让所产生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国家相关税收规定承担。
四、协议生效时间及终止条件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2.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终止协议,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获得对方同意。
3.若因一方违约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事项
1.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将成为ABC公司的唯一股东。
2.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并依法享有各自的权益。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让方):(签字)日期:
乙方(受让方):(签字)日期: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注册地址或住所:
电话:
电子邮件: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注册地址或住所:
电话:
电子邮件:
鉴于:
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在注册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总股本为。甲方是目标公司的正式注册股东,持有目标公司%的股份。
甲方愿意按本协议的约定在符合法定及目标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转让条件及程序的前提下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份(合股)(以下简称目标股份)转让给乙方。
乙方愿意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接受甲方转让的目标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议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上述股份转让事宜,达成本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价格和方式
1、甲方同意将其在标的公司所持部分股权,即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元将其在标的公司拥有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4、乙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与甲方就全部股权转让款以货币形式完成交割。
二、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在协议约定时间内配合完成公司资产交接和股权变更工商手续。
(2)负责承担公司截至股权变更之前所已发生的或潜在的债务。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2、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转让价款。
(2)全力配合甲方完成转让的各项手续及交接工作。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声明、保证与承诺
1、甲乙双方保证各自是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适合民事主体(如是公司的应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签署本协议和履行本协议约定各项义务的主体资格,并将按诚实信用的原则执行本协议。
2、本协议双方在此所作的全部保证、承诺是连续的,不可撤销的,且除法律的明文规定和执行司法裁决之必须外,不受任何争议、法律程序及上级单位的指令的影响,也不受双方名称及股东变更以及其他变化的影响。本协议双方的继承人、代理人、接管人及其他权利义务承接人对本协议双方各自在此所作的保证、承诺以及按本协议规定应履行的义务负有连续的义务和责任。
3、甲方在此向乙方作出如下声明、保证与承诺:
(1)甲方保证所转让的股份是甲方合法持有的股份,甲方有完全、合法的处分权,没有设定任何质押或者其他足以影响股权转让的担保,亦不存在任何司法查封、冻结,并不会因股份转让使乙方受到其他方的指控、追索或遭受其他实质损害。同时,甲方保证,其在交易时向乙方提供的关于目标公司和目标股份的相关财务信息是真实全面的。否则甲方无条件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的声明、保证与承诺在本协议规定的股份转让行为完成后继续有效。
(3)甲方将与乙方积极配合,依法共同妥善办理股份转让所需的各项手续。
4、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如下声明、保证与承诺:
(1)乙方具有依法受让甲方所持有的目标股份的主体资格。
(2)乙方保证受让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并依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3)乙方的声明、保证与承诺在本协议规定的股份转让行为完成后继续有效。
(4)乙方将与甲方积极配合,依法共同妥善办理股份转让所需的各项手续。
四、有关股东权利义务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转让部分股权所对应的标的公司股东权利同时不再履行该部分股东义务。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享有标的公司持股部分的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五、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协议约定期限付款,由协议约定的付款期满之日算起,每逾期一日应按未付款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2、甲方未能按期完整向乙方交接公司资产、帐务、文件资料及完成股权变更,每逾期一日应按乙方当期应付款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一切损失。
3、甲方如隐瞒或未完全披露公司信息或未妥善处理公司原有债务或纠纷导致乙方利益受损,甲方除赔偿乙方损失外,还应按应赔偿额的承担违约金。
七、保密
鉴于本协议项下交易涉及双方商业秘密,双方同意并承诺对本协议有关事宜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除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及任何一方聘请的负有保密义务的中介及服务机构外,未经对方许可,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其他方透露。
八、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协议履行完毕时自行失效。
2、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等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的具有协议内容的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而口头约定则不构成对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3、在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时,所签的制式股权转让协议与本协议不符的,以本协议为准。
4、本协议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其余送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曹延利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山东省潍坊市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年月日召开的泛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决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
甲方在泛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拥有40%的股权。
甲方自愿将上述股权全部无偿转让给受让方。
二、甲方保证
1、甲方保证对其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应向乙方如实告知并协助解决转让日到期前公司的债权,甲方负责清收的债权具体包括:
3、甲方对外不再声称泛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经理。
4、为了保证乙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人自愿为甲方提供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乙方根据公司章程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甲方确认该协议签订时,公司的债权债务已经明确告知乙方。
3、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转让股权交割期限及方式
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甲方配合乙方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甲方应当帮助乙方清收上述欠款,否则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3、如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管辖。
七、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八、附则
本协议书共两页,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保证人一份,泛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一份,报工商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保证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是由和共同投资兴办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投资总额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其中:占有股份%,占有股份%。
根据甲方的要求,经与乙方友好协商,将甲方在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乙方,达成如下股权转让协议:
一、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甲方):
名称:有限公司;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2、受让方(乙方):
名称:有限公司;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二、股权转让的份额及价格
(甲方)自愿将其在有限公司中所持有的%股权价值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乙方)。
三、股权转让交割期限及方式
自本协议由审批机构批准生效之日起日内(截至前),乙方以(形式)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分()次缴付给甲方。
四、其它事项声明:
1、股权进行上述转让后,乙方承认原有限公司的合同、章程及附件,愿意履行并承担原甲方在有限公司中的一切权利、义务及责任。
2、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或:甲方已将所拥有的占合营公司%的股权于年月日向作质押,现甲方已征得质权人的书面同意,同意甲方将该股权转让给乙方。甲方保证已对该股权拥有有效的处分权,否则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原甲方委派(或担任)的董事会成员自动退出有限公司,改由乙方指派。
五、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选其一)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应分担的债权债务)。
2、股权转让前,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或其他方式)对公司进行审计,乙方按双方认可的审计报告表的范围承担甲方应分担的风险、亏损和享有权益。股权转让生效后,若发现属转让前,审计报告表以外的合营公司的债务,由乙方按股权比例代为承担,但应由甲方负责偿还。股权转让生效后,乙方取得股东地位,并按股份比例享有其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3、股权转让前,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或其他方式)对公司进行审计,甲方按审计报告表的范围承担应分担的风险、亏损和享有权益,甲方应分担的债权债务,应在其股权款中扣除。本协议生效后,尚未清结的以及审计报告以外属甲方应分担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按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或由乙方先行承担,然后由乙方向甲方追偿)。
六、违约责任
乙方若未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如数缴付出资时,每逾期一个月,乙方需缴付应出资额的()的违约金给甲方,如逾期()个月仍未缴付的,除向甲方缴付违约金之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含仲裁、诉讼)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的仲裁机构或其它仲裁机构,根据该机构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