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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股权投资协议书(15篇)

2023-11-30 09:35:51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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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股权投资协议书(15篇)

项目股权投资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投资盈利一事,经过友好协商,现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委托事项

  甲方以自己的名义出资元委托乙方进行投资,获取收益。

  二、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把投资资金以及相关资料证明交给乙方,供其进行投资操作;甲方有权查询投资操作情况,但不得干涉投资操作,不得泄漏操作情况,不得随意抽撤资金,不允许自行进行投资操作,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有甲方负责。

  2、乙方对甲方账户全权管理,精心运作,自主操作并承担操作风险;对甲方账户资金有保本的责任,即在协议到期日,若甲方账户资金低于其存入本金时,差额部分由乙方补齐。

  三、结算方式

  1、投资期限为年,每月收取利息。

  2、以协议到期截止日为结算日,计算收益情况;以甲方账户资金总额减去账户本金后的收益为净收益;净收益有盈利时由双方按:的比例分配,净收益出现亏损时,其亏损部分由乙方补齐。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行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一切损失。

  2、甲方未依照本协定的规定提交出资额,从逾期第一个月起,按出资额的百分之每月缴付违约金。如逾期三月仍未缴付,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乙方未依照本协议规定支付乙方本金及利息时,从逾期第一个月起,按出资额的百分之每月缴付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付,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五、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依法被终止。

  2、出现不可预测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运作,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3、本协议由乙方终止后,乙方对甲方理财资金不享有赢利和不承担亏损。

  4、由于甲方的原因须终止协议的,乙方可以享有理财赢利和不承担亏损。

  5、如达到终止条件的,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六、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七、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八、其他

  1、本协议生效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执行协议,本协议自动解除,甲乙双方均不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项目股权投资协议书 篇2

  甲方: 法定地址:

  乙方:法定地址:

  丙方:法定地址:

  丁方:法定地址: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

(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

  乙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

  丙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

  丁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4、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丙方: 代表人:

  丁方: 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项目股权投资协议书 篇3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就乙方投资甲方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资。

  二、新XX的认购

  1、各方同意,乙方认购甲方新XX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元,乙方以货币资金方式出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

  2、各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提供与本次股权投资事宜相关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在得到乙方书面认可的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全部出资,即人民币万元。

  3、各方同意,甲方的公司账户是:

  户名:

  银行账号:

  开户行:银行支行

  4、各方同意,乙方在支付完毕人民币万元的出资款后,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出资义务即告完成。

  5、各方同意,乙方对甲方的出资仅用于正常经营需求(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其他用途,不得用于偿还公司或者股东债务等其他用途,也不得用于非经营性支出或者与公司主营业务不相关的其他经营性支出;不得用于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三、变更登记手续

  1、各方同意,由甲方负责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乙方的出资进行验资并出具相应的验资报告,并依据验资报告由甲方向乙方签发并交付公司出资证明书,同时,甲方应当在公司股东名册中将乙方登记为公司股东。由甲方负责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2、甲方承诺,在乙方将出资款支付至甲方帐户之日起的天内,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成相应的公司验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各方同意,本次股权投资完成后,乙方具有以下权利:

  1、若甲方当年实现利润未达到人民币万元,在未经过乙方的书面批准情况下,甲方不得进行利润分配。

  2、甲方在当年实现利润进行分配时,乙方有权优先获得分红万元(乙方原始股权投资人民币万元的%)。

  3、甲方本次增资扩股后,以任何形式进行股权融资时,乙方有权按照其持股比例优先认购,且认购的价格、条款和条件与其他新进投资者相同。

  4、投资完成后,甲方的董事会成员应不超过人,乙方有权提名1名甲方的公司董事(和甲方的董事会秘书),各方同意在相关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上投票赞成上述乙方提名人士出任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甲方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的同时办理董事、董事会秘书变更手续。

  5、如果新投资者根据某种协议或者安排导致其最终投资价格或者成本低于本协议乙方的投资价格或成本,则甲方应将其间的差价返还给乙方,或者由原股东无偿转让所持甲方公司部分股份给乙方直至本协议乙方的投资价格与新投资者的投资价格相同。

  6、投资完成后,如甲方给予任一股东(包括引进的新投资者)的权利优于本协议乙方享有的权利的,则本协议乙方将自动享有该等权利。

  7、若甲方公司原股东经乙方书面同意转让其股份给第三方,乙方可按第三方给出的相同条款和条件购买原股东拟出售的股份;或按第三方给出的相同条款和条件,根据原股东及乙方当时的持股比例共同出售股份。乙方选择相同条款和条件与原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出售股份给同一受让方的,原股东应保证受让方优先购买乙方的股份。

  8、投资完成后,乙方在持有甲方股权期间,乙方享有甲方经营管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乙方有权取得甲方公司财务、管理、经营、市场或其它方面的信息和资料。乙方应当按时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

  每日历月度最后一日起15天内,提供甲方月度管理账,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

  每日历季度最后一日起30天内,提供甲方月度合并管理账,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

  每日历年度最后一日起45天内,提供甲方年度合并管理账,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

  每日历年度最后一日起120天内,提供甲方的年度合并审计账。

  9、甲方的所有对外投资计划和内部新投资项目价格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需获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五、保证和承诺

  1、各方保证其就本协议的签署所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均是真实、有效、完整的。

  2、甲方保证,甲方的原股东不得单独设立或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身份)参与设立新的生产同类产品或与公司业务相关联其他经营实体,作为管理层的公司股东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无论该企业从事何种业务。

  3、乙方保证本次股权投资资金为本人自有资金,来源真实合法,承诺对资金来源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违约及其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面、适当、及时地履行其义务及约定,若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均构成违约。

  2、各方同意,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本协议的违约金为投资方投资总额的10%,即人民币万元。

  3、一旦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七、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应经协议各方另行协商,并就修改、变更事项共同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

  2、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解除:

  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任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并在守约方向其发出要求更正的书面通知之日起天内不予更正的,或发生累计两次或以上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

  3、提出解除协议的一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通知在到达其他各方时生效。

  八、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及履行均适用。

  2、各方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选择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签署补充文件,该补充文件与本协议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本协议用中文书写,一式份,各方各持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签订地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

  协议各方签署: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项目股权投资协议书 篇4

  项目投资协议

  甲方:

  乙方:

  XXX(以下简称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本着以诚相待、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投资建设项目达成共识。甲方为鼓励乙方的投资行为,保障乙方投资利益,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县制定的相关文件精神,决定在项目审批、土地、工程建设等各方面给予该项目政策上支持,并签订本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乙方拟在XX投资建设项目,建设。

  二、该项目预计总投资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在万元人民币。项目分两期进行,其中一期工程投资万元,二期工程投资万元。

  三、甲方成立项目服务协调组,由XXX同志任组长,XX相关同志为成员,项目服务协调组的主要职能是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协调各方面关系,确保本协议明确的各项优惠政策得以落实。

  四、甲方确定专人跟踪联系服务,具体负责本项目立项、建设用地选择等。

  五、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对于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用地、用电问题,甲方必须及时协助调解和处理。

  六、乙方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按照环保、安全、消防等部门的要求组织施工,并依法经营。

  七、本项目享受XXXX招商引资政策及相关产业扶持政策。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XXX

  代表:

  乙方:XXX

  代表:

  XX年XX月XX日

项目股权投资协议书 篇5

  甲方(投资方):法定代表人:住所:

  乙方(操作方):法定代表人:住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就乙方投资甲方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资

  二、新发行股份的认购

  1、各方同意,乙方认购甲方新发行股份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元,乙方以货币资金方式出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

  2、各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提供与本次股权投资事宜相关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在得到乙方书面认可的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全部出资,即人民币万元。

  3、各方同意,甲方的公司账户是:

  户名:

  银行账号:

  开户行:银行支行

  4、各方同意,乙方在支付完毕人民币万元的出资款后,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出资义务即告完成。

  5、各方同意,乙方对甲方的出资仅用于正常经营需求,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其他用途,不得用于偿还公司或者股东债务等其他用途,也不得用于非经营性支出或者与公司主营业务不相关的其他经营性支出;不得用于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三、变更登记手续

  1、各方同意,由甲方负责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乙方的出资进行验资并出具相应的验资报告,并依据验资报告由甲方向乙方签发并交付公司出资证明书,同时,甲方应当在公司股东名册中将乙方登记为公司股东。由甲方负责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2、甲方承诺,在乙方将出资款支付至甲方帐户之日起的天内,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成相应的公司验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各方同意,本次股权投资完成后,乙方具有以下权利:

  1、若甲方当年实现利润未达到人民币万元,在未经过乙方的书面批准情况下,甲方不得进行利润分配。

  2、甲方在当年实现利润进行分配时,乙方有权优先获得分红万元(乙方原始股权投资人民币万元的%)。

  3、甲方本次增资扩股后,以任何形式进行股权融资时,乙方有权按照其持股比例优先认购,且认购的价格、条款和条件与其他新进投资者相同。

  4、投资完成后,甲方的董事会成员应不超过人,乙方有权提名1名甲方的公司董事(和甲方的董事会秘书),各方同意在相关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上投票赞成上述乙方提名人士出任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甲方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的同时办理董事、董事会秘书变更手续。

  5、如果新投资者根据某种协议或者安排导致其最终投资价格或者成本低于本协议乙方的投资价格或成本,则甲方应将其间的差价返还给乙方,或者由原股东无偿转让所持甲方公司部分股份给乙方直至本协议乙方的投资价格与新投资者的投资价格相同。

  6、投资完成后,如甲方给予任一股东(包括引进的新投资者)的权利优于本协议乙方享有的权利的,则本协议乙方将自动享有该等权利。

  7、若甲方公司原股东经乙方书面同意转让其股份给第三方,乙方可按第三方给出的相同条款和条件购买原股东拟出售的.股份;或按第三方给出的相同条款和条件,根据原股东及乙方当时的持股比例共同出售股份。乙方选择相同条款和条件与原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出售股份给同一受让方的,原股东应保证受让方优先购买乙方的股份。

  8、投资完成后,乙方在持有甲方股权期间,乙方享有甲方经营管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乙方有权取得甲方公司财务、管理、经营、市场或其它方面的信息和资料。乙方应当按时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

  (1)每日历月度最后一日起天内,提供甲方月度管理账,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

  (2)每日历季度最后一日起天内,提供甲方月度合并管理账,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

  (3)每日历年度最后一日起天内,提供甲方年度合并管理账,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

  (4)每日历年度最后一日起天内,提供甲方的年度合并审计账。

  9、甲方的所有对外投资计划和内部新投资项目价格在人民币万元以上的,需获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五、保证和承诺

  1、各方保证其就本协议的签署所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均是真实、有效、完整的。

  2、甲方保证,甲方的原股东不得单独设立或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身份)参与设立新的生产同类产品或与公司业务相关联其他经营实体,作为管理层的公司股东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无论该企业从事何种业务。

  3、乙方保证本次股权投资资金为本人自有资金,来源真实合法,承诺对资金来源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违约及其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面、适当、及时地履行其义务及约定,若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均构成违约。

  2、各方同意,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本协议的违约金为投资方投资总额的%,即人民币万元。

  3、一旦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七、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应经协议各方另行协商,并就修改、变更事项共同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

  2、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解除:

  (1)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任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并在守约方向其发出要求更正的书面通知之日起天内不予更正的,或发生累计两次或以上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

  3、提出解除协议的一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通知在到达其他各方时生效。

  八、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及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各方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选择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签署补充文件,该补充文件与本协议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3、本协议用中文书写,式份,各方各持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的签订地为。

  各方同意并接受上述条款:

  甲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

  年月日

项目股权投资协议书 篇6

  转让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股权。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股权。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公司注资。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公司注资(即股权投资):

  1、注资方式:甲方将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向乙方公司注资,甲方所持有公司%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元,实缴注册资本元,协议签订当时公司基本账户余额:元)。

  2、注资期限:乙方可以一次性全额注资或者分批注资,如若分批注资则须符合下列规定:每月注入即%,注资期限共个月,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次月号起算。

  3、手续变更:乙方须在甲方注入所有资金后个工作日内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第三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方承担。

  第四条 盈亏分担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五条 保证

  1、甲方为本协议第二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日

项目股权投资协议书 篇7

  甲方(原公司股东):

  份证号码:

  乙方(新投资入股方):

  身份证号码: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一家于年月日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现乙方有意对公司进行投资,参股经营。

  现甲、乙双方就对公司投资入股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协议的时点对公司进行投资入股,同意公司本时点内的各项经营活动和续存价值,对公司进行投资入股。

  2、乙方向公司投资500万人民币。

  3、乙方投资后,双方同意公司股份结构做以下调整:

  甲方做为原始股东保留45%的公司股份;

  乙方获得公司35%的股份;

  公司研发及管理团队获得20%的公司股份。

  4、有关公司章程变更等手续,在乙方完成出资后统一办理。

  5、乙方完成出资后,将按照《公司法》、《民法典》、《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享受对应的权利和义务,履行股东职责。

  6、乙方投资资金可按照阶段分期到账,首期到账资金万元人民币在本月日前进入公司账户,次笔投资资金万元人民币在年月日前进入公司账户。

  7、乙方完成出资后,所有法律手续立即办理。若乙方不能在本协议期间内完成出资,视同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作,乙方股份按照实际完成投资金额相应减持。

  8、若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资,甲方不得违反本协议,必须配合办理相应章程变更手续,承认乙方合法股东权利。

  9、其他违约情况,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0、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两份报工商办理手续备用,双方签字即刻生效。

  11、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就本次对公司投资入股行为所议定的基本内容,其中涉及的.各具体事项及未尽事宜,可由各方在不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前提下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项目股权投资协议书 篇8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姓名

  甲方:

  乙方:

  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丙方出资1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各方一致同意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各共同投资人应于年月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现金账户)。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各股东授权于处理公司日常业务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方执行公司管理实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第五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共同投资。

  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丙方(签字)

  年月日

项目股权投资协议书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创立雅德艺瓷宜昌营销中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占总额的%;乙方出资占总额的%。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第六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项目股权投资协议书 篇10

  甲方:

  乙方:

  为充分利用甲方的现有资源优势,加快甲方资产增值步伐,提升甲方品牌知名度和项目含金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和乙方对公司未来一系列合作如投资管理、资金引进、项目管理、经营决策、上市公司上市准备、全方位金融服务等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引进乙方作为项目的唯一投资人及项目投资管理人,包括融资顾问和管理,全权负责本项目的资金投入、资金引进、投资顾问、金融服务、上市等工作,乙方并向甲方提供全方位企业包装和上市准备工作,乙方同意和甲方就本项目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长期合作。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同意乙方作为该项目的唯一投资人及项目投资管理人,在本项目投资、经营、上市等工作实施中,如有重大事项决策乙方有一票否决权。

  2、甲方须及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该投资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该项目的商业计划书或该项目的说明资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格内容,如为复印件,甲方须加盖章证明,全力指导和支持、配合乙方引资或投资工作。

  3、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公司的股权情况、客户及供应商名单、技术档案,专利技术、业务资料、财务状况等资料供乙方查阅。

  4、甲方配合乙方办理项目公司的股权质押手续,具体股权质押份额由双方协商拟定。

  5、在该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及时提供投资或投资所需的真实、有效的各项公司文件资料,及时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条件。

  6、甲方在签订完协议后及时办理投资或融资的相关手续。及时付给乙方首次管理费用xx万元,承担约定付款方式及义务。

  7、投资或融资成功后管理费的支付方式:甲方须在第一笔资金到帐当天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管理服务费用,如有补充协议按补充协议之规定。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快速搭建本次融资平台,成立专项投资和融资小组,指派小组负责人,全程负责该项目的实施进展工作,组织资深金融投资及资产管理专家为甲方经营管理量身订做策划出个性鲜明、切实可行的短期和长期投资管理目标、整体资金引进和管理战略规划方案和实施策略。

  2、根据甲方及其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资料整理、对甲方项目运作进行价值分析、策划和包装,根据实际调查结果和财务数据编写权威性、规范化的投资、引资方案。

  3、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有计划地面向境内外银行、担保公司、基金会、风险投资商、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多层次的项目引资或融资推介。

  4、根据审慎调查情况,制定该项目的投资策略与融资实施进度,组织项目投资商或金融机构到甲方现场考察。

  5、落实招商引资方案,对接项目投资商和金融机构进行商务谈判与沟通协调,包括金融机构选定,引资或融资方式确定。

  6、负责与项目投资商和金融机构起草、草签合作协议和各种相关的法律文书,维护甲方权益。

  7、当投资或融资进入正式程序时,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或新的融资服务协议,经甲方核准后予以实施。

  8、协议签订生效后6个月内第一期资金乙方为本项目投资5000万人民币,六个月至12个月为甲方投资2亿元人民币,第二年起为甲方做E版上市,第三年为甲方做主板上市。

  三、双方义务:

  1、甲方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不得向乙方和有关机构提供虚假、有误导或重大遗漏的信息或资料,如因甲方提供虚假财务信息等行为而引起的一系列法律问题,由甲方自己承担。

  2、甲方全力配合乙方(投资方)成立项目新公司,对公司进行董事会重组、股权重组、股权质押手续、完善公司整体机制。

  3、甲方全力配合乙方起草投资合作方案,如;乙方在项目公司的管理权、人事权、财务权、重大事项的一票否决权等事项。

  4、甲方应全力支持、配合乙方与本项目有关的工作,起草投资进入和乙方退出机制文件,尽可能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条件。

  5、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应融资顾问服务费用。

  6、乙方在项目投资或融资过程中书面提出的问题和要求,甲方应在两(2)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回复。

  7、乙方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执业精神,依照法律规定并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进行全额投资和管理。

  8、乙方在项目投资前、投资中、投资后以及退出机制方面为甲方提供优质的金融顾问服务工作。

  四、乙方管理费用:

  1、乙方首次管理费用按xx万元(含新项目公司成立、平台搭建、策划启动、专家聘请、拟定投资或融资方案、项目调研、尽职调查、项目考察等)计算,由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生效后2日内先支付四十万元人民币,30后再支付余款30万元人民币。

  2、乙方为本项目投资或融资成功,甲方保证按投资或融资的实际资金到帐额的一定比例在资金到帐当日支付乙方管理费(乙方为本该项目的投资人及管理人)。

  五、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初步合作为6个月,从甲方提供资料齐全后起开始计算。

  六、违约责任:

  1、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除遇不可抗力,不得擅自毁约,擅自毁约作违约论。违约方需向守约方赔偿损失。

  2、乙方在6个月内为本项目投资发生变化,没有按合同中注明的资金进行投资和服务,乙方将退还甲方首次投资服务管理费。

  七、其它:

  1、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书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3、本协议书实施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4、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20xx年月日

项目股权投资协议书 篇11

  甲方(原公司股东):

  身份证号码:

  乙方(新投资入股方):

  身份证号码:

  ***(北京XX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是一家于年月日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现乙方有意对公司进行投资,参股经营。

  现甲、乙双方就对公司投资入股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 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协议的时点对公司进行投资入股,同意公司本时点内的各项经营活动和续存价值,对公司进行投资入股。

  2. 乙方向公司投资500万人民币。

  3. 乙方投资后,双方同意公司股份结构做以下调整:

  甲方做为原始股东保留45%的`公司股份;

  乙方获得公司35%的股份;

  公司研发及管理团队获得20%的公司股份。

  4. 有关公司章程变更等手续,在乙方完成出资后统一办理。

  5. 乙方完成出资后,将按照《公司法》、《民法典》、《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享受对应的权利和义务,履行股东职责。

  6. 乙方投资资金可按照阶段分期到账,首期到账资金200万元人民币在本月15日前进入公司账户,次笔投资资金300万元人民币在年9月15日前进入公司账户。

  7. 乙方完成出资后,所有法律手续立即办理。若乙方不能在本协议期间内完成出资,视同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作,乙方股份按照实际完成投资金额相应减持。

  8. 若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资,甲方不得违反本协议,必须配合办理相应章程变更手续,承认乙方合法股东权利。

  9. 其他违约情况,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0.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两份报工商办理手续备用,双方签字即刻生效。

  11.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就本次对公司投资入股行为所议定的基本内容,其中涉及的各具体事项及未尽事宜,可由各方在不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前提下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项目股权投资协议书 篇12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住所:

  乙方:住所: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享有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其中甲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的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

项目股权投资协议书 篇13

  甲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分有限公司为项目投资主体。各方出资分别:总投资元整,甲方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占出资总额的%。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共同投资于公司的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共同投资人委托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份公司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公司的份。

(2)以上述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份。

  2、共同投资人在公司登记之日起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份及出资额。

  3、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份。

  甲方(签字):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年月日

  签订地点:

项目股权投资协议书 篇14

  甲方(自然人)

  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乙方(法人):

  地址: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暂定名)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项目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大写:),其中,各方出资分别:

  甲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大写: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

  甲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大写: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

  甲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大写: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

  乙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大写:),占出资总额的%;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额以倍的溢价受让股权,其中持有%股权,持有%股权,持有%股权,甲方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乙方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年月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用以设立(暂定名)。双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工作。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或按其股权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所占股份公司股权比例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股权比例共有。

  4、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股权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协助完成公司的日常事务。

  3、股份公司董事长及财务负责人员由乙方委派。

  4、乙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5、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6、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7、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8、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资;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股权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5、自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日起,甲方不得在股份有限公司之外从事任何与公司相关的业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而使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义务配合完成(暂定名)工商注册,如因一方原因导致股份有限公司无法在本协议约定时间内注册完成,那么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大写:)。

  3、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大写:),并且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在提前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4、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无支付能力、破产等不视为不可抗力)而导致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商议不成时,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以法院最终判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始生效。

  2、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各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

  乙方(签章):

  签订地点:

  年月日

项目股权投资协议书 篇15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姓名

  甲方:

  乙方:

  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丙方出资1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各方一致同意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各共同投资人应于月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现金账户)。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各股东授权于处理公司日常业务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方执行公司管理实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第五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共同投资。

  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丙方(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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